后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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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时期(东山文化) | |||||||||||
传说时期(鸿庞氏、瓯貉) | |||||||||||
第一次北属时期 前207–40 | |||||||||||
(秦、南越、西汉、新、东汉) | |||||||||||
东汉:征氏姐妹 40–43 | |||||||||||
第二次北属时期 43–544 | |||||||||||
(东汉、吴、晋、宋、齐、梁) | |||||||||||
吴:赵妪 248 | |||||||||||
前李朝(万春国)544–602 | |||||||||||
第三次北属时期 602–905 | |||||||||||
(隋、唐、武周、唐) | |||||||||||
唐:梅叔鸾、冯兴、杨清 | |||||||||||
越南自主时期 905–938 | |||||||||||
(唐、后梁、南汉) | |||||||||||
静海军:曲家、杨廷艺、矫公羡 | |||||||||||
吴朝与十二使君时期 938–967 | |||||||||||
丁朝 968–980 | |||||||||||
前黎朝 980–1009 | |||||||||||
李朝 1009–1226 | |||||||||||
陈朝 1226–1400 | |||||||||||
胡朝 1400–1407 | |||||||||||
第四次北属时期 1407–1427 (明) | |||||||||||
明:后陈朝 1407–1413 | |||||||||||
后黎朝前期 1428–1527 | |||||||||||
莫朝 1527–1592 | |||||||||||
南北朝 1533–1592 |
莫朝 | 后黎朝 后期 | |||||||||
后黎朝后期 1533–1789 | |||||||||||
后黎朝后期 郑阮分治 1627–1672 1774–1775 |
郑主 1545–1787 |
阮主 (南进) 1558–1777 | |||||||||
西山朝 1778–1802 | |||||||||||
阮朝 1802–1945 | |||||||||||
法属时期 1884–1945 (北圻、中圻、南圻) | |||||||||||
法属印支:保护国阮朝 | |||||||||||
日属时期 1940–1945 (法属印度支那政府) | |||||||||||
日属:保护国阮朝→越南帝国 1945 | |||||||||||
越盟 | 法属时期 1945–1954 | ||||||||||
法属印支:南圻国、山地国、越南临时中央政府 | |||||||||||
越南民主共和国 1945–1976 |
越南国 1949–1955 | ||||||||||
越南共和国 1955–1975 | |||||||||||
越南南方共和国1969–1976 | |||||||||||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1976至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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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黎朝(越南语:Nhà Hậu Lê/茹後黎),越南的一个朝代,由黎利于1428年(天庆三年;明宣德三年)创立,国号大越,又称黎朝[1][2]、皇黎等[3][4][5]。后黎朝可以分为前期和后期两部分。前期与占城对峙;到了后期,阮主和郑主分据南北对峙,后黎朝皇帝仅为郑主的傀儡。
部分越南的历史学者,先将1428年至1527年的前期称作黎初朝(越南语:Nhà Lê sơ/茹黎初),后将1533年至1789年的后期称作黎中兴朝(越南语:Nhà Lê trung hưng/茹黎中興),以示区别。
历史
[编辑]抗明建国
[编辑]黎利出生于越南陈朝清化省,其家族为当地豪族。1407年,中国明朝南下消灭越南胡朝,并吞越南,郡县其地,史称“大虞与明战争”。但在安南属明时期,中国官吏多横征暴敛[6][7],苦役当地百姓[8],使得越南反明冲突和民变不断[9][10]。
1418年(明永乐十六年),黎利在蓝山乡起义反明,自称“平定王”,史称蓝山起义。黎利听从黎只建议的“乂安险要,地大人众…今宜先取茶隆,略定乂安,以为立脚之地”,先占领越南中部地区,再于崒洞祝洞之战大败成山侯王通,占领东关城(今河内)。1427年(宣德二年),黎利在支棱昌江之战大败明军援兵,阵砍主将安远侯柳升、副将保定伯梁铭(一说病死)、参将都督崔聚、兵部尚书李庆等,又俘虏工部尚书黄福。黎利命阮廌撰《与王通书》,以“夫大厦将倾,非一木之所能支;长堤将溃,非杯土之所能障”,劝王通退兵,并告知王通明朝援军已经几路覆没的事实,威胁“倘若犹豫不决,吾之将士,疲于攻㦸,废其农桑,决意兼攻”[11]。王通最终被迫议和,领兵退回广西,黎利军最终在长达十年的抗明战争中获胜,使越南再次恢复独立。
明朝放弃直接管辖越南后,改封黎利于1426年所立之傀儡君主陈嵩为安南国王。黎利将明军驱逐之后,便对陈嵩不利,陈嵩死因众说纷纭,一说是遁逃时被朝廷所获,便饮毒药而死;一说是他“潜驾海船而卒”;一说是潜逃时被黎利令人追杀。1428年,黎利建立后黎朝,定都东京(今河内),并颁布《平吴大诰》。
黎初政局与谅山篡弑
[编辑]黎利在位之初,明朝不承认其地位,要求立陈朝后裔为安南国王。1431年,黎利表明遍寻不着陈朝宗室后裔之后(或将他们全部屠杀),明宣宗妥协,封黎利为“权署安南国事”[12][13]。黎利即位后,即大封追随他蓝山起义的功臣,建立了中央集权的体制。
黎利建国后,朝廷内部陷入立储之争,分成长子黎思齐和幼子黎元龙两派。最初,黎利采取折衷的方式,下旨“若思齐方临朝听政,则元龙监国抚军,一遵赵宋故事”[14],以黎思齐为国王,以黎元龙为皇太子[15]。后来,黎利病逝前还是把黎思齐废黜,降为郡王[16],黎元龙被正式定为皇位继承人。

黎利死后,其子黎元龙(1433年9月5日至1442年9月7日在位)即位,是为黎太宗。当时黎太宗仅十岁,因此国事皆由黎察裁决。1438年,黎察因滥权而遭处决,黎思齐也遭到诬蔑杀害。黎太宗时期对国家礼制和科举多有完善,史称“典章文物,粲然大僃”,也是其统治时期后黎朝君主正式被明朝正名为“安南国王”[17]。黎元龙的皇后本为杨氏贲,原有一子黎宜民被封为皇太子。杨氏贲被废后,黎太宗改立黎邦基为皇太子,而黎宜民则被降为谅山王,埋下后来黎宜民发动兵变杀黎仁宗之因。黎太宗其人耽心酒色,1442年强迫侍奉阮荐的婢女阮氏路随驾伺候,不久黎元龙意外以虐疾暴毙,阮荐家族亦遭牵连。
黎元龙死后,由其子黎邦基(1442至1459年在位)即位,是为黎仁宗。黎仁宗与其父一样是年幼继位,因此由其母宣慈太后阮氏英摄政,国政则由阮氏英及大臣郑可(越南语:Trịnh Khả/鄭可?)把持。黎仁宗在位初期,越南内部相对和平繁荣,史称“十七年间天下太平,安居乐业”,同时后黎朝开始向占城扩张。大和九年(1451年),宣慈太后阮氏英杀郑可,但1453年仁宗亲政时,便赦免了郑可的罪名,并给其家人官田。仁宗名义上亲政时只有十二岁,阮氏英仍掌大权。延宁六年(1459年),谅山王黎宜民勾结都指挥黎得宁[18],发动兵变进入皇宫,杀死仁宗,太后阮氏英为免被擒获或被叛军所杀,使一仆人将自己杀。
谅山王黎宜民为仁宗之兄,于1459年发动兵变杀仁宗,即位为皇帝。不久,大臣阮炽、丁列杀黎宜民,改立太宗四子黎思诚为帝。黎宜民在位仅243天。
圣宗与宪宗治世
[编辑]
黎思诚(1460至1497年在位)是一个深受儒教影响的人,黎仁宗年间被封为平原王,后改封为嘉王。勋臣们废立黎宜民后,便以“嘉王明睿雄略,非诸王比,人心咸属,天意可知”,拥立黎思诚为帝,是为黎圣宗。黎圣宗即位后,以中国宋朝理学为样本着手改变越南,改革了官制和行政区划[19]。此外,他认为政务应由有学问品德的人而非出身豪门的人来主掌,当时越南科举仅断断续续地举行,为了使更多豪门之外的人入仕,圣宗重启了科举制度,定制为会试三年一科。圣宗也在各地进行普查,在各省广设文庙以尊儒教,停止兴建新的佛教、道教寺院,并限制僧侣购置新的田产。同时,黎圣宗又颁布了《洪德法典》(1483年),并下令吴士连编写的《大越史记全书》成为官方史书。圣宗本人也喜好诗书,在宫中辟有“九歌琼苑”,常与文人唱和,其擅长用喃字创作,也擅长汉文,本人也著有许多作品。
黎圣宗的治世是越南极盛的时期,史称“四夷宾服,八极倾风,三十八年,天下安治”。后黎朝先后对外讨伐了北方山夷、琉球海盗、哀牢、澜沧以及占城等国[20]。1469年,越南占领盆蛮 (今老挝孟潘),设镇宁府。1471年,越南占领占城的首都毘阇耶(Vijaya),俘虏占城国王槃罗茶全(Bàn La Trà Toàn或Pau Kubah),占城人民大批向柬埔寨及马六甲移民,自此占城北部阿摩罗波胝(Amaravati)、中部毘阇耶均被越南占领 (越南设为广南承宣道),越南在这些新征服的土地上让军人及农民屯田,而占城仅剩南部宾童龙(Panduranga)保有部分独立,成为越南的保护国。1477年,侵占明朝云南纳更山以南地区,设广陵州。1479年,越南又攻打澜沧王国(今老挝)。越南攻陷澜沧首都琅勃拉邦,杀国王刀板雅,自此使得澜沧向越南朝贡。黎圣宗征伐四克,志得意满,甚至继续向西征讨了兰纳王国(今泰北地区),但被击败损兵折将,加上在老挝的快速扩张使得后黎朝不胜重负,最终黎圣宗决定引兵回国。
黎圣宗死后,其子黎鏳即位,是为黎宪宗,在位时间为1497至1504年。宪宗为人仁慈温和,存心图治,屡行善政[21],政事照太祖及圣宗之例而无甚更张,但其于农业民政上特别关注[22],大修堤防水车以备水旱[23]。宪宗在位期间国内无有盗贼作乱,国外亦无战事攻伐,越南处于太平时期。
黎运中衰
[编辑]宪宗死后,其子黎敬甫即位,是为黎肃宗。黎肃宗主政后展现出贤君形象[24],似乎他就要把黎圣宗、黎宪宗的事业发扬光大,但不料其在位仅六个月(1504年)便暴毙而亡。这一意外使得黎宪宗生前认为“不德”的皇子黎濬继承皇位[25]。
肃宗死后,肃宗之兄黎濬即位,是为威穆帝,在位时间为1505至1509年。威穆帝好酒色,行暴政,专用外戚[26],雄猜好杀,使得许多后黎朝宗亲皆有反意[27]。明朝使臣许天锡与威穆帝见面后,作诗以“安南四百运尤长,天意如何降鬼王”形容其人。威穆帝雇有一批侍卫保护自己,其中之一便是后来篡位建立莫朝的莫登庸,他与威穆帝非常亲近,并升到了天武卫都指挥使之位,最终逐渐坐大。威穆帝的堂弟简修公黎潆原来被威穆帝关于狱中,后来贿赂守卫得以脱逃,随后便与其他大臣一起举兵推翻威穆帝。威穆帝的死因说法不一,《大越史记全书》所载说法有二,一说被黎潆所俘后饮鸩自杀,一说逃亡时被杀,明史外国传二则说阮种逼黎濬自杀后立其弟阮伯胜为帝,黎广诛阮伯胜,再立黎晭为帝。
简修公黎潆借大臣废立威穆帝,是为襄翼帝,在位时间为1509至1516年。即位之初,襄翼帝锐意“恢太祖立极之图,弘圣宗觌文之治”,不但开启经筵,又颁治平宝范五十条于国内,敷敎愼罚,似乎要有所作为。但他在位不久后本性尽露,优游不断[28],大兴土木[29],史称“更之筑之,年年无穷”,频繁的工程使得民众困苦,士卒疲劳。襄翼帝更被明朝使臣潘希曾嘲以“貌美而身倾,性好淫,乃猪王也,乱亡不久矣” 。洪顺八年(1516)年,国中民变日益频繁,襄翼帝先亲征平定陈公宁等,又值陈暠造反,襄翼帝再次亲征,不料被陈暠击败,官兵死伤惨重。大臣郑惟㦃因以往多次劝谏襄翼帝被罚而心怀不满,于是与黎广度、程志森等人同谋废立,领兵入宫在太学门弑杀襄翼帝[30]。
莫氏代黎
[编辑]郑维㦃杀襄翼帝后,立黎光治为帝。仅三天,又立锦江王黎漴的长子黎椅为帝,改元“光绍”,是为黎昭宗。陈暠一度攻入首都,昭宗短暂出逃,郑维㦃收复首都后,昭宗复位。之后,郑维岱杀黎光治。昭宗在位的时期,权臣互斗,政非己出,国家陷入一片混乱,当其时掌权的大臣中一派为莫登庸,另一派则是郑氏与阮氏两个有权势的家族。
光绍五年(1520年),莫登庸在压制国内其他权臣家族后,成功以“剿平群贼”为由节制天下水步诸营,自此取得了国家的兵权[31]。两年后,黎昭宗越加惮忌莫登庸威权日重,于是与大臣航献、范恕等密谋,趁内乱逃离首都投靠郑绥,而莫登庸则以“光绍皇上被奸人胁迁于外”为由,改立昭宗之弟黎椿即位,改元“统元”,是为黎恭皇。黎昭宗虽然成功逃出,但其号召的勤王势力旋即被莫登庸击败,昭宗又沦为被郑绥挟制。统元四年(1525年),莫登庸击败郑绥于清华 (今越南清化省),擒黎昭宗,次年杀之。统元六年(1527年),莫登庸被封为安兴王,加九锡,数月后便迫使黎恭皇禅位于自己,又逼恭皇母子自杀[32]。
黎氏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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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登庸篡黎后,黎氏宗室和忠于黎氏的旧勲功臣屡有起义[33],例如莫大正元年(1530年),黎意起事于清华 (今越南清化省)[34],甚至两度大破莫军,军声大振。但黎意最终因兵胜心骄,被莫国桢突袭擒获,而其他黎氏旧部一些留在清华继续对抗莫朝,另一些则转投在哀牢的安清侯阮淦。莫大正三年(1532),阮淦扶持昭宗之子黎宁 (有争议,一说为冒充,明朝亦有质疑[35]) 复位,建行在于瑞原县安场社[36],改元“元和”,是为黎庄宗[37]。自此黎氏再兴,莫朝占据着红河三角洲,而黎氏则占据着清华(今越南清化省) 以南,与莫南北对峙,史称黎中兴朝。
黎庄宗复位后,曾经多次派大臣北上明朝,请求明世宗出兵讨伐篡位的莫登庸[38][39]。明世宗一度打算讨伐莫登庸,但最终考虑到“益兵继饷,必举天下全力”、“登庸父子悔罪革心”、“议者尚以黎氏为疑”等[40][41],最终转而决定接受莫登庸的请降,但也革去王号,只册封莫登庸为从二品的“安南都统使”,这时期黎氏政权并不得到中国的承认。

元和十三年(1545年),阮淦意外被莫朝降将杨执一毒杀,其婿郑检继承其权柄,出任太师谅国公、节制各处水歩诸营,继续扶黎灭莫,是为郑主之始。黎英宗正治二年(1559年),郑检成功收复太原、谅山等大片领地。正治十三年(1570年),郑检去世,其子郑桧继承其位,但不久后便被郑松取代。郑松在黎世宗光兴十五年(1592年)成功收复东都(今河内),使黎天子得以还京,光复旧物,并取代莫朝被明朝册封为“安南都统使”[42]。自此中兴黎朝名义上重新统一越南,而莫朝就拒守高平一隅之地。
这时期,前太师阮淦的次子阮潢因为被郑检猜疑,阮潢请教阮秉谦怎么办,阮秉谦回答“横山一带,万代容身”,因而阮潢决定自请出镇南方,得到郑检的允许。这时期阮潢仍向后黎朝朝廷效忠,每年向朝廷上缴白银400斤、丝帛500匹,并屡次出兵支援郑氏进攻莫朝。但后来阮主逐渐割据自雄,成为郑主政权的大患。
黎皇郑主
[编辑]权臣郑松比其父郑检更加专权跋扈[43],先后废立黎英宗、黎敬宗,并能随意干预皇嗣继承。在收复东都(今河内)后,郑松便被其党羽推举为“平安王”,史称“国家事权皆自裁之,财赋兵民悉归王府”,他在世时黎世宗、黎敬宗、黎神宗俱傀儡天子,只是“端拱受朝谒而已”。这时期郑氏尽管掌握国家实际的核心权力[44],但其面临着高平莫朝和宣光裒主的威胁、广南阮主的崛起与中国潜在干涉可能,故而郑主并未像莫登庸行篡位之事,使得当时越南的政局形成一种微妙的平衡,出现“黎氏为皇、郑氏执政”的二元格局[45]。
在这时期,黎朝皇室的手中财力仅够日常开支,禁军宿卫也全是郑氏指派,黎世宗以降的全部黎朝皇帝只作为一个象征式的虚位元首[46],其除了祭祀、外交、科举、礼节性活动外并无存在感[47]。郑松以后的历代郑主逐渐完善这一种“黎皇郑主”的格局,郑主设座于黎朝皇帝旁边,穿紫色龙袍,临政视事[48]。朝廷大事由郑主决断,庶务由“府僚”负责,府僚以“六番”虚化了朝廷的六部职能。
在名义统一越南后,广南的阮主逐渐坐大,又允许葡萄牙商人建立商业港口费福(Faifo,今会安),虽然其名义上仍奉黎氏为主及使用中兴黎朝年号,但已然成为威胁郑氏政权的存在。郑松之子清都王郑梉非常惮忌阮福源,于是他便在永祚九年(1627年)要求阮福源入朝拜谒[49],但被阮福源拒绝,郑梉因而决定南征阮主,自此开启了郑阮纷争的时代。这时期郑主虽然拥有红河三角洲的富裕领土和更庞大的人口,但是阮主修建长育垒、柴垒,又任用陶维慈、阮有镒等名将抗衡,使得郑阮两家相峙不休,最终双方的分界线大致定在今广平省的𤅷江上。
在结束了和阮主的长期战争后,西定王郑柞开始把注意力放在北方割据的莫氏政权,并发起进攻屡次把莫氏驱逐出高平[50],但其时清廷视莫氏为可以掣肘黎朝的工具,因此屡次施压逼使郑氏把莫元清放归高平[51][52]。这情况直至三藩之乱爆发后才得到改变,当其时莫元清与邻近的吴三桂政权互相勾结,并为其筹办粮饷[53],结果三藩事败后被清朝一体追究[54],也使得中兴黎朝成功收复高平四州,终结莫氏割据高平九十一年的历史。
黎祚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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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郑阮纷争后,郑柞,郑根,郑㭎称主时,均致力于民治,着手改革,内又有范公著,阮公沅等贤臣辅助,既设立武学所和武举,又重新制定了度量衡,当时北河号称“承太平之业,兵革不试,宇内无事,朝廷多所制作,法度大备,纪纲毕张,殊方纳款,上国归地,号称极盛之世”。然而,后来继位的郑杠暴戾专横[55]、奢侈无度,宠信宦官黄公辅[56],又对内大兴土木[57],郑府士兵腐化骄横;他又弑杀了永庆帝黎维祊、无理罢黜了黎纯宗的太子黎维祧。如此之下,社会持续动荡不安,百姓和士绅日渐不满,一时间阮有求、阮名芳、黎维、黄公质等纷纷起义,郑主政权陷入焦头烂额的景地之中。
直至郑楹推翻郑杠后,他任用了黄五福、阮贵憼、阮公采等得力大臣辅佐,并废除了很多郑杠时期的乱政[58];他又以“念边方犹逞蠢顽,欲以帖邦畿而宁海宇;谓正礼宜隆世嫡,宝以重尊统而一民心”,重新拥立了黎显宗稳定人心[59]。同时,他下令恢复军民屯田[60],重新赈济灾民[61][62][63]、恢复鄕试旧制,因而北河在他治理下开始复兴,四方盗贼民变也逐渐平息。郑森继位后,他于景兴三十五年(1774年)趁阮主政权衰弱和张福峦乱政,以黄五福为将发动了征讨阮福淳的战争,并在隔年攻破了阮主的都城富春(今顺化),收复了顺化以北的土地人口[64];同时,在他治下北河出现了“天下承平,比年丰稔,市缠间物价甚贱”的盛况[65]。志德完满下,郑森一度打算篡夺黎显宗的帝位,并在景兴三十八年(1777年)派大臣出使清朝,但其阴谋最终被忠于后黎朝的使臣武陈绍所挫败[66]。郑森废长立幼,以幼子郑檊为世子,结果去世后长子郑棕重新兵变夺权,三府兵自恃有拥立之功,骄纵日肆,史称“权归军士,逼勒官府,动以破家殴杀吓之,至移易将相皆出其口”,国内逐渐陷入混乱。
景兴四十七年(1786年)五月,阮惠入寇顺化,旋即又以“扶黎灭郑”为名北侵,郑军大败扔失山南承宣,西山军进逼昇龙。郑楷亲自率军相战于西龙津,但最终失利引刀自杀,自此延续一百多年的郑主政权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七月,阮惠参谒黎显宗[67],黎显宗以幼女黎氏玉昕为其妻。后来,黎显宗病亡,皇太孙黎维祁即位,是为昭统帝,阮文惠等西山军把京城库房抢掠一空而去[68]。昭统帝即位后,黎天子无力掌控天下,如郑槰、阮有整等先后领兵入城掌权,各地官员互为雄长不听朝命[69],国家仍持续陷入混乱中,阮惠于是再度派兵北伐,并最终占领北河大部分的地方。昭统二年(1788年)五月,为了挽救国家,流亡高平的昭统帝和太后阮氏玉素向清廷乞师救援,乾隆帝接受了两广总督孙士毅“存黎而取安南”的意见,因而清兵以“兴灭继绝”为由发兵,从此爆发了清军入越战争。清军入越初期势如破竹,收复了首都昇龙,但随后贪功而被阮惠大败,乾隆帝于是以“天厌黎氏,不能自存”,改册封阮惠为安南国王,而将昭统帝置为三品佐领,薙发易服,自此黎亡。
行政及社会架构
[编辑]黎初朝
[编辑]黎利时期,他沿习了陈朝旧制和明朝体制[70],朝中设左右相国、内阁密院、中书黄门和三省门下等,大力强化了中央集权[71]。地方上,黎利把全国分为“五道”,西道辖三江、宣光、兴化、嘉兴等镇;东道辖洪州、南策、安邦等卫;北道辖北江、谅江、太原等镇;南道辖快州、莅仁、新兴、建昌、天长等路;海西道辖淸化、乂安、新平、顺化等卫。每道设“卫军”、“行遣”,每卫置“总管”、“都总管”、“同总管”等职[72]。在社会基层治理上,黎利则仿效朱熹的社仓遗制,在地方广置“社”的单位,并按照社的人口大小任命不同数量的“社官”[73]。
谅山王黎宜民时,仿效明朝设六部、六科等,官职均从明制。黎圣宗时,又增设六寺,并改“五道”为“承宣十三道”(后又增加至十五道),道的民政由“承政”管理,军事由“都总兵”领导,刑罚由“宪察”主持,中央另设“监察御使”来督察各道事务[74]。少数民族地区则设立“团练”、“守御”、“知州”、“大知州”等职位,由边区酋长担任[75]。按《皇黎抑斋相公遗集》,黎圣宗时期全国有十五道、五十六府、县一百八十七、乡一、社九千七百二十八、村二百九十四、坊五十九、庄一百十六、洞五百三十四、所五十六、寨七十四、源十六、营一百有十等。全国丁壮总数为“七十万九百四十”。丁壮人口分布上,山南有十四万人、海阳十一万人、山西十万人、京北十万人、清华七万人、乂安五万人、安邦三万人、太源三万人、宣光一万八千人、兴化十万八千人、高平一万一千二百人、谅山一万一千二百人、升华五百四十人。[76]
黎初朝时期的官员“自一品至三品著红衣、四五品着绿衣、余著青衣”[77],俱用乌纱圆领。官服补子则是“食兽法象,公、侯、伯、驸马并文武正品画一,从品画二,风宪堂上司画一,分司画二,云、河、山、水、葩木诸样,繁杀不拘。以五彩彰施于五色𫄨绣金线,听各从宜”。

中兴黎朝
[编辑]中兴黎朝时期,朝廷的军政、财政、内政尽归世袭的郑主裁决,郑氏的“主府”成为越南的最高权力中心,黎朝天子只是一个虚位元首,与朝鲜半岛历史上的武人政权、日本历史上的幕府很相似。最初时,中兴黎朝官制参照黎初朝,设立宰相,官职有左相、右相、平章等,后来郑氏废除宰相,改设“参从”、“陪从”、“府僚官”等宰相机构以辅佐郑主施政[78],又有赐给年老者“国老”的顾问职位,打造相互牵制的“群相制”。郑主又以吏,户,礼,兵,刑,工为“六番”,行使和取代原来朝廷六部的核心职权[79];而据《雨中随笔》记载,当其时用人选拔上是“六番添差用进士文臣,副知佥知用监生文员”[80]。
地方上,因应当时南北对峙的长期战争环境,郑氏将黎初朝地方行政区划的“道”改为“镇”。镇设镇司,改以高级武官镇守,又设“督同”(四、五品)、督视(三、四品)、巡守等管理地方事务。各镇又有文官负责的“承司”、“宪司”,地方俱低于武官主持的镇司。“承司”主官是左右承政,又设参政、参议等负责民政,“宪司”则设有承宣按察使、按察付使等负责考课理讼。地方在府州县下设有“社”的基层行政和司法机构,每社有社长、社吏、社胥等职协助地方治理和收纳租庸,由村民自己推举,全国有八千到一万余个大小不等的社,大社有一、二百口人,小社只有几十人[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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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缪尔·巴伦(Samuel Baron)记录17世纪时中兴黎朝官员朝拜的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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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乾隆《皇清职贡图》所记录18世纪的中兴黎朝官员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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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缪尔·巴伦(Samuel Baron)记录中兴黎朝时期的东京 (越南)画像
外交
[编辑]内帝外王
[编辑]尽管越南拥有久远的“内帝外王”历史,但后黎朝前三代君王均以“国王”自居而不称帝国内[82],以免刺激明朝。直至黎圣宗在光顺八年(1467年)十二月恢复“外王内帝”,制皇帝受命之宝,并对外采取“北和南征”的策略,一边修好明朝,一边向南扩张。其又仿效中国朝贡制度,要求周边小国朝贡后黎朝[83][84][85],让后黎朝成为中南半岛的“小天朝”[86]。
按照中国礼法,以小事大者必须使用真名[87],但后黎朝沿用自李朝的做法,自黎利以降均以伪名奏报明朝,较李氏朝鲜、尚氏琉球等其他中国藩属为异。越南史料中也往往把向明朝贡形容为“报聘”、“如明”、“交邻”等[88][89],而不像李氏朝鲜采用“朝天”等宗藩意味比较强的字眼[90]。日本学者山本达郎认为这是因为中国礼制对“内帝外王”的越南君主而言是巨大的耻辱,因此越南以伪名朝贡的另类方式来尽可能不伤害“对等”形式[91]。
中国明清两代均对后黎朝的“内帝外王”采取无视或容忍态度。明宪宗时期,曾有行人司官员指出他捡获了使用后黎朝年号的僭越文书,并提议明朝出兵征讨安南,却最终被朝廷以“引启边衅”治罪[92]。清朝年间,李氏朝鲜也对中兴黎朝私自使用年号产生疑问,例如正和八年(1688)曾有朝鲜商队漂流会安后被救,当朝鲜官员看见阮主文书中使用黎熙宗年号时就感到惊讶,他们询问说“安南文书中正和九年云者,本国不为服从于大清而然耶?抑有僭称天子之国而以正和为年号耶?愿闻其详”,而华商陈干则回答说“其安南国者,昔日原为交趾之名,洪武年得云南一省,弃交趾,任其进贡,往来不分别年号久矣,今我皇上以从大明古例,不与交量,任彼称为正和,如日本者称为贞享同也”。[93]
中越关系
[编辑]明朝在王通撤军并朝议放弃安南后[94],明朝和后黎朝关系仍然紧张。黎利通过频繁朝贡和放还俘虏的明朝军民1万5607人[95],使得中越关系逐渐正常化,最终明宣宗决定放弃黎利归还兵器和拥立陈朝后裔的要求,转而册封黎利为“权署安南国事”,正式结束了长达二十余年的中越敌对状态[96]。此后,后黎朝基本上和明朝维持了相对稳定和友善的宗藩关系[97][98]。正统元年(1436年)九月,明英宗才正式册封黎利之子黎元龙 (对明称为黎麟)为“安南国王”[99],赐以驼纽涂金银印[100]。这时期中越文化和技术交流频繁,后黎朝的使者梁如鹄从中国引进雕版刻书技术[101],而使者陈驴则从湖南引进了髹漆技术[102],对于越南文化产业生重大影响。后来在黎圣宗的治理下,其时后黎朝“自负国富兵强,辄坐大”[103],积极侵略占婆和老挝,并越境广西钦州、土司安平州等地,与明朝争讼不已[104]。
到了莫氏篡黎时期,明世宗在收到黎氏旧臣求援后一度考虑出兵,但最后多方考虑下取消了出兵讨伐安南莫氏的计划,取而代之的是明朝降安南国格为“安南都统使司”(越南语:An Nam Đô thống sứ ty),改册封莫登庸为从二品的“安南都统使”[105],赐银印仍听其行政治事。明朝此后均保持“不拒黎、亦不拒莫”的“以夷制夷”方针[106],以保持对越外交事务的主动权,安南的统治者从此没有再得到过大一统的明朝册封为国王,即使黎氏再兴后也维持了同样的情况。
明末清初之时,势弱的南明势力开始扔弃天朝上国的自尊,弘光、隆武、永历政权均屡次遣使求援于中兴黎朝[107][108],永历帝改变了明朝一直以来的对越政策,重新册封当其时的黎神宗为安南国王[109],甚至前所未有地册封郑梉为“副国王”[110],以换取郑主每年银二、三万两的资助[111]。1657年,西定王郑柞继位后对日益势穷的永历政权转趋冷淡,而新兴的清朝则向安南发出“怀柔”的信号,当永历帝逃入缅甸而北方莫氏率先向清朝投诚后,中兴黎朝不得不面对现实,彻底弃明投清。在与清朝的封贡期间,原来郑氏并不愿意交出明朝印敕,但当清廷态度强硬并发出断交的最后通碟时[112],郑柞不得不交出永历赐予的金印[113],从此成为清朝的藩属国。郑阮纷争时代后,阮主政权不甘名分低于实际上是傀儡的黎朝皇帝,因此阮主开始使用“大越国王”的称号,也曾经试图绕过黎朝直接与清朝建立朝贡关系,但在康熙四十一年(1701)被清廷以“惟安南有黎在,未可别封”拒绝。
越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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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越之间的贸易形成和进行物物交换的历史最早可追溯至16世纪初期,除了来自暹罗(泰国)和马来西亚的贸易船,日本的朱印船在越南的港口也频繁出入。而中兴黎朝以后,郑主、阮主都开始开放外国贸易和商馆,日本的江户幕府也有更多机会和后黎朝进行接触,这时期郑主、阮主两个政权均以“安南国”的名义和日本往来;越日之间相互交换的存世国书达59件,其中58件的时间是1591年到1694年[114]。根据越方资料记载,当广南阮主第一代领袖阮潢于十七世纪开放会安的港口时[115],当地已经有数百日本商人聚居,阮福源更把养女阮氏玉华嫁给日本朱印船商人荒木宗太郎,赐名阮太郎。[116]
越朝关系
[编辑]后黎朝和李氏朝鲜的建国时间相当接近,彼此国祚亦颇长,两国又是同文之邦,两国使臣常借朝贡中国聚集的机会见面,尺简往复,互赠土宜,因此越、朝之间在明清两代的交往颇深,并留下许多酬唱、笔谈的作品。当其时越南、朝鲜两国各以自己的汉学水平为傲,因此彼此间存在文化竞争的情况,黎贵惇在《北使通录》中就提到“沿途见中州官僚、士大夫问难谈辨,殆如遇敌。又有朝鲜贡使,钦差伴送官,皆一时文豪,不以海外见鄙,累相接语。仆仰伏洪福,文字酬答之间,幸免轻哂,更见称扬”,部分学者把这一现象称之为“竞华”[117][118]。两国的交往,可参见十五世纪朝鲜译官曹伸与后黎朝使者黎时举[119],达城君徐居正和安南使者梁如鹄[120];十六世纪的朝鲜使者李睟光与中兴黎朝使臣冯克宽[121][122];十八世纪的朝鲜李商凤和中兴黎朝使臣黎贵惇等[123]。
经济
[编辑]黎利建国后,下令铸“顺天通宝”,五十文为一陌,改变了陈朝时以七十文为一陌的计算方法,其后每位黎朝皇帝都会铸造自己年号的通宝。黎利又下令修造全国田簿户籍,踏勘泽洲田土、金银等矿穴,清查人口[124]。
黎太宗时,由于库吏收税经常拣择拒斥旧钱,他便下令禁止官方和民间拣择破鈌铜钱,只要铜钱仍能穿绳便必须流通使用。1439年,黎太宗下令以六十文为一陌,再次改变了黎太祖时货币单位的计算方式。至黎圣宗时,他在1462年与1486两次重申禁止拒斥铜钱的命令,并于1464年第一次明确表明“私铸铜钱”有罪。[125]1464年,黎圣宗又下旨禁止以伪钱换税钱。1471年,黎圣宗首次订下了人丁税例,为“每人纳钱八陌”,而植桑养蚕的地方则按三等缴纳税钱[126]。
矿业方面,黎襄翼帝时曾经定下金、银税例,金为金二千九百一两六钱九分五釐一丝、银为六千一百二十五两九钱八分四釐八毫,后世的嗣德帝在《钦定越史通鉴纲目》则批评“是辰土宇未广,安有金数多如此?不免失真”。中兴黎朝时期,由于当其时越南落后的开采技术,郑主选择把开采权委托给清人矿工,朝廷只收取牌照费和税,当中矿工又以潮州、韶州人为多。其时越南主要矿场,包括宣光聚龙铜厂,南昌隆生银厂,兴化呈烂、玉碗铜厂,太原爽木、安欣、廉泉、送星、务农铜厂,金马三弄金厂,昆铭铅厂,谅山懐远铜厂等。
海外贸易方面,黎朝时期继承了北属以来发展的陶瓷产业,当其时全世界只有中国和越南有能力烧制青花瓷,而同时期的明朝进入海禁期,越南的陶瓷出口递补了高温瓷器市场,并在十五、十六、十七世纪维持海外贸易的黄金时期,学者统计仅在1669到1670年间,荷兰东印度公司就进口了超过772,600个越南生产的陶瓷[127]。与此同时,越南的丝绸生产工艺在黎朝得到长足进步,据学者统计,越南在十七世纪能够每年生产约130-150吨生丝,制造近10000件丝织品[128]。中兴黎朝的贸易方面,郑主等统治者通过积极减免商税,修筑“千里路”等促进贸易[129],又批准让荷兰人来往北河庸宪开设商馆,在1637年到1680年间,平均每年有 27.89万荷兰盾(约等于白银9万两)的交易产生;后来中国人、日本人、暹罗人来越南贸易者达2000余家,铺宪(兴安),渭黄(南方)等地形成十分繁荣的商贸之地,而当时的升龙(河内)也是相当发达的丝绸和瓷器贸易中心,每年交易量价值45万贯[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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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太宗时期发行的“绍平通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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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圣宗时期发行的“洪德通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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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显宗时期发行的“景兴通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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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朝十五世纪白瓷印花菊花纹茶碗,现藏台北故宫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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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朝十五世纪时期的石榴鸣禽纹大盘
文化
[编辑]历代君主
[编辑]黎初朝
[编辑]庙号 | 谥号 | 姓名 | 在世 | 在位时间 | 年号及使用时间 | 陵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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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上祖 (后黎朝朝廷追尊) |
明皇帝 (后黎朝朝廷追谥) |
黎诲 | ?年-?年 | ||||
显祖 (1428年太祖黎利追尊) |
昭德至仁泽皇帝 (历代累谥) |
黎汀 | ?年-?年 | 来闻陵 | |||
宣祖 (1428年太祖黎利追尊) |
宪文睿哲福皇帝 (历代累谥) |
黎旷 | ?年-?年 | 佛皇陵 | |||
太祖 (1433年太宗黎元龙尊上) |
统天启运圣德神功睿文英武宽明勇智弘义至明大孝高皇帝[131] (历代累谥) |
黎利 | 1385年-1433年 | 1428年-1433年 | 顺天 | 1428年-1433年 | 永陵 |
太宗 (1442年仁宗黎邦基尊上) |
继天体道显德圣功钦明文思英睿仁哲昭宪建中文皇帝 (历代累谥) |
黎元龙 (黎麟) |
1423年-1442年 | 1433年-1442年 | 绍平 | 1433年-1439年 | 祐陵 |
大宝 | 1440年-1442年 | ||||||
仁宗 (1460年圣宗黎思诚尊上) |
钦文仁孝宣明聪睿宣皇帝 (历代累谥) |
黎邦基 (黎濬) |
1441年-1459年 | 1442年-1459年 | 大和 | 1443年-1453年 | 穆陵 |
延宁 | 1454年-1459年 | ||||||
- | 厉德侯 (1460年圣宗黎思诚定) |
黎宜民 (黎琮) |
1439年-1460年 | 1459年-1460年 | 天兴 | 1459年-1460年 | |
圣宗 (1497年宪宗黎鏳尊上) |
崇天广运高明光正至德大功圣文神武达孝淳皇帝 (历代累谥) |
黎思诚 (黎灏) |
1442年-1497年 | 1460年-1497年 | 光顺 | 1460年-1469年 | 昭陵 |
洪德 | 1470年-1497年 | ||||||
宪宗 (1504年肃宗黎敬甫尊上) |
体天凝道懋德至仁昭文绍武宣哲钦圣彰孝睿皇帝 (历代累谥) |
黎鏳 (黎晖) |
1461年-1504年 | 1497年-1504年 | 景统 | 1498年-1504年 | 裕陵 |
肃宗 (1505年威穆帝黎濬尊上) |
昭义显仁温恭渊默惇孝允恭钦皇帝 (历代累谥) |
黎敬甫 (黎㵮) |
1488年-1504年 | 1504年 | 泰贞 | 1504年 | 敬陵 |
- | 愍厉公 (1510年襄翼帝黎潆定) |
黎濬 (黎諠) |
1488年-1509年 | 1504年-1509年 | 端庆 | 1505年-1509年 | 安陵 |
威穆帝 (1517年昭宗黎椅谥) | |||||||
德宗 (1517年昭宗黎椅追尊) |
配天裕圣温良光明文哲寛弘彰信绥休睦孝建皇帝 (历代累谥) |
黎镔 | 1466年-1502年 | 受节陵 | |||
- | 灵隐王 (1516年郑惟㦃定) |
黎潆 (黎晭) |
1495年-1516年 | 1509年-1516年 | 洪顺 | 1509年-1516年 | 元陵 |
襄翼帝 (1517年昭宗黎椅谥) | |||||||
- | - | 黎光治 | 1509年-1516年 | 1516年 | 洪顺 | 1516年 | |
明宗 (1517年昭宗黎椅追尊) |
哲皇帝 (1517年昭宗黎椅追谥) |
黎漴 | ?年-1509年 | 康陵 | |||
- | 陀阳王 (1523年莫登庸定) |
黎椅 (黎𬤝) |
1506年-1527年 | 1516年-1522年 | 光绍 | 1516年-1522年 | 永兴陵 |
昭宗 (后黎朝朝廷尊上) |
神皇帝 (后黎朝朝廷谥) | ||||||
- | 恭王 (1527年莫登庸定) |
黎椿 (黎懬) |
1507年-1527年 | 1522年-1527年 | 统元 | 1522年-1527年 | 华阳陵 |
恭皇帝 (后黎朝朝廷谥) |
黎中兴朝
[编辑]庙号 | 谥号 | 姓名 | 在世 | 在位时间 | 年号及使用时间 | 陵号 | |
---|---|---|---|---|---|---|---|
庄宗 (1548年中宗黎暄尊上) |
裕皇帝 (1548年中宗黎暄谥) |
黎宁 (黎㫬) |
?年-1548年 | 1533年-1548年 | 元和 | 1533年-1548年 | 景陵 |
中宗 (1556年英宗黎维邦尊上) |
武皇帝 (1556年英宗黎维邦谥) |
黎暄 (黎宠) |
1535年-1556年 | 1548年-1556年 | 顺平 | 1549年-1556年 | 延陵 |
孝宗 (后黎朝朝廷追尊) |
仁皇帝 (后黎朝朝廷追谥) |
黎维絖 | ?年-?年 | 华岳陵 | |||
英宗 (1573年世宗黎维潭尊上) |
峻皇帝 (1573年世宗黎维潭谥) |
黎维邦 | 1532年-1573年 | 1556年-1573年 | 天祐 | 1557年 | 布卫陵[132] |
正治 | 1558年-1571年 | ||||||
洪福 | 1572年 | ||||||
世宗 (后黎朝朝廷尊上) |
积纯刚正勇果毅皇帝 (后黎朝朝廷谥)[133] |
黎维潭 | 1567年-1599年 | 1573年-1599年 | 嘉泰 | 1573年-1577年 | 华岳陵[134] |
光兴 | 1578年-1599年 | ||||||
- | 简辉帝 (1619年郑松初谥)[135] |
黎维新 | 1588年-1619年 | 1599年-1619年 | 慎德 | 1600年 | 华峦陵[136] |
敬宗 (1632年神宗黎维祺尊上) |
显仁裕庆绥福惠皇帝 (1632年神宗黎维祺改谥) |
弘定 | 1600年-1619年 | ||||
神宗 (后黎朝朝廷尊上) |
渊皇帝 (后黎朝朝廷谥) |
黎维祺 | 1607年-1662年 | 1619年-1643年 | 永祚 | 1619年-1629年 | 群玉陵 |
德隆 | 1629年-1635年 | ||||||
阳和 | 1635年-1643年 | ||||||
1649年-1662年 | 庆德 | 1649年-1653年 | |||||
盛德 | 1653年-1658年 | ||||||
永寿 | 1658年-1662年 | ||||||
万庆 | 1662年 | ||||||
真宗 (后黎朝朝廷尊上) |
顺皇帝 (后黎朝朝廷谥) |
黎维祐 (黎维禔) |
1630年-1649年 | 1643年-1649年 | 福泰 | 1643年-1649年 | 花浦陵[137] |
玄宗 (1671年嘉宗黎维禬尊上) |
豁达睿聪刚毅中正温柔和乐钦明文思允恭克让穆皇帝 (1671年嘉宗黎维禬谥) |
黎维䄔 (黎维禧) |
1654年-1671年 | 1662年-1671年 | 景治 | 1663年-1671年 | 果盛陵 |
嘉宗 (1675年熙宗黎维祫尊上) |
宽明敏达英果徽柔克仁笃义美皇帝 (1675年熙宗黎维祫谥) |
黎维禬 (黎维𬓆) |
1661年-1675年 | 1671年-1675年 | 阳德 | 1672年-1674年 | 福安陵 |
德元 | 1674年-1675年 | ||||||
熙宗 (1716年裕宗黎维禟尊上) |
聪敏英果敦豁宽裕伟度徽恭章皇帝 (1716年裕宗黎维禟谥) |
黎维祫 (黎维禛) |
1663年-1716年 | 1675年-1705年 | 永治 | 1676年-1680年 | 富宁陵 |
正和 | 1680年-1705年 | ||||||
裕宗 (1731年昏德公黎维祊尊上) |
纯正徽柔温简慈祥宽惠逊敏和皇帝 (1731年昏德公黎维祊谥) |
黎维禟 (黎维祹) |
1680年-1731年 | 1705年-1729年 | 永盛 | 1705年-1720年 | 金石陵[138] |
保泰 | 1720年-1729年 | ||||||
- | 昏德公 (1732年纯宗黎维祥定) |
黎维祊 | 1709年-1735年 | 1729年-1732年 | 永庆 | 1729年-1732年 | 青池县金缕社 |
永庆帝 (阮朝改定)[139] | |||||||
纯宗 (1735年懿宗黎维祳尊上) |
宽和敦敏柔逊谨恪沈潜坦易简皇帝 (1735年懿宗黎维祳谥) |
黎维祥 (黎维祜) |
1699年-1735年 | 1732年-1735年 | 龙德 | 1732年-1735年 | 平吴陵 |
懿宗 (1759年显宗黎维祧尊上) |
温嘉庄肃恺悌通敏宽洪渊睿徽皇帝 (1759年显宗黎维祧谥) |
黎维祳 (黎维祎) |
1719年-1759年 | 1735年-1740年 | 永佑 | 1735年-1740年 | 扶黎陵 |
显宗 (1786年愍帝黎维祁尊上) |
永皇帝 (1786年愍帝黎维祁谥) |
黎维祧 (黎维𥚻) |
1717年-1786年 | 1740年-1786年 | 景兴 | 1740年-1786年 | 盘石陵 |
佑宗 (1786年愍帝黎维祁追尊) |
衍皇帝 (1786年愍帝黎维祁追谥) |
黎维祎 | ?年-1771年 | 同陵 | |||
- | 愍皇帝 (1884年阮朝朝廷追谥) |
黎维祁 (黎维 ![]() |
1765年-1793年 | 1786年-1789年 | 昭统 | 1787年-1789年 | 盘石陵 |
世系图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胡士杨《大越黎朝帝王中兴功业实录》
- ^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六):“玉宝生子郑松,才德超群,英雄盖世,能续父志,赞成帝业,黎朝中兴之功,实基于此。”
- ^ 阮俨《景兴二十七年丙戌科进士题名记》:“庆今磐奠炎图,泰开文运。钦惟皇上握乾符。申巽命...皇黎景兴二十七年嘉平节立。”
- ^ 《皇黎一统志》:“话说皇黎朝庄宗裕皇帝中兴于马漆江,时世祖明康、太王郑检为辅,诛锄逆莫,还于故都。”
- ^ 《皇黎抑斋相公遗集》
- ^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九):“乙未〈明永乐十三年〉秋八月,明取勘金银场,起夫淘采,及捕白象、氽珍珠。重税厚敛,民不聊生。”
- ^ 《黎朝帝王功业》:“使君各收我南越金银财货回北国,南郊货室,一皆空尽,妇女见有色者并亦取之...”
-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十三):“明李彬奏请户部颁给交州户帖。州县修定赋役黄册,里长、甲首周年图样。大率每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每年里长一人、甲首十人应役,周而复始。当里甲者,鞭棰不胜其苦。”
- ^ 《明史》(列传第二百九):“中官马骐以采办至,大索境内珍宝,人情骚动,桀黠者鼓煽之,大军甫还,即并起为乱。陆那阮贞,顺州黎核、潘强与土官同知陈可论、判官阮昭、千户陈忷、南灵州判官阮拟、左平知县范伯高、县丞武万、百户陈已律等一时并反。彬皆遣将讨灭之,而反者犹不止。”
- ^ 《明史》(列传第四十二):“交人苦中国约束,又数为吏卒侵扰,往往起附贼,乍服乍叛,将帅益玩寇。”
- ^ 《抑斋集叙传》
- ^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冬十一月初一日,明使章敞、徐琦来至京,赍印命帝权署安南国事。二十日,敞琦等还,帝遣审刑院副使阮绚,御史中丞阮宗贽随敞等如明谢恩,并觧岁贡金五万两,乞依洪武三年贡例,自后常贡不绝。明帝赐文绚等钞币遣还。”
- ^ 《抑斋集》(谢册封表):“安南权署国事臣黎某诚惶云云,谨上言宣德五年十月十一日伏睹钦差天使右侍郎张敝,通政使徐琦橐捧诏书一道,印章一颗,命臣权署安南国事”
- ^ 《抑斋集》(令思齐摄事诏)
- ^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七日,遣入内检校平章事黎问入内,大司马黎银入内,少傅黎文灵赍金册立右将国开郡公思齐为国王,摄行国事。遣入内司寇黎察、司空黎仁澍入内,司马黎理入内,少尉黎国兴赍金册立梁郡公元龙为皇太子。”
- ^ 《抑斋集》(命降思齐为郡王次子元龙承统诏):“癸丑六年八月,降思齐为郡王...”
- ^ 《抑斋集》(谢册封国王表):“安南权署国事臣黎某谨上言,正统二年正月十三日,伏睹钦差天使李郁李亨持节橐捧诏敕金印,封臣为安南国王。”
- ^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一):“时黎得宁以都旨挥典禁兵当直,不能率先卫社,乃拥兵助逆,故宜民得僣位号,而文武臣僚饮恨茹痛,四方百姓如䘮考妣。”
-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十九 光顺六年三月
- ^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四):“然臣窃见前年征山夷,占城,琉球,老挝之时,淸选效力各卫军旗有膂力者,先登得馘,除用未尽及被选汰,退充五府军与无得馘同,无有分别。”
- ^ 《大越史记全书》(卷之十四):“遣使往四方,追勘贫乏老弱在军者,饶汰之,赋役工程偏重者,轻减之,放眚灾,伸冤屈,录失职,褒有功,归逋负,寛刑罚,旌节义,赈孤贫,擢廉濴,进贤才,中外大悦。帝在东宫三十六年,德业日进,仁孝闻于天下,故初政蔼有可观。”
-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二十四):“帝加意农事,敕承、宪、府、县官巡行劝课,筑堤防,濬𤱶浍,立田界,以备水旱。每社置社长一人,专督农桑。凡外官以事赴京及朝使有外至者,必召问年榖丰歉,百姓乐苦。其军匠之上番者,各分遣归农。”
-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二十四):“春正月,旱。敕备水车以卫农。”
- ^ 《大越史记全书》(卷之十四):“是月初八日,帝弗豫。初帝即位,出囚人,放宫女,停不急之务,减偏重之役,抑贡献,省力役,任勲旧,揽威权,抑戒外戚,友笃亲藩,凡经纶大经,建立大本,无所不用其极。天下臣民,皆拭目以观初政,以为成康文景复见于今日。”
-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 (正编卷之二十四) 景统二年十二月
- ^ 《大越史记全书》(卷之十四):“帝斥逐皇宗功臣回淸华地方,并杀女史,内臣,占人。时外戚姜种,阮伯胜等擅作威福,权倾中外...”
- ^ 《大越史记全书》(卷之十四):“帝自即位之后,毎夜与宫人酣酒无量,醉即杀之。时权归外戚,东则华陵,养父郷。西则仁睦,帝妃郷。北则扶较,帝母郷。皆擅怙权势,沉溺臣僚,有以私意而屠戮生民,有以密体而诛求钱货,凡民间六畜生花等物,一切掠取,及民家有奇财奇货,标字取之,万民嗟怨,而帝弗悛。又心怀猜忌,凡前日臣下之不立己者,往往诛之。又密使内人阮廷科往体察诸叔父兄弟凡二十六王,而荆王以叔父逃遁,不知所之,独简脩公以叔伯之子,系狱得脱,由是人人自危,益思作乱。”
- ^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五):“是日帝御光治殿,观象斗虎。”
- ^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五):“帝崇兴土木,筑广城大数千丈,包围祥光殿,真武观,金鼓千花寺...使画工画图,命女史裸身,把棹于西湖,帝与之游...匠人武如苏作大栈殿百余屋,罄竭国中财力...”
- ^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五):“郑惟㦃弑帝于太学门。先是惟㦃以数谏帝忤旨被杖,惟㦃乃与黎广度,程志森等同谋废立,整饬船艘器械,在太极津,声言讨贼。初六日,夜二更,将金吾护卫三千余人入北辰门,帝闻之,疑有贼至,乃出幸宝庆门外。七日,昧爽,有承旨阮瑀从帝间行,过太学门,至碧沟坊朱雀池,帝遇惟㦃,问曰:“贼在何方。”惟㦃不答,顾他大笑,帝挥马而西,惟㦃使武士名幸者,横箝剌帝坠马弑之,阮瑀亦死之。将帝尸归于北使馆,以寘衣火葬之”
-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二十七):“登庸求总兵柄,剿平群贼。礼部尚书范嘉谟以为兵权散在五府,登庸凡事不得尽所为,协与同僚保举之。帝遂以登庸节制十三道水步诸营,而以嘉谟赞理军务。于是天下精兵健甲都归登庸掌握矣。”
-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二十七):“登庸废椿为恭王,与皇太后郑氏幽于西内数月,逼令自尽。”
-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二十七):“辰登庸僭逆,谋求功臣子孙,以官爵饵之。碧溪侯公渊以功臣孙,义忿不屈,乃与阮我、阮寿长等谋,起兵攻朱雀门,不克。走入淸化,招集人民,竖诸将旗。”
-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二十七) 莫登瀛大正元年
- ^ 《议处安南事宜》:“至若黎宁虽自称为黎利子孙,然臣等节据诸司查勘踪迹,委的难明。郑惟憭一向潜住该国上、下朗石林州峒寨附近。广西土官地方,黎宁面貌初不相识,故或称黎宁,或称黎宪,或称光绍,或称元和,或又以为阮涂之子, 或又以为郑氏诈称。而近据云南布政司开报,会审夷人郑垣口词,称漆马江峒虽有黎宁,而来历宗派不可得详。所列事情、年貌,又与郑惟憭原报互异,俱难凭据。”
- ^ 《历朝宪章类志》:“以蓝山迫隘,惟瑞原县安场社左控重山,右临大河,形势开爽,气象明昌。始立行殿,奉帝居之...安场宫府,六十年间为天子行在之所,灭莫以后,始还故都...”
-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二十七) 庄宗裕皇帝元和元年
- ^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六) :“帝遗郑惟僚如明,奏称,莫登庸潜乱,窃据国城,阻绝道路,以致久废职贡。”
- ^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六) :“帝遣郑垣如明,备陈莫氏篡弑,及帝播迁于淸华事由。”
- ^ 《议处安南事宜》
- ^ 《安南奏议》
- ^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七):“先是,使臣冯克寛等斋贡物及代身金人沉香象牙至燕京,上表乞脩职贡。明帝见表大悦,复诏封帝为安南都统使司都统使,管辖南国土地人民,及赐安南都统使司银印一颗,使冯克寛等斋敕书回国。”
-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二十九):“检虽擅权,而恶未甚著。松则莽、操之徒也。”
-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九十八》:“安南之事,虽一切移文称名黎维潭,而其实权臣郑松主之。”
- ^ 张文亮《越南后黎朝后期的“黎皇郑主”体制》
- ^ 潘辉注 《历朝宪章类志》(卷二十)“当是时也,天子盖特为寄位之君者。”
-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三十一):“黎自中兴以后,太阿倒持,下陵上替,厥有自来,君臣之礼荡然矣。惟南郊祀天,尊卑之分尚在。”
-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三十三):“西王(郑)柞入朝不拜、章奏不名,设座于御座之左”
- ^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八) 永祚九年春
- ^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九)
- ^ 《清实录康熙朝实录》(卷之三十):“兵部议、宣谕安南使臣李仙根等事竣、赍回安南国王黎维禧覆疏、内称谨遵上谕、将高平府石林、广源、上琅、下琅、土地人民、退还莫元清。乞令莫元清归属本国等语。应如所请。从之”
- ^ 《大越史记全书》:“清遣内秘书院侍读李仙根,兵部郞中杨允杰赍旨谕来,使我以高平四州退还莫氏。时廷臣与清使瓣解,往返数四,清使坚执不听。上以事大,惟共寺命姑且从之。”
- ^ 《大越史记全书》:“及淸吴三桂反于云南,元淸从傲号,资之粮草。”
- ^ 《清实录康熙朝实录》(卷之一百二):“兵部议覆、广西巡抚郝浴疏言,安南都统使莫元清、同弟莫敬光、为安南郑祚攻逼、投奔内地、并无从逆助恶、扰害地方之迹。但先经原任将军莽依图疏称、’’’莫元清弃高平、败奔富州。又安南国王黎维正疏称、吴三桂变起、莫元清同恶相济、为贼办粮。莫元清蒙皇上鸿恩、封为都统使、驻防高平、不图报恩、吴三桂反叛、即从贼助恶、理应从重治罪。但已身故、应免议处。革去都统使之职、莫敬光既经带领家眷、缴印投诚、免其应拟之罪。系外国之人、不便居于内地。应行该督抚、将莫敬光、及伊带来家眷、一并发回安南。’’’移咨国王、将莫敬光等、毋致残害、务令安插得所。从之”
-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三十八):“杠日昏惑,举措乖错。”
-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三十八):“杠自行弑逆,奢僭日甚,淫逸无度。寻得惊悸疾,畏雷。宦者黄公辅辈绐之,穴地为赏池宫以居,遂不复出。公辅与其党专弄权柄,大臣诛谴者相继,人不自保,政事乖舛,赋役繁重,民心思乱。”
-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三十七):“冬十月,杠修造琼林、崇严二寺。营造二寺,工役繁重,撤古碑府材木,浮江而下,以供工作。令东潮、水棠、至灵三县充役,免堤路、邮亭钱。一年后,又开河道,通拨运拽,木辇石工常万人,昼夜不得休息。”
-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三十八):“复两班旧制,以重朝廷。三载考绩,以别淑慝。录无罗被斥,以振淹滞。勒陈乞职命,以淸仕途。加增口分,以足兵粮,宽赦租庸,以苏民瘼,停一切营造,以舒民力,撤非例巡渡,以示宽政,禁抑胁,止置买,定将士功过赏罚,宽军士物故饶除,申鸣诉所管苛滥,堤路付镇官督理,以便农事,财货归户部掌管,以充国用,禁诸讼妄启,免淸乂二处田租。凡十五条,中外大悦。”
-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三十八):“黎自郑松弑逆,至此六世矣。循袭效尤事事逾僭,揆以春秋大义,斧钺之所必加。郑楹知迎立显宗,欲藉其福德,乃作福作威,自操其柄。”
-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三十九):“置四镇农官。镇置大使、副使各一人,专掌田事,亲行劝课。又置劝农吏使,勖民致力田亩,随宜补助之...于是兵皆知农军粮,不甚窘乏矣。”
-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三十九):“三月,海阳饥。发粟赈之。是岁,海阳饥。令发山南籴粟十万官钵赈贫民。”
-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三十九):“辰东北岁饥,令发官米煮粥饭赈给之。又募别处民有能移粟发卖及纳粟于所在者,各量予以官。”
-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三十九):“辰以灾异凶歉,诏赦诸路租庸,及撤非例巡司...”
-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四十五):“顺化,府二、县八、州一:香茶、富荣、广田、海陵、登昌五县隶肇丰府;丰禄〈旧康禄〉、丽水、明灵、与南布政州隶广平府;各项人数十二万六千八百五十有七,公私田土亩数二十六万五千五百有七。除林麓、墓地、园宅、潭池、官土、寺土及枯燥留荒外,实征亩数十五万三千一百八十有一。”
- ^ 《雨中随笔》(卷下)页57
-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四十五):“冬十二月,遣吏部左侍郎武陈绍等如淸。森将有篡立之志。是年岁贡,森密表于淸,言黎无贤子孙,嘱陈绍以事入奏,而使内监〈名姓缺〉与之行,献赂求封。陈绍行至洞庭湖,托病,夜对使部将表焚之,因仰药卒。后追赠尚书。”
- ^ 《大越史记全书》(续编卷之五):“秋,七月,阮文惠谒帝于万寿殿。时,阮有整劝惠以扶黎为名。惠乃谒帝,帝延入,设坐榻于御榻旁,慰劳备至。”
-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四十六):“文岳阳许诺,令有整择吉具礼谒太庙,有整亦意其未去。是月十七夜,漏下三鼓,文岳、文惠遣人辞于帝,密传暗号,连夜水陆一齐撤去,府库货物皆为括尽...贼兵既去,帝急召朝臣,议曰:贼空国遗我,纵有警急,何以制之...”
-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四十六):“于是所在豪目控带州域,招集兵马,咸以保卫为名。无赖之徒,互相攻杀,宇内骚然矣。”
-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十五) :“太祖设官,多因陈胡旧制,参用明典”
- ^ 陈仲金的《越南通史》页443
-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十五) 顺天元年三月
- ^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二十七日,旨挥社置社官。大社一百人以上用三人,中社五十人以上用二人,小社十人以上用一人”
- ^ 陈仲金的《越南通史》页441
- ^ 陈仲金的《越南通史》页442
- ^ 《皇黎抑斋相公遗集》页6-7
- ^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二):“六月、定文武服色、自一品至三品著红衣、四五品着绿衣、余著青衣。”
-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三十三):“参从、陪从,前黎未有,中兴后,政归郑氏,始设之,以参陪政府。神宗辰,郑柞以礼部尚书范公著、吏部尚书杨致泽并参从。自是参从为首辅,而陪从次之。”
-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卷之三十五):“郑府旧设兵、户与水师三番,至是增置吏、礼、刑、工,与兵、户为六番。又并征收各号,分为六宫。凡属宫租庸簿籍,六番以本职分掌之。诸镇财赋,兵民之政并属焉。令文臣知番,内监与文属充副佥〈官名〉,属吏六十人。自此政权尽归六番,而部寺徒为虚社矣。”
- ^ 《雨中随笔》(卷下.官名)
- ^ 张文亮《越南后黎朝后期的“黎皇郑主”体制》页24-26”
-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卷之二十一):“凡诏器皆称大王,则太祖辰之未称帝已明。至如太宗、仁宗称号,虽无明文,然圣宗即位,至是八年矣,群臣始请上帝号,则太宗、仁宗以前皆称王号可知也。”
- ^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二):“初七日、玉麻府土官琴丽来朝、进贡方物、盖仿古者方岳之礼。”
- ^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三):“哀牢贡方物。”
-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二十二):“帝既平占城,威震绝域,西方诸酋莫不率服。哀牢遣使臣郎俪赍方物来献。镇宁府土官琴公、顺平州土官道贰及其弟道童、攸朴峒知州道虑,各以雄象、方物来贡。”
- ^ 陈文源《明朝与安南关系研究》页60-61
- ^ 《议处安南事宜》:“黎龙伪名浚,黎口口牵伪名敬,黎璇伪名谊,黎滢伪名晭,黎掎伪名𬤝。的名以事神祇,伪名以事中国,习相悖谬,致成乱阶,竟至微弱。”
- ^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二):“十一月、遣使如明、杨文旦、范鉴、黄仁等岁贡。”
- ^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二):“九月二十一日,遣陪臣丁兰、阮复、阮德𬨎等如明奏事”
- ^ 《李朝实录成宗实录》:“臣尝闻姜希孟朝天而还,驰到义州,夜半犹不闭城门...”
- ^ 陈文源《明朝与安南关系研究》页149
- ^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二十六):“行人司行人王勉下锦衣卫狱。先是勉奉命广西等处勘处安南事情,既还,上言安南国王黎灏久蓄不臣之心,僭立年号,擅兴征伐,请兵往正其罪,事下兵部。以勉希求进用,引启边衅,当治罪。从之。”
- ^ 叶少飞《十六至十七世纪越南日本古文书中的“真”“假”国王与东亚世界秩序》
- ^ 《明史列传第二百九》:“诏未至,通已弃交阯,由陆路还广西,中官山寿、马骐及三司守令,由水路还钦州。凡得还者止八万六千人,为贼所杀及拘留者不可胜计。”
- ^ 《大明宣宗章皇帝实录》(卷之六十四):“侍郎李琦等使交址还。黎利遣头目陶公僎等,贡金银器皿及方物,且奏云:钦蒙 圣谕,土官军民之家有藏匿朝廷官吏军人及其家属、军器者悉送还。臣伏惟前者官军征讨除已死伤外,止存军官二百八十人、民官及吏一百五十七人、旗军一万五千一百七十人、马一千二百匹。臣谨具名籍,给馈饷、备舟船,与在官财货、军器等物及凡家口并已装载回还,秋毫不敢有犯...”
- ^ 陈文源《明朝与安南关系研究》
- ^ 《震泽集》(卷11):“昔在宣宗,始命安南自为国,而安南奉正朔益虔,间岁则贡,继世则请”
- ^ 《屠康僖公文集》(卷5):“(安南)数十年来,职贡必修,传世必请,君命之临必畏,天使之辱必敬,亦不敢踵宋元之故辙。”
-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二十二》:“朕祗膺天命,统御下民,覆载之间,咸图康靖,矧尔安南,密比疆场。其权署安南国事黎利子麟继承以来,克勤克慎,事上抚下,罔有怠违,今特封为安南国王,授以印章,俾永绥尔一国之人,以副朕一视同仁之意。”
- ^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一):“印重百两,纫象骆驼,以金为之”
- ^ 《梁大王》抄本,越南汉喃院馆藏,编号 VHv.1845,页 2
- ^ 《髹漆技艺在越南的传播与发展——以越南后黎朝为中心》
- ^ 《明史列传第二百九》(外国二 安南):“灏雄桀,自负国富兵强,辄坐大。”
- ^ 陈文源《明朝与安南关系研究》页59-75
-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四十八》:“上命降安南国为安南都统使司,以莫登庸为安南都统使,官从二品,子孙世袭,别给银印...”
- ^ 陈文源《明朝与安南关系研究》页89-93
- ^ 陈文源《明朝与安南关系研究》页103
- ^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八):“二月,睁明帝幸驾驻跸于南宁城,有敕谕王,资其兵象粮铳,以助恢剿。”
- ^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八):“夏,五月,阮仁政等候明使斋封印到关,乃命礼部尚书少保杨郡公阮宜与户部左侍郞阮寿春,佥都御史同仁泒,户科都给事中阮策显,提刑张论道,吏科给事中阮文广等迎接回京。明使行颁封礼,宣制文曰:“朕惟帝王之兴,务先柔远,春秋之义,独奖尊王。昔我皇祖,疆理天下,海隅日出,尽入版圔,惟尔安南,独承声敎,礼乐衣冠,渐为风俗,其食国家之恩者百世,贻子孙之庆者数传,尔都统司黎,贤良夙昭,恭顺不懈,宜德服龙荒,而声驰象魏。当我隆武皇帝御极闽甸,尔独航海来王,惟国家不宝远物,臣人亨贽,祇嘉事大之诚,念要荒亦吾赤子,锡社分藩,所谓柔远以德。朕以神宗皇帝嫡孙,为四海臣民推戴,缵承大统,抚临万方,远慕唐帝协和之风,近想汉宣兼临之盛,値玆丑类犯顺,为我薄海同簪,楚蜀之壮士云兴,吴越之义旗响应,灭此胡虏,绥彼四方,嘉尔忠诚,深予眷注,是用遗词臣潘琦,科臣李用揖持节封尔为安南国王。鸣呼,荤服奉帝天之命,圭璧余燕翼之休,君尔国,子尔民,耕桑亦属帝德,荒服王宾服享,共球无怠前修。朕惟汉家铜柱之封,永绥南服,夏后涂山之会,再见中原,钦哉。”
- ^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八):“冬,十月,明差官捧斋敕印来,封清王为副国王,其文曰:“朕惟祖宗肇有区夏,敎誔敷,礼信外藩,以广国家屏翰。尔安南王黎氏,介在南服,世奉车书,戴德怀忠,钦承靡替,原其所致,则惟尔辅国政郑梉乃祖乃父,后先同德,匡持翼赞之功,载在译传,夙昭国盟,传至尔榭,功名盛着,夷属倾心,匡主庇民,克修厥职,朕所鉴知。迩者朕跸粤西,锐图光复,忧勤宵旰,五载于玆,今川楚诸勋臣,相次入扈,大师率止,万灶云屯,我军大振。向之环兵入卫者,已经次第引去,而尔郑橄奉表称贡,自春徂秋,接踵间关,罔敢废坠,朕甚嘉之,虽排抑有徒,朕不为间,是用特崇殊典,晋封尔为安南副国王,锡之敕印,尔其祇受,以裕来玆,于戏朝廷置外藩,所以抚要荒弘捍蔽,承平则渐濡德敎,戡定则翊赞明威,维翰维城,无分中外,尔懋膺宠锡,务益忠贞,来辅黎氏,永修职贡,作朕南藩,永世勿替,钦哉。”
- ^ 《明末滇南纪略》页126
- ^ 《清实录康熙朝实录》(卷之十八):“己卯。礼部题、今岁安南国黎维禧、例当进贡。所受伪永历敕印、屡谕缴送、迟久未至、始称无缴送之例、今复欲委官临关、当面销毁、殊非尊奉天朝之礼。请敕广西督抚、移文再行晓谕、速将伪敕印送京。准其入贡。否则绝其来使。从之”
- ^ 《清实录康熙朝实录》(卷之十九):“广东广西总督卢兴祖疏报、安南国黎维禧、缴送伪永历敕命一道。金印一颗。上嘉之。命封黎维禧为安南国王。遣内国史院侍读学士程芳朝、为册封正使。礼部郎中张易贲、为副使。”
- ^ 叶少飞《十六至十七世纪越南和日本古文书中的东亚世界秩序》
- ^ 《国朝前编撮要》(卷之一):“由是清人及西洋、日本、阇(缺字)诸国商船凑集,汉风渐被焉。”
- ^ 蒋国学《越南南河阮氏政权海外贸易研究》世界图书出版社. 1999. ISBN 9787510028892.
- ^ 张崑将《越南“史臣”与“使臣”对“中国”意识的分歧比较》
- ^ 罗乐然《绿鸭朱鸢千万里──明清时期安南、朝鲜 赴华使节的文化交流与竞争》
- ^ 鱼叔时《稗官杂记》
- ^ 《朝鲜王朝成宗康靖大王实录》:达城君 徐居正卒。 辍朝、吊、祭、礼葬如例。 居正,字刚中,庆尚道 大丘人...庚辰,移吏曹参议,以谢恩使赴京,于通州馆遇安南国使梁鹄,乃制科壮元也。 居正以近体诗一律先之,梁和之,居正即酬连十篇,梁叹服曰: “真天下奇才也。”
- ^ 李睟光《安南国使臣唱和问答录》
- ^ 李睟光《芝峰先生文集》
- ^ 李商凤《北辕录》
- ^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二十五日,修田簿户籍等务。旨挥各府县镇路、踏勘泽洲田土,并金银等穴,并本山出产及旧额税,及势家人民绝嗣,皆入为官迯军等项田土,至己酉年二月中旬上呈。戊申籍己酉簿,癸丑年四月造簿籍,并开出伪官逐项。 ”
- ^ 陈文源《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二):“八月,圣旨犯偷籴珠及私铸铜钱罪,首从有差。”
- ^ 陈文源《大越史记全书》洪德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 ^ 黄英俊《17世纪末东亚贸易背景下的北河瓷器贸易》
- ^ 李塔娜《16-17世纪越南北部海外贸易与社会变迁初探》页4
- ^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八)
- ^ 李塔娜《16-17世纪越南北部海外贸易与社会变迁初探》页3
- ^ 黎贵惇的《大越通史》中,“至明”作“至仁”。
- ^ 英宗是黎除后人,继位之前,家族定居东山县布卫社。自英宗开始,黎朝皇帝不再葬在蓝山,而是葬在布卫社及其附近。
- ^ 引《黎朝帝王事业》·例祭奉事·显光殿
- ^ 华岳陵在东山县布卫社,阮朝明命年间所立石碑称为“华嵩陵”。
- ^ 《越史续编》卷二十<敬宗惠皇帝>:“……(郑松)次日早召诸臣曰:‘天变不虚生,不意今日乃见此事,当如之何?’诸臣皆曰:‘圣上至德,帝行不道,自绝于天。葬祭礼宜减削。’王曰:‘我心不忍。’命仍用天子礼。廷议不当入庙,立别殿享祀,谥为简辉帝,葬布卫陵。”
- ^ 华峦陵在东山县布卫社,又称“布卫陵”,阮朝明命年间所立石碑称为“华蛮陵”。
- ^ 花浦陵在东山县布卫社富谷村,又称“富谷陵”,阮朝明命年间所立石碑称为“华浦陵”。
- ^ 原葬古都陵,后迁至金石陵。
- ^ 非谥号,仿中国《明史》称明惠宗朱允炆为“建文帝”、明代宗朱祁钰为“景泰帝”的例子,在《后黎时事纪略》中称“永庆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