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鼻草约

穿鼻草约(又称川鼻草约;英语:Convention of Chuenpeh)是1841年第一次鸦片战争中,大英帝国对华全权代表查理·义律私拟的一份议和草约。
背景
[编辑]鸦片战争的远因是中国奉行闭关政策与朝贡制度导致中英两国发生外交冲突和贸易失衡,近因是清政府贸然以一系列强硬手段禁绝鸦片贸易触动了英使的外交底线的英商的根本利益[1]:100。
最初对外贸易有利于中国,白银大量流入;但自1800年鸦片源源输入后,形势即告逆转;清廷已于1799年明令禁止输入鸦片,但英国东印度公司自1834年丧失与中国贸易之垄断权后,为图暴利,加入鸦片商贩行列;中国白银外流之情况,从此更趋严重[2]:201。清廷有见及此,遂于1839年3月派遣钦差大臣林则徐赴粤,厉行禁烟;林则徐抵粤一星期,即派兵封锁商馆,不准任何人离开,断绝粮食供应,直至外商交出全部鸦片为止,并着令外商和船长具结,嗣后不得输入鸦片,违者正法;英商被困六星期后,英国商务监督义律迫得下令将鸦片20,283箱缴出[2]:202。
英国外务大臣巴麦尊勋爵认为英侨缴出鸦片,无异于被迫纳赎命金,因此要求中国与英国订立贸易条约,以平等地位通商,或割让一个小岛给英国,使英侨能在其国家荫庇下,安居乐业[3]:319。为争取上述要求,1840年2月20日,英国政府连发4道训令,任命义律为全权代表,派出远征军对中国用兵[4]:7。远征军于1840年6月(道光二十年)开抵中国,鸦片战争(1840至1842年)至此全面爆发[3]:319。海军少将乔治·懿律(George Elliott)被任命为全权公使,其堂弟查理·义律(Charles Elliot)则被任命为副帅[5]:181。
1840年(道光二十年)6月22日起,英国远征军海军司令伯麦率领船舰从澳门一带水域出发,沿中国东南海岸北上,直往舟山[6]:156。7月,英舰驶达舟山群岛[7]:66,攻陷定海县城[6]:158-159。随后英军按原计划封锁了厦门、宁波、长江等重要出海口,继续北上[6]:159。8月,英军直逼天津大沽口(白河口),道光帝批准直隶总督琦善收下了英国外相巴麦尊的译文公函[6]:169。原本“主剿”的道光帝在阅读巴麦尊的照会后转为“主抚”[6]:172。他派出琦善与义律展开谈判[8]:62-63,琦善力劝英军南下谈判,并答应严查英人的冤情[5]:183。9月15日,英军离开白河南下[5]:183。道光帝对琦善的外交手腕大为赞赏,遂任命他为钦差大臣[5]:183,将林则徐、邓廷桢革职[9]。
1840年(道光二十年)11月29日,钦差大臣琦善到达广州接替林则徐[6]:179-180。当时,由于懿律患病,义律已经代之成为首席全权代表[5]:183。12月初,琦善与义律展开谈判,义律态度强硬,要求及早接受英方的全部条件,否则开战,琦善答应赔偿部分烟价以及中英官方文书平行,但拒绝割让海岛[8]:63。义律又表示,如果加开厦门、定海为通商口岸,便放弃割让海岛的要求[8]:63。琦善有意答允,但朝廷不肯,当时道光帝有鉴于英军未完全撤出定海,认为英人“凶心未已,诡诈多端”,遂决定调兵赴粤增援,准备大伸挞伐[8]:63-64。琦善不敢轻易答应,又不敢轻易拒绝,便使用拖延战术周旋。经过一个月的和谈,未取得任何结果,义律失去耐心,决定“战后再商”[10]。
1841年(道光二十一年)1月7日,英军攻占虎门的大角、沙角炮台,守军死伤700余人,清军水师师船、拖船沉毁11艘[8]:64。此后,英国军舰溯江而上,进逼虎门第二重门户——横档岛,形势危急[6]:227。1月8日,英国海军司令伯麦释放战俘,并让战俘将一份照会交给广东水师提督关天培,称如果清方有“顺理讲和之议”,英方便同意停战;关天培将照会转交琦善,并请英人等待回复、退兵和谈,英方随即停止军事行动[6]:227-228。不久后,义律与琦善便展开和谈,英军撤出虎门[6]:228。
义律通函
[编辑]义律向琦善提出将沙角一地留给英人据守,定为所有办理贸易事务之地。由于沙角是广州门户,琦善认为道光帝得知沙角沦陷后,定必大怒,或许会将琦善斩首示众,故于1月11日致函义律:
“ | ……准其就粤东外洋之香港地方,泊舟寄居。 | ” |
1841年1月20日,义律同意并立即归还沙角,发表《致女皇陛下臣民通函》:[11]
“ |
女皇陛下全权特使现在宣布与钦差大臣共同订立了一项草议,其条款如下: |
” |
英军登陆香港
[编辑]1月24日,当谈判之际,英军司令伯麦下令占领香港岛, 并指派英舰“琉璜”号执行此任务;“琉璜”号舰长爱德华·贝尔彻在《环球航行记》称:“我们在1841年1月25日上午8时15分登上陆地……舰队于26日到达,海军陆战队登陆,在驻地升起英国国旗。司令官伯麦爵士在舰队的其他军官陪同下,在陆战队施放的礼炮和军舰的隆隆炮声中,正式占领该岛”;“琉璜”号从大屿山西南驶往香港,在水坑口登陆[4]:8。香港并不能吸引人前来定居;当时只有3,650人聚居于20条村落,住在港口渔船上之渔民则有2千人[2]:200。6月7日,英国将香港宣布为自由港[4]:39。
1841年1月27日,义律提出“穿鼻条约”草案,其中一条是割让香港岛,要求照此订约,琦善并未接受要求[4]:8-9。双方对于“香港”究竟是整个香港岛还是小渔村香港仔(注:香港岛得名于岛上的香港仔渔村)争执不下[11]。1月27日,义律和琦善在番禺莲花山举行秘密会议,双方对“香港”之定义争执,后来琦善在奏折辩称“若就全岛而论,东西约长五十里,南北约宽二十里。专就香港而论,东西约十里,南北约五里,岛内间有民房田庐,较之别岛为少。奴才原拟祇就香港酌请裁给,今该夷藉图全岛,是其得陇望蜀,狡诈性成。”[12] 查理·义律按自己理解决定占领整个香港岛,于1841年1月25日英舰“琉璜”号抵港,卑路乍率船员登陆今上环水坑口(Possession Point,英语为“占领角”,中文名称没有照译)升英国国旗[3]:319[13]。
草约沦为空文
[编辑]1月,琦善与查理·义律在中英两国政府不知情下草拟《穿鼻草约》[14][15],于1月20日由查理·义律发出《致女皇陛下臣民通函》中,宣称和琦善之间“达成初步协议”[14]。义律于1841年1月21日单方面公布了这项草约,但事实上双方未正式签约,因为琦善未得到道光皇帝同意割让土地的谕令,不敢签字,而没有谕令批准的草约沦为空文[16]。
2月10日,双方又于穿鼻洋蛇湾举行会议,史称穿鼻会议,琦善重申准令英方前来广州通商,并在“宝安县(新安县)属之香港地方一处寄居”,但义律不同意,坚持要取得香港全岛,最后会议再度没有任何结果。[11]
2月13日,义律要求琦善在草约上盖印。琦善向道光帝表示:
“ | 若就全岛而论,东西约长五十里,南北约二十里。专就香港而论,东西约十里,南北约五里……今该夷图借全岛,是其得陇望蜀,狡诈成性。 | ” |
——署理两广总督督琦善奏报查明香港地势及现筹办案件折[17] |
14日,琦善奏报他与义律会谈情况并呈上他拟就的允予英人寄居香港的章程底稿。道光帝阅过奏折后,怒斥琦善“与逆夷翻如莫逆”,“丧心病狂”。对琦善所拟上述“章程”,亦斥为“一片呓语”[18]。21日,广东巡抚怡良参奏琦善私许割地,道光帝以琦善“代逆乞恩,丧尽天良”,于2月26日谕令将他“革职锁拿来京,严行讯问”。该草约沦为一纸空文。[11][19]
事后,双方政府都不承认这项草约。1841年5月14日,英国外交大臣巴麦尊抨击义律,称其与琦善之间不像签署了割让香港的正式条约,即使有了琦善签署的条约,它也是未经清朝皇帝批准。[11]英国政府认为草约索取的权益太少,将义律撤职。亦因清英双方并未达成和议,故英国再次从长江北上进攻,逼使清朝签订中国近代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
1842年6月,璞鼎查指挥从印度调集百余艘船只、万余士兵;8月29日耆英、伊里布代表清政府同璞鼎查在南京江面上英舰“康沃利斯号”上,签订《南京条约》,第三款关于割让香港文字为:“因大英商船远路涉洋,往往有损坏须修补者,自应给予沿海一处,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皇帝准将香港一岛给予大英帝国主暨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据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4]:9-10
评价
[编辑]本约与《南京条约》相较,《南京条约》完全割香港,本约尚保留中国在香港收税的权利;《南京条约》开五口通商,本约只开广东一口通商;《南京条约》赔款二千一百万元,本约只赔款六百万元。且义律因订本约大受巴麦尊指责。因此蒋廷黼认为此约是当时时势所许可对清廷最优的条件,损失最少。[2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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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琉璜”号舰长爱德华·贝尔彻在《环球航行记》称:“我们在1841年1月25日上午8时15分登上陆地……舰队于26日到达,海军陆战队登陆,在驻地升起英国国旗。司令官伯麦爵士在舰队的其他军官陪同下,在陆战队施放的礼炮和军舰的隆隆炮声中,正式占领该岛”
- ^ 14.0 14.1 区志坚; 彭淑敏; 蔡思行. 《改變香港歷史的六十篇文獻》. 香港: 中华书局. 2011-05-01: 55–60. ISBN 978-962-8931-08-8.
- ^ 1841-01-16-穿鼻草约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以香港一岛接收为英国寄居贸易之所”
- ^ Letter to Captain Charles Elliot, RN. 21 April 1841.
You have obtained the Cession of Hong Kong, a barren island with hardly a house upon it; and even this Cession as it is called, seems to me, from the conditions with which it is clogged, not to be a cession of the Sovereignty of the Island, which could only be made by the signature of the Emperor, but to be a permission to us to make a Settlement there, upon the same footing on which the Portuguese have an establishment at Macao.Now it seems obvious that Hong Kong will not be the Mart of Trade,any more than Macao is so; that the Trade will still continue at Canton ;and unless you shall have obtained in your further Negotiations, all the securities which we demanded for our Residents in China, matters will remain practically just as they have been.
- ^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编). 《署理兩廣總督督琦善奏報查明香港地勢及現籌辦案件折 道光二十一年正月二十七日》.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 第3册. 天津古籍出版社. 1987年: 第129页
- ^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编).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 第3册. 天津古籍出版社. 1987年: 第105-107页
- ^ 刘存宽. 英国强占香港岛与所谓“穿鼻条约”. 《世界历史》. 1997年, (第2期).
- ^ 蒋廷黼. 《琦善與鴉片戰爭》. 《清华学报》. 1931年, 6卷 (3期): 第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