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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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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确(1579年—1641年),字敦五,号景云[1],湖广黄梅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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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巡抚石崑玉之孙,长兴知县石有恒之子。天启元年(1621年)辛酉科举人,崇祯四年(1631年)辛未科进士。吏部观政,初授丹徒县知县,崇祯六年,接替童兆登,担任南直隶常州府宜兴县知县[2]。九年任应天府乡试同考官,本年丁忧去职。十二年起补山西洪洞县知县。[3]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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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石确,景云,诗五房,丁未三月初十日生。黄梅人,辛酉九名,会八十八,三甲一百七十五名。吏部政,授丹徒知县,癸酉调宜兴知县,丙子应天同考,本年丁忧。己卯补山西洪洞知县。曾祖承芳,户部主事。祖崑玉,都御史、庚辰。父有恒,赠太仆少卿、己未。
  2. ^ 《宜兴县志》:石确字景云,崇祯间由丹徒知县调任宜兴,时宜兴民变初定,确先声所至,群不逞望风胆落。确廉其渠悪,次第除之,乃均赋役,兴文学,理冤滞,蠲赎锾。邻境震于寇警,确不动声色,阴为固圉致胜之策,未尝役一人,敛一钱,后以忧去,邑人为立德政碑
  3. ^ (乾隆)黄梅县志12卷 宦绩传:石确,字敦五,忠烈有恒子。崇祯四年进士。初授丹徒令,有善政。调冝兴令。荆溪民变,煽动一方。确调度得冝,先散羽尝,后擒巨魁,民得安堵。一时名士毛士龙、程玉润、董其昌、陈继儒等皆诗歌纪其绩。以艰归,适年饥,平粜赈济,里人蒙惠者,竖亭勒碑,以志不朽。
  • 《宜兴县志》,宁楷,成文出版社
官衔
前任:
童兆登
南直隶常州府宜兴县知县
崇祯六年(1633年)上任
继任:
李觉先
前任:
杨天精
明朝洪洞县知县
崇祯十二年-十三年
继任:
王廷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