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化中
外观
袁化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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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浙江道监察御史 | |
籍貫 | 山东济南府武定州 |
字號 | 字民諧,號熙宇 |
出生 | 隆慶六年(1572年)六月十九日 |
逝世 | 天啓五年(1625年) |
配偶 | 娶王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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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化中(1572年—1625年),字民諧(民協),號熙宇,山東武定县(今惠民)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進士[1],任內黃、涇陽知縣,㢘明果毅,俱有善政[2][3];出任內黃縣令時,當地正值大水,袁化中向上官力爭倉粟二千石,最終成功修復城牆。[4]。後來擔任涇陽縣令時,袁化中大開水利,定量地分水之制,灌田八百公頃。[5]
泰昌元年(1620年),經行取考選,升為河南道監察御史,任內仍然耿直、清廉。熹宗天启元年(1621年)正月,擔任宣、大巡按御使[6],期間上書論述時政“八事”:“曰宫禁渐弛,曰言路渐轻,曰法纪渐替,曰贿赂渐章,曰边疆渐坏,曰职掌渐失,曰宦官渐盛,曰人心渐离。”,皆切中時弊,後以丁憂下野[7]。完成守孝後,起用為浙江道監察御使[8],與楊漣等上書彈劾魏忠賢,稱「忠賢障日蔽月,逞威作福,視大臣如奴隸,斥言官若孤雛,殺內廷外廷如草菅」,又揭发崔呈秀贪污,使得閹黨大恨。於是閹黨誣袁化中受熊廷弼賄萬金,下錦衣衛鎮撫獄。袁化中被酷刑拷掠,死於獄中,時謂“東林六君子”。
身后
[编辑]崇禎初年(1628年)贈太僕卿。安宗時,追諡忠湣。清初,惠民县修建“双忠祠”,纪念袁化中和李浚[9]。
家族
[编辑]曾祖袁琮,教谕。祖父袁继,知县。父袁汝霖,训导。母张氏。具庆下。
参考文献
[编辑]-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履历便览》:袁化中,熙宇,書四房,壬午六月十九日生。武定州人,庚子乡三十四名,會二百五十三名,三甲二十九名。礼部觀政,丁未六月授内黄知县,壬子補涇陽知县,充本省同考,戊午行取考选,庚申授河南道御史,宣大巡按,丁忧。癸亥補浙江道,纂修实录,巡青。甲子掌河南道,管大计,本年降,乙丑卒。曾祖琮。祖継。父汝霖。
- ^ 《惠民縣志》:「袁化中,字民协,万历丁未进士,历知内黄、泾阳县,冰蘖自励,两地民皆尸祝之。」
- ^ 《東林列傳》:「居官饮冰茹薜,不染苞苴,人亦不敢以非义干。」
- ^ 《河南通志》(卷五十五):「袁化中,字民諧,山東武定州人。萬厯三十五年進士。知內黃縣。㢘明果毅,多惠政。時值大水,城垣衝毀,力請上官發倉粟二千石增築之。」
- ^ 《重修涇陽縣志》:「袁化中,字熙字山東武定州人也。以進士宰涇陽,稍後於寧之翰而愷悌,樂易視士民如父子,與之翰同論者以為古召杜再出 也。自項忠毅公忠開廣惠渠後,渠身去河益近,涇流洶湧沙石雜來,渠口塞而身亦中滿,五縣之水利於是大減。久之,定量地分水之制,灌田不逾八百公頃。」
- ^ 《大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五):「遣御史袁化中巡按宣大」
- ^ 《大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七):「遣御史田珍巡按宣大,因袁化中以艱歸也。」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三十八):「補原任河南道御史袁化中於浙江道。」
-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史.列傳 ,244卷 ,6339-6340:袁化中,字民諧,武定人。萬曆三十五年 進士 。歷知內黃、涇陽,有善政。泰昌元年擢御史。時熹宗沖齡踐阼,上無母后,宮府危疑。化中上疏劾輔臣方從哲,報聞。天啟元年二月疏陳時事可憂者八:曰宮禁漸弛,曰言路漸輕,曰法紀漸替,曰賄賂漸章,曰邊疆漸壞,曰職掌漸失,曰宦官漸盛,曰人心漸離。語皆剴切。出按宣、大,以憂歸。服除,起掌河南道。楊漣劾魏忠賢,化中亦率同官上疏曰:「忠賢障日蔽月,逞威作福,視大臣如奴隸,斥言官若孤雛,殺內廷外廷如草菅。朝野共危,神人胥憤,特陛下未之知,故忠賢猶有畏心。今漣已侃詞入告矣,陛下念潛邸微勞,或貸忠賢以不死。而忠賢實自懼一死,懼死之念深,將鋌而走險,騎虎難下,臣恐其橫逞之毒不在搢紳,而即在陛下。陛下試思,深宮之內,可使多疑多懼之人日侍左右,而不為防制哉?」疏入,忠賢大恨。錦衣陳居恭者,忠賢爪牙也,為漣所論及,亦攻忠賢自解。化中特疏劾之,落其職。毛文龍獻俘十二人,而稚兒童女居其八。化中力請釋之,因言文龍敍功之濫。忠賢素庇文龍,益不怳。崔呈秀按淮、揚,贓私狼籍。回道考覈,化中據實上之,崔呈秀大恨。會謝應祥廷推被訐,化中與其事。呈秀遂嗾忠賢貶化中秩,調之外。已,竄入汪文言獄詞中,逮下詔獄。呈秀令許顯純坐以楊鎬、熊廷弼賄六千,酷刑拷掠,於獄中斃之。崇禎初,贈太僕卿,官其一子。福王時,追諡忠愍。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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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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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鄧渼 |
明朝內黃縣知縣 1607年-1609年 |
繼任: 徐之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