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让行为是指将财产转让给另一个实体。在国际法中,割让通常指通过条约转让的土地。《巴伦坦法律辞典》将割让定义为“(被迫)交出;放弃;董事会为另一个机构放弃管辖权”[1]。与强行没收财产的吞并相反,割让是自愿的,或者至少表面上是自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