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刘约 (明朝)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刘约
大明河南布政使司右参政
籍贯山东兖州府东平州东阿县
出生十二月二十六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徐氏
出身
  • 成化二十三年丁未科进士出身

刘约(1459年—1514年),字博之,号黄石山东兖州府东平州东阿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山东乡试第十九名举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中式丁未科会试第二百九十九名,二甲第五十四名进士[1][2]。历官吏部郎中,弘治十七年(1504年)四月升河南布政司右参政,正德元年(1506年)冬为言官论劾,下巡抚官核勘,无贪残实迹,吏部覆请留用。三年正月徽府世子奏土民赵朋等拖欠子粒,霸占地土;朋等亦奏世子贪暴状,辞连河南参政刘约、南阳知府李智等官,俱落职。著有《黄石吟稿》。

家族

[编辑]

曾祖刘思明;祖父刘琏,教谕;父刘观,七品散官。母苏氏。具庆下[3]

刘田(弘治进士)、刘谷、刘隅(嘉靖进士)、刘阶、刘牧、刘垣。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256–258.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成化二十三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