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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新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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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新铭

卢新铭(1886年—1951年),慕汤福建长汀河田人,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福建军阀。1930年—1949年,间断割据长汀一带。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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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新铭生于光绪十二年(1886年)。其父原为轿夫,后在长汀县城以抬轿为业并兼营小店。因父亲地位卑微,卢新铭年少离家,混迹江湖。后得知同乡郭锦棠永安沙县归化将乐一带发展武装,成为帮会首领,后被北洋军阀收编,官至旅长,遂前往投靠。不久便获得郭锦棠的信任,被任命为营长。

1920年,卢新铭率部驱逐盘踞永安的詹凯、王国礼两个营,进城后纵兵抢掠,强征捐款,又强令各乡种植罂粟以熬制鸦片,农户若拒绝,即遭捆打,轻则致残,重则丧命。他以残酷手段统治永安,不仅搜刮民财自肥,还大量向郭锦棠进贡,深得其器重。

1924年,郭锦棠暴亡,部下数名团长争权夺位,皆意图继任旅长。卢新铭为自保利益,笼络旅中闽西籍官兵,拥立郭锦棠之弟郭凤鸣。郭凤鸣原为糕饼店学徒,无军事素养,仅凭兄长的势力才当上团长。卢新铭为郭凤鸣出谋划策,助其争得北洋军第四方面军总司令周荫人支持,击退竞争者,成功继任旅长,卢新铭亦由营长升任团长。

1926年冬,北伐军东路军在何应钦指挥下由粤东进军闽西,郭凤鸣、卢新铭商议后判断大势已去,遂打开沙县城门投降,郭凤鸣得以保住旅长职务。不久,卢新铭因未获归化县警备区司令之职而怨恨郭凤鸣,趁部队北上邵武之际,率部投奔闽北军阀卢兴邦。因与其无亲无故,未被重用。

1927年,郭凤鸣部回防汀州,于汀属各县招兵扩军。郭凤鸣主动拉拢卢新铭,表示既往不咎。卢新铭厌倦寄人篱下的生活,再度归附时任福建省防军第二混成旅中将旅长的郭凤鸣。卢新铭任补充团团长。

1929年3月,毛泽东朱德红四军江西瑞金首次入闽,抵达长汀四都。郭凤鸣派兵阻击,败退。14日,红军于长汀城南的胜华山歼灭郭凤鸣部主力2000余人,郭凤鸣也在此丧命。卢新铭率残部逃至上杭,自封旅长。同年9月,朱德指挥红四军与上杭赤卫队攻克上杭,卢新铭部被歼灭大半,仅携少数随从由汀江乘船逃脱,再投卢兴邦。

1930年,卢新铭任闽西剿匪前敌指挥第一支队司令,驻宁化清流、永安一带,专责围剿红军。1935年,升任第五十二师第六旅旅长,积极推行“烧光、杀光、抢光”政策,残害闽西苏区群众,获南京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颁发一等三级国花奖章,并获陆军少将军衔。

抗战爆发后,卢新铭挂名福建省运输公司汀州办事处经理,操控汀江航运,设卡抽捐,勒索商旅。1947年,中国国民党筹备召开国民大会,卢新铭与三青团福建省团部总干事戴仲玉竞选长汀选区代表。他收买人心,操控选票,指使爪牙枪杀民政科长,致使监票县长逃离,最终当选。

1949年4月,解放军发起渡江战役,国民党政权在南方崩溃。5月,傅柏翠、李汉冲、练惕生等在闽西发动起义,卢新铭反而加紧守备长汀。6月,他被朱绍良委任为福建省第七行政督察区行政督察专员,国民党当局从厦门空运给他机枪12挺、子弹1万余发、银元1万余元。下旬,闽西义勇军第一挺进队进攻长汀,卢新铭求援于胡琏兵团,反扑闽西义勇军,造成100余人死伤。8月—9月,胡琏兵团南逃后,解放军闽粤赣边纵队(长汀)独立第七团进入长汀县南部的乡村,建立政权。卢新铭得讯后,派1000余名士兵分三路“清剿”,杀死独立第七团副政委罗欣等9人,沿途烧杀掠夺,仅涂坊一地即毁民居大片,财产损失超过1万元。10月中旬,独立第七团与闽西义勇军易启基部合围长汀城,卢新铭在兵临城下之际,于16日致电解放军将领魏金水刘永生宣布起义,但拒绝部队入城接管。18日,解放军第四野战军一百四十四师的两个支队自瑞金抵达,卢新铭才缴械投降。解放军准其保留两支手枪和两名卫士,保证其全家性命和财产安全。然而卢新铭于26日夜,纠集旧部陈鸟根等20余人潜逃至清流、永安,妄图复起。不久,卢新铭被捕。1951年,经人民法庭公审后,卢新铭在长汀被处决[1][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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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龙岩地区志
  2. ^ 《中国军事人物大辞典》,吴如嵩,新华出版社,198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