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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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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恪
大明滨州知州
籍贯南直隶宁国府太平县
字号字有之,号少峯
亲属(兄)嘉靖十七年进士周怡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举人

周恪(16世纪—16世纪),有之少峯南直隶宁国府太平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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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恪为人刚介,和兄长周怡跟随王畿学习,周怡因直言被杖打入狱,他因看望兄长,又为母亲守丧而南北奔走,兄长赠诗给他:“鹡鸰飞已急,鸿雁去还来。”获选贡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乙卯科应天乡试第八十四名举人隆庆二年(1568年)授遂安知县,到任后留心风俗,表彰当地节孝及先贤朱子,同时重建瀛山书院,聘请王畿讲学,又修筑丽泽书院提拔士子,每月税赋则下令人民自兑自封,并禁止胥吏藉商货贪污[2],升应天推官万历三年(1575年)调顺德推官,清正名声日益著名,升滨州知州,致仕回乡后购置义田赡养族人,去世后入祀遂安名宦祠[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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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光绪《(安徽)太平县志·卷六》:周恪,字有之,号少峯,与兄怡俱受学于王龙溪,怡以直言予杖系狱,恪远省兄内忧母,南北奔走无虚日岁,怡赠诗有云:“鹡鸰飞已急,鸿雁去还来。”盖实纪也,嘉靖乙卯由选拔生举于乡,授遂安令多惠政,民怀之,邑有瀛山书院为朱子与詹沂之讲学处,旧址仅存,恪重构之,延龙溪讲学焉,又修丽泽书院以抡文,政教大行,去之日阁邑请祀于瀛山书院,升应天司理,复调顺德,清声懋著,迁滨州牧,致仕归,置义田以赡族人。初怡以直显,有避人焚草之意,恪梓其集行世,卒祀遂安名宦。
  2. ^ 民国《遂安县志·卷四·职官》:周恪,知县,字有之,江南太平人,举人,刚介质直,留心风化,表章节孝及先贤张朱遗迹,新黉舍,拓泮池,拔士之秀者,月课之征收,令民自兑自封,投柜贮解各如制,先是多征商货,胥吏藉以滋虐,悉严禁焉,升京府推官,详去思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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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绪《(安徽)太平县志》·卷六
  • 民国《遂安县志》·卷四·职官
官衔
前任:
顾学仁
明朝遂安县知县
1568年-1571年
继任:
吴㧑谦
前任:
朱大年
明朝应天府推官
隆庆年间
继任:
詹世用
前任:
郭郊
明朝顺德府推官
1575年-1577年
继任:
陈与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