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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可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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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可范
大明刑部主事
籍贯江西九江府瑞昌县
字号字子极,号龙溪
出生嘉靖二年(1523年)七月二十三日
逝世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
配偶娶曾氏
亲属(子)夏正启、夏正咨
出身
  • 嘉靖二十八年己酉科举人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同进士出身

夏可范(1523年—1565年),字子极,号龙溪江西九江府瑞昌县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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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己酉科江西乡试第四名举人,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会试第一百二十五名,三甲第一百六名进士[1][2]。礼部观政,授工部主事,四十一年(1562年)改刑部主事,四十四年(1565年)卒,万历六年(1578年)入祀乡贤祠。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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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龙溪集》。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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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夏廉富;祖父夏福泰;父夏世臣,母王氏[3]。弟夏可畏、夏可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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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