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昶
外观
宣昶(15世纪—16世纪),字汝昭,号蹇斋,南直隶苏州府嘉定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宣昶在家乡以《诗经》教授生徒,龚弘亦是其弟子,是成化四年(1468年)戊子科应天乡试第三十九名举人,授惠州府同知,因父亲逝世回乡,服阕后获左副都御史王恕举荐为西安府同知,有廉明声誉。当时福建道监察御史李兴巡按陕西,授意推官袁经将贵人治罪,反而被对方中伤牵连,宣昶代二人谢罪,慨然说:“误二人者是我!”即日投劾回乡,后来他跟别人说:“我岂是为了袁经、李兴而弃官?只是不想令御史被人阻挠,使得法律不得施行而已!”年九十四岁去世[1]。
引用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光绪《嘉定县志》·卷十六·人物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