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县政府
外观
屏东县政府 | |
---|---|
Pingtung County Government(英语) | |
![]() 屏东县县徽 | |
机构概要 | |
成立时间 | 1950年 |
管辖范围 | 中华民国 |
驻地 | 90001 屏东县屏东市自由路527号 |
首长 | |
内部单位 | 19处 |
下设机构 |
|
授权法源 |
|
网站 | https://www.pthg.gov.tw/ |
影像资料 | |
屏东县政府大楼 |
屏东县政府是中华民国屏东县最高层级的地方行政机关,在中华民国政府架构中,为地方自治的行政机关,同时负责执行中央机关委办事项。屏东县的自治监督机关本为台湾省政府,但台湾省虚级化后,台湾省政府的业务与功能被大幅缩减,屏东县的自治监督机关亦改为行政院各部会(主要是内政部)。屏东县政府也是辖下各乡、镇、市的地方自治监督机关。
组织架构
[编辑]屏东县政府的组织基准法为《屏东县政府组织自治条例》,按《屏东县政府组织自治条例》,屏东县政府置以下职称:
- 县长,综理县政,指挥、监督所属机关及员工。(民选产生)
- 副县长,襄助县长处理县政。(1名,特任职,比照简任第十三职等,由当届县长任命)
- 秘书长,为幕僚长,承县长之命,处理县政。(1名,简任第十二职等,由当届县长任命)
- 参议、秘书,受秘书长之指挥、监督,掌理协调、核稿、县政设计、法案审核、专案计划之督导、县政咨询、出席或主持会议等事项。
- 消费者保护官,受秘书长之指挥、监督,掌理消费者保护等事项。
- 县政会议,由县长、副县长、秘书长、各处处长、所属一级机关局长、与县长指定人员组成。县务会议,由县长召集,并由县长担任县务会议之主席,县长因故不能出席时,由县长职务代理人担任主席。
所属一级单位
[编辑]依《屏东县政府组织自治条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屏东县政府设有20个所属一级单位。
|
|
所属一级机关
[编辑]依《屏东县政府组织自治条例》,屏东县政府设有5个所属一级机关。
所属二级机关
[编辑]屏东县政府设有18个所属二级机关,由屏东县政府各处督导。
|
|
所属一级机关所辖机关
[编辑]
|
|
各级学校
[编辑]- 屏东县各县立高级中学(4校)
- 屏东县立各国民中学(34校)
- 屏东县各国民小学(166校)
县政府大楼
[编辑]
屏东县政府北栋大楼位于屏东市自由路527号,目前有一栋三层楼的建筑物,以及位于后方新建之南栋大楼。
参见
[编辑]参考来源
[编辑]- ^ 爭取高鐵南延-屏東縣政府成立交通處. 中央社. 2018年9月10日 [2018年9月1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9月11日) (中文(台湾)).
- ^ 屏县财税局成立未来要更便民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联合新闻网 .2018-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