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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惟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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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惟植
大明汝宁府同知
籍贯南直隶宁国府太平县
字号号至菴、宏暝
亲属(父)嘉靖八年进士方涯
出身
  • 嘉靖三十七年戊午科举人

崔惟植(15世纪—16世纪),至菴宏暝南直隶宁国府太平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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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惟植是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应天乡试第二十八名举人隆庆五年(1571年)授永州推官,释放受冤判死罪的人民,招揽作乱的宁远萧斗山部下吴湖等千余人而捕获罪魁祸首,布政使与按察使皆称他:“才全楚。”徭役悉委托他负责,裁减支费允当,又革除黄蕲诸卫侵饷,并捕获长沙巨盗葛缙,人民得以安枕。署理道州事务时曾招集水灾民众,捐俸重建周敦颐祠,置田协助祭祀,重刻其文集,广西有豪民聚众在湖广零陵界线倡乱,他不动声色捕获渠魁严惩,升汝宁同知,很快辞官回乡,购置义田养育宗族奉先,为地方典范[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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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光绪《(安徽)太平县志·卷六》:崔惟植,号宏暝,侍御涯之次子也,嘉靖戊午领乡荐,授永州府司理,民有伏狱坐重辟,植为雪立释之,宁远萧斗山倡乱,植招其党吴湖等千余人复业,而罪首遂获,两台皆曰:“才全楚。”徭役悉委,裁酌支费繁简无不允当,黄蕲诸卫军士千余名侵饷,植釐剔之,奸弊顿除,获长沙巨盗葛缙,民以安枕。摄道州篆,先是民被水流亡者众,植为招徕安集之,捐俸重建周濂溪先生祠,尽复其旧址,又置田以助祭,重刻其文集,广西有豪民聚众,争湖广零陵界几倡乱,植不为动俟其忿稍息,取其魁而严惩之,事遂解,转汝宁府同知解组归,置义田以厚族奉先,杜门养望,桑梓仪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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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绪《(安徽)太平县志》·卷六
官衔
前任:
陈良珍
明朝永州府推官
1571年—1576年
继任:
徐昺
前任:
石继昂
明朝汝宁府同知
万历年间
继任:
顾应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