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旦
外观
欧阳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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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 |
籍贯 | 江西吉安府安福县 |
字号 | 字子相 |
出生 | 十一月十三日 |
逝世 | 正德十年(1515年)五月 |
配偶 | 娶周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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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旦(1449年—1515年),字子相,江西吉安府安福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成化七年(1471年)辛卯科江西乡试第四名举人。成化十七年(1481年)中式辛丑科会试第五名,三甲第三十名进士[1][2],授休宁县知县,二十三年五月擢监察御史。弘治二年(1489年)七月以灾异上言七事,请逐大学士刘吉,罢免皇庄等。四年巡按四川,五年六月升云南按察司佥事,历任湖广佥事,十五年二月升陕西副使,升广东按察使。正德七年(1512年)六月升广东右布政使,八月转广西左布政使,八年(1513年)任应天府府尹[3],九月升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4],正德十年五月卒[5]。
家族
[编辑]曾祖欧阳友伦;祖父欧阳伯璇;父欧阳起,母王氏。具庆下。弟欧阳晢(进士)、欧阳鲁[6]。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254–256. ISBN 978-7-307-07043-1.
- ^ 国朝列卿纪 ,6册77卷 ,728
- ^ (清)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点校本)》(卷180):欧阳旦,安福人。成化十七年进士。由休宁知县擢御史。尝请逐刘吉,罢皇庄。历湖广佥事、浙江副使,终南京右副都御史。
- ^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二十五》:正德十年五月辛丑 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欧阳旦卒。旦字子相,江西安福县人。成化辛丑进士。授休宁知县,升监察御史,历按察司佥事、副使、布政司参政、左右布政使,驯升应天府府尹,其后乃升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至是卒。祭葬如例。旦为人纯谨,有文学名。其在湖广、浙江提督学政,以宽厚得士心,入仕三十余年,贬议不及。少时,伯父敏待之甚厚,及贵,乃为其子鲁授室,且择师诲之,无异己子,以是重于乡里。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成化十七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