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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矫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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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矫正署
Agency of Corrections, MOJ英语
法务部矫正署署徽
机构概要
成立时间2011年1月1日
前身机构
  • 法务部矫正司
类型中央三级行政机关
管辖范围中华民国
驻地333222 桃园市龟山区宏德新村180号
人员数8,445人(含所属机关)
年度预算新台币157.73亿元(2023年)
首长
  • 署长:周辉煌
  • 副署长:林明达、林宪明
  • 主任秘书:苏坤铭
任命者法务部部长
任期无任期保障
上级部门法务部
内部单位5组、5室
下设机构
  • 51所
授权法源
网站https://www.mjac.moj.gov.tw/
影像资料

矫正署大门

法务部矫正署(简称矫正署)是中华民国有关受刑人被告少年犯、毒品犯等犯罪矫治事务,并管理各地区矫正机关的专责机关,直属于法务部

沿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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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绪三十二年间,掌理全国刑罚政令的刑部更名为“法部”,并于法部设“典狱司”,置郎中3人、员外郎主事各4人,主管各省监狱、习艺所之罪犯名册囚衣、囚粮、编纂规则、统计等事项;为矫正署前身。
  •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依《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将法部改为司法部(今法务部),典狱司更名为“监狱司”,首任司长为田荆华。
  • 1980年7月1日实施审检分隶,司法行政部改制为“法务部”,监狱司改为“监所司”,承办全国犯罪矫治业务。
  • 1984年11月,法务部研拟《法务部矫正局组织条例》草案函报行政院审议,但于1985年自行撤回。
  • 1990年7月9日,法务部召开研商法务部组织法修正草案会议,时任司长陈豪曾提案设矫正局,惟未能如愿。
  • 1994年8月4日,法务部于矫治人员训练中心召开年度狱政研讨会,台湾台北看守所提案设立矫正局,将监所行政业务一元化。
  • 1997年6月,矫正司完成“法务部矫正司改制为矫正局(署)必要性及可行性研究”之研究报告。
  • 2005年1月27日,法务部长陈定南卸任前针对本部组织规划案,正式批示同意成立矫正署。
  • 2008年10月6日法务部将《法务部组织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及《法务部矫正署组织法草案》陈报行政院。
  • 2010年4月22日行政院通过法务部所拟的两法草案。8月19日立法院三读通过《法务部组织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及《法务部矫正署组织法》草案。同年9月1日修订公布。
  • 2011年1月1日法务部矫正司改制为“法务部矫正署”。

历任首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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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矫正署署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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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次 姓名 任职期间 备注
1 吴宪璋 2011年1月1日─2015年3月31日 中央警官学校正科37期,日本明治大学法学研究所硕士。原法务部矫正司司长兼代法务部矫正人员训练所所长,因身体健康因素提前退休。
2 巫满盈 2015年4月1日─2017年1月15日 中央警官学校正科41期,原法务部矫正署嘉义监狱典狱长。届龄退休。
3 黄俊棠 2017年1月16日─2023年1月15日 中央警官学校正科45期,原法务部矫正署台北监狱典狱长。届龄退休。
4 周辉煌 2023年1月16日─现任 中央警官学校正科47期,原法务部矫正署屏东监狱典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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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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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署长一人,职务列简任第十三职等
    • 副署长二人,职务列简任第十二职等
      • 主任秘书,职务列简任第十一职等

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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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综合规划组
    • 矫正机关年度施政方针、施政计划、研究发展之汇编、管制及考核。
    • 矫正机关业务评鉴之规划、指导及监督。
    • 国际矫正机关(构)之联系、交流及推动。
    • 矫正人员教育、训练、进修、考察之规划、指导及监督。
    • 矫正法规、制度之釐定、研拟及阐释。
    • 法制之咨询、研究、分析及评估。
    • 国家赔偿、申诉及诉愿事件之处理。
    • 矫正资料之搜集、整理及研究编译。
    • 矫正管理资讯系统之规划、建置、推动及监督。
    • 其他有关综合规划事项。
  • 教化辅导组
    • 调查分类、鉴别、个案调查、心理测验之规划、指导及监督。
    • 教诲教育、咨商辅导、文康活动业务之规划、指导及监督。
    • 假释、撤销假释之监督及审核。
    • 累进处遇、缩短刑期、性行考核等案件之监督及审核。
    • 技能训练之规划、指导及监督。
    • 委托加工作业与自营作业之规划、指导及监督。
    • 作业导师、职业训练师等专业训练之规划、指导及监督。
    • 就业辅导之规划、指导及监督。
    • 作业技训设备、劳作金、奖励金、慰问金之监督及审核。
    • 其他有关教化辅导事项。
  • 安全督导组
    • 戒护安全、管理制度之规划、指导及监督。
    • 武器、弹药、戒具、消防器材之使用、保养与防护训练之规划、指导及监督。
    • 分类收容、移禁之规划、指导及监督。
    • 返家探视、眷属同住、违规处理之监督及审核。
    • 戒护警力与矫正役役男勤务调遣及配置。
    • 矫正机关勤前教育之规划、指导及监督。
    • 矫正机关囚情动态之通报、预警、管制及处理。
    • 矫正机关灾害、防救演习、紧急事故应变措施之规划、协调及督导。
    • 矫正机关与警察机关警力支援之规划、协调及督导。
    • 其他有关安全督导事项。
  • 后勤资源组
    • 矫正机关名籍、档案管理之规划、指导及监督。
    • 收容人生活给养、金钱与物品保管之规划、指导及监督。
    • 矫正机关勒戒、戒治费用收取业务之规划、指导及监督。
    • 矫正机关收容人福利事项之规划、指导及监督。
    • 矫正机关合作社业务之规划、指导及监督。
    • 矫正机关新建、迁建、扩建、整建计划之研拟、审核及督导。
    • 矫正机关建筑修缮、设施改善、设备采购计划之规划、审核及督导。
    • 矫正机关经费出纳之管理及监督。
    • 矫正机关财产、物品、车辆及宿舍等事务管理之监督。
    • 其他有关后勤资源事项。
  • 矫正医疗组
    • 观察勒戒、强制戒治业务之规划、指导及监督。
    • 毒品处遇业务之规划、指导及监督。
    • 收容人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营养之规划、指导及监督。
    • 收容人疾病、死亡与保外医治之监督及审核。
    • 矫正机关卫生与医疗之规划、指导及监督。
    • 性侵害、家庭暴力、身心障碍等特殊收容人心理治疗之规划、指导及监督。
    • 其他有关矫正医疗事项。
  • 秘书室
    • 印信典守及文书、档案之管理。
    • 出纳、财物、营缮、采购及其他事务管理。
    • 国会联络、媒体公关及新闻发布业务。
    • 会报及议事之处理。
    • 公产及公物之管理。
    • 工友(含技工、驾驶)之管理。
    • 不属其他各组、室事项。
  • 人事室
    • 职员任免、迁调之核签拟办事项。
    • 俸级之签拟、待遇标准之审核事项。
    • 差假及勤惰之考查事项。
    • 奖惩核议事项。
    • 训练、进修及考察之拟办事项。
    • 考绩之筹办及核转事项。
    • 退休、资遣、抚恤案件之审议及核转事项。
    • 福利及文康活动事项。
    • 各项人事资料报表之登记填报事项。
    • 人事证明书类之核发事项。
    • 公务人员保险及全民健康保险事项。
    • 所属机关人事业务之监督、考核事项。
    • 有关人力资源管理及相关人事事项。
  • 政风室
    • 廉政之宣导及社会参与。
    • 廉政法令、预防措施之拟订、推动及执行。
    • 廉政兴革建议之拟订、协调及推动。
    • 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利益冲突回避及廉政伦理相关业务。
    • 机关有关之贪渎与不法事项之处理。
    • 对于具有贪渎风险业务之清查。
    • 机关公务机密维护之处理及协调。
    • 机关安全维护之处理及协调。
    • 其他有关政风事项。
  • 会计室
    • 本署及所属机关岁入、岁出概(预)算及决算之筹划、审核与汇编事项。
    • 本署及所属机关岁入、岁出分配预算及修改分配预算之审核、编制事项。
    • 本署及所属机关岁入、岁出预算之追加、追减及第一预备金、第二预备金之审核汇转事项。
    • 本署及所属机关经费流用及预算保留之申请、核转事项。
    • 本署及所属机关年度重要行政计划预算之汇核事项。
    • 本署及所属机关岁计事务之建议及督导事项。
    • 本署及所属机关各项采购案件之监办事项。
    • 本署及所属各监、院、所、校收容人给养之分配事项。
    • 本署预算执行控管、经费流用及预算保留之申请、编制与决算之办理事项。
    • 本署资本支出预算执行进度之督催及检讨改进之签核事项。
    • 本署财产类传票之编制、统制帐之登载、财产增减结存表及月报表之审核与盘点之会办事项。
    • 本署经管各类款项会计凭证之审核、编制及送审核销事项。
    • 本署会计报告及绩效报告之编制事项。
    • 本署及所属机关有关财务收支之查核事项。
    • 本署各项采购案件之监标、监验及书面审核事项。
    • 本署及所属机关会计人员编制、任免、迁调、考绩(成)、考核、奖惩、训练、退休、资遣、抚恤之处理事项。
    • 本署及所属机关交代案件会计部分之审查事项。
    • 本室及所属会计机构工作报告之汇编、核转事项。
    • 本署及所属各监狱、技能训练所、戒治所、少年辅育院、少年矫正学校各项原始凭证之核转事项。
    • 本署及所属机关会计事务及预算执行之督导事项。
    • 本室及所属会计机构会计事务电脑化推动事项。
    • 本署及所属机关国有财产增减结存表之审核事项。
    • 本室文书、收发及印信典守事项。
    • 不属于本室其他各科之事项。
    • 监所作业基金预算及决算之筹编事项。
    • 监所作业基金分期实施计划及收支估计表之汇编事项。
    • 监所作业基金固定资产建设、改良、扩充预算项目变更及保留事项。
    • 监所作业基金会计报告及半年结算报告之编制事项。
    • 监所作业基金固定资产建设、改良、扩充预算执行督导考核事项。
    • 监所作业基金管理委员会会计事务之处理事项。
    • 监所作业基金各项采购案件之监办事项。
    • 监所作业基金财产增减结存表之审核事项。
    • 本署监督法务财团法人会计事务之督导事项。
  • 统计室
    • 矫正统计方案、计划之执行事项。
    • 统计调查之规划、办理事项。
    • 统计业务电脑化之规划研拟事项。
    • 矫正公务统计报告之规划事项。
    • 矫正业务统计及绩效考核之规划事项
    • 所属矫正机关统计资料、报告之审核及管理事项。
    • 矫正统计报告之汇编、陈报及管理事项。
    • 矫正业务统计报告及绩效考核之汇编、陈报及管理事项
    • 撤销假释案件资料之建置及报表编制事项。
    • 统计数据库之建立及管理事项。
    • 矫正统计资料之发布及管理事项
    • 矫正统计分析之撰拟及审核事项。
    • 所属矫正机关统计业务之监督、考核事项。
    • 矫正机关统计人员之考绩(成)考核、奖惩、训练、退休、资遣及抚恤核转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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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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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51个矫正机关、依性质可分为监狱技能训练所看守所戒治所少年观护所矫正学校等6类。

  • 监狱:执行经刑事判决确定的受刑人。
  • 技能训练所:收容强制作工作受处分人(如惯窃)。(备注:配合110年12月10日司法院大法官释字第812号解释宣告强制工作违宪,现已无收容强制作工作受处分人,刻规划改制为监狱,以使机关名称(功能)与实际收容对象相符。)
  • 看守所:羁押或审判中的刑事被告。
  • 戒治所:受戒治人之心理辅导、阶段性处遇。
  • 少年观护所:收容调查、侦查及审判中的未满十八岁少年。
  • 矫正学校:少年徒刑、拘役及感化教育受处分人。
  • 特殊矫正学校:政大附属少年感化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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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服与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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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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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饰介绍
物品 说明
衬衣 淡蓝色
常服外套 深海蓝色
裤子 黑色
大盘帽 颜色为深海蓝色,帽徽上方为矫正署署徽,并依据官职大小有其数量
礼帽(女性) 颜色为深海蓝色,帽徽上方为矫正署署徽,并依据官职大小有其数量
勤务便帽 上绣矫正署署徽
臂章 上面有服务单位,下方为矫正署署徽。
领章 金质MJAC,在领口左右两端
阶级胸章 依据官职大小所搭配。
参考文献 [7]

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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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署人员阶级章采“胸章”配阶,章面为深海蓝色(长9公分,宽3.5公分)、边框为黑色(0.2公分),阶级图案由金色幸运草(由四颗心所组成,象征信心、希望、真爱及幸福)与金线(0.2至0.5公分)组成。

《矫正人员配阶表》
配 阶 法务部矫正署 矫正署所属机关
署长
副署长、主任秘书、组长
简任第十一职等至第十二职等机关首长
副组长、秘书室主任、专门委员、简任视察
其余机关首长、简任副首长
科长、荐任视察
荐任副首长、秘书、监长
编审、专员
科长、女监主任、警卫队队长、女所主任
专员兼股长

教诲师兼股长

教导员兼组长

荐任科员
教诲师、调查员、辅导员、教导员
委任科员
科员兼股长、科(课、组)员
助理员
主任管理员
管理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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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矫正署之沿革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法务部矫正署.104-01-30
  2. ^ 资料来源:法务部矫正署万维网署长简介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法务部矫正署.106-01-16
  3. ^ 组织架构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法务部矫正署.104-01-30
  4. ^ 业务职掌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法务部矫正署.104-01-30
  5. ^ 所属机关介绍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法务部矫正署.106-12-13
  6. ^ 矫正机关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法务部矫正署.110-08-01
  7. ^ 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人員服制要點 (PDF). [2019-06-0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2-04-01).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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