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徽 (明朝)
外观
王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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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陕西布政使司左参议 | |
籍贯 | 直隶上元县 南京锦衣卫籍 |
字号 | 字尚文,号辣斋 |
出生 | 宣德三年戊申十一月十八日 |
逝世 | 正德五年庚午七月七日 |
配偶 | 娶俞氏,继娶杨氏 |
亲属 | 子王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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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徽(1428年—1510年),字尚文,号辣斋,南京锦衣卫籍应天府上元县(江苏省南京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景泰七年(1456年)丙子科应天府乡试第十八名举人,天顺元年(1457年)丁丑科礼部会试中式第六十七名,丁父忧归,未殿试,四年(1460年)庚辰科二甲第三名进士,除南京刑科给事中。明宪宗继位后,与同官王渊、朱宽、李翔、李钧疏陈四事。同年冬,宪宗废吴皇后,宦官牛玉被指干预先前立后的事而被谪南京,王徽等人认为对牛玉的处罚太轻,又指责重臣李贤等“坐视成败,不出一言”、“党恶欺君,莫此为甚”,请求降罪李贤等。宪宗批评王徽等“妄言邀誉”,欲加罪。诸位给事中、御史论救,王徽改贬贵州普安州判官。七年后弃官归,虽然屡有言官举荐,但因宦官厌恶而不再录用。孝宗弘治初年,吏部尚书王恕举荐,起用为陕西左参议。又一年因病辞职归乡。[1]
家族
[编辑]曾祖王仲。祖父王嗣宗。父王宁。母胡氏;继母锁氏。慈侍下。兄政。弟敔、辙、敟、征。
有一子王韦,弘治十八年乙丑进士。
参考文献
[编辑]- 李东阳《陕西布政司左参议王先生徽墓表》
- ^ (清)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点校本)》(卷180):“王徽,字尚文,应天人。天顺四年进士。除南京刑科给事中。宪宗即位数月,与同官王渊、朱宽、李翔、李钧疏陈四事。末言:“自古宦官贤良者少,奸邪者多。若授以大权,致令败坏,然后加刑,是始爱而终杀之,非所以保全之也。愿法高皇帝旧制,毋令预政典兵,置产立业。家人义子,悉编原籍为民。严禁官吏与之交接。惟厚其赏赉,使得丰足,无复他望。此国家之福,亦宦官之福也。”其冬,帝入万妃谮,废吴后,罪中官牛玉擅易中宫,谪之南京,徽复与渊等劾之。诏谓“妄言邀誉”,欲加罪。诸给事、御史交章论救,乃并谪州判官。徽得贵州普安,渊茂州,宽潼川,翔宁州,钧绥德。奏盖钧笔也。侍郎叶盛、编修陈音相继请留,不纳。最后御史杨琅言尤切,几得罪。微至普安,兴学校教士,始有举于乡者。却土官陇畅及白千户贿,治甚有声。居七年,弃官归,言者屡荐,终以宦官恶之不复录。徽尝曰:“今仕者以刚方为刻,怠缓为宽。学者以持正为滞,恬软为通。为文以典雅为肤浅,怪异为古健。”其论治,尝诵张宣公语“无求办事之人,当求晓事之人”,时皆服其切中。弘治初,吏部尚书王恕荐起陕西左参议。逾年,谢病还,卒,年八十三。子韦,见《文苑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