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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时举 (嘉靖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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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时举
大明大理寺右少卿
籍贯顺天府通州
锦衣卫军籍
出生正月十七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何氏,继娶何氏、董氏
出身
  • 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同进士出身

王时举(?—?),字晋卿,号养吾,锦衣卫军籍顺天府通州(今北京通州区)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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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己酉科顺天府乡试第一百四名举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会试第四十六名,廷试三甲第七十七名进士[1][2]。授河南府推官,嘉靖四十四年十一月选授浙江道御史,嘉靖四十五年十月弹劾刑部尚书黄光升嘉靖帝大怒,命编氓口外。明穆宗嗣位,复官。后巡按贵州,不改故操,多有论劾。巡按四川,隆庆四年(1570年)监四川乡试。曾驰疏救石星,极陈奢靡之害,请陈后还中宫。养病归。神宗继位,起复山西道御史,万历初年,抗章救雒遵景嵩韩必显。万历元年(1573年)三月升尚宝司少卿,三年五月升大理寺右寺丞,十月转左寺丞,四年三月官至大理寺右少卿。[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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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王瓒;祖父王纪;父王仪,母李氏;继母张氏;母李氏。具庆下[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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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史》.列传, 卷207, 页5481-5482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史列传》:四十五年十月,御史王时举劾刑部尚书黄光昇,言:“内官季永以诉事犯乘舆,本无死比,乃拟真犯;奸人王相私阉良民者三,本无生法,乃拟矜疑。宜勒令致仕。”帝怒,命编氓口外。……。 深,大同人。儒,泰州人。时举,顺天通州人。新,青阳人。穆宗嗣位,并复官。……。 时举复官后,巡按贵州。闻给事中石星廷杖,且帝方广市珠宝,驰疏救星,极陈奢靡之害。已,请陈后还中宫。章并报闻。万历初,都给事中雒遵,御史景嵩、韩必显论谭纶被谪,时举抗章救之。历大理左少卿。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