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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有为 (嘉靖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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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有为
大明四川按察司副使
籍贯湖广辰州府沅州黔阳县
出生弘治十八年乙丑十一月十八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何氏
出身
  • 嘉靖十九年庚子科举人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进士出身

王有为(1505年—?年),字希颜,号近山湖广辰州府沅州黔阳县人,军籍。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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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十八日生,行一,治《诗经》,嘉靖十九年(1540年)由国子生中式庚子科(1540年)湖广乡试第九名举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登丁未科会试第二百十七名,第二甲第五十二名进士[1]。户部观政,四月授户部河南司主事,升员外郎、郎中,三十二年(1553年)三月出为河南归德知府,三十五年四月调任浙江嘉兴府知府,三十八年升四川按察司副使,四十年令赴部改选[2]。四十三年九月父亲去世,十月以丁忧为由,上疏致仕,准许归乡。卒年九十余岁[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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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王𬘓;祖王彦璋;父王鹏,县丞;母向氏。慈侍下,妻何氏,弟有道;有贤;有守;有藩;有年。子可大、可久、可立、可行。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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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进士登科录》
  2.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五百一》:嘉靖四十年九月,以采木事竣,诏总督湖广川贵都御史李宪卿、工部郎中李佑、张国珍俱回京,按察司副使王有为、张正和俱赴部改选。
  3. ^ 江东之《瑞阳阿集》卷之八:《江公怀德碑记》:(万历二十二年)无何,(江东之)奉上命升南京光禄寺卿,……是日诸父老士民遮泣不得去,公亦泣下无已,则以温语谕之,始得解脱去,民于是为留靴为勒石,以志不忘。余孱焉癯叟,拜公优庇之赐,而篾繇报称,适沅署州事通判徐元则、暨掌卫事指挥周大谟率寅属林奇材,偕郡博士李应元、周钦率诸生杨时翔、龙衢、唐应鲸等备述民状,而请于余曰:……是为记。赐进士出身晋阶中宪大夫四川按察司副使九十叟治生王有为顿首拜撰。(按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王有为九十岁,生年当为1505年。)
官衔
前任:
宋治
明朝嘉兴府知府
嘉靖三十五年-三十八年
继任:
侯东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