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廷钦
董廷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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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浔州府知府 | |
籍贯 | 福建福州府闽县 |
字号 | 字仲恭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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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廷钦(16世纪—17世纪),字仲恭,福建福州府闽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董廷钦是万历七年(1579年)己卯科福建乡试第二十九名举人,授金谿教谕,署理金谿、乐安、东乡各县事有贤声,十七年(1589年)陞南京国子监博士[2],有监生姜某为镇江富户,被勋臣屡次觊觎所拥有而不得后被其诬告杀人,他向巡按御史辩白让姜某获释,勋臣因此中伤他。十九年(1591年)出为钦州知州,到任后先了解人民疾苦,兴建南平浮桥方便商人,招集流离复耕废田,州民得以安居乐业,又设立社学,聘用教师教育州内子弟。钦州与安南接壤,有龙门港及黄土营皆为重地,他向朝廷请求恢复涠洲战舰,招募壮丁戍守防备,安南人不敢侵犯,珠池流寇林茂余党为害海上,参将陈震讨伐失败,流寇进犯钦州,他拣选壮丁杂卒严密防御,流寇得知有所防备而退却。澌澟、罗浮、河洲、思勒四峒皆属钦州,澌澟土官赵良臣少年有才略,麾下精兵六百多人,然而朝廷因故褫夺其职致使叛乱,他就推诚招抚,请恢复其官职,署为四峒长官,适逢安南莫氏遭部下所逐,兵临钦州城下,他下令赵良臣驱逐对方,不久莫氏大势已去,请求借居境内,他坚持不可接受,遣兵护送对方归国。三年后报最陞韶州同知,百姓遮道挽留,他说:“我有何德政,烦苦我父老所为!”经海路离去,不用夫役,士民立碑纪念[3]。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董廷钦到任韶州同知,以地方多盗贼,在每里设立一堡,每堡设兵一队,互相守望,若有贼不捕获则罪连两堡,流寇因此解散,又罢去正税以外洽洗厂费资助军需,不久署理肇庆府事,有海盗侵掠富人坟墓,掘其棺材或虏走其子弟勒索金钱,受害者不停申讼,两广总督派官军追捕亦未能成功,他招募擅长潜水者手持巨凿凿沈其舟,擒拿盗寇斩杀,俘获其部众二百多人,境内肃然,总督大感惊奇,廷议升任知府,却因考察调去,其后改任思明同知,宦官遣使到思明索取宝物,并查核其土税册,土知府大感忧虑,他就命令军民白衣露剑列道左右,使者害怕生乱而中止此事,再调浔州知府,因事连累谪岳州通判,迁靖江王府长史后告归,不久去世[1]。
引用
[编辑]- ^ 1.0 1.1 民国《闽侯县志·卷六十六·列传四上 明闽县》:董廷钦,字仲恭,万厯己卯举人,授金谿教谕,署金谿、乐安、东乡诸县事并著贤声,擢南京国子博士,太学生姜某者,镇江巨室也,勋臣某屡睨其所有而不得,乃诬以杀人,廷钦为白于巡按御史得释,竟以此为勋臣所中,出为钦州知州,州民多迁徙,廷钦建平南浮桥以通商贾,招集流亡使耕废坂,民始安业,州庠久为他郡占籍,州子弟不知书,廷钦使里立社学择师教之,朔望令一至学宫习礼。州与交趾接壤,海有龙门港,陆有黄土营皆要害,廷钦请复涠洲战舰,召募壮丁戍之,厉兵增垒以备要冲,交人不敢犯,珠池寇林茂余党肆掠海上,参将陈震讨之败绩,寇进薄钦州,廷钦召村民简壮丁杂卒伍严守御,贼知有备乃退。澌澟、罗浮、河洲、思勒四峒皆州旧隶,而澌澟土官赵良臣少年有才略,麾下精卒六百余人,守土者以细故褫其父职,遂各叛去,廷钦推诚招抚,请复良臣官,署为四峒长,会莫氏为下所逐,拥兵奄至城下,廷钦召良臣兵协所部兵驱之,既而莫氏势穷载孥来归,欲借居境内,廷钦力持不可,遣兵护之归国。论功迁韶州同知,韶州多盗,廷钦令里立一堡,堡设兵一队,周徼守望,如盗发弗捕罪连两堡,盗遂解散,榷洽洗厂,居二日有巨商投牒正税十而余百之,诘其故,答曰:“正以还朝廷,余则厂官费也。”廷钦请黜所余以佐军需,寻署肇庆府,事有巨盗驾艆䑼海上掠富人坟墓,掘其棺或掠其子弟勒赎,受害讼无虚日,督府遣官军捕之不得,廷钦募善泅者伏水中,持巨凿凿沈其舟,禽其魁戮之,俘二百余人,境内肃然,督府大奇之,议擢知府,以察典调去。久之再补思明同知,中贵遣使入郡索宝,且督其土税册,知府患之,廷钦命军民白衣露刃列道左右,使者惧生乱遂寝,寻知浔州府,复坐累左迁岳州通判,再迁靖江王长史遂告归,未几卒。在广西时,巡按御史尝有意督过新宁、养利二知州,廷钦力陈其冤,二人谢,廷钦正色勗以后劾。
- ^ 天启《续南雍志·卷十一·职官表下》:六堂……万历博士……董廷钦,仲恭,福建闽县举人,万历十七年任
- ^ 道光《钦州志》·卷八·宦迹志:董廷钦,福建闽县举人,万厯十九年以国子监博士出守钦州,甫下车咨访民瘼,创兴学校,设立义仓以备灾祲,革攒造陋规,增黄土营兵,建平南浮桥,善政不能枚举,三年报最陞韶州府同知,百姓遮留,廷钦曰:“吾何德政,烦苦我父老为也!”乃循海去,不用夫役,士民至今思之,立碑以志不忘。 同上(旧志)
参考文献
[编辑]- 民国《闽侯县志》·卷六十六·列传四上 明闽县
- 天启《续南雍志》·卷十一·职官表下
- 道光《钦州志》·卷八·宦迹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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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潘曰仁 |
明朝金谿县教谕 1585年-1589年 |
继任: 文焜 |
前任: 宋可久 |
明朝钦州知州 1591年-1594年 |
继任: 王世守 |
前任: 管谷 |
明朝韶州府同知 1595年-1597年 |
继任: 黄朝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