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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应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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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应祥(1568年—1633年),号凤皋江西吉安府安福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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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江西乡试第六十五名举人,二十九年(1601年)中式辛丑科会试第一百七十七名,三甲第六十一名进士[1]。礼部观政,授嘉善县知县,在任均徭役,清粮亩,禁势豪不得兼并,积羡以修水口阁,补贫士之不能输将者嘉禾。陋例县官考成,市商皆有馈赆,谢应祥耻之,一概却之而俗变。课士则达官巨公连牍荐,俱争冠军,语之曰:已有先得者矣。询荐者何人?则曰:嘉善知县谢某也。其情状如此,所得士如钱士升魏大中虞廷陛皆为世名臣。解任日,舟轻如叶不能渡长江,命家人载石其上。三十八年(1610年)行取入京,以恬淡得南京吏部主事,三十九年(1611年)改北京吏部考功司主事,调文选司主事,四十年(1612年)五月升验封司员外郎,八月调考功司员外郎,四十一年(1613年)正月调文选司员外郎[2][3][4],先时掌选,门如市,设水缸于署,一切书札尽投其中,廉操著闻,四十三年(1615年)升验封司郎中,四十七年(1619年)升大理寺右寺丞,天启元年(1621年)十月升南京太常寺少卿[5],十二月升大理寺右少卿[6],四年(1624年)三月升太常寺卿[7],不久被赵南星荐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山西,使吏部员外郎夏嘉遇会推,得到门生魏大中支持,魏广微亲信御史陈九畴则以此论劾,魏大中讦陈九畴为“焚琴煮鹤”,陈九畴参魏大中为“徇私把持”、谢应祥昏耄,同年十月双方俱被降级调外任,吏部尚书赵南星、左都御史高攀龙受到斥责,皆引罪去职[8],谢应祥则决意称病致仕,遂与邹元标等同时追夺。谢应祥为人外严内宽,家徒四壁,杜门却扫,题其堂曰:“昼掩”,当事造请,不得一见。邑有大利害,必毅然争之,至今诵清介者,必首推云。崇祯六年(1633年)卒,墓在北乡长陵坡[9]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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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谢铭,庠生;祖父谢潼;父谢桓,庠生。

谢应祥于天启四年(1624年)致仕后,与家人迁居嘉善县东部枫泾南镇,为枫泾谢氏始迁祖,其后裔包括谢墉[1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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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二十九年辛丑科进士履历》:谢应祥,凤皋,书四房,戊辰八月初九日生。安福人,乙酉六十五名,会一百七十七名,三甲六十一名。礼部政,辛丑授嘉善知县,庚戌升南吏部主事,辛亥升北考功司主事,调文选司主事,升验封司员外,壬子调考功司员外,癸丑调文选司员外,乙卯升验封司郎中,丙辰养病,己未起大理寺丞,辛酉升南太常寺少卿,本年升大理寺右少卿,甲子升太常寺卿,升山西巡抚,右付都御史,患病。
  2.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九十五》:万历四十年五月,升文选司主事谢应祥为验封司员外。
  3.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九十八》:万历四十年八月甲戌,调验封司员外谢应祥为考功司员外。
  4.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三》:万历四十一年正月丁丑,改考功司员外谢应祥为文选司员外。
  5. ^ 《大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十五》:天启元年十月,升大理寺右寺丞谢应祥南京太常寺少卿。
  6. ^ 《大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十七》:天启元年十二月,升南京太常寺少卿谢应祥大理寺右少卿。
  7. ^ 《大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三十九》:天启四年三月庚午,升大理寺右少卿谢应祥为太常寺卿。
  8. ^ 《大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四十五》:天启四年九月,吏科都给事中魏大中、御史陈九畴参晋抚谢应祥,力言其可用,谓郭尚友谋晋抚以嗾之也。十月甲午,会议陈九畴参谢应祥及魏大中、夏嘉遇相讦事,上以谢应祥于魏大中有师生之雅,事属自欺,且云辅翼以门生招议,大中欺朕幼冲,把持会议;夏嘉遇、陈九畴互相攻讦,成何政体。大中、九畴、嘉遇各降三级调外,给事中沈惟炳疏救,降一级谪之。
  9. ^ 《吉安府志》
  10. ^ 丁四云主编《清代名儒谢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