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灵游院摩崖造像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灵游院摩崖造像
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
时代五代
编号363
认定时间2012年7月16日

灵游院摩崖造像位于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岳阳镇船形村七组罗汉寺坡北面山腰,造像随山崖走势雕刻。共有金窟17个,造像913尊,碑刻题记20通。石窟开凿于五代,明清续有雕刻。有天成二年(927年)、明德四年(937年)、广政七年(944年)、天启三年(1623年)、道光五年(1825年)等年号。造像内容丰富,有观无量寿经变、一佛二菩萨、一佛二弟子四菩萨、罗汉、地藏、观音、佛道合龛等。是佛道合于一处的造像,龛内造像题记时代明确,龛像多有造像铭文,对四川摩崖石刻的分期断代有参考价值。而且,佛道造像合于一处,对研究当时四川民间宗教信仰具有重要意义。[1]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2]

参考资料

[编辑]
  1. ^ 公有领域 本文含有此来源中属于公有领域的内容: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 四川省文物局. 2013-1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06). 
  2.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2-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