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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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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辉(1404年—1449年),淑大浙江平阳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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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德元年(1426年)丙午科浙江乡试第十二名,宣德八年(1433年)癸丑科会试第八十九名,殿试登第三甲第九名进士,官工科给事中[1],丁外艰,服阕,改刑科给事中[2]正统十三年(1448年),从明英宗北征,次年在土木之变中殉难。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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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鲍增益(鲍景)。祖父鲍德善。父亲鲍士高(鲍起)。母林氏。具庆下[3]。娶吴氏,子鲍凤,以国子生授建宁府寿宁县知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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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科给事中鲍君辉墓表》礼部尚书姚夔
  1. ^ 明史》(卷160):“鲍辉,字淑大,浙江平阳人。进士,授工科给事中,数有建白。”
  2. ^ 明实录:英宗实录 ,150卷
  3.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宣德八年进士登科录》):鲍辉,贯浙江温州府平阳县,民籍,国子生,治《尚书》字叔大,行一,年三十,六月二十七日生。曾祖赠益,祖口,父士高,母林氏。具庆下,口叔茂。娶吴氏。浙江乡试第12名,会试第89名,殿试金榜三甲第九名,赐同进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