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叔琳
黄叔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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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詹事府詹事 | |
籍贯 | 直隶顺天府大兴县 |
字号 | 字崑圃 |
出生 | 康熙十一年(1672年) |
逝世 | 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 |
亲属 | (弟)黄叔璥 (子)黄登贤、黄登谷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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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叔琳(1672年—1756年),字崑圃,直隶顺天府大兴县人,清朝政治人物、学者。
生平
[编辑]康熙三十年(1691年)年仅二十岁的黄叔琳登辛未科进士。清初,南方文风鼎盛,殿试第一甲多为南方人,本次考官张玉书、陈廷敬、李光地、王士禛等人,又初评全椒县吴昺第一,金山县戴有祺第二,海宁县杨中讷第三。康熙帝以为一甲长期没有北方人,特地升黄叔琳为第三名(探花),以杨中讷为二甲第一名[1]。授翰林院编修,升侍讲,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丁父忧去职。服阕后起为侍读,历任山东学政、鸿胪寺少卿、通政使司参议、奉天府府丞兼学政、左佥都御史、太常寺卿、内阁学士,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升刑部右侍郎,雍正元年(1723年)改吏部左侍郎,偕同两淮巡盐御史谢赐履前往湖广,与湖广总督杨宗仁评议盐价,革除陋规。雍正二年(1724年)任浙江巡抚,兴修水利。同年陈世侃家人和肉铺商人贺懋芳发生口角,陈世倌指使黄叔琳在公堂之上直接杖毙贺懋芳,导致杭州民愤,遭论劾受贿罢职,赴海塘效力[2]。
乾隆元年(1736年)起为山东按察使,乾隆二年(1737年)升山东布政使,乾隆四年(1739年)丁母忧去职。乾隆七年(1742年)服阕后起为詹事府詹事,同年被论劾在山东任内多有失职,遭夺官。乾隆十六年(1751年)登进士已六十年,重赴恩荣宴,加侍郎衔。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卒[3]。
著作
[编辑]黄叔琳博闻强识,藏书丰富,深谙经史。与方苞友善。著有《砚北易钞》十二卷、《诗统说》三十二卷、《周礼节训》六卷、《夏小正传注》一卷、《史通训故补注》二十卷、《文心雕龙辑注》十卷,另有《宋元周易解提要》、《易解别录》、《宋元春秋解提要》、《颜氏家训节钞》、《砚北杂录》、《砚北丛录》、《砚北易钞》、《砚北杂录》、《养素堂诗文集》等。
轶事
[编辑]据清朝李氏《求己堂集》记载,黄叔璥的父亲黄华蕃(号芳洲),康熙年间在曲阳县当教谕,与夫人一起都喜欢行善积德。他在任当官时,曾捐钱出刊刻印《金刚经》、《太上感应篇》、《阴骘文广义》各经文数十部。他的夫人也随喜捐钱印赠《玉历宝钞》一千本,广为布施印送。并且时常买鱼、鸟放生,其数成千上万。夫妇俩生有五个儿子:黄叔琳是康熙辛未年探花,黄叔璥是康熙己丑科进士,黄叔琪是康熙乙酉科举人,黄叔琬是康熙己丑科进士,黄叔瑄是康熙癸巳科秀才,都获得了很高的学历和功名[4]。
家族
[编辑]- 弟黄叔璥,首任台湾御史。
- 长子黄登贤,乾隆元年(1736年)丙辰科进士,官至山东学政。其女黄氏,嫁乾隆三十六年辛卯恩科三甲进士、大兴包愫(弟乾隆五十二年丁未科进士包恺,父乾隆七年壬戌科进士包士瑞);包愫继妻李氏(父正蓝旗汉军、江南河道总督李宏,兄两江总督李奉翰)。
- 次子黄登谷,乾隆二年(1737年)丁巳恩科进士,平阳府知府。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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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编辑]- ^ 《听雨丛谈·卷九》:(康熙)三十年辛未会试。总裁:内阁张玉书、户书陈廷敬、兵侍李光地、王士禛。中式一百五十人。殿试初拟全椒吴昺第一,金山戴有祺第二,海宁杨中讷第三,上以鼎甲久无北人,遂拔大兴黄叔琳第三人,戴中状元,吴中榜眼。
- ^ 《雍正实录》卷之二十三:“发下裁名奏折、参劾浙江巡抚黄叔琳、徇庇乡绅陈世侃、杖毙民人贺懋芳。”
- ^ 《清史稿·列传二百九十》:黄叔琳,字崑圃,顺天大兴县人。康熙三十年一甲三名进士,授编修,累迁侍讲。丁父忧,服除,起原官,迁鸿胪寺少卿。五迁刑部侍郎。雍正元年,调吏部。命偕两淮盐政谢赐履赴湖广,与总督杨宗仁议盐价,革除陋规,从所请。疏言:“各省支拨兵粮,布政使、粮道为政,先期请托,方拨近营。否则拨远汛,加运费,民既重累输挽,兵亦苦待饷。请敕督抚察兵数,先拨本州县卫、所,不敷,于附近州县拨运。”下部议行。旋授浙江巡抚。时御史钱廷献请濬浙江东西湖,蓄水灌田,命叔琳会总督满保勘议。叔琳等奏言:“西湖居会城西,周三十余里,南北山泉入湖处,旧皆设闸以阻浮沙,水得畅流;又有东湖为之停蓄,湖水分出上下塘河,农田资以灌溉。自闸废土淤,民占为田,筑埂围荡,栽荷蓄鱼。请照旧址清釐,去埂建闸,濬城内河道,并疏治上塘河各支港,及自会城至江南吴江界运河港汊坝堰。”部议从之。
叔琳疏荐人才,有廷臣尝言于上者,上疑叔琳请托先容,谕戒郑重。会有言叔琳赴湖广时,得盐商赇,俾充总商,及为巡抚,庇海宁陈氏仆;其弟御史叔璥巡视台湾,过杭州,仆哄于市,叔琳皆以罪商,有死者,商为罢市。上命解叔琳任,遣侍郎李周望与将军安泰分案按治。安泰等奏叔琳以陈氏仆与商争殴,逮商杖毙,事实,无与叔璥事,亦未尝罢市。周望等奏叔琳贷金盐商,非行贿,上命毋穷究。三年,命赴海塘效力。
乾隆元年,授山东按察使。疏言:“旧例州县命案,印官公出,由邻封相验。嗣广西巡抚金𫟹奏请改委佐杂,夤缘贿嘱,难成信谳。”又言:“审案旧有定限,逾限议处。嗣河东总督田文镜题定分立解府、州、司、院限期,虽意在清釐,适启通融挪改之弊,请皆仍旧为便。”从之。二年,迁布政使。四年,丁母忧。服除,授詹事。以在山东误揭属吏讳盗,夺官。叔琳登第甫二十,十六年,重遇登第岁,命给侍郎衔。二十一年,卒,年八十三。
叔琳富藏书,与方苞友。苞治诸经,叔琳皆与商榷。
子登贤,字筠盟。乾隆元年进士,授户部主事。累迁左副都御史,督山东学政。康熙间,叔琳来督学,立三贤祠,祀胡瑗、孙复、石介,以式诸士。后六十年,登贤继之,训士遴才,皆循叔琳训。四十九年,卒。 - ^ 《绘图玉历宝钞劝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