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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稿:二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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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圣)唐高宗武则天

唐高宗天皇大帝
则天顺圣皇后


显庆五年(660年),唐高宗患上风疾之症,头晕目眩,不能处理国家大事,遂命皇后武氏代理朝政,但也因此忌惮武氏。在麟德元年(664年),高宗与宰相上官仪商议,打算废掉武氏皇后之位。但上官仪的废后诏书还未草拟好,高宗来不及下旨,宫女、太监已奔走相告,将消息传递到武后的耳中。她直接跑到高宗面前追问此事。高宗感到羞愧,又不想武氏怨怒,便把责任推到上官仪身上。十二月,上官仪被逮捕入狱,不久,即被灭族。自是上每视事,则后垂帘于后,政无大小皆与闻之。天下大权,悉归中宫,黜陟、生杀,决于其口,天子拱手而已,中外谓之“二圣”。[1]

语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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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 并不是指西方宗教意义上的圣人,而是指皇帝和皇后共同拥有治国的权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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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链接至维基文库 卷201. 链接至维基文库 資治通鑑. 维基文库. 上意亦以为然,即命仪草诏。左右奔告于后,后遽诣上自诉。诏草犹在上所,上羞缩不忍,复待之如初;犹恐后怨怒,因绐之曰:“我初无此心,皆上官仪教我。”仪先为陈王咨议,与王伏胜俱事故太子忠,后于是使许敬宗诬奏仪、伏胜与忠谋大逆。十二月,丙戌,仪下狱,与其子庭芝、王伏胜皆死,籍没其家。戊子,赐忠死于流所。右相刘祥道坐与仪善,罢政事,为司礼太常伯,左肃机郑钦泰等朝士流贬者甚众,皆坐与仪交通故也。自是上每视事,则后垂帘于后,政无大小皆与闻之。天下大权,悉归中宫,黜陟、生杀,决于其口,天子拱手而已,中外谓之二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