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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尼亞行政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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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尼亞的行政管理相對集中,因此行政區劃相對簡單。

根據羅馬尼亞憲法英語Constitution of Romania,該國領土在行政上劃分為縣和城市及鄉。

  • 在縣級層次上:41個和一個具有特殊地位的城市(首都布加勒斯特
  • 在城市及鄉層次上:103個市鎮和217個其他城市(城鎮化聚居地),及2,861個(鄉村聚居地)。市鎮(municipiu)地位授予較大的城市,但並未給於更大的行政權。

在城市及鄉之下沒有正式的行政區劃。但是下分為村(村本身沒有其行政管理)。羅馬尼亞共有12,957個村莊。唯一的例外是布加勒斯特,其下分為六個分區英語Sectors of Bucharest,每個分區有其自己的行政管理。

行政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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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尼亞8區

發展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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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尼亞分為8個發展地區(用於促進各縣經濟發展,非行政區劃)。[1]

  • 布加勒斯特-伊爾夫(București și Ilfov):面積1,811平方千米,首府布加勒斯特(București)
  • 中部(Centru):面積34,100平方千米,首府布拉索夫(Brașov)
  • 東北(Nord Est):面積36,850平方千米,首府雅西(Iași)
  • 西北(Nord Vest):面積34,159平方千米,首府克盧日-納波卡(Cluj-Napoca)
  • 南部(Sud):面積34,491平方千米,首府克勒拉希(Călărași)
  • 東南(Sud Est):面積35,762平方千米,首府康斯坦察(Constanța)
  • 西南(Sud Vest):面積29,212平方千米,首府克拉約瓦(Craiova)
  • 西部(Vest):面積32,028平方千米,首府蒂米什瓦拉(Timișoara)

縣及直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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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尼亞41縣

羅馬尼亞分為41個縣(Județul)以及布加勒斯特直轄市:

傳統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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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尼亞當今國土分為四個傳統地區: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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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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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Geography, meteorology and environment 網際網路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September 27,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