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
外觀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由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審核名單,上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公布。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編輯]- 召集人
- 孫家正(文化部部長)
- 成員
- 周和平(文化部副部長)
- 王春正(國家發革委副主任)
- 章新勝(教育部副部長)
- 周明甫(國家民委副主任)
- 張少春(財政部部長助理)
- 仇保興(建設部副部長)
- 顧朝曦(國家旅遊局副局長)
- 齊曉飛(國家宗教事務局副局長)
- 童明康(國家文物局副局長)
- 秘書長:
- 周和平(兼)
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編輯]國務院批准文化部確定於2006年5月20日公佈的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計518項:
- 民間文學(共計31項)
- 民間音樂(共計72項)
- 民間舞蹈(共計41項)
- 傳統戲劇(共計92項)
- 曲藝(共計46項)
- 雜技與競技(共計17項)
- 民間美術(共計51項)
- 傳統手工技藝(共
保護與傳承
[編輯]2005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提出方針原則:
工作指導方針: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
工作原則: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明確職責、形成合力;長遠規劃、分步實施,點面結合、講求實效。
2021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提出原則:
工作原則:堅持黨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領導,鞏固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堅持馬克思主義祖國觀、民族觀、文化觀、歷史觀,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着力解決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突出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參與感、獲得感、認同感;堅持依法保護,全面落實法定職責;堅持守正創新,尊重非物質文化遺產基本內涵,弘揚其當代價值。
參考文獻
[編輯]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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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庫中的相關原始文獻: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
- 國務院關於公布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通知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國務院關於公布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通知(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網(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