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商團事變
廣州商團事變 | |||||||
---|---|---|---|---|---|---|---|
軍閥割據時期、國民革命的一部分 | |||||||
![]() 十三行被焚燒後的遺蹟 | |||||||
| |||||||
參戰方 | |||||||
提供支援及顧問: ![]() 共產國際 |
外交支持: ![]() ![]() | ||||||
指揮官與領導者 | |||||||
![]() |
陳廉伯 陳恭綬 鄒競先 李頌韶 鄧介石 | ||||||
損失及傷亡:損失接近5000萬港元,平民死傷約2000人 |
廣州商團事變(廣東革命政府稱廣州商團叛亂、廣州商團稱廣州屠城事件[4]、西關屠城血案或西關慘案[5][6],當時英文世界亦稱為「廣州商團起義」(Uprising)[7]、「廣州焚城」(Burning of Canton)[8]、「廣州大屠殺(Holocaust)」[9]或「廣州黑色星期三」(Black Wednesday)[10][11])是1924年10月10日一場於廣州爆發的武裝衝突。衝突雙方分別是中國國民黨、共產黨及蘇聯支持的廣州革命政府,以及廣州及周邊珠三角商鎮的商團軍。衝突及其中的大火最終造成上千人死亡,及大量的房屋與財產損失。
中國國民黨、共產黨、共產國際及廣州革命政府將事件定性為英國政府外國勢力操縱與支援的叛亂事件[12][13],並解釋為孫中山的北伐對手直系軍受英美兩國支持,而任廣東省商團軍總團長的陳廉伯又是英籍華人,廣州商團的活動受到英美的支持,以牽制北伐進程[14]。然而從事後看來,儘管事變發生於北伐軍入贛之際,吳佩孚有進行軍事行動之舉[15],但無論是英國政府還是南北各大軍閥,都沒有給廣州商團以實質的援助[6]。另一方面,在商團事變中,廣州商團採用共議機制,陳廉伯的個人作用不大[16]。
清末民初的廣州西關是廣州乃至廣東重要的商業區,被稱為「廣州的華爾街(Wall Street)」[17]。廣州商團則代表和維護西關商界的利益。10月10日,中共領導的工會和各界舉行了聲勢浩大的反對商團的集會,隨後中共工團軍與商團軍在雙十西濠口爆發交火事件。[18]此後,廣州軍政府武力鎮壓的決定得到黃埔軍以及中共領導的工團、農團的支持。站在商團一邊的只有商界,其處境實際上非常孤立,這也是商團事變迅速被平定的原因之一。[6]而另一方面,此事使得廣州商界開始傾向於陳炯明粵軍[19][20][需要第三方來源];但孫中山獲得蘇聯幫助,因此迅速被擊垮。中山大學孫中山研究所學者敖光旭認為,共產國際是事件的居支配地位的因素之一,而在事變中,共產國際和中共第一次成功地在中國「引入」了一場嚴格意義上的階級鬥爭,它預示着中國「階級革命」的開端[21]。
背景
[編輯]
廣州商團民兵沿革始於清末民初,因為戰禍經年、匪盜猖獗,地方人民組織武裝力量以自衛。廣州商人為自衛於1912年成立廣州商團,由陳廉伯擔任團長兼廣州粵商公安維持會(商團公所)理財課主任,他支墊商團經費,借款購置槍械,得以在龍濟光、陸榮廷統治時期維持廣州商業的正常運轉。
自從陸榮廷於1916年9月25日取得廣東督軍之位以來,廣東便被桂系軍閥所控制,造成地方財政紊亂[22]:2。1920年10月,陳炯明率領粵軍驅逐盤據廣州已久的桂系軍閥,開始「粵人治粵」時代[22]:1。陳於1920年11月回到廣東就任省長,並邀請孫中山、唐紹儀、伍廷芳回廣東參政。11月孫中山從上海回到廣州,改編陳的軍隊由其直轄。後陳與孫政見逐漸產生矛盾。陳炯明主張實行「聯省自治」,孫打算以武力制壓北方軍閥。
1922年6月16日發生六一六事變,孫中山與陳炯明決裂[23]。1923年,孫控制的部隊聯合滇、桂軍閥,擊敗陳炯明取得廣州的控制權。進入廣東後,滇桂軍等私劃防區,開徵各種苛捐雜稅,例如打着「護商」的旗號,在水陸兩路交通要道,設立「護商機關」關卡,向過往商旅徵收「保護費」。一般商民皆憤然曰:「此等護運機關直同海盜之營寨」[24],對此,大元帥府大本營多次「查禁各部隊設卡抽稅籌餉擾民」之舉[25],但屢禁不止。就連廣東稅收也多由滇桂駐軍就地截留,孫中山屢次嚴令交還,均無成效。乃命鄒魯任廣東財政廳長,整理財政,亦收效甚微,竟至按時發放官兵俸餉都相當勉強。[26]孫中山於是徵收寺廟等公共土地進行拍賣,並大量發行紙幣以籌集資金[27]。孫亦曾對客軍「憤怒之極,甚至以首觸壁」[28]。一次軍事會議上,孫中山沉痛表示:「滇桂軍各軍官,你們趕走了陳炯明,我是很感謝你們的。……誰知你們都是戴着我的帽子,來蹂躪我的家鄉」。[29]商團事變後,孫中山感嘆說:「此次民心之激憤,實因恨客軍而起」[30]。
由於滇桂軍入粵是孫文當初動用了西南政府的關余所請來,當時英語輿論常常稱呼他們為「僱傭軍」(Mercenaries)[31]。而共產國際援助代表鮑羅廷也認為廣東民眾存在反對國民黨軍閥將領,甚至對孫中山本人也有不滿的心理,因為孫庇護了這些行為[32]。有學者認為,孫之所以不能與客軍決裂,是因為他們是抵禦陳炯明的主要力量,而孫最初的意圖是率軍北伐,把客軍引出廣東[28]。最終孫成功建立了自己的嫡系革命軍,1925年6月國民革命軍東征期間,滇軍楊希閔、桂軍劉震寰不願參與東征、進而倒戈,遭蔣介石率黃埔軍擊敗[33]。
當時以廣州為中心的珠三角地區是工商業較發達的地區之一,廣州商人有強大的經濟實力。因此,無論是清朝官員、革命黨人還是軍閥勢力,他們在粵執政時,都希望得到廣州商人在政治、財政等方面的支持。清末兩廣總督,民國都督、督軍到粵蒞任之時,都會接見商團代表。他們在制定重要政策時,通常會召集商團領袖徵詢意見。政府對商人越優容,商團領袖在社會上的威望越高,對地方政治的影響越大,當廣州商人認為某項政策嚴重損害商界利益時,有時便會採取罷市等方式同政府抗爭。從1923年到1924年,廣州商人為抗拒政府的稅收政策不斷罷市罷業,在商團事變前幾個月更形成高潮。每次罷市都迫使政府讓步,商人取消新捐稅的要求均得到滿足。因此廣州商人認為,如果進一步擴充自己實力,政府將對商人奈何不得。全省商團舉行大會企圖成立聯防,就是在反對「統一馬路業權」案大罷市時發生的。[6]據報道,大會討論了「添購大炮、機關槍、手槍、長槍及輪船、電輪,與設置商團軍醫院、救護醫生隊、制彈廠、籌措撫恤準備金等項」,還打算在全省價值數千萬元的善產中「撥出半數以充擴充商團之用」。[34]
1917年陳廉伯任粵商公安維持會代理評議長,進一步武裝商團。1919年3月,商團仿照西式議會政治完成改組,設立了最高機構評議會及十個分團,陳廉伯當選新一任團長。評議會有23名評議員,任期一年、可連任,期滿後需重新選舉。1919年8月,陳廉伯就任廣東省商團軍總團長。至1924年,廣州商團總人數已擴大到1.3萬人。商團在此前的廣州政權的多次更迭中一直保持中立,更因為保護商人利益及維持治安穩定受到廣州民眾的支持[35][36],從組織章程細則,正副團長的選舉,到人員選擇、費用收支、都奉行西方的民治理念,實行代議政治。
對此,中山大學歷史學系教授邱捷認為,商團在同政府、軍閥發生衝突時,的確是弱者;但在1920年代勞資矛盾激化、工人運動興起時,商團往往對比商人更為弱勢的工人使用暴力,所以,商團與工人結怨頗深。多數工人不僅不同情商團,而且積極要求政府對它採取強硬政策。而商團的很多行為都遠遠超出了商人自衛武裝的需要。[需要第三方來源][6]
廣東全省商團聯防章程規定,聯防總部「主持全省各埠之商團軍之命令統率事項」,只向全省商團代表大會負責,章程「自代表大會議決呈報省政府備案之日施行」,完全不提政府的審核與批准。聯防總部設立八大處,與當時中國軍隊的高級司令部完全一樣。[37]而且,商團聯防總部「對於各屬分團來往函件,均襲取政府公文程式,發號施令,商團總部,不啻一中央政府機關」。[38]因此有學者認為如果商團聯防的各項議案和章程都落實,就會出現一個不受政府統轄的軍事和政治權力中心。商團聯防會議的高調舉行,引起當局者的高度警覺。加以商團決定聯防不久,即有大宗軍火運到,所以扣留商團軍械、禁止商團聯防總部的成立,對廣東政府而言勢在必行。[6]
起因
[編輯]1924年1月國民黨一大召開,實行三大政策,廣州商人恐懼在蘇聯協助下的孫中山會實行共產主義,故多轉而敵視孫中山所領導的國民黨。1924年6月,孫政府在蘇聯幫助下在長洲島成立黃埔軍校。而在蘇聯認知中,廣東在國民黨一大之後成了「遠東唯一飄揚着反帝鬥爭旗幟的地方」,更有人強調「廣東省作為革命的橋頭堡,不僅對中國,而且對太平洋沿岸地區及各島,都具有重大的意義」[39]。
1924年5月廣州軍政府宣布實施「統一馬路業權法案」時,沒收西関馬路兩邊商店業權並下令所有組戶改向政府交組,商人認為這是「試行共產之初步」。[40]對此,中山大學歷史學系教授邱捷認為,廣州商人們並不知道什麼是「共產」,而孫政府並不想實行「共產」,而且多次通過各種方式表明這個立場,並強調國民黨的綱領,只有維護而沒有損害城市商人利益的內容。邱捷也認為「統一馬路業權法案」只是政府為增加稅收和改革廣州商業而作的一項新政策,與「共產」風馬牛不相及。[6]
當時的廣州面臨三種財政壓力,一是孫文政府的各項日益加重的雜稅,二是各路客軍的橫征,三是各種幫會堂口日益嚴重的保護費。1924年2月,年關迫近,各軍的催款加急。孫文於是命令廣州善堂以善產為擔保,下令發行50萬元「軍用手冊」,所有款項收入軍政府,而由善堂向信衆籌還。商民的負擔本已很重,認為這是將用於救災的善產變相充公,於是善堂召開了緊急會議,議決請孫文收回成命。廣州的魚販首先罷市,隨後,全市大小飯館一律宣布閉門停業,碼頭裝卸工人也宣布全體罷工。但孫政府堅持繼續加稅、抽捐與罰款,掀起全市罷市。僅從3月至10月,就出現了針對各行業的「魚稅」、「飯館稅」、「膠鞋捐」、「銀市買賣捐」、「藥品特捐」、「銷湯捐」、「加二軍費」、「橫水渡捐」等。海關經紀人工會亦被羅織理由交罰款10萬元[41]。5月下旬,廣州市政廳發布「統一馬路業權」法案,以收取新的稅項,藉以抽收鋪底捐,使廣州市民嚴重不滿,於是聯絡全市商團,和附近各縣民團,集中廣州,決議於28日實行全城大罷市,宣布戒嚴,反對孫政府徵稅,賣產拉夫等行為。同時,廣州市鋪底維持會發出三次宣言,「反對政府將市內七百餘家鋪戶,高定各路地價,強主客交易,消滅鋪底,勒遷鋪位,破壞租約,增加租金,名為改良路政,實則貽害商場,斷非市民所能忍受」。宣言末稱:「宜圖自救,既是無力遵辦,待人勒遷,不若先期暫行停業,公定5月28日為各行商店一律停業,自行結束帳目之期」[42]。27日,經過調停,孫政府表示讓步,允許永遠取消「統一馬路業權」案,罷市風潮遂暫時停止[43]。
但集會於廣州的九十八個商,民團體,以為這次風潮,並非一朝一夕之事,亦非只因一事而發,故以「官之衛民,不如民之自衛」為號召,全省各商、民團代表集會廣州,於31日議決組織廣東省商團軍聯防總部,選舉陳廉伯為聯防總長,鄧介石,陳恭受為聯防副長,李頌韶等十一人為參事會參事[44],機關設在廣州西關。
-
時任商團總團長陳廉伯
-
時任商團副團長鄧介石
-
時任商團副團長陳恭綬
-
時任商團參事長李頌韶
5月至8月,廣州商界發生多個行業的罷市活動。同時,廣東省商團軍聯防總部討論添購武器裝備。商團在同政府對抗的過程中,並無提出具體策略。商團建立聯防總部,亦沒有向政府申請,並且文件措辭狂放任性。[6]以致有人說:「商團總部辦事之人,皆商界分子,對於政治社會大勢,多不甚了解。商聯總部各事,聽諸秘書處一二人所為,而該秘書等又多屬好事而無常識之徒,故自商團總部成立後,所發布之文件,類多不依法律手續,往往因此而有逾越法軌之行動」。[38]
1924年6月29日,孫中山舉行軍、警、團會操,曾通過各種途徑爭取廣州商團人士加入國民黨,試圖把商團納入自己的政治軌道,但沒有得到商團的回應。政府與商團武裝共存的局面難以維持。 [6]
事件經過
[編輯]商團扣械事件與罷市
[編輯]


當5月各商民團集中於廣州時,曾以100萬元向南利(丹麥)商行訂購步槍4800餘枝,另配子彈200餘萬顆,又短槍4800餘枝,合共1300餘箱。並向大本營軍政部領取到入口護照(許可證)[45]:70。八月中旬,丹麥(另一說為挪威籍)商船「哈佛號」將這批軍火抵達廣州[46]。
商團團長陳廉伯此前曾向軍政府申領槍照,而且已批出。但孫文政府發現其槍械比其更精良,故取消其批文,並認定槍械數量及到達日期皆有不符。第一,陳廉伯8月4日提出申請時,聲明購買軍火在「發照後始行簽約,准三個月由歐起運」,「四十日後運到」,其實陳廉伯早在1923年12月就已和賣家簽約,因此發照後僅僅6天,軍火就運到了廣州。[註 1]其次,陳廉伯申請時,稱所買的是「英制八二口徑廢槍」,實際運來的是「德制七六三口徑」槍支。第三,陳廉伯申請了5000支槍的護照,運來的槍械卻有9000餘杆,其中有機關槍40挺,子彈300餘萬發。[47]如此巨量的槍支,已經遠遠超出了自衛的需要。[48]孫中山懷疑他們同吳佩孚、陳炯明有聯絡。8月9日,孫中山派蔣介石處理運械事件。[49]8月10日,蔣介石率領江固艦登上運輸軍械的哈佛號,扣留了軍火[50]。
8月12日,廣州商團派人赴軍政府交涉未果,遂準備總罷市[51]。商團召開商團總部會議, 指控政府扣械為「非法」,聲稱「以保存其自衛」的權利對付政府, 以致公開貼出對聯:「聯團為自治機關,拯眾生於水深火熱,責無旁貸; 武裝即和平保障,舉全粵之妖風毒霧,一掃而空。」[52]
13日,商團宣佈成立聯防總部,並發動團軍數千人到省政府請願,要求歸還軍械[53]。14日,孫中山同商團代表會面,表示「經政府查明之後,如果知道你們不是利用這些槍來攻打政府,政府一定把槍交還你們;但如果知道你們利用這些槍來攻打政府,那麼政府為自衛計,便不能把槍交還你們」[54],會面無果而終[55]。中共領導的廣東工團軍同時發表致孫中山的《工團之請願呈詞》,認為商團運武器到廣州,「忖其用心,叵測已極」,「迨事發泄,聯同逃匿,此其顯也。竊以殺人軍器私擅購入,當此軍事時期,嚴禁入品,律有明條,乃陳廉伯、陳恭綬等竟敢冒犯,難保無受他方運動,謀害粵人」,支持政府沒收的舉動[56]。
14日,廣東省政府懷疑陳廉伯謀叛,通緝前往香港的陳廉伯[57]。18日,廣州軍政府下令哈佛號除了軍械外,其他貨物和船隻允許發還,並決定釋放哈佛號[58],陳炯明、陳廉伯遂在香港發動輿論戰,並派人往洛陽聯絡吳佩孚[59]。22日,廣州商團聯防總部在佛山等地發動罷市,並與軍方發生衝突[60]。23日,廣州軍政府將所扣之軍火充公[61]。商團遂罷市[62]。罷市期間,由吳鐵城主導的公安局派出警員和警衛軍,「手執白旗,上書「廣東警衛軍保護開市」,並沿途派員按店勸告」,分發吳鐵城勸告開市布告。公安局派出鐵甲車及員警,警衛軍維持秩序。為保證糧食供應、廣州市公安局亦執行省署命令,保護米埠米行,禁止米糧偷運出口[63]。
扣械發生後,8月12日、15日,二千名商團赴大元帥府請願還械,以罷市為威脅,並以「中華民國政治定國軍」名義,宣布主張「不黨主義」而不承認「三民主義」,通電全省各縣商團罷市[43]。孫隨即採強硬態度,指陳廉伯通敵(指陳炯明),「勾結吳佩孚」,「得英國暗中援助,陰謀推翻政府」,下令通緝陳廉伯與陳恭綬[6],並查封他們在廣州的財產住宅。孫宣言如果罷市,將以勞工取代鋪主復市[64]。孫在致函商團的信中繼續稱,「此事關於民國存亡、革命成敗」,而陳廉伯有「極大陰謀」,試圖學習意大利法西斯黨的墨索里尼,發動類似的政變顛覆廣東革命政府,並稱法西斯即「資本家頑錮黨也」[65]。此後中共領導人也開始稱呼商團為法西斯[66],有學者認為孫的言論反映了孫的反法西斯思想[67]。
8月20日,商團宣布西關罷市戒嚴、晚上關閉街閘,陳廉伯避往香港,聯防移總機關於佛山。21日,陳恭綬號召全粵總罷工,佛山首先響應,22日商鋪一律關門。孫中山在一軍事會議上,決定「先打商團,後打陳軍」的策略,即席由豫,滇,湘,桂四客軍,各抽500人,攻打佛山[68]。商團不願與政府武力衝突,退出佛山防線,實行罷市政策。當時的香港報章如此評論[68]:
四鄉商團,以大罷市促政府還械,其心思之婉曲,步驟之安詳,手段之文明,實屬無可庇議。若在歐美民力發達之國,對此強暴政府,早已紛紛崛起革命軍,名目張膽,推翻執政,豈復取此紆迴忍諱手段?
中共組織工農運動武裝
[編輯]8 月24日,中共廣州地委發動和組織2萬餘人集會,聲討陳廉伯等人「罪不可追」,並發表通電「誓為政府之後盾」,要求革命政府切不可姑息養奸,主張以果斷措施解散商團,消除政府心腹之患。中共也要求將商團私運槍械悉數沒收,撥給組織工團軍、農團軍之用。隨後,廣州工代會議決定即行編練工團軍, 農民運動講習所學員也組織農民自衛軍,配合政府軍[52]。8月21日,彭湃等人組建的農團軍也正式成立。鮑羅廷指:「既然很多人害怕商團,那麽就讓工人農民的武裝去解決商團吧」。並且指出「粉碎叛亂者」需要「注意團結整個廣東人民」、「借鑒俄國布爾什維克的經驗」[69][70]。中共領導的廣東工團在要求政府不要發還團械的通電中說:「自商團軍成立以來,其壓迫我工團、殘殺我工友之事,不知凡幾」。[71]
對於中共的行動,商人則認為這是莫斯科「赤化」廣東的關鍵步驟,生死存亡之際唯有「起而自衛」。「報載共産黨徒,以商人若有槍自衛,則共産主義,無由實行,故力爭此械撥歸工團農團之信服共産黨者,以爲赤衛軍之用。由此可知軍械一案,非政府與商人之爭,實乃客軍與人民之爭,共産與反共産之爭。」「在商人以爲商團一日存在,即政府一日不能實行共産,於是群起以爲商團之助。」[72][73]
鮑羅廷的主張與行為,遭到國民黨要人不同程度的懷疑。吳鐵城於晚年回憶:「鮑在廣州陰圖赤化中國,攫取國民黨的地位,這一陰險的用心,我們早已覷破了的」[74]。而胡漢民則認爲「這事並非全無辦法,這種商團,當然應該解散,但不是鮑羅廷的那樣辦法」。胡並向孫中山抱怨:「鮑羅廷教共産黨亂發傳單,一定要引得廣州市民都怕起來,教廣州的市面通通陷入恐怖之中。鮑羅廷是存心只管破壞國民黨的事。」[75]
曾爲中共黨員的周佛海回憶鮑羅廷「告訴我們的策略,最重要的就是把國民黨分做左、右兩派。他把當時的中央黨部當作左派的機關,把廣州市黨部當做右派的機關,使這兩級黨部暗中互相排擠」,從而使中共獲取主動[76]。鮑認爲國民黨左派是未來「黨的核心」,「需要把它集合起來」,國民黨左派和右派「分裂是必然的和不可避免的」[77],而且「黨只會從這種分裂中得到好處」[78],要「分裂國民黨,清除它的右翼腐敗分子」。鮑羅廷則在事後對聯共(布)中央政治局的報告中認爲:「國民革命運動實際上是一種難以想像的復雜的陰謀勾當」,「需要玩弄權術」,從而「迫使中國人違背他們的意志沿着國民革命運動發展的正確道路前進」[79]。
佛山罷市風潮,一時蔓延於孫政府所控制下的各縣屬。8月24日,孫中山宣布廣州戒嚴,通緝陳廉伯。由8月22日至25日,南海、番禺、順德、台山、東莞、增城、新會、清遠、高要、曲江、陽江、羅定等20多個縣屬內的138處鄉鎮先後罷市,響應佛山聲援廣州商團。是時,廣州市商店,閉門關戶的,亦在十分之九以上。24日,廣州其他區域的商團仿效西關,宣布戒嚴,抗議孫政府對佛山的進攻。孫文則派出軍隊進入市區,扼守要道。總參議胡漢民提出一個解決方法:長短槍共9600餘枝,商團每支槍再繳交60元,共57.8萬,大本營即會重新辦理許可證,發還扣械。商團拒絕接受,認為這是出爾反爾的勒索行為。26晚,廣州總商會,商聯會,九善堂等社團舉代表七人,赴大本營謁見孫中山,進行調停。孫繼續指斥陳廉伯勾結粵軍、北洋政府與英國帝國主義,他對代表們說[80]:
目下槍械一枝都不能發還,須即日開市,始有商量之餘地。若果明日(二十七日)仍不復業,我當派遣大隊軍隊,拆毀西關街閘,強制商店開市,如有一坭一石傷及軍隊,我即開炮轟西關,使之變為泥粉。所可憐者,無知商民同受波累耳。
國際領事團的警告與鄒競先之死
[編輯]

孫中山於8月26日向廣州社團代表提出炮轟西關的威嚇後,28日即飭令永豐艦升火準備行動。同日,派陳友仁面告法國領事,說政府將以大炮清除商團在西關設立的街閘,沙面租界對着廣州市的一面,可能會得到流彈的危險。由於西關是廣州市最富裕,人口最繁密的商業住宅區(樓下鋪面,樓上住宅),而現在沙面也有受波及的危險,因此引起了外交風波。英,美,日,法總領事集議,以口頭警告孫政府。由當時任首席領事(Senior Consul)、領事團主席的日本總領事天羽英二[81]傳達三條警告[82]。27日,英國駐廣州領事致函廣州軍政府,提出警告,表示已經接到香港海軍總司令函,若廣州當局鎮壓商團,英國方面將軍事干預[83]。
28日,廣州市公安局第一區警察林日雨、王勵等在所轄永漢北路捕獲商團第九分團的中隊長鄒競先,從他身上搜出孫中山大元帥府、市內各政府機關以及軍隊駐紮位置,甚至政府駐兵人數和長官姓名手冊一本,其攜帶的傳單號召廣東所有商團武裝與政府對抗。[84]廣州公安指其「派送攻擊政府的傳單」,「調查軍隊駐防情形」[85],經廣州警備司令、公安局長吳鐵城親訊,是晚即被槍決。滇軍將領范石生,廖行超出任調停,與商會、善堂上述七名代表雙方商定:(一)孫政府方面,滇軍說服孫取消陳廉伯通緝令,發還被封財產,發還哈佛號被扣軍械,撤退市內駐軍;(二)商團方面,商會代表說服全省當日復市,「商團聯防總部」改組章程,於七日內送交政府批准里立案,陳廉伯通電悔罪,並報效政府五十萬元[86]。日領事於同日晚11時,找到省長廖仲愷,廖對領事團的口頭警告,表示謝意,並說滇軍將領范,廖的調停已經成功,商人已答應明天(29日)復市。[6][87]各埠遂於29日先後復市。
8月29日,英國代理總領事喬爾斯(Bertram Giles)再致函傅秉常,並將日領事三點口頭的警告寫在函上:(一)如果有外國人的生命財產受到損害,孫政府應負全責;(二)抗議向無防衛的都市開火的野蠻舉動;(三)如果有外國人的生命財產受到損害,領事團將可取自由行動。喬爾斯在函末說:「我(喬自稱)現接到高級英國海軍軍官的通告,說他已奉香港海軍少將的命令,假如中國當局對城市開炮,所有(在廣州)可用的英國艦隊,將立即採取行動」[88]。喬爾斯這封信,又引發了一場外交上風波。廣州政府指此為商團勾結英國的證據。8月31日,孫中山赴黃埔與蔣介石商討團械問題,限定商團改組才能發還被扣槍械[83]。是日,虎門,太平等市場復業[89]。

9月1日,孫中山發表《為商團事件對外宣言》、《致英國麥克唐納爾政府抗議電》,指責英國干涉[90],指「中國反革命黨」屢得英國「歷來政府之外交的及經濟的援助」,認為英國領事的通牒「主旨乃傾滅本政府」,並且再次指責商團是「法西斯蒂黨之團體」。在9月7日庚款簽約(1901年)的紀念日,廣東革命政府展開大規模的反帝國主義運動。孫亦發表評論,認為庚子條約是中國重大國恥,「義和團事件」來自於「帝國主義的逼迫」[91]。由於庚子條約對列強當時在遠東的利益尤為重要,因此英美輿論認為孫正在傾向布爾什維克主義[92]。美國領事評論,認為孫中山現在無疑與蘇俄政府採取了一致的行動(working in close accord)[93][94]。9月4日,孫中山繼續表示:「自廣州滙豐銀行買辦(指陳廉伯)公開反叛政府之始,余即疑其此種反國民運動,必有英國帝國主義做後盾……本政府否認有炮擊無防衛都市的殘暴舉動,因為在廣州市中,本政府須用武力鎮壓的地方,只有陳廉伯的叛黨作為根據地的西關一隅之地」[95]。10日,孫中山再致電英國首相拉姆齊·麥克唐納,提出抗議。廣東省長廖仲愷表示,對「散佈當局將實行共產之謠言者」將「嚴懲不貸」[96]。
扣械案一發生鮑羅廷就向莫斯科作了匯報,共産國際也認爲它是進行反帝宣傳和加強孫中山與西方對立的更好機會[97]。9月11日,俄共(布)政治局會議重新審議了「孫逸仙問題」及「對中國武裝干預」兩份專題報告,指示契切林就中國事務發表聲明,並通過外交人民委員部的提議,向中國提供2.5萬盧布的援助[98]。同時,蘇聯也組織了「滾出中國! 」援助會,反對「帝國主義」武裝干涉中國[99]。於是「『從中國收回手去』的呼聲,全俄皆是」[100]。《消息報》則強調:「英美法日資産階級對孫中山革命民主政權的進攻,意味着一場新的全球性戰爭」[101]。東方勞動者共産主義大學和西方勞動者共産主義大學舉行遊行,聲援廣州政府。22日,聲援大會在莫斯科大劇院舉行,大會主席團由拉狄克、馬克·曼奴斯、特來恩、片山潛及莫斯科工人代表組成。拉狄克表示:「中國國民之奮鬥,與世界人類之命運有極大關係,非區區民族獨立問題。中國革命若勝利,吾人即可得四萬萬之同志,故促世界工人援助中國,乃吾人歷史之天責。」[102]共產國際同時發表《告歐美工人及全世界被壓迫民眾書》,認為帝國主義利用廣州商團顛覆廣州革命政府,號召「各國工人支援廣州政府的鬥爭,支持孫中山鎮壓商團叛亂」[103]。此外,英、法、美共産黨代表亦致電廣州:「將盡全力向勞動群衆揭破麥克唐納、赫裏歐、柯立芝之惡行,及鏟除其陰謀」[104]。
9月29日,部分報刊分析英國方面敵視孫中山的原因,稱:「自孫中山發表對英宣言後,香港輿論對廣州政府,抨擊甚力。國民黨首領,尤受英報毀謗。……在此半殖民地中,乃有煽動者如孫中山其人,實有加以壓迫之必要。……中國將來若革命成功,必竭力打倒英人在印之專制政治。中山為實行革命以實現真正民國之人,故英國視為危險人物。」[105]美國學者韋慕庭指出英國並沒有直接介入商團事變。根據當時的外交電文,英國外交大臣對英駐穗總領事及駐港海軍少將警告孫中山的行為頗不以為然。9月12日,倫敦外交大臣致北京英公使密電,顯露出當年英國外交上對華所采的態度。電文中說[106]:
駐廣州代理總領事(喬爾斯)所舉,極為不當。他不應以書面通知,而應以別種方法,非正式的使孫中山可毫無疑問的知道炮轟廣州市的嚴重後果。如果您同意,您可以用這理由譴責他(喬爾斯)…駐香港的海軍少將發出有關英國單獨行動之命令,似更應受責。我擬向海軍部建議,對海軍軍官引發有政治後果,而常擅自為是的事,應予以制止。您贊成否?
遷移到粵東的廣東省議會隨後也正式致電國際聯盟,控告孫「歪曲事實」、是「擾亂了和平和國際友好關係」的叛亂分子(a rebel disturbing local peace and international goodwill)。廣東省議會亦認為英國駐廣州領事制止孫「砲擊不設防的廣州」,是「履行了人道主義義務」、「絕不應被視為干涉」(should never have been considered as intervention, imperialistic or otherwise)[107]。事後,英國外交部責成英國公使麻克類嚴厲申斥這位未得到授權便自作主張的總領事。[108]麻克類在9月5日給外交部的信中特別提醒説這將給布爾什維克分子提供「一個進行猛烈反英宣傳的良機」[109]。學者張俊義則指出有些英國商人介入購械,但無論英國還是香港政府都沒有策動或引誘商團與孫中山的廣州政府對抗。[110]北洋政府一直關注事態的進展,從北洋政府總統府軍事處致吳佩孚等人的電稿看,直系軍閥並沒有唆使商團反抗廣州軍政府。[111]
北伐開始與衝突的緩和、反覆
[編輯]因九月初旬,江浙戰爭爆發,直奉戰事迫切,9月4日,孫中山離開廣州赴韶關北伐大本營,廣州設留守府,派胡漢民代理大元帥兼廣東省長。9月10日孫發布告《廣東人民書》,承認廣州政府及其軍隊對官商「隔膜」負有責任。孫亦認為,商團與政府的矛盾原因在於「廣東與革命關係最深,其革命擔負亦最重」、「然轉輸供億,苦我廣東父老昆弟至矣」、「夫革命為全國人民之責任,而廣東人民所負擔為獨多,此已足致廣東人民之不平矣」,因此「革命政府為存在計,不得不以強力取資於人民」[112]。孫同時宣布其政府三條「改絃更張」的措施[113]:
(一)在最短時期內悉調各軍,實行北伐。(二)以廣東付之廣東人民,實行自治,廣州市政廳尅日改組,市長付之民選,以為全省自治之先導。(三)現在一切苛雜捐稅悉數蠲除,由民選官吏另訂稅則。
——孫文
此外孫還決定與東江「議和」,擬將廣東交給陳炯明以換取他對北伐的支持:「余為順應大局之趨勢,即向陳炯明讓一步亦無妨,寧放棄廣東以向中原而躍進」[114][115]。9月13日,廣州軍政府發表討伐陳炯明、曹錕、吳佩孚的通令[116]。在廣州設留守府,以李福林為廣州市長[117]。
9月15日,按之前滇軍調定的要求,陳廉伯、陳恭受等發表通電,否認利用廣州商團軍圖謀推翻政府,表示擁護孫中山先生、服從廣州革命政府。胡漢民取消對陳廉伯、陳恭受的通緝令。9月16日,陳廉伯已通電表示服從政府,指「竊維廣州革命政府為中華民國安危存亡所系,廉伯誓當竭誠擁護,以盡國民之天職。我大元帥寬仁為懷,諒蒙矜恕」,廣東省政府遂取消對其的通緝令[118][119]:259[120]:156。9月20日,韶關舉行北伐誓師典禮,分兩路進軍湖南、江西[120]:154。孫計劃將部隊全部帶往北伐。公安局長吳鐵城離職,率領警衛軍跟隨孫到韶關北伐。其職位由李朗如繼任、李朗如是大成藥業陳李濟的股東,因此與商界關係較好[85]。
10月1日,廣州軍政府公佈扣械請領辦法,要求各商團分別請領,但商團要求政府將扣械送至商團總所,雙方爭執不下[121]。汪精衛、胡漢民等反對孫中山武力解決商團的主張,10月3日,主張嚴辦商團的廖仲愷辭職,胡漢民再次被任命為省長。4日,孫中山在韶關授權胡漢民處理扣械問題[122]。同日,廣東各商團代表在佛山集議,準備罷市[123]。10月9日,孫科宣布下台。新任代理廣州市長李福林轉變態度,李福林取得商團同意,經孫核准,發還部分被扣軍火給商團,商團納款二十萬,又允許政府抽一次特別捐,其數目相當於廣州全市一個月的房屋租金,中止罷市計劃。事態稍有平息。孫中山於是日下午電令蔣介石將扣械移交李福林[124]。
10月4日,廣東商團認為一個多月來,調解無着,政府反覆無常,不可以信。商團以尚未領回被扣槍械為由,聯絡廣州等188個商埠縣鎮在佛山開會,決定準備以「直捷手段」,發動笫二次罷市,停止納稅,並再次前往廣州向政府表示抗議。廣東商業聯合會通電海外,呼籲華僑反對孫。9日,商團發出了總罷市的通牒[125]。商團亦決定於10月10日國慶日起,再行第二次全粵總罷市,並宣布解決根本問題的新計劃如下[126]:
(一)廣州六代表誤商團,誤大會,應將其代表取消,將爭械之權交還代表大會,堂堂正正與政府對抗。
(二)爭械僅為一部份,一時間,不值全省大犧牲,應進而解決粵局,向政府要求以下六點:(1)將孫文入粵以來所設立的苛捐雜稅,一律取消,並裁撤其機關,永不得復抽;(2)將年來孫政府強行投變之官產,市產,民產,廟堂一律發還;(3)將年來孫政府扣留變賣之大小商船,一律發還;(4)將商團槍械全部發還,不得少見一槍一彈;(5)恢復全省人民自治機關;(6)將捕殺鄒競先之警察及區長槍斃,而厚恤鄒氏遺族。以上六點,須政府全部允答實行,商團始為滿意。
(三)此次仍以全省總罷市為利器具,先罷市,後要求,以免中孫政府緩兵之計。又罷市日期定十月十日,由代表大會通令全省一齊實行,不得彼此先後,自亂步驟。至政府完全將要求接納後,仍須由代表大會議決開市日期,通令各屬恢復原狀。違者由大會宣布其罪狀,視為公敵。
(四)如孫政府堅不允商團要求,則作長期罷市,以至孫氏下台為止。
(五)在風潮內,一切費用如罷市運動,團軍移調,及團軍作戰等,均由每團戶捐五十元一次支給。統由代表大會保管開銷。
商團與粵軍的暗聯
[編輯]9月5日,同日段祺瑞之代表許世英抵達香港,與陳炯明接洽[127]。
9月29日,「報載,陳炯明軍因得商團贊助,已大舉向廣州進攻。共分為三路:第一路林虎,由河源趨增城;第二路葉舉,由平山,博羅向石龍;第三路熊略、練演雄等,由淡水趨平湖。近來東江孫軍多調往他處,廣州及北江各處防務非常單薄,連日已節節敗退。並聞孫軍擬中左兩路以橫瀝為第一防線,茶山為第二防線,石灘為第三防線,路則以口果為第一防線,增城為第二防線,石灘為第三防線。」[128]兩日後,陳炯明致電粵中各將領,促令迅速勘定粵局。經各將領協商結果,決定分東、南、北三路進攻。東路由林虎出兵石龍,直搗廣州;南路由洪兆麟出兵潮汕,牽制聯軍左側;北路由楊池生、楊如軒會同方本仁夾攻韶關。[129]
10月7日,《益世報》載英文導報消息,謂:「陳炯明現與商團軍實行聯絡」,「極力驅逐孫中山及其所部離粵」。[130]又據日人方面消息稱,陳炯明代表劉某與商團總司令陳廉伯在香港商會議定:「(一)商團軍助陳部,反攻廣州;(二)克復廣州後,由商會籌款三百萬,資助陳軍,驅逐客軍;(三)陳炯明須負交還商團軍械之全責;(四)廣東全省善後事項,由商團陳軍兩方,各派委員四人或八人,協商處理;(五)厲行自治;(六)實行清鄉,收編粵籍民軍雲。」[131]
廣州以外商團軍與政府軍的衝突
[編輯]在此之前,廣州以外縣鎮的商團軍與政府軍間亦又發生了兩件嚴重的衝突事件。第一件發生於南海縣屬的九江鎮,滇軍楊希閔所部因勒索稅捐及「開拔費」不遂,與當地土匪聯合進擊民團[132]。第二件發生於東莞縣城,9月5日,東莞商團投靠陳炯明,襲擊駐扎在當地的桂軍劉震寰部[133]。
蘇聯軍艦的到來
[編輯]


9月12日,孫中山正式致函蘇聯駐華大使加拉罕,請求援助,並宣稱「中國與世界帝國主義公開鬥爭的時刻已經到來」。鮑羅廷一到廣州便發現,提供武器的承諾是消除他與孫中山之間障礙的最有效手段[21]。
9月30日,前廣州市長孫科接受記者採訪,談話稱:「廣州有一新聞通信員,以為吾人凡事皆經赤化,因向外報告謂吾人皆屬赤黨,國民黨亦變化赤黨。此殊未近乎事實,國民黨僅有共產黨數人為中國共產黨分子,然中國共產黨與國民黨乃屬兩事,前國民黨於廣州舉行大會討論改組,共產黨員亦預焉,然其除於數問題與多數黨員意見不同外,未嘗違反國民黨黨綱及主義。共產黨在俄國,吾人並不以為其系成功,亦不認共產黨之主義在現在即可施諸中國。」[134]
蘇聯於10月7日依照1923年初《孫文越飛宣言》允諾援助,將第一批武器彈藥終於送達廣州[135][136]。為避開英國皇家海軍的海上檢查,蘇聯精心策劃了「沃羅夫斯基號」軍艦的遠航路線,從波羅的海繞行至遠東海參崴,再秘密駛向廣州。該艦於1924年7月12日啟航,搭載8,000支步槍、100挺機槍、2,000萬發子彈、24門山炮、50門擲彈筒及價值10萬盧布的黃金,由18名蘇聯保密人員嚴密看守[137],同時隨船抵達的還有一批蘇聯顧問。10月6日,軍艦在香港加煤時接到莫斯科密電,隨即改變原定航線,駛入珠江直抵黃埔島。10月8日晚抵達後,黃埔軍校全校師生動員,耗時一天卸載軍火。這些物資及蘇聯派出的軍事顧問,顯著增強黃埔軍實力,令原本情況大為轉變[138][139]。
部分艦艇船員軍官在卸貨後,在艦長馬克西莫夫率領下,受孫中山邀請乘車赴韶關參加「雙十節」聯歡。10月9日上午,孫先生在韶關飛機場參與「在韶各軍慶祝武昌起義13周年暨北伐軍閱兵典禮」檢閱部隊,受閱部隊有黃埔軍校第1期第1隊全體學員及蘇聯艦艇官兵、吳鐵城警衛軍3個步兵連,還有赴韶關參加北伐的樊鍾秀的建國豫軍一部分,約有2000餘人。在對蘇聯官兵講話時表示:「今天是中國革命最令人興奮的一天,也是我一生中最快樂的日子。中國民眾將永遠不會忘記『沃羅夫斯基』號的功勞。」[140]同日孫中山致函蔣介石,強調「今日革命,非學俄國不可」,「我黨今後之革命,非以俄為師,斷無成就」[141][21]。蘇方顧問切列潘諾夫也認為,該艦停泊是「我國堅決支持孫中山政府的一次政治大示威」,並稱「俄國武器及時趕來救援,鮑羅廷準確估計複雜形勢,最終組織贏得了勝利」[142]。
廣州革命政府內部對北伐或留守廣州的爭論
[編輯]此時孫,認為「武力解決」遭到廣州政府內部除蔣介石和廖仲愷之外的絶大多數軍政要人的扺制。孫亦預測時局危急,有捨棄廣州並要黃埔軍校師生北遷韶關之意圖,於是密電蔣率全部學生軍離開黃埔,運扣械到韶關,參加北伐:「然我來韶之始,便有寧棄廣州為破釜沉舟之北伐。今兄已覺廣州有如此危急,望即捨去黃埔一孤島,將所有槍彈並學生一齊速來韶關,為北伐之孤注。此事電到即行,切勿留戀。蓋我必不回救廣州也。當機立斷,切勿遲疑」[143]。
次日,孫再電蔣,作同樣的要求。據任大本營參議田桓回憶孫中山當時曾表示:「我之來韶,目的在於北伐,為了破釜沉舟,放棄廣州亦在所不惜」[143],並主張以「新到之武器,當用以練一支決死之革命軍,其兵員當向廣東之農團、工團(軍)並各省之堅心革命同志招集,用黃埔學生為骨幹,練兵場設在韶關」「將武器速運韶(關)」「請鮑(羅廷)顧問向各專門家代籌妥善,計劃及招致特種兵之人才為荷」[143]。
在孫看來,留守廣州一方面要面臨「英國的壓迫」(孫認為「英艦所注意者,必大本營、永豐、黃埔三處,數十分鐘便可粉碎,吾人對彼絕無抵抗之力」),一方面又要面臨「東江敵人之反攻」(「如再有石牌之事發生,則鹿死誰手,殊難逆料」,「石牌之事」即1923年底粵軍反攻廣州至石牌一帶被擊退),加上「客軍專橫,造成種種犯孽」[144]。因此孫認為廣州「不能一刻再居」,而北伐因為有奉系和浙江方面對直軍的打擊,能夠「此次一出」,「中原可為我有」,「百年治安大計,從此開始」[125]。
而蔣覆電不同意放棄廣州,主張死守黃埔,並勸請孫回廣州平亂[145][119]:259-260 。「務望先生早日回省,是為今日之成敗最大關鍵也」。蔣認為堅守黃埔島更重要,而不是按照孫堅持北伐的計劃:「不久逆敵必來反攻韶關,各軍非準備南下,擊滅逆敵,斷難北伐.中正當死守長洲,盡我職務.尚請先生臨機立斷,勿再以北伐為可能,而致猶豫延誤」[146],直到後來晚年敗退到台灣,蔣仍然回憶起自己的抉擇,認為非常正確[147]:
總理的意思,就是認定粵陳、滇楊、桂劉這夥軍閥,既然把廣州看成一塊肥肉,本黨就不如乾脆捨棄,使之爭食, 總理即逕自帶着革命軍去北伐。但是我認為廣州和黃埔是革命的根據地,無黃埔,則革命軍必無立足之地,無廣州,則革命政府即無復保障,更無進攻退守迴旋自如之根據,所以廣州和黃埔斷斷不可放棄。我當時就報告 總理:「埔校危在旦夕,中正決死守孤島,必不能輕易放棄此一片乾淨土的革命根據重地,致吾黨永無立足之地」……這自然是 總理對我和對軍校的愛護,亦由於 總理精誠之所感動,以及我對革命責任之自覺,仍決心死守此一革命根據地的孤島。後來廣州叛亂之敉平,黃埔之成軍,北伐統一之局的奠定,實以此為其張本。
中共對孫中山傾向於北伐而非留守廣州的決策亦持否定態度,認為其倉促且具有「孤注一擲」性質,不僅無法「通過北伐推翻軍閥及帝國主義」,對「反革命」做出讓步反而「削弱革命力量」,「加劇廣州局勢惡化」。中共認為北伐實際上只有警衛軍、 湘軍、豫軍和朱培德部的直屬滇軍隨行,「缺乏真正革命軍」,難以具備「反帝反封建性質」。而孫被國民黨右派、中派包圍,「高估了帝國主義和國內反動派的力量」,反而「助長了商團反革命勢力」,導致廣州局勢的變化[125]。蔡和森則認為北伐是「以廣東還諸英國帝國主義的走狗陳炯明及買辦階級」的逃跑投降政策[148]。鄧中夏則認為孫的正確決策應是在廣東與英帝國主義及其走狗商團「決一死戰」,並指責譚平山率領剛剛組建的工團軍、農團軍隨軍北伐「更是錯上加錯」和「荒謬」[149]。
雙十西濠口交火事件
[編輯]
10月10日下午,在鮑羅廷的推動下[21],中共廣東區委[150]響應共產國際和中共中央的號召,發動廣州民族解放協會、反帝大同盟、廣州市工人代表會、工會、農會、青年團及廣東工團軍的五六千人等團體在第一公園召開「雙十警告節」大會。周恩來在會上發表演講聲討廣州商團:「不論帝國主義者、軍閥政客、官僚或是買辦與洋貨商人,他們統統都是革命的對頭。」他號召「工、農、兵、學、商團結起來」,「打倒帝國主義!打倒南北軍閥!打倒一切反革命派!」[13]。主席譚平山甚至主張將革命政府內的滇桂等「軍閥」部隊也列爲「反革命」而予以「打倒」[151]。
集會結束時,共產黨人號召參與者「衝出公園去向反革命派做示威運動」,會後舉行示威遊行,高呼「打倒商團,殺陳廉伯,擁護革命政府」等口號[152]。同時商團派隊至西濠口收械,與當日在廣州進行雙十節慶祝的遊行隊伍發生衝突,造成商團軍與工團軍和黃埔軍校生的交火。事件發生地為李福林與廖行超的防區[125]。關於此次衝突之起因與過程,不同各方有相反說法,商團方、北方及在華西方媒體認為工團軍先挑釁商團軍,而共產國際、廣州政府、國民黨及共產黨則認為商團軍率先攻擊工團軍。具體各方說法如下:
指商團軍先攻擊工團軍
[編輯]根據中共說法,1924年10月10日雙十節,廣州市民眾在中共廣東區委組織下於第一公園舉行「雙十節警告會」,聲討帝國主義與軍閥,揭露商團反革命陰謀,支持孫中山政府。周恩來代表民族解放協會發言,號召團結反擊。會後數千民眾遊行至西濠口,遭商團軍開槍射擊,致20多人死亡、13名工團軍溺死,多人被捕,中共定性為「雙十慘案」[153]。而廣東警衛軍講武堂學生指商團為「洋奴市儈」的反革命勢力,指控其在遊行中槍殺、刺殺、毒打「手無寸鐵的愛國群眾」,手段殘忍,造成重大傷亡,被視為民族奇恥和人類文明倒退[154]。根據工團方說法,遊行隊伍以群眾為主,軍校學生排在首列,但都是徒手的。[155]
孫本人亦在事變後表示:「商團竟於領得大部團械之時,槍殺國慶日徒手巡行之群眾數十人,剖腹挖心,備極殘忍。」[156]《李仙根日記》則稱:「商團將政府發還槍起卸,適雙十各界巡行隊到西濠,商團放槍,傷人無算,死數十人,且劏工團軍一名。惡感益深,各軍及黨人見商團行為,群已擬解決之矣。」[157]
《京報》評論認為:「李福林於10月9號早9時見胡省長,省長立下手令,由李福林帶示黃埔軍官學校蔣介石,隨即領出長槍四千支,子彈數十萬。時已夜深十二時矣,各學生均入睡鄉,故尚余槍一千五十支,子彈一百萬,未能取出。連夜運送省城。先是商團於一星期前已預備罷市,至是日清晨,李福林在西濠口起運槍支,馳告商團領取。是日適跡國慶,學工各界整隊巡行慶祝,道至西濠,值商團起卸軍械,不知因何誤會,商團遂發槍斃警衛軍學生四人、工團隊二人、車夫一人,路人受傷者甚多。商團並將工團死屍一具剖腹挖心,割下陽具,陳屍西濠。事既發生,各界均欲調和息事,且前由商團副團長李頌韶允於領回槍四千支後,即行開市。今不特槍已交發,且並一切雜捐亦命令取消。其餘槍支,政府允於14號發給一千五百枝,兩月後再發三千支,李福林市長因據以質問商團,各界代表亦至商團總事務所勸商團不可抵抗政府。而商團則堅持須解散政府,遍貼請孫下野、曹帝吳王之揭帖,顯見其受吳佩孚及曹錕之指使,為謀叛的行為,不關商人自衛也。」[158]
指工團軍先攻擊商團軍
[編輯]商團方面稱此事件為共產黨人與孫政府設下的「還槍一面、奪械一面」的「毒計」[21],對於中共指商團軍對工團軍屍體「挖心肝」的指控,商團方則認為是中共對商團的污衊,認為是其趁機向孫文聳動鎮壓商團捏造的事情[159]。
香港的英文士蔑西報指商團軍與工團軍的衝突由工團軍遊行隊伍挑起。商團軍在李福林許可下於碼頭卸載武器,遭千名工團軍衝擊並首先開火。[160]商團軍反擊,擊潰對方,逮捕80人,交火造成至少14人死亡,數人受傷。報導稱商團軍冷靜專業,而工團軍挑起衝突後嘗試脫下制服混入人群。此後商團在一名警衛軍的屍體裏找到一封孫文簽署的信,指示他們扣押所有正在卸貨的武器和彈藥[160]。交火結束後,在場的福軍也協助商團軍,逮捕了在場的部分工團軍[125]。
《益世報》謂孫中山得知商團罷市,「乃授意李福林通知商團,准於十日先將槍械四千餘支無條件交還(或雲二千支),以和緩罷市風潮。商團總部遂於十日正午,召集團軍二千餘人,全副武裝,列隊前往西濠口接收。李福林則預先用艦由黃埔將械運至海珠,再由海珠用盤艇運至岸。商團由西濠口碼頭用貨車裝載,三四箱為一車,沿途由團軍押運經太平路至總部,福軍及保安隊亦到場協助。當起運時,沿途戒嚴,禁止車輛來往,但系重要人物乘坐之汽車,盡可通過。論至下午二時半,忽有警衛軍、講武堂學生及工團軍三大隊數百人排隊至此,商團以雙方正在點交槍械,恐因此混亂,或生不測,勸令讓路。工團軍等不從,即起衝突,互開槍轟擊,槍聲隆隆,行人奔避。工團軍潰散,商團軍以所謂工團軍者,俱是地痞盜賊,並非正當工人,乃奮勇將其包圍。計工團軍被傷斃者二三十人,被沿途捉獲者數十名,當即解往西瓜園總團部,將轉解當局發落。聞有十餘名則由福軍解往河南福軍司令部,商團軍死傷數名,路人亦有中彈者,至三時半械始起完。聞商團決議,須待槍械全數交回,方不罷市。」[161]
此次衝突之結果,據12日香港電稱:「工團死七人,傷十餘人,商團死二人。李福林軍死四人,路人亦誤斃多名。」[162]另有消息稱:「是役之結果,工團軍被擊斃者十五人,溺死者十三人,被擒者五十人。商團則死者一人,傷者二人而已。路人死者七人,溺死者十二人云。現聞工團軍團長施卜紛訴各要人,要求一面保出被拘在福軍司令部之工團軍,一面調大軍懲辦商團雲。商團因積極戒嚴,西關一帶,已築炮壘,並堆積沙包,預備大戰……商團此次,已下決心倒孫,並確要請陳軍,從速反攻,彼即從中發動雲。是此次風潮,不過其發端而已。」[163]
至此,孫中山認為此舉是陳炯明進攻廣州的計劃,急電胡漢民,蔣介石[164]。入夜時分,陳廉伯下令各分團團軍於14日下午5時至西關集結,陳廉伯之弟陳廉仲在沙面召集鄧介石、李頌韶等商團領袖會議,計劃在15日拂曉出兵攻下廣州城內省署、公安局以及財政各機關[135][165][166]。次日拂曉,商團軍在西關構築街壘。孫文因此宣布,商團與粵軍勾結,「商人罷市與敵反攻同時並舉,是叛跡顯露,萬難再姑息」[167]。而中共廣東區委發表宣言,強烈要求嚴懲廣州商團[103]。
雙方備戰與部署
[編輯]
雙十衝突發生後,孫在韶關獲悉前日事件的消息後,令胡漢民「立即宣布戒嚴」,但亦認為「北伐重要,不能回省戡亂」。他指示蔣介石收束軍校,將扣械和蘇聯支援的武器運韶[125]。而鮑羅廷立即指示蔣介石向孫中山請戰,並稱工團軍及學生「被商團擊斃數十人」[168]。孫聞訊震怒,據侍衛李榮回憶,其憤怒程度「生平以此為最」[169]。鮑羅廷在秘密報告中稱,此事件為主張鎮壓商團的一派「提供了絕妙的口實」[170]。
在鮑的授意下,中共廣州地委當晚決定要求國民黨政府立即鎮壓商團,並發動廣州及周邊工農學各界向政府請願,準備鎮壓行動[171]。中共廣州地委、青年團廣東區委亦發表《為雙十節屠殺事告廣州市民》書,指出,「廣州市雙十節的大屠殺,誰也知道是廣州反革命的商團所為」,「英國帝國主義、買辦階級陳廉伯等洋貨商人陳炯明」等,「統都是這次屠殺的最有關係者」,告市民書號召廣大人民群眾團結起來,「解除商團武裝,實行國民革命,建立起工農兵學革命大同盟」[56],中共主張「立即以少數可靠的革命軍力向一切反革命的商團和軍閥下總攻擊,以決最後的死戰「,「不出兩途: 一是政府塌台,一是商團解散,絕對沒有妥協的餘地。「[172][173]
鮑羅廷同時主張成立鎮壓商團的「革命委員會」,在他擬就的人選中,主張排除汪、胡。而孫開始完全接受該方案,在致函蔣介石時,認為胡漢民、汪精衛可以不加入革命委員會,因為「漢民已失此信仰」、「精衛本亦非俄派之革命」、「漢民、精衛恐皆不能降心相從」[141]。同時孫也致函胡漢民,勸其對商團強硬「不可姑息」[174]。後經蔣介石力爭,鮑接受「汪進胡出」的折中辦法[175]。胡被剝奪「表決權」[176]。鮑則被孫任命爲革命委員會顧問,遇孫缺席時「得有表決權」[177]。10月11日,孫中山組織革命委員會,自任會長,特派蔣介石、汪精衛、廖仲愷、許崇智、陳友仁、譚平山6人為革命委員會全權委員。[167]孫電飭胡漢民「立即宣布戒嚴,並將政府全權付託於革命委員會,對付此非常之變,由之便宜行事以戡亂」[120]:158。蔣介石致電孫中山,要求孫中山立即回師廣州[43]。孫於10月12日決定鎮壓商團,同時又決定不返回廣州[178]:687。
10月12日,陳廉伯赴港會見陳炯明部將洪兆膦,請求其從東江進攻廣州,並據傳向港督尋求支持[179]。公安局長李朗如目擊這種情形,以局長和商人身份前往叫開木閘,並到親到總商會召集商人開會,要他們繳械。而黃埔軍校此時成為策劃鎮壓商團的大本營。鎮壓行動發動前夕,鮑、蔣二人頻頻致電遠在韶關行營的孫中山,促其返穗「震懾」。鮑「積極參與了策劃反對商團的各種計劃」,蘇聯顧問列密和切列潘諾夫也參與了計劃的制定。該計劃規定,各軍應於10月14日夜或15日凌晨向商團發動攻擊[180][181][182]。在軍事計劃中,鮑羅廷將革命政府的軍隊分爲直轄與非直轄兩類,非直轄部隊即包括「軍閥」範石生、廖行超、許崇智所部,若其「不欲舉動」則由直轄部隊「舉事」[183]。
10月13日,根據孫手令,革命委員會飭令胡漢民解散廣州商團機關,將商團軍繳械[120]:159。胡漢民宣佈廣州戒嚴[184][119]:262。孫囑鮑及蘇聯顧問對部隊進行巷戰訓練,以投入戰鬥,隨後於14日夜密返廣州大本營,大批軍隊由東江前線亦調返廣州[185]:「令警衛軍、工團軍、農民自衛軍、飛機隊、甲車隊、兵工廠衛隊、陸軍講武學校、滇軍幹部學校學生,統歸蔣司令指揮」[178]:688。同晚,吳鐵城的警衛軍從韶關連夜趕回廣州[179]。
孫中山返穗後召集秘密宣傳會議,30餘名共產黨人及國民黨左派與會,確定軍事行動部署[186]。中共領導人譚平山、周恩來、陳延年等人參與臨時軍事指揮部工作,動員廣州工人及市郊農民配合鎮壓[187]。入夜時分,陳廉伯下令各分團團軍於14日下午5時至西關集結,陳廉伯之弟陳廉仲在沙面召集鄧介石、李頌韶等商團領袖會議,計劃在15日拂曉出兵攻下廣州城內省署、公安局以及財政各機關[135][136][188][189]。同日10月14日,孫從韶關調兵遣將。
商團代表此間曾拜會廖仲愷,警告若廣州發生戰事,損失將極大。廖仲愷則強硬回應,稱「廣州剩二成人已足」,意指即使犧牲大部分人,保留少數人亦足以維持革命政府。胡漢民同樣態度強硬,胡廖均強烈支持對商團採取武力鎮壓。而譚延愷反對此行動,認為戰事將導致嚴重後果,向孫中山力諫「勝則無市,敗則無兵」[190]。與商團來往交涉幾天無效果後,胡漢民、衛戍總司令楊希閔會銜布告,限商店於十三日開市, 否則予以軍事處分。楊希閔以交涉幾天毫無結果,下令要燒木閘,交任務給公安局,要李朗如率領福軍焚燒太平門木閘。李朗如則要求給更多時間,並「不願意焚燒自己的家鄉」。最後決定胡漢民決定把李朗如留在省長公署,看管達四小時後,後楊將李撤職,以吳鐵城繼任[179]。吳鐵城在接任一個小時後,立即下令把廣州西關的電話線完全測斷,阻止商團的聯絡[85]。
13日當晚,商團留市各分團長及總團部重要人員在沙面召開了緊急會議,由李頌韶主持,會議久而未決,一部分也想開市暫時緩和一下,但總團部秘書關楚璞堅持不可,遂散[179]。14日拂曉,商團軍在西關構築街壘,封鎖市區,發布緊急戒嚴令。商團於西關張貼「孫文下野」、「打倒孫政府」等反孫傳單標語,「市中攻擊政府及求孫文下野之傳單,散布各處」,更有「以孫文之肖像粘貼張傍,用釘釘之者」。「又剪出報紙或書刊上的孫中山像,剪開兩截或兩片,倒貼街上,有些像之雙目被挖去,伴以一聯曰:「一世只憑三寸舌,再來不值半文錢。」」[179]
商團的軍事部署包括,在廣州市內,將全市槍枝集中西關,架設天橋、炮台,沿長庚路、豐寧路、太平路至西濠口等要道,於西門口、白糖橋、太平橋、普濟橋等街口設木閘、沙包,拆街石築堡壘,分隊駐守。武裝團員分組巡邏西關至西門一帶,部分配備武裝汽車。商團聯防總部秘書長關楚璞在部署期間亦則拜訪駐亞洲酒店的滇軍將領范石生、廖行超,爭取其在起兵時「嚴守中立」的密約。在廣州市外,則策動各縣鎮商團、鄉團圍攻廣州,鼓動粵漢鐵路沿線新街、源潭、琵江等地民團響應,計劃若北伐軍回援,即破壞鐵路。[179]。
商團方面認為以滇軍范石生、廖行超與福軍李福林均表同情,又有各縣鄉民團為後盾,及外國領事團的同情,以為孫政府不會採取激烈的武力,故集中西關,戒嚴防禦,拒絕復市。孫亦從韶關寫了一封親筆信給廖行超、范石生二人,要其「務要擁護革命委員會」[191]。而港英輿論本認為李福林為河南統治者和廣州市長,本應支持商人,但出人意料帶領部隊攻擊並參與搶掠。滇軍范石生、廖行超原本被認為是調解者,可能傾向於支持商人,但他們選擇中立,僅保護自己的「勢力範圍」,部分士兵亦加入了進攻[192]。
。「廣州政府既下14日解散商團沒收團械之命令,即分令滇湘桂福等軍及警衛軍,分赴西關毀拆街閘」。「當布告發出後,當局猶以為商團可以威嚇,自能貼伏繳械。不謂商團中人,既抱與械存亡之念,解散令下,益緊閉街閘,於扼要路口堆疊沙包,預備決一死戰」。[193]孫文因此宣布,商團與粵軍勾結,「商人罷市與敵反攻同時並舉,是叛跡顯露,萬難再姑息」。共產黨的雜誌《嚮導》則報道,港英政府「從香港暗輸軍火給陳炯明,以香港為陳炯明陰謀密探的中心地」,「令攻廣州」,「顛覆廣州革命政府」,「利用廣州的買辦階級,暗輸軍火給他們,組織所謂商團,陰謀直接撲滅廣州革命政府」。當日,孫中山命令胡漢民代理革命委員會會長,廖仲愷為秘書,蔣介石為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各軍出動平叛[194]。
孫文發出「平叛」手令後,與蘇俄政府代表鮑羅廷為顧問,並下令胡漢民並轉告楊希閔、許崇智、劉震寰、李福林:「收繳商團槍支刻不容緩,務於二十四點鐘內辦理完竣,以免後患」[195]「否則,東江逆敵反攻,必致前後受敵」。根據日後在美國發表的鮑羅廷本人所作的報告,是日會議中,即決定以全力圍攻西關,限於24小時內結束戰鬥,一鼓撲滅商團。各小隊伍如工團軍,甲車隊等統歸蔣介石指揮。又以汪精衛為政治部長,周恩來,廖仲愷,譚平山等三人副之,以「籌劃革命委員會及各軍隊的行動」。蔣中正隨即將黃埔學生調入市區[119]:262。
西關戰鬥過程
[編輯]

雙方最終交火。14日下午5時半,在鮑羅廷、蔣介石、廖仲愷、譚平山等指揮下,黃埔軍校第1、2期學生軍,桂軍、滇軍、湘軍、福軍、鐵軍、廖仲愷的工團軍、彭湃的農民自衛軍、兵工廠衛隊,以及陸軍講武學校、滇軍幹部學校兩路學生軍,手持各種輕重型武器進攻西關,公安警察、消防隊亦協助戰鬥[85]。許軍張民達、許濟等部在黃埔軍校學生隊及湘軍一部協助下進擊西關等一帶,李福林部攻擊太平門、西堤一帶,由太平、豐寧兩路進攻,莫雄部隊由西門馬路進攻,林樹巍所領一師由省長公署出發, 向西瓜園進攻。吳鐵城之警衛軍進攻普濟橋、回瀾橋等處,滇軍則留守地盤長堤、沙基、黃沙等地。警衛軍同時和黃埔學生軍擔任清剿的任務[179]。兩方相持均四五小時後,吳鐵城遂開炮轟擊西關[45]:71。
10月15日凌晨4時,革命委員會發布總攻擊令。商團軍在暗夜中還擊,戰鬥打響。在太平門、普濟橋一帶,雙方激烈交火,反覆拉鋸,戰況異常慘烈。至天明時分,商團退守西關內圍,以街閘為護,與政府軍互相射擊。西濠口和太平南一帶,戰況最為激烈。商團總部在最緊急關頭,亦曾在禺北及花縣需求民團增援,發給槍枝,迎擊政府軍隊[179]。
由於商團在西關修有牢固的工事,政府軍「為速戰速決,完成任務」,「用火油燃燒柵閘,又以小鋼炮掃射高樓大廈」,由消防隊的救火車載煤油,噴射接連馬路的竹木柵,引火焚燒[179][197]。理髮工人則趁南風甚急之際擔任放火。因此政府說在軍事行動中,「出萬死不顧生作政府軍隊的內應的,就是工人」[198]。由於西關房屋密切相連,材料又多用木材,一時火勢蔓延,無法控制。下午2時左右,在大火中商團遂停止其抵抗[199][200]。部分部隊循西關三聖社、泮塘等地出禺北向江村方面陸續撤退。當商團敗退時,駐防西關的滇軍曾為其指點退路。但廖行超又布置他自己的部隊在退路上繳獲商團的軍械[179]。最終,武裝商團的一萬二千人並擊潰繳械。[201]
廣州市公安局戰後根據政府的命令,按照商團名冊 (事先公安局已作過細緻調查),對商團實行繳械、罰款[85]。到了晚上,大部份西關已在火焰之中,受到嚴重損壞[202]。目擊者報告稱政府軍佔據屋頂,向逃出街上的人,不分商團難民,亂行射擊。有大群難民逃往太平馬路,被政府軍迫退回火區,直至焚斃[203][204]。戰鬥過後,西關「全城搶掠殆盡,人民死傷遍地」[205]。然而大火仍在燃燒,甚至連16公里外的佛山都能看到火光。大火到17日晨,才自行燒盡。而在戰鬥中,孫文的旗艦「永豐號」因外國軍艦炮艇的存在未參與戰鬥[192]。商團失敗後,仍有少數人員因西濠口大新公司領有香港政府執照、高踞該公司樓上放槍狙擊密擊政府軍。孫文則令胡漢民將該公司佔領充公[179]。
根據中共建國後採訪親歷者的回憶,在商團軍敗退期間還發生商團殺害理髮工人事件,回憶者指「理髮行在從前曾請求加入商會商團,但會和團這兩個組織都是資方的集團,理髮店除老闆一人是資本家外,其餘都是工人……且又上承清末賤視『剃頭仔』的傳統思想,拒絕其加入」,「故事發時他們站在政府一面反對商團」。[206]當時商團發現一家理髮店中有縱火用的工具,指其企圖放火,槍斃在街上。商團領袖陳恭綬遂則指「理髮工友放火,在敗走時見了理髮工人,不問情由,當場槍斃,或推下河中溺死。西關一帶被慘殺的理髮工人達十九人。」[207][208]
混亂之中,陳廉伯從沙面乘船流亡香港。商團副團長陳恭綬下令全軍投降[135]。胡漢民宣佈通緝陳廉伯、陳恭綬、關楚璞、鄧介石、何盈光等九人[209]。政府方面也向未遭受損毀的商戶收取保護費,「任兵焚劫拿人,政府不負責任」。政府16日發出「安民布告」,17日令全市復業,滇軍挨家挨戶收繳商團槍械。。18日,胡漢民下令廣州市區解嚴[210];政府軍在城中舉行「平叛慶祝」。孫又兩次電令胡漢民,嘉獎平定叛亂各軍,並勒令各軍對「未附亂」的各縣商團一律保護。「前日佔領之商團總所、分所、各機關房屋,當悉行充公」,「永不發還。」[179]
孫於15日晚電示胡漢民處理善後事宜:「未入商團之商店,應嚴令即日開市。其已入商團者,應分別處罰,為首者沒收財產,附從者處以罰金,論情罪輕重,由數百元至萬元作北伐軍費。」胡等遵令執行,按商團名冊,逐店追繳槍械。每繳槍一枝,並罰繳現款二百元。商店均照罰繳, 樂免追究。19日,路透社在廣州發電報導:「孫中山命其部下向十五日未遭殃之戶,徵收三個月之房租,以充北伐軍費。並言陳炯明如攻入廣州,則彼與部下或復將焚燒全城,故當速助款以拒陳軍」[211]。10月24日,孫中山令免予處罰各商團[212]。
戰後,福軍攻進太平(路)內街、槳欄街、登龍街,搜劫各銀鋪、當押鋪、金鋪。預先在長堤泊大船多隻,把搜劫的白銀、現鈔、貴重物品無數,搬至碼頭船內,運歸河南住屋中。滇、桂軍同樣參與搶掠。後部分經過負責巡查市區和維持軍紀的黃埔學生軍制止後,搶風始息[179]。據20日香港報刊的報導:(一)先搶劫,後焚燒的地點,統計大小街道三十餘條,商戶約二千餘家,損失五千萬以上;(二)搶劫地點,統計大小街道六十餘條,商戶一千餘家,損失不可估計。在逃難的平民試圖攜帶財物逃離,亦遭到士兵的搶掠[192]。《華字日報》描述情形如下:
計十五日之一天,大焚劫後,商民之希望孫政府停止焚殺,殆與滿清兵入粵時,自第一甫殺至第十九甫止,市民叩頭謝恩,請勿再殺,(今謝恩里即此役紀念)同一情形;而暴兵於十六日仍大焚大掠如故,廣三碼頭之放火焚毀,萬目共睹,皆知為福軍放火,而十六日下午,長堤一帶又搶劫如故。至十七日,本為暴政府征服商民之第三日,而暴政府仍未宣布解嚴。福軍把守太平路禁止行人,張民達所部大焚大掠後,又在惠愛西路捕殺人多名,被殺者有穿便服,如普通商人者,不問何故,捉到就殺,商民生命危險如此。
西關以外,商團與政府軍亦發生戰鬥。10月16日,報載:「佛山商團聯合九十六鄉民團,16日攻在佛滇軍,在通濟橋一帶劇戰。滇軍敗退出佛山,吳鐵城赴援,在五眼橋被團軍擊敗,退至石圍塘。」10月19日,「聞北路商團民團圍兵工廠,順德商團民團佔大良城,東路商團民團現攻虎門。……聞洪兆麟攻佔虎門炮台,林虎圍增城,孫令許崇智速派援軍。」[213]
傷亡與損失
[編輯]
關於事變中的傷亡與損失,兩方有差距很大的統計數字,按照當日政府的官方報告,政府軍死傷100人,商團死傷較少,焚毀房屋580間,被搶房屋1881間,損失190萬港幣,平民受傷僅數人。香港《士蔑西報》則統計[214]政府軍死100人,商團死亡200-300人,焚毀房屋3000間,大小街道30餘條,損失5000萬港幣,平民死亡1700-1800人。而美國領事的報告[215]則統計各方軍隊共有數百人死亡,焚毀房屋1100間,受搶房屋600間,損失3000萬港幣,平民死傷遠超過士兵。有資料稱這次事變中的財產損失接近5000萬港元,平民死傷約2000人。其中,黃飛鴻的「寶芝林」就在此次事件中焚毀。當時的名記者林白水記述:「廣州西關的兵火慘劫,所殺害的人命千百條,所喪失的財產五千餘萬,所焚毀的家屋商店二千餘間」[216]。
-
仁安街災情
-
十三行被焚狀況
-
回龍橋災情
-
故衣街被焚狀況
-
新豆欄被焚狀況
-
普濟橋被焚狀況
-
槳欄街災情
-
沙面橋附近的難民
-
燈籠街被焚狀況
-
西口被焚狀況
-
西濠口被焚狀況
-
西門口被焚狀況
-
長壽東街被焚狀況
-
長壽西街被焚狀況
10月25日,有報導統計:「當戰爭起時,各處均有火起,由15晨延燒至16早始熄,聞系因戰事期內,無人趕救之故。其鄰於火災地點之居民,則哭聲震天,多有慌至不能行者……南路、白糖街、樂善戲院、青雲里、三界廟、長壽街、蘆排巷、下九甫、十三行、漿欄街、第八甫、西濠口、二馬路、太平路、打銅街則由東方燒至第八號意記祥及對門大興,再隔數店,燒去43號劉詒齋、45號心泰及24號白泰來,直至16號瑞元店止,漿欄街西便燒至65號及69號浩隆止。西榮巷燒至41號德安堂,及對門怡珍、燈籠街則由東而西,燒去一半,至於十三行。普濟橋、迥瀾橋一帶,已盡數焚去。樂善戲院前長壽街水塔腳燒去數十店,西門直街燒去數十間,第八甫北便燒至錦經綸,對門燒去生聚店,又狀元坊口燒去七八戶,又普濟街、仁安街、同興街、豆欄街、源昌街、東西中三約、靖遠街、故衣街、裝帽街、寧遠坊等,或燒去大半街,或十餘店。又第五甫閘腳起,燒至青紫坊金泉茶店,第三甫燒至第二甫,又上九甫則燒去數店,只十三行一隅,約燒去店鋪三百間,總各處而計,約有千間,此次火災之損失,約在千餘萬之巨。」[217]
各方反應
[編輯]支持政府方
[編輯]英國共產黨認為廣州政府的行為是鎮壓「資本家」的「法西斯軍隊」的「輝煌勝利」,因此對孫文表示慶賀[218][219][220]。中共認為鎮壓商團的行動成功是因為依靠了工農群眾、中共及國民黨左派為核心。中共領導人蔡和森視事件為「英國帝國主義」、「買辦階級」、僱傭軍閥及國民黨右派勾結反革命的行動。蔡和森指陳廉伯等買辦及右派(如范石生、廖行超)受英國炮艦政策支持,試圖顛覆孫中山政府,批評孫政府初期姑息商團。他認為孫中山過早建立廣東政府,依賴「反革命軍閥」,導致苛稅重壓、革命目標喪失,呼籲孫與帝國主義及右派決裂,停止北伐、廢除雜捐、懲治串通商團的軍閥,並轉向工農革命,否則革命將破產[221][222]。中共廣州地委發《告廣州市民書》,號召支持孫政府平叛。16個團體組「工農兵學革命大同盟」為政府後盾。中共視事件為帝國主義與商團反革命的屠殺,強調團結工農支持革命[223]。陳獨秀說:「此次商團反革命之鎮壓,時間雖只一日夜,地域雖只廣州一隅,其實比民國十三年任何大的戰爭都有意義;因為他是中國的工人、農民、國民黨左派的學生軍人,對於外國帝國主義及國內軍閥富商(商團)、鄉紳大地主(鄉團)、國民黨右派的軍人政客之戰爭,他是中國現在及將來革命與反革命爭鬥之縮影。」[224]
鮑羅廷認為商團「試圖奪取政權」,「消滅廣東的國民黨」,因此儘管革命政府內的軍閥腐敗且不得人心,但商團受香港的英帝國主義操控,如果商團獲勝則「等於我們把政權交給了香港」的帝國主義,而軍閥尚可被利用和控制,因此共產國際應支持先擊敗商團,再對付革命政府內部的右派[32]。共產國際東方部認為,國民黨內共產黨員的工作使「反革命才沒有得逞」,「中國民族解放運動的基地廣東省」得以「仍然掌握在孫逸仙手中」。「由於在中國南方勞動群衆的支持下鎮壓了商團的叛亂,中國的解放運動才能在這一年的冬天取得如此巨大的規模。」[225]。維經斯基則說,鎮壓商團標誌着「中國解放運動史上(除直接起義外)進行了首次有廣大民眾參加和支持的、一場公開的、有準備的反對帝國主義殖民主義者和國內反革命勢力的鬥爭」,同時這也是「空前規模地進一步發展中國解放運動的一個起點」[226]。
事變平息後,孫文為廣州政府辯護,稱商團事變由英國帝國主義挑動。他認為香港英國報紙「誹謗政府」,支持陳廉伯,是英國欲將廣東變為「第二個印度」的陰謀。孫認為政府與商團本可和平解決,但英國帝國主義「離間挑撥」,導致殺戮。他強調事變凸顯帝國主義的危害,主張廢除「不平等條約」,收回租界與海關,消除外國影響,反映其堅定的反帝立場[227]。《日本新聞》記者曾採訪孫,孫指責英國在後煽動廣東商團的行動。當記者問他是否由他真正下令以火燒西關,孫回答:「當然(certainly)」。孫亦將此次事件與倫敦的「西德尼街事件」進行比較。孫認為在西德尼街事件(一名消防員死亡)中,一些劫匪以武力抵抗警方,軍隊進行鎮壓,因此行動中燒毀了一些房屋。而孫認為廣州商團在西關地區設防,拒絕屈服,因此必須採取焚燒行動。而倫敦事件中敵人只有少數幾人,而廣州商團涉及約7,000人,因此,在軍事行動中,廣州燒毀了三四百間房屋。[8]
孫中山本人亦曾經公開表示:「商團作種種軍事布置,預備大舉。政府萬不獲已,乃下解散商團之命,並令各軍馳往鎮壓。乃商團以為陳軍不次可至,率先向我軍攻擊。政府忍無可忍,下令反攻,幸不數小時亂事即告平靜。詎商團於敗竄之餘,所引土匪放火劫掠,施其故技,復殘殺理髮工人以數十計。是此次亂事,商團實屍其咎。事後政府一面嚴飾各軍申明紀律,禁止騷亂;一面責成有司妥籌善後。在省百數十萬人民共聞共見,惟報紙或以遠道傳聞失實,或有供奸人利用者。諸君明達,事實俱在,當勿任彼無稽調言肆其熒惑也。」[156]
國民黨通過其黨報《民國日報》明確表達了對商團的譴責和對廣東革命政府鎮壓行的支持。國民黨將商團定性為受帝國主義(特別是英國和香港)操控的「反革命」勢力,指控其通過私運槍械、強迫市民罷市、製造混亂等行為,試圖顛覆廣東革命政府,危害民族利益。黨報評論《撲滅反革命》強調,商團的行動不僅是針對革命政府,更是「對廣東民眾的壓迫」,「其依附帝國主義的本質使其成為革命的首要敵人」。對於軍事行動中對廣州造成的傷亡損失,《民國日報》認為這是「革命戰爭中不可避免的代價」,呼籲讀者理解廣東革命政府的「斷然手段」。同時,國民黨高度讚揚中共領導的工人團體在事變中的支持。此外,國民黨猛烈批判部分媒體(如《時事新報》)為商團辯護的言論,指其混淆是非,實為反革命勢力的代言人[228]。對於事件中傷亡的責任,國民黨認為事件責任在於商團,商團以發還槍械為藉口,拒絕開市,並密謀顛覆政府,其行為導致社會動盪及焚屋慘劇,構成對革命政府的嚴重威脅。國民黨亦呼籲認清商團的「謀亂本質」,支持政府「恢復社會秩序的努力」[228][229]。
蔣介石晚年在1973年國慶講話中,亦對平定廣州商團事變對「國民革命」的歷史意義給予高度評價,稱其為「北伐之師「勝兵先勝」的關鍵之戰」:「黃埔師生以無隔宿之糧、無尺寸之地,訓練初成的孤軍,終於起而敉平了商團之變……制壓了帝國主義的覬覦野心」。他認為,孫中山在北伐初期僅以廣州一隅為根據地,面臨北洋軍閥百萬大軍的壓迫,以及楊希閔、劉震寰等地方軍閥與商團勾結引發的內亂,形勢極為險峻。然而,黃埔軍校師生在缺乏充足糧草與地盤、訓練剛剛成軍的孤軍狀態下,成功平定了商團之變,戡亂楊、劉叛軍,並遏制了帝國主義的覬覦。這一戰役不僅為北伐奠定了關鍵基礎,更成為北伐之師「勝兵先勝」的轉捩點,展現了黃埔軍的戰鬥力與革命決心[230]。
學者楊津濤認為,《華字日報》一直秉持反孫立場,其報道的中立性受到影響。而所謂孫中山在廣州製造「西關屠城」,只是商團和其它反孫報紙的片面說辭。楊認為西關人員的傷亡、店鋪的毀壞,只是雙方戰鬥帶來的損失,沒有理由只責難一方。[48]香港《華字日報》本系英國《德臣西報》子報,後來雖獨立出版,但仍然隸屬於徳臣新聞紙館。[231]廣州革命政府認為陳炯明與陳廉伯乘廣州政府與港英政府關係惡化之機,在香港發動輿論戰以攻擊孫中山[59]。而英國對國民革命一貫持反對立場。根據胡漢民回憶,辛亥革命時期「港英文報恣詆余輩,謂之暴徒,謂之暴民專制。從其頑固保守之素性,與紳士之假裝,固不足以語非常之變革。而且以帝國主義之首魁,則尤不樂聞中華民族解放鬥爭有何成功,而必多方反對之、破壞之。」[232]
英國左翼歷史學、哲學家伯特蘭·羅素亦指出英屬報刊有意製造於孫中山不利的報道消息,他在《中國問題》中寫道:「無疑,孫過去的經歷表明他是一個真正的愛國主義者,而廣州政府是中國最好的政府,這也是無可懷疑的。但我們報端所載有關這方面的報道卻有意留給讀者虛假的、不利於廣州政府的印象。」並點名批評《泰晤士報》將孫中山的部隊描繪成暴民,就起到了這樣的效果。[233]孫文讀此書後,稱其為「唯一真正理解中國的西方人」[234]。羅素同時批判英國帝國主義對華政策,明確支持孫中山的廣州革命政府。他指責英國駐香港官員煽動商團叛亂,試圖通過控制廣東鐵路和礦產「破壞中國獨立」,並認為商團受滙豐銀行支持,「組織法西斯民兵謀反」。羅素讚揚孫中山「作為開明領袖」,推動反帝反封建政策,代表「中國愛國力量」。他呼籲英國保持真正中立,停止干涉中國內政[235]。
反對政府方
[編輯]事件發生後,美國領事報導說:「廣州市民給孫中山的殘酷態度駭啞了,人人對孫個人痛恨切齒」。[236]17日,一位英國記者報導說[237]:
我親目在廣州看到今天(十六日),和昨天的悽慘情況之後,我深信孫中山已不可能再在南中國逗留了。這兩天的悲景在全體廣州人民的腦子裏,實在留下一個不可磨滅的印象。
香港英語德臣西報事後以人格分裂的故事「化身博士」比喻孫文,認為其既是「和平之人」(Man of Peace),又是「嗜血之人」(Man of Blood)[238]。評論認為,「如果廣州政府不願意容忍商團,它完全有權力(it is at perfect liberty)解散它」,但其「實現這一目標的手段」「卻讓人想起了列寧政權在俄羅斯所犯下的最惡劣行徑」(recall the worst acts of the Lenine regime in Russia),因此指孫為「徹頭徹尾的布爾什維克」(compleat Bolshevik)。評論認為商團的武裝極其簡陋,遠不如孫指揮的4萬士兵。政府本可輕易實現幾乎無血的勝利。然而,政府選擇了暴力鎮壓。評論者亦認為孫政府在早前的沙面事件中默許罷工作為抗議手段,但現在卻對商人的罷市進行血腥鎮壓,顯示出其虛偽,並且廣州政府的英文機關報《廣州英文日報》(Canton Gazette)亦為屠殺負責人「洗白」(whitewashing),將責任推給商團的「陰謀活動」[239]。


10月28日,流亡的廣州商民在香港組織「各界救粵聯合會」,派代表團到海豐請求陳炯明出山,率領粵軍反攻廣州,驅逐孫政府,並答應捐助一切軍餉,又表示支持和平統一中國,貫徹聯省自治的主張。而旅滬廣潮商人團體亦對廣東軍政府極為憤怒[240]:
廣州總商會、商團聯防總部、報界公會暨各團體、香港華商總會、東華醫院、各報館、各省各埠各報館各同鄉會均鑒:孫文令粵東軍隊攻擊商團,焚掠商場,慘殺人民,西關一帶盡成焦土,傷亡遍地,屍血充途,為古今中外有史以來未有慘劇。故鄉東望,無淚可揮,今以決定以10月15日為孫文焚洗商場殘殺粵民哀痛紀念日。願我三千萬同胞永志莫忘。上海粵僑商業聯合會,廣肇公所、潮州會館、肇慶同鄉會、大埔同鄉會、香山同鄉會、南海會館番禺會館、順德會館。
上述團體在致孫中山及商團、廣東各商業慈善團體的電文中,對廣東政府的行為進行了抨擊:
粵東軍隊攻擊商團,縱火焚掠,西關一帶,盡成焦土,人民傷亡遍地,屍血充途,為古今中外歷史未有慘劇。以粵境數千年精華所聚之區,一旦連遭糜爛,龍濟光、莫榮新所不忍為者,不料見諸今日。自民國以來,以粵東為護法之區,軍府經費,吾粵民之脂膏也;軍人衣食,吾粵民之血汗也。凡軍府興一捐,籌一餉,莫不取自粵民,粵民莫不奉命進……,我粵民何負於軍人,想軍人當不忍以粵民為寇敵也。孫公三民主義,中外咸知,亦斷不忍殘民害民殺民也。報載若確,殊失孫公平時利國福民之主義……所有殘殺人民之軍隊,應請依法懲治,一面妥籌善後,撫慰流亡,為粵民留一線之生機,即為國家留一分元氣。
10月23日,北京發生政變,馮玉祥倒戈,促成吳佩孚之下台,與段祺瑞回京組閣。24日,馮即電請孫中山北上「共商國是」。孫中山遂於11月13日啟程取道日本北上。11月孫中山離粵前夕,各界救粵聯合會在香港發出通電,指控孫中山「禍國禍粵」十一大罪狀:搖動國體,妄行共產主義,縱兵殃民,摧殘民治,破壞金融,抽剝民產,大開煙賭,摧殘教育,蹂躪實業,破壞司法,鏟滅商民團。[241]
10月28日,「各界救粵聯合會」在香港成立,派代表團到海豐請求陳炯明出山,率領粵軍反攻廣州。陳炯明組織的廣東省議會的議長鐘聲致電北京公使團主席,請求禁止孫中山入境(租界)居留,並予以逮捕[242]:「我們代表廣東全省人民請求貴主席轉告各國駐華公使:孫中山於十月十五日廣州屠城慘案中,犯了欺詐,掠奪,盜竊,謀殺與放火等嚴重刑罪。我們請求各國在華租界當局,公使,領事等轉告其政府,禁止孫中山入境居留,並予以逮捕,等候廣東人民引渡就案」。北京的廣東同鄉會聞孫中山將抵京,特開會議,因接廣州及各埠旅外同鄉來函,對於孫中山兩年治粵之苛政,及10月15日屠城均甚憤激,請旅京同鄉向段祺瑞召開的「善後會議」提出,由會議解決粵事,聽候國民裁判,治孫中山以縱火殃民之罪,不得以待罪之人,出席「善後會議」[243]。就此種質疑,段祺瑞在接受日本記者訪問時則表示「孫氏未必欲以實現於廣東之事、再實現於北京」,因此願意繼續與孫進行對話[244]。
署名「何民魂」的評論員在《華字日報》的評論《自殺底(的)孫文》中悲憤地表示:「我尤願我三千萬粵人,世世子孫,毋忘此民國十三年十月十五日偽革命黨孫文等焚燒奸掠屠戮廣州市人民之傷心紀念」[245]。《華字日報》亦通過搜集香港各報紙對商團事件的評論,編成了《廣東扣械潮》(英文名為Canton Volunteers Arms Case,廣東志願軍軍械案)一書,其中包含對事件脈絡的整理,以及社論部分[246]。該書被廣州市公安局長吳鐵城指為「毀謗政府」「惑亂人心」,因此要求廣東海關及郵務管理局沒收從香港運入內地的《扣械潮》,以「維護公安」[247]。11月15,各界救粵聯合會在香港發出通電,指控孫中山「禍國禍粵」十一大罪狀:搖動國體,妄行共產主義,縱兵殃民,摧殘民治,破壞金融,抽剝民產,大開煙賭,摧殘教育,蹂躪實業,破壞司法,鏟滅商民團。[248] 17日,滇軍,挨家挨戶收繳商團槍械。政府方面也向未遭受損毀的商戶收取保護費,「任兵焚劫拿人,政府不負責任」。[249]18日,政府軍在城中舉行平叛慶祝。19日,路透社在廣州發電報導:「孫中山命其部下向十五日未遭殃之戶,徵收三個月之房租,以充北伐軍費。並言陳炯明如攻入廣州,則彼與部下或復將焚燒全城,故當速助款以拒陳軍」[250]。
孫在北京去世後,北京方面決定舉行國葬,卻遭到廣州總商會、廣東自治會聯名反對[36]。
-
《廣東扣械潮》
-
《廣東扣械潮》列舉的應為廣州浩劫負責的「罪人」
-
《廣東扣械潮》列舉的應為廣州浩劫負責的「罪人」
-
大火後的廣州
-
大火後之廣州
-
大火後之廣州
-
大火後之廣州
-
大火後之廣州
後續影響
[編輯]10月底11月初,流亡香港的陳廉伯在一家俱樂部請陳炯明代表宴會, 商談如何補救商團失敗後仍保持在廣州的潛伏力量,及與陳炯明此後如何在行動上互相配合等問題。續後又談了一些要向全國公布廣州政府「摧殘商場、屠殺商人、 雜軍洗劫商店」等種種情況,並要聯絡大小報紙,以揭露「廣州政府暴行」[179]。1925年10月15日,即事變一周年,流亡香港的商團成員在些利街舉行紀念會,悼念事變中戰死的商團軍[251]。
廣州商團事變後,中共組織領導的廣東工團軍、廣東農團軍任務基本完成。1924年10月19日,廣州工代會召開大會,決定工團軍服務期滿後退伍。10月30日,在廣州惠州會館舉行退伍儀式,由國民黨中央工人部秘書,中共黨員馮菊坡主持,廖仲愷及蘇聯顧問鮑羅廷等人發表演說,場面熱烈。工團軍正式解散,其成員多返回工會或加入其他國共兩黨的武裝[252]。同日,隨着農民運動講習所第二期學員畢業,農團軍亦正式解散。
中國共產黨認識到建立自身武裝的重要性,促成其第一支武裝力量的形成。周恩來在戰事中作為中共廣東區委委員長兼黃埔軍校政治部主任,參與指揮。後來他建議改組孫文原表現不佳的鐵甲車隊,獲批准後成立大元帥府鐵甲車隊,成為中共掌控的第一支武裝。同時,黃埔軍校師生參與戰鬥,首次實戰鍛鍊第一期學員,於10月19日畢業,部分成為教導團骨幹。戰後其繳獲約9,000枝槍械(連同被扣團械及蘇聯武器)為教導團提供主要武器來源,結合穩定的政治環境與幹部條件,推動第一、二教導團於11-12月成立。此舉標誌中共從政治動員轉向軍事建設,增強革命影響力,為日後獨立武裝發展奠定基礎,反映事變對中共軍事策略的深遠影響[253]。
部分研究共產國際歷史的學者認為,共產國際對商團事件的介入,不僅鞏固了廣東這個「世界革命的車站」,而且在新的高度確立了蘇俄在遠東的「新興權威」。由於共產國際「遠東路線」的突破,其「世界革命的重心開始由歐洲移往遠東」。事件為鮑羅廷成為「南中國的無冕之王」[254]。蘇聯顧問切列帕諾夫認為事件使孫中山走上了「徹底反帝的道路」,並成功打擊了懷疑和反對共產黨的「國民黨右派」[255]。
事變之後,新政權的稅收與局勢的動蕩使得在廣州的美國籍華人感到恐懼不安,國民黨擁抱反帝國主義,使得大批美籍華人選擇移居更穩定的上海、香港乃至回流美國。由於事件的暴力程度遠比以前廣州發生的嚴重,許多美籍華人尋求美國駐廣州總領事的保護。一位美國公民的妻子因被軍隊懷疑是商團軍成員而向美國領事館求助,也有非美國公民的廣州市民詢問美國領事館是否可以付費懸掛美國國旗,以尋求保護[256][257][258][259]。而由於對國民黨的失望,國民黨海外黨員數目下降,從海外華人中得到的捐款從1922年的數萬美元,跌至1924與1925年的數百美元[260][256]。
美國華人返回廣東經商或定居的數目亦出現明顯變化。1922年,逾150名美籍華人向美國政府申報將永久返回中國,主要落腳於廣東地區。然而僅兩年後,同類人數驟減超過三分之二。與此同時,選擇自中國返回美國的人數顯著上升:1923年約有1,600人返美,至1925年幾乎翻倍。許多美籍華人雖未完全撤離華南,但選擇將家人遷至較為安全的香港,導致當地美籍華人人口在1921至1931年間增長一倍[256]。
事變之後,澳門也迎來大量的難民避居,使得1924年底澳門人口首次突破十萬大關,增至193175人。事變平定以後,避居澳門的難民,大部份返回廣州。[1][2]。
參見
[編輯]註釋
[編輯]- ^ 政府公告指「惟原案聲明40日運到,現距4號僅6日(8月10日到),時日不符。各團軍領槍數目按諸商團公所存根,不過5000餘杆,而哈佛輪現運槍械將及萬杆,兩相比較相差4000餘杆,此項逾額槍械,何以解釋。」
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澳門. 中山大學出版社 https://www.google.com/books/edition/%E6%BE%B3%E9%96%80/5ka1banX1fUC. 1988 [2025-05-01]. ISBN 978-7-306-00082-8 (中文). 缺少或
|title=
為空 (幫助) - ^ 2.0 2.1 澳門人口 第三章 人口的歷史變化. www.macaudata.mo. [2025-05-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8-10).
- ^ 劉志青. 恩怨历尽后的反思—中苏关系七十年. 黃河出版社.
- ^ 廣州屠城事件. 香港華字日報. 1924-10-20.
- ^ 老馬哥所不知道的孫中山. 南方快報. 2005-08-24 [2014-04-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3-03).
- ^ 6.00 6.01 6.02 6.03 6.04 6.05 6.06 6.07 6.08 6.09 6.10 邱捷. 广州商团与商团事变——从商人团体角度的再探讨. 《歷史研究》 (北京: 中國社會科學雜誌社). 2002, (02期) [2014-04-09]. ISSN 0459-19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4-10).
- ^ Ven, Hans van de. War and Nationalism in China: 1925-1945. Routledge https://www.google.com/books/edition/War_and_Nationalism_in_China_1925_1945/aOLbQEnNEcoC. 2003-09-02 [2025-04-26]. ISBN 978-1-134-75925-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4-30) (英語). 缺少或
|title=
為空 (幫助) - ^ 8.0 8.1 THE BURNING OF CANTON. DR. SUN YAT-SEN'S ADMISSIONS.. Hong Kong Telegraph. 1924-12-12 (英語).
- ^ THE HOLOCAUST AT CANTON. ENORMOUS DESTRUCTION BY INCENDIARISM. GREAT LOSS LIFE BY BATTLE AND BY FIRE. VOLUNTEERS OVERWHELMED BY SUPERIOR FORCES.. Hong Kong Daily Press. 1924-10-17.
- ^ CANTON'S "BLACK WEDNESDAY.". China Mail. 1924-10-21.
- ^ CASUALTIES AMONG NON-COMBATANTS ON "BLACK WEDNESDAY.". Hong Kong Daily Press. 1924-11-12.
- ^ 舊中國戰爭中的外國人:廣州商團叛亂與英國政府(1). 中華網. 2010-04-21 [2011-03-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4-24) (中文).
- ^ 13.0 13.1 大革命时期的周恩来与共产国际--周恩来纪念网--人民网. zhouenlai.people.cn. [2025-04-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4-30).
- ^ 胡其瑞《近代廣州商人與政治(1905-1926)》
- ^ 《東北大戰中之湘訊》,《申報》1924年10月20日、21日:「是日(10月18日),吳佩孚電湘督趙恆惕調軍襲韶關,以斷入贛北伐軍樊鍾秀之後路。是時,建國軍北伐先遣隊樊鍾秀豫軍攻贛甚急,方本仁求援。北京政府除於19日函飾其財政部速拔軍費予方外,吳佩孚亦電長沙湘督趙恆惕,抽調湘軍全師襲韶關,攻樊軍後路,另以鄂軍第一、第三兩旅由巴東野三關龔家橋經來鳳入湘協助。同日,趙恆惕令唐生智、葉開鑫、劉鈞各編一旅,由衡永南下橫擊樊鍾秀豫軍。」
- ^ {富豪篇·陳廉伯}導致孫文傷心北上的「廣東第三罪人」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08-06-14.
- ^ Ford, Alexander Hume. The Mid-Pacific Magazine. T.H. [A.H. Ford]. 1914: 542 [2025-04-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4-30) (英語).
- ^ 《国内专电》,《申报》1924-08-26.
- ^ 各方促陳出山之一致. 華字日報. 1924-11-06 [2025-03-25] (中文).
- ^ 各界救粵聯合會之真相. 華字日報. 1924-11-06 [2025-03-25].
- ^ 21.0 21.1 21.2 21.3 21.4 敖光旭 中山大學歷史系. 共产国际与商团事件——孙中山及国民党镇压广州商团的原因及其影响. 中國評論.
- ^ 22.0 22.1 胡其瑞. 廣州商人與護法政府 (PDF). 國立政治大學. 2009-09-17 [2011-03-09].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2-06-06) (中文(臺灣)).(論文)
- ^ 陳炯明:維新立憲,辛亥與二次革命,閩南護法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1-07-08.
- ^ 1924年1月30日《申報》
- ^ 1923年3月-1925年6月,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檔案
- ^ 馮雙編著:《鄒魯年譜》上卷,中山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第158-160頁
- ^ 民國十二年香港商務之回顧,華字日報,香港,1924年2月12日
- ^ 28.0 28.1 丁旭光《孫中山與近代廣東社會》,第197頁,廣東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 ^ 汪兆銘《對中國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政治報告》
- ^ 敖光旭:《「商人政府」之夢——廣東商團及「大商團主義」的歷史考查》,《近代史研究》2003年第4期
- ^ DR. SUN AND HIS YUNNANESE MERCENARIES.. Hong Kong Daily Press. 1924-09-13.
- ^ 32.0 32.1 联共 (布) 共产国际与中国国民革命运动, 1926-1927. 北京圖書館出版社 https://www.google.com/books/edition/%E8%81%94%E5%85%B1_%E5%B8%83_%E5%85%B1%E4%BA%A7%E5%9B%BD%E9%99%85%E4%B8%8E%E4%B8%AD%E5%9B%BD%E5%9B%BD%E6%B0%91/T7p1AAAAIAAJ. 1998 [2025-04-27]. ISBN 978-7-5013-1406-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4-30) (中文). 缺少或
|title=
為空 (幫助) - ^ 賈曉明. 1925年6月15日,彻底平定杨、刘叛乱. 黃埔軍校同學會. 《黃埔雜誌》.
- ^ 《商团大会议中之所闻》,《香港华字日报》1924年6月2日.
- ^ 陳廉伯生平及故居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1-07-07.
- ^ 36.0 36.1 《近代廣州商人與政治(1905-1926)》 (PDF). [2011-01-06].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1-07-26).
- ^ 《全省商团大会日记》,《香港华字日报》1924年6月3、4日连载.
- ^ 38.0 38.1 《粤商团与政府之齮齕》,《申报》1924年8月18日.
- ^ 維經斯基:《中國當前的政局》(原為單行本,莫斯科國家出版社,1924年),中國社科院現代史所編譯:《維經斯基在中國的有關資料》,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2年。
- ^ 《广州两大罢业之风潮》,《香港华字日报》1924年5月8日.
- ^ 《共和將軍》,葉曙明,花城出版社,2003
- ^ 《華字日報》,1922年5月27日
- ^ 43.0 43.1 43.2 1924年广东“商团事变”再探:大元帅府管治混乱. [2011-01-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7-21).
- ^ 《華字日報》,1922年5月29日及6月3日
- ^ 45.0 45.1 《廣東軍事記》,丁文江,載於《近代史資料》(20:49-72),(1958),北京科學出版社。大本營軍政部發給商團運械護照,原件影片載於《士蔑西報》,1924年8月19日。
- ^ Jan Lettens. D/S Hav (+1930). 2020-05-01 [2020-08-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10) (英語及挪威語).
- ^ 周兴樑:《陈廉伯与广州商团叛乱》,《历史教学》1999年第7期.
- ^ 48.0 48.1 楊津濤. 孙中山制造“西关屠城”,是真的吗?. 騰訊歷史. [2021-06-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6-30).
-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 (編).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十三年七月至八月. 臺北: 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 1977年12月: 190 [202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7月17日) (中文(繁體)).
-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 (編).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十三年七月至八月. 臺北: 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 1977年12月: 197 [202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7月17日) (中文(繁體)).
-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 (編).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十三年七月至八月. 臺北: 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 1977年12月: 211 [202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7月17日) (中文(繁體)).
- ^ 52.0 52.1 陳俊鳳,陳弘君主編《中共廣東歷史簡明讀本 1921-2011》
-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 (編).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十三年七月至八月. 臺北: 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 1977年12月: 216 [202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7月17日) (中文(繁體)).
- ^ 中国近代史通鉴: 五四运动与国民革命. 紅旗出版社 https://www.google.com/books/edition/%E4%B8%AD%E5%9B%BD%E8%BF%91%E4%BB%A3%E5%8F%B2%E9%80%9A%E9%89%B4_%E4%BA%94%E5%9B%9B%E8%BF%90%E5%8A%A8%E4%B8%8E%E5%9B%BD/l_IQAQAAMAAJ. 1997 [2025-04-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4-30) (中文). 缺少或
|title=
為空 (幫助) -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 (編).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十三年七月至八月. 臺北: 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 1977年12月: 218 [202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7月17日) (中文(繁體)).
- ^ 56.0 56.1 何錦洲,張松和著《華南革命史研究》,99頁
-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 (編).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十三年七月至八月. 臺北: 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 1977年12月: 222 [202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7月17日) (中文(繁體)).
-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 (編).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十三年七月至八月. 臺北: 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 1977年12月: 237 [202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7月17日) (中文(繁體)).
- ^ 59.0 59.1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 (編).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十三年七月至八月. 臺北: 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 1977年12月: 238 [202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7月17日) (中文(繁體)).
-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 (編).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十三年七月至八月. 臺北: 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 1977年12月: 265 [202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7月17日) (中文(繁體)).
-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 (編).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十三年七月至八月. 臺北: 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 1977年12月: 268 [202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7月17日) (中文(繁體)).
-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 (編).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十三年七月至八月. 臺北: 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 1977年12月: 274 [202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7月17日) (中文(繁體)).
- ^ 《黑市中之官廳文告》,《香港華寧日報》1924年8月28日。
- ^ 《士蔑西報》,1924年8月13日及16日,《華字日報》,1924年8月22日
- ^ 致广州商团望勿附和陈廉伯谋叛函. www.sunyat-sen.org. [2025-04-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4-30).
- ^ 商團事件的敎訓 -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zh.wikisource.org. [2025-04-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4-30) (中文(繁體)).
- ^ 从处理商团事件看孙中山先生的反法西斯思想-搜狐新闻. news.sohu.com. [2025-04-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4-30).
- ^ 68.0 68.1 《華字日報》,1924年8月26日
- ^ 鄧演存等:《略記孫中山先生「以俄爲師」的決策及蘇聯顧問在廣東的工作》,廣東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編:《廣東文史資料》第42輯,1984年,廣東人民出版社,第112頁。
- ^ M·C·賈比才等:《中國革命與蘇聯顧問》,張靜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1年,第28頁。
- ^ 《工团反对商团起械之呼声》,《香港华字日报》1924-08-16.
- ^ 國魂:《政府壓迫商團感言》,《香港華字日報》1924年8月16日。
- ^ 孚木:《廣州商人應有之覺悟》,《廣州民國日報》1924年10月30日。
- ^ 《吳鐵城回憶録》,轉引自周康燮:《一九二四年廣州商團事件》(資料集,(香港)崇文書店,1974年)第83頁。
- ^ 《中華民國國父實録》第6冊,第4799頁。
- ^ 《中華民國國父實録》第6冊,第4653頁。
- ^ 《共産國際、聯共(布)與中國革命檔案資料叢書》第1卷,第357頁。
- ^ 《鮑羅廷的書面報告》,1925年2月14日,《共産國際、聯共(布)與中國革命檔案資料叢書》第1卷,第576頁。
- ^ 《鮑羅廷在聯共(布)中央政治局使團會議上的報告》,《共産國際、聯共(布)與中國革命檔案資料叢書》第3卷,第135頁。
- ^ 《華字日報》,1924年8月29日
- ^ 東洋学報. 東洋協會調查部. [2025-05-06] (日語).
- ^ Wilbur, C. Martin (Clarence Martin). Sun Yat-sen, frustrated patriot. Internet Archive. New York :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76 [2025-04-26]. ISBN 978-0-231-04036-5.
- ^ 83.0 83.1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 (編).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十三年七月至八月. 臺北: 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 1977年12月: 300 [202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7月17日) (中文(繁體)).
- ^ 羅國明《黃埔軍校大傳 上》,第159頁,北京:中國青年出版社, 2004
- ^ 85.0 85.1 85.2 85.3 85.4 吳沙. 近代广州警察.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https://books.google.co.uk/books?id=d7h4EAAAQBAJ. 2014-01-01 [2025-04-28]. ISBN 978-7-5097-5948-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4-30) (中文). 缺少或
|title=
為空 (幫助) - ^ 美國外交部檔案USDS893-5650,Canton 146, 1924年9月2日,廣州美領事報告附件(一)
- ^ 美國外交部檔案USDS893-5650,Canton 146, 1924年9月2日,廣州美領事報告附件(二);日本總領事備忘錄,8月28日。
- ^ 美國外交部檔案USDS893-5650,Canton 149, 1924年9月6日,廣州美領事報告附件(三)
-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 (編).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十三年七月至八月. 臺北: 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 1977年12月: 310 [202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7月17日) (中文(繁體)).
-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 (編).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十三年七月至八月. 臺北: 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 1977年12月: 317 [202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7月17日) (中文(繁體)).
- ^ 中國國民黨為九七國恥紀念宣言|中山學術資料庫. sunology.yatsen.gov.tw. [2025-04-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4-30) (中文(繁體)).
- ^ DR. SUN APPROVES BOLSHEVISM. HOLDS UP RUSSIAN REVOLUTION AS EXAMPLE TO CHINA. ATTACK ON "IMPERIALISTIC" POWERS.. Hong Kong Telegraph. 1924-09-10.
- ^ 美國外交部檔案USDS893-5650,Canton 151, 1924年9月9日,廣州美領事
- ^ Metallo, Michael Vincent.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n Yat-sen, 1911-1925. New York University. 1979 [2025-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4-30) (英語).
- ^ 美國外交部檔案USDS893-5650,Canton 149, 1924年9月6日,廣州美領事報告附件(一);譯文載於《中華民國國父實錄》,羅剛編著,(1988年7月)台北,頁4748。
-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 (編).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十三年九月至十二月. 臺北: 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 1977年12月: 317 [202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7月17日) (中文(繁體)).
- ^ 《孫中山與共産國際》,第405頁。
- ^ 《俄共(布)中央政治局會議第22號記録》,1924年9月11日,《共產國際、聯共(布)與中國革命檔案資料叢書》第1卷,第530—531頁。
- ^ 戈寶權. 马雅可夫斯基和中国 (PDF). [2025-04-2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5-04-30).
- ^ 《蘇俄民衆對於中國革命的同情》,1924年11月10日上海《民國日報》副刊《覺悟》。
- ^ 《孫中山與共産國際》,第407-408頁。
- ^ 《百萬俄人參與助華運動》(莫斯科電),上海《民國日報》1924年10月17日。
- ^ 103.0 103.1 大革命时期的周恩来与共产国际. www.dswxyjy.org.cn. [2025-04-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4-30).
- ^ 李琴華:《中國內戰與中國工人階級》,1924年10月,《紅色工會國際》第9-10期,見《李大釗全集》第4卷,第496頁。
- ^ 《英國壓迫中山原因》,《京報》1924年10月3日
- ^ 英國外交部檔案FO371-10244-33,1924年9月12日。
- ^ PROVINCIAL ASSEMBLY CABLES TO LEAGUE OF NATIONS. REPUDIATION OF DR SUN YAT SEN.. Hong Kong Daily Press. 1924-09-30.
- ^ 韋慕庭:《孫中山——壯志未酬的愛國者》,楊慎之譯,中山大學出版社,1984年,第398頁。
- ^ 《英國政府與廣州商團叛亂關係檔案選譯·駐京公使麻克類致外交大臣電》,1924年9月5日,《近代史資料》總101號,第167頁。
- ^ 張俊義:《英國政府與1924年廣州商團叛亂》,《廣東社會科學》 2000年第3期。
- ^ 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4輯下冊,江蘇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771—778頁。
- ^ 《告廣東人民書》,1924年9月10日,《孫中山全集》第11卷,第35-36頁。
- ^ 為實現民治告粵民三事文|中山學術資料庫. sunology.yatsen.gov.tw. [2025-05-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5-04) (中文(繁體)).
- ^ 民国广东大事记. 羊城晚報出版社. 2002 [2025-05-04]. ISBN 978-7-80651-206-7 (中文).
- ^ 敖光旭:《論孫中山在1924下半年的是是非非》,《近代史研究》1995年第6期。
-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 (編).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十三年九月至十二月. 臺北: 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 1977年12月: 393 [202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7月17日) (中文(繁體)).
-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 (編).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十三年九月至十二月. 臺北: 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 1977年12月: 394 [202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7月17日) (中文(繁體)).
-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 (編).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十三年九月至十二月. 臺北: 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 1977年12月: 449 [202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7月17日) (中文(繁體)).
- ^ 119.0 119.1 119.2 119.3 Sun Yat-sen, by C. Martin Wilbur,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76)
- ^ 120.0 120.1 120.2 120.3 張磊、張蘋. 《孫中山傳》.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1.
-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 (編).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十三年九月至十二月. 臺北: 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 1977年12月: 505 [202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7月17日) (中文(繁體)).
-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 (編).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十三年九月至十二月. 臺北: 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 1977年12月: 521 [202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7月17日) (中文(繁體)).
-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 (編).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十三年九月至十二月. 臺北: 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 1977年12月: 523 [202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7月17日) (中文(繁體)).
-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 (編).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十三年九月至十二月. 臺北: 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 1977年12月: 544 [202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7月17日) (中文(繁體)).
- ^ 125.0 125.1 125.2 125.3 125.4 125.5 張磊. 孙中山论. 廣東人民出版社. 1986 [2025-04-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4-30) (中文).
- ^ 《華字日報》,1924年10月10日
-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 (編).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十三年九月至十二月. 臺北: 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 1977年12月: 530 [202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7月17日) (中文(繁體)).
- ^ 《粵陳分軍攻廣州》,《北京日報》1924年9月29日
- ^ 《孫文仍未終止北伐》,《晚報》1924年10月1日
- ^ 《陳炯明反攻廣州之外訊》,《益世報》1924年10月7日
- ^ 《陳炯明攻粵》,《盛京時報》1924年10月12日
- ^ 《華字日報》,1922年8月4日及11日
-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 (編).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十三年七月至八月. 臺北: 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 1977年12月: 526 [202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7月17日) (中文(繁體)).
- ^ 《孫科與外報記者之談話》,《申報》1924年9月30日
- ^ 135.0 135.1 135.2 135.3 1924年广东“商团事变”再探:大元帅府管治混乱(4). 網易/浙江社會科學. 2007-05-09 [2011-03-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7-21) (中文(中國大陸)).
- ^ 136.0 136.1 黃埔日曆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1-07-07.
- ^ 孙中山曾经两次请苏俄红军出兵声援辛亥革命_新浪军事_新浪网. mil.news.sina.com.cn. [2025-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4-30).
- ^ 中國軍艦博物館 Chinese Warships Museum. capitancreative.com. [2025-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4-30).
- ^ 穿过半个地球援建黄埔军校的苏联巡逻船“沃洛夫斯基”号. history.ifeng.com. [2025-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4-30) (中文).
- ^ 史海回眸:前苏联军舰曾运送枪支援助孙中山_新闻中心_新浪网. news.sina.com.cn. [2025-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5-01).
- ^ 141.0 141.1 致蒋中正函 -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zh.wikisource.org. [2025-04-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4-30) (中文(簡體)).
- ^ 《中國國民革命軍的北伐》,第132-133頁。
- ^ 143.0 143.1 143.2 孙中山北伐督师韶关与黄埔军校第1期生护卫队. www.huangpu.org.cn. [2025-04-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4-30).
- ^ 復蔣中正告在粵有三死因亟宜北伐謀出路函|中山學術資料庫. sunology.yatsen.gov.tw. [2025-05-04] (中文(繁體)).
-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 (編).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十三年九月至十二月. 臺北: 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 1977年12月: 541 [202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7月17日) (中文(繁體)).
- ^ 上 大元帥回師平難電 | 中正文教基金會. www.ccfd.org.tw. [2025-04-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4-30).
- ^ 中正文教基金會 | 中正文教基金會. www.ccfd.org.tw. [2025-04-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4-30).
- ^ 和森:《北伐呢?扺抗英國帝國主義及反革命呢?》,《嚮導周報》第83期(1924年9月17日)。
- ^ 中夏:《工農軍與北伐》,《中國工人》1924年第10期。
- ^ 當時周恩來任中共廣東區委委員長,劉爾崧任區委書記兼廣州工團軍總指揮。
- ^ 《第一公園大會詳情》,《雙十特刊》
- ^ 大革命時周恩來在廣東的革命活動. 龍騰出版社. 1980 [2025-04-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4-30) (中文).
- ^ 双十惨案. www.sunyat-sen.org. [2025-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5-02).
- ^ 粵警衛軍講武堂學生痛揭商團軍罪惡,民國日報 1924.10.20
- ^ 平子《記廣州商團之變》,現代史料(第三集),上編,第12頁,1934年,海天出版社。
- ^ 156.0 156.1 《大元帥申明粵商團謀叛經過》,上海《民國日報》1924年11月1日
- ^ 王業晉主編:《李仙根日記,詩集》,第66頁
- ^ 《廣州商團肇事之真相如此》,《京報》1924年12月15日
- ^ 廣東扣械潮: 四卷. 華字日報 https://www.google.com/books/edition/%E5%BB%A3%E6%9D%B1%E6%89%A3%E6%A2%B0%E6%BD%AE/xDE2AAAAMAAJ. 1924 [2025-04-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5-01) (中文). 缺少或
|title=
為空 (幫助) - ^ 160.0 160.1 THE CANTON CLASH. FULL STORY OF FIGHT ON BUND.. Hong Kong Telegraph. 1924-10-14.
- ^ 《廣州軍工商混戰之慘劇》,《益世報》1924年10月21日
- ^ 《粵省扣械案仍未解決》,《時報》1924年10月14日
- ^ 《粵政府與商團決商經過》,《晚報》1924年10月25日
-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 (編).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十三年七月至八月. 臺北: 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 1977年12月: 563 [202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7月17日) (中文(繁體)).
- ^ 南国“二陈”:让虎视眈眈的蒋介石南京政府不敢轻举妄动. 人民網. 2012年3月1日 [2014年1月22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年3月8日).
- ^ 警告商团大会召开地. 廣州黨史. 2011-11-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2-01).
- ^ 167.0 167.1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 (編).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十三年九月至十二月. 臺北: 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 1977年12月: 564 [202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7月17日) (中文(繁體)).
- ^ 《蔣介石請嚴辦商團致孫文密電暨孫文批》. 《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4輯(下). 江蘇古籍出版社. 1986: 789.
- ^ 李榮,尚明軒等編. 《總理病逝前後》. 《孫中山生平事業追憶録》. 人民出版社. 1986: 648.
- ^ 中央黨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 《鮑羅廷在聯共(布)中央政治局使團會議上的報告》. 《共産國際、聯共(布)與中國革命檔案資料叢書》第3卷. 北京圖書館出版社. : 103.
- ^ 《中共廣東區委關於廣東農民運動報告》
- ^ 惠仙:《廣州革命置與反革命派的大激戰》,《嚮導》第89期。
- ^ 伍豪:《最近二月廣州政象之概現》。《嚮導》第92期。
- ^ 致胡漢民等令勿姑息叛變商團電|中山學術資料庫. sunology.yatsen.gov.tw. [2025-04-27] (中文(繁體)).
- ^ 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蔣介石年譜初稿》,檔案出版社,1992年,第243頁。
- ^ C.Martin Wilbur and Julie Lien-Ying How, Missionaries of Revolution :Soviet Advisers and Nationalist China.Cambridge:Hanvard University Press,1989,p.499.
- ^ 孫果達. 鲍罗廷的绝密使命. 黨史縱橫. [2025-04-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4-30).
- ^ 178.0 178.1 黃宇和. 《孫中山:從鴉片戰爭到辛亥革命》. 台北市: 聯經出版. 2016. ISBN 978-957-08-4828-1.
- ^ 179.00 179.01 179.02 179.03 179.04 179.05 179.06 179.07 179.08 179.09 179.10 179.11 179.12 179.13 從辛亥革命到國民革命: 孫中山文史資料精編. https://www.google.com/books/edition/%E5%BE%9E%E8%BE%9B%E4%BA%A5%E9%9D%A9%E5%91%BD%E5%88%B0%E5%9C%8B%E6%B0%91%E9%9D%A9%E5%91%BD/Z6WtzgEACAAJ. 2017 [2025-04-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4-30) (中文). 缺少或
|title=
為空 (幫助) - ^ 朱玲、張先智主編:《共産國際與中國革命關係史略》,西南交通大學出版社,1988年,第82頁。
- ^ 《致鮑羅廷》,1924年10月13日,《宋慶齡書信集》(上),第43頁。
- ^ Lydia Holubnychy,Michael Borodin and the Chinese Revolution,1923-1925. Columbia :Columbia University Microfilms,1979,p.457.
- ^ 《某君呈報一九二四年十月十四日革命委員會會議事項》,京師警察廳編譯會編:《蘇聯陰謀文證匯編》(民國27年),轉見沈雲龍主編:《近代中國史料叢刊》三編第41輯,(臺北)文海出版社,1988年,第419頁。
-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 (編).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十三年九月至十二月. 臺北: 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 1977年12月: 591 [202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7月17日) (中文(繁體)).
- ^ 美國外交部檔案USDS893-5620,1924年10月16日,廣州美領事
- ^ 賴先聲:《在廣東大革命的洪流中》,中共廣州市委黨史資料徵集研究委員會編:《廣州大革命時期回憶録選編》,廣東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32-33頁。
- ^ 黃穗生:《試析中共廣州地委在平定商團叛亂鬥爭中的策略》,中共廣東省委黨史研究室編《廣東黨史研究文集》第1冊,中央黨史出版社,1991年,第393頁。
- ^ 南国“二陈”:让虎视眈眈的蒋介石南京政府不敢轻举妄动. 人民網. 2012年3月1日 [2014年1月22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年3月8日).
- ^ 警告商团大会召开地. 廣州黨史. 2011-11-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2-01).
- ^ 中國近代史資料分類彙編. 崇文書店 https://www.google.co.uk/books/edition/%E4%B8%AD%E5%9C%8B%E8%BF%91%E4%BB%A3%E5%8F%B2%E8%B3%87%E6%96%99%E5%88%86%E9%A1%9E%E5%BD%99%E7%B7%A8/RGPTAAAAMAAJ. 1973 [2025-04-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4-30) (中文). 缺少或
|title=
為空 (幫助) - ^ 《廣州文史資料》第七輯
- ^ 192.0 192.1 192.2 CANTON’S ORDEAL OVER/BIG FIRES UNDER CONTROL/Merchant Volunteers Defeated. The China Mail. 1924–10–16.
- ^ 《廣東軍與商團大激戰》,《時報》1924年10月20日;《嗚呼廣州巷戰》,《中華新報》1924年10月16日
-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 (編).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十三年九月至十二月. 臺北: 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 1977年12月: 601 [202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7月17日) (中文(繁體)).
- ^ 《孫文與陳炯明史事編年》,頁848-849
- ^ 血痕淚痕之火場地圖. 香港華字日報. 1924-10-20.
- ^ 邓警亚、唐璞园:《广州商团叛变记实》,《文史资料存稿选编3东征北伐》,中国文史出版社2002年,第644页.
- ^ 玄廬:《撲滅反革命》,上海《民國日報》1924年10月20日。
- ^ 廣州商團叛亂被撲滅(1925年) Archive.today的存檔,存檔日期2012-09-17
- ^ 持槍的商人 章立凡 《新世紀》周刊 2010年第41期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1-09-28.
-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 (編).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十三年九月至十二月. 臺北: 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 1977年12月: 606 [202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7月17日) (中文(繁體)).
- ^ 美國外交部檔案USDS893-5777,1924年10月18日,廣州美領事;英國外交部檔案FO371-10935-67,1924年11月22日,北京英公使
- ^ 韋慕庭:《鍛造武器:孫逸仙和國民黨在廣州》,89-105頁,紐約哥倫比亞大學東亞學院,1966年
- ^ The Hongkong Telegraph, 1924年10月17日
- ^ 全國商聯會接廣州總商會會長陳廉伯等來函,粵省全省罷市,求免苛捐及還團械。刪日孫文令官軍炮擊省城西關,又令四面放火,燒鋪數千,全城搶掠殆盡,人民死傷遍地,慘酷為古今所無,乞飛速援助,《申報》1924年10月25日
- ^ 植梓卿等:《工商界老人忆商团事件》,《广东文史资料精编 下编 第1卷 民国时期政治篇 下》,中国文史出版社2008年,第591页.
- ^ 李朗如等:《广州商团叛乱始末》,《广东文史资料 第42辑》,广东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255页.
-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 (編).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十三年九月至十二月. 臺北: 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 1977年12月: 607 [202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7月17日) (中文(繁體)).
-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 (編).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十三年九月至十二月. 臺北: 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 1977年12月: 621 [202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7月17日) (中文(繁體)).
-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 (編).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十三年九月至十二月. 臺北: 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 1977年12月: 631 [202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7月17日) (中文(繁體)).
- ^ 上海《時報》, 1924年10月23日
- ^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 (編).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中華民國十三年九月至十二月. 臺北: 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 1977年12月: 678 [2021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7月17日) (中文(繁體)).
- ^ 《粵局之糜爛》,《時報》1924年10月20日
- ^ 《士蔑西報》,1924年10月17日,21日
- ^ 美國外交部檔案USDS893-5777,1924年10月18日,廣州美領事;美國外交部檔案USDS893-5790,1924年10月23日,廣州美領事
- ^ 白水:《孫中山之肝火》,《林白水文集 下》,2006年,第837頁
- ^ 《申報》1924年10月25日
- ^ 英共產黨電賀孫文. 香港華字日報. 1924-10-20.
- ^ “CONGRATULATIONS!”BOLSHEVIK BRITONS’ GREETING.“MAGNIFICENT VICTORY.”. The China Mail. 1924–10–18.
- ^ SUN’S VICTORY.. Pinang Gazette and Straits Chronicle. 1924-10-18 [2025-04-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4-30).
- ^ 商團事件的敎訓 -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zh.wikisource.org. [2025-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4-30) (中文(繁體)).
- ^ 商團擊敗後廣州政府的地位 -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zh.wikisource.org. [2025-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4-30) (中文(繁體)).
- ^ 双十惨案. www.sunyat-sen.org. [2025-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5-02).
- ^ 陳獨秀:《二十七年以來國民運動中所得教訓》,《新青年》季刊第4期(1924年12月20日)。
- ^ Dan N.Jacobs,Borodin—Stalin’s man in china.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1,p.163.
- ^ 維經斯基:《孫中山與中國的解放運動》,1925年3月23日,《共產國際、聯共(布)與中國革命檔案資料叢書》第2卷,第720—721頁。
- ^ 在神戶歡迎會的演說 -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zh.wikisource.org. [2025-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7-28) (中文).
- ^ 228.0 228.1 扑灭反革命 (PDF). 民國日報. 1924-10-20.
- ^ 商團事變之責任,民國日報 1924-10-20
- ^ 中華民國六十一年國慶紀念告全國軍民同胞書 -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zh.wikisource.org. [2025-05-06] (中文(繁體)).
- ^ 卓南生. 《香港华字日报》创刊初期大量原件的发掘与意义. 國際新聞界. [2021-06-18].
- ^ 《胡汉民自传》第49页,1981年版.
- ^ 《中国问题》第201页,(英)罗素著,秦悦译,学林出版社出版,1996年12月第1版.
- ^ 網易. 刘胜军|要避免文明的冲突,西方人人都该读罗素. www.163.com. 2023-04-17 [2025-04-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4-30).
- ^ Bertrand Russell. BRITISH IMPERIALISM, WHAT IS BEING DONE IN CHINA. Malaya Tribune. [1924-12-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4-30).
- ^ 美國外交部檔案USDS893-5777,Canton 171, 1924年10月18日,廣州美領事
- ^ The Hong Kong Telegraph,1924年10月17日
- ^ Sun Yat-Sen Canton’s Dr. Jekyll & Mr. Hyde.. The China Mail. 1924–10–18.
- ^ BUTCHERY IN CANTON. The China Mail. 1924–10–17.
- ^ 「當戰爭起時,各處均有火起,由15晨延燒至16早始熄,聞系因戰事期內,無人趕救之故。其鄰於火災地點之居民,則哭聲震天,多有慌至不能行者……南路、白糖街、樂善戲院、青雲里、三界廟、長壽街、蘆排巷、下九甫、十三行、漿欄街、第八甫、西濠口、二馬路、太平路、打銅街則由東方燒至第八號意記祥及對門大興,再隔數店,燒去43號劉詒齋、45號心泰及24號白泰來,直至16號瑞元店止,漿欄街西便燒至65號及69號浩隆止。西榮巷燒至41號德安堂,及對門怡珍、燈籠街則由東而西,燒去一半,至於十三行。普濟橋、迥瀾橋一帶,已盡數焚去。樂善戲院前長壽街水塔腳燒去數十店,西門直街燒去數十間,第八甫北便燒至錦經綸,對門燒去生聚店,又狀元坊口燒去七八戶,又普濟街、仁安街、同興街、豆欄街、源昌街、東西中三約、靖遠街、故衣街、裝帽街、寧遠坊等,或燒去大半街,或十餘店。又第五甫閘腳起,燒至青紫坊金泉茶店,第三甫燒至第二甫,又上九甫則燒去數店,只十三行一隅,約燒去店鋪三百間,總各處而計,約有千間,此次火災之損失,約在千餘萬之巨。原因係由商團據以作戰,故官軍之炮火系向此轟擊,而大火即由之而起矣。官軍乃在觀音山開炮,向西門轟擊。」,《申報》1924年10月25日
- ^ 《華字日報》1924年11月15日
- ^ 美國外交部檔案USDS893-5982,1924年12月19日,北京美公使向美國務院報告
- ^ 《華字日報》,1924年12月9日
- ^ 《申報》,1924-12-09
- ^ 《華字日報》,1924年10月24日
- ^ China,Britain and Hong Kong, 1895-1945, Kit-ching Chan Lau,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 ^ 孫政府注意本報緝刊之扣械潮. 香港華字日報. 1925-01-12.
- ^ 《華字日報》1924年11月15日
- ^ 引用錯誤:沒有為名為
事变真相
的參考文獻提供內容 - ^ 上海《時報》, 1924年10月23日
- ^ CANTON VOLUNTEERS. Hong Kong Daily Press. 1925-10-15.
- ^ 中國共產黨史學會. 中国共产党历史系列辞典. 中共黨史出版社、黨建讀物出版社. 2019-8.
- ^ 全國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 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的黄埔军校. 北京: 文史資料出版社.
- ^ Mikhall Borodin:Soviet Adviser to Sun Yet-sen.p.1.
- ^ 《中國國民革命軍的北伐》,第132頁。
- ^ 256.0 256.1 256.2 Brooks, Charlotte. American Exodus: Second-Generation Chinese Americans in China, 1901–1949. Univ of California Press. 2019-08-27 [2025-04-30]. ISBN 978-0-520-30268-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4-30) (英語).
- ^ 「Memoranda of Protection Cases: Merchants Volunteer Trouble,」 Oct.1924, in Canton vol. 484.
- ^ M. M. Hamilton, 「Chew Sue Pong Protection Case,」 Oct. 17, 1924, p. 1, and M. M. Hamilton, 「Memorandum: Yee Jew Siu,」 Oct. 17, 1924, p. 1, both in Canton vol. 484.
- ^ M. M. Hamilton, 「Memorandum: Th om Wing Get,」 Oct. 21, 1924, p. 1, and M. M. Hamilton, 「Memorandum: A Certain Chinese,」 Nov. 4, 1924, p. 1, both in Canton vol. 484.
- ^ Fitzgerald, Awakening China, 374.
外部連結
[編輯]- (簡體中文)黃埔軍校同學會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來件·敬告廣東各界書. 時事新報 (上海). 1924-11-24.
- 孫果達:鮑羅廷的絕密使命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黨史縱橫
- 蔡和森:商團擊敗後廣州政府的地位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