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溫汝舟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溫汝舟
大明黟縣知縣
籍貫浙江湖州府烏程縣
字號字以虛,號受菴
出生嘉靖甲辰年十月十七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黃氏
親屬子:九範、九敍
出身
  • 萬曆十九年辛卯科山東鄉試第五十五名

溫汝舟(1544年—?),字以虛,號受菴浙江湖州府烏程縣人,民籍,明朝人物。

生平

[編輯]

習《易經》,曾任山東館陶縣學訓導。萬曆十九年(1591年)中式辛卯科山東鄉試第五十五名舉人[1][2]。二十一年除上虞縣教諭,升太湖縣知縣,起復補黟縣知縣。[3]

家族

[編輯]

曾祖溫珵;祖溫稠;父溫紋;母蔡氏。永感下。弟汝楫;汝孝。

參考文獻

[編輯]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浙江辛卯科同年序齒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