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汝良
外觀
黃汝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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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禮部尚書 | |
籍貫 | 福建泉州府晉江縣 |
字號 | 字明起,號毅庵 |
出生 | 壬戌年(1562年)十二月五日(官年) |
逝世 | 順治四年丁亥 |
配偶 | 娶李氏 |
親屬 | (子)黃慶雲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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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汝良(1554年—1647年),字明起,號毅庵,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萬曆丙戌進士。官至南京禮部尚書。
生平
[編輯]萬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福建鄉試五十七名,萬曆十四年(1586年)聯捷丙戌科會試第二名,廷試二甲十六名進士。大理寺觀政,改翰林院庶吉士[1][2][3][4]。十六年授翰林院編修,十七年丁憂。十九年十二月復除原職,二十年禮部會試同考,二十二年主考江西鄉試,二十三年升南京國子監司業,二十六年八月升右春坊右中允,管國子監司業事,二十八年四月升左諭德兼翰林院侍講,管誥敕撰文,七月與莊天合主考應天府鄉試,二十九年九月授東宮講官,三十年三月升左庶子兼翰林院侍讀,掌左春坊印信,三十一年五月升國子監祭酒,十一月升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充東宮日講官,三十三年四月升禮部右侍郎兼侍讀學士、協理詹事府事,教習庶吉士。三十五年七月因母親去世,服喪丁憂歸里,家居十七年。經大臣舉薦,天啓元年(1621年)起用南京禮部右侍郎,二年升吏部左侍郎,本年升任南京禮部尚書。明末三大案中他力保官員,被魏忠賢所忌恨,之後閹黨事敗,再次起用。崇禎八年辭職歸鄉[5]。
家族
[編輯]曾祖父黃懋;祖父黃伯善,字達兼,號菊山,庚子舉人,曾任浙江衢州府同知,誥封晉階中憲大夫,贈通議大夫禮部右侍郎;父親黃憲清,甲子舉人,曾任廣東廉州府同知,累贈通議大夫禮部右侍郎。母陳氏(封孺人)。重慶下。兄汝封(生員)。弟居中(乙酉舉人)、汝惠、汝朏、汝為、汝皓、汝光、汝美[6]。
參考文獻
[編輯]-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朱保炯,謝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灣: 文海出版社. 1981.
- ^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進士履歷便覽》:黃汝良,毅菴,禮一房,壬戌十二月初五日生。晉江縣人,乙酉鄉試五十七名,會試二名,二甲十六名。改翰林院庶吉士,戊子授編修,己丑六月丁憂,辛卯十二月復除原職,壬辰同考,甲午江西主考,乙未九月升南京國子監司業,戊戌八月升右中允,管北京國子監司業事,庚子四月升左諭德兼侍講,管誥敕撰文,七月應天主考,辛丑九月充皇長子經筵講讀官,壬寅四月升左庶子,癸卯三月升國子監祭酒,十一月升少詹事兼督理清黃,甲辰知貢舉,乙巳升禮部右侍郎,教習庶吉士,協理詹事府事,丁未副總裁,七月丁內艱,辛酉起南禮部右侍郎,壬戌升吏部左侍郎,本年升南禮部尚書。
- ^ 《晉江縣誌》(道光版·卷之三十八·人物誌名臣之二):黃汝良,字名起,廉州司馬憲清子。萬曆丙戌會試第二人,授翰林編修。壬辰分校,取士得人。甲午典試江右,轉南司業,升諭德。典試應天,擢東官講官,升北祭酒。甲辰,以少詹事知貢舉,充讀卷官。乙巳,升禮部右侍郎教習庶吉士。丁未,會試總裁,乞歸養,丁艱歸,杜門十七年。大臣交薦,起吏部侍郎,纂修實錄。出南禮部尚書,掌詹事府。三案之獄,力保善類,為魏璫所銜。乞骸歸。璫敗,加太子太保,起用陛見。即陳時務八要,歸重於恤民懲墨,節財練兵。召對文華殿,又言加派疊征,民命不堪等事,上皆領納。崇禎八年,疏乞休命,馳驛歸。十五年,特敕遣官齎彩幣羊酒至家存間。汝良歷仕幾五十年,職列清班。凡關宗社大計,知無不言,忠君愛國之誠,始終不替。年九十三卒。所著《河干文集》諸書。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丙戌科進士同年總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