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B-21突襲者戰略轟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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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
[編輯]您好,在處理存檔過程中至少有一個連結發生了錯誤。 下面是遇到錯誤的連結及其錯誤原因:
- http://www.aviationweek.com/aw/generic/story_channel.jsp?channel=defense&id=news%2Fawst%2F2012%2F04%2F02%2FAW_04_02_2012_p69-433571.xml,错误
- http://www.airforcetimes.com/news/2009/05/airforce_hasc_hearing_051909w/,错误
- http://www.airforcetimes.com/news/2011/01/air-force-savings-used-for-bomber-fighters-013011w/,错误
- http://www.aviationweek.com/aw/generic/story_channel.jsp?channel=defense&id=news%2Fawx%2F2012%2F02%2F13%2Fawx_02_13_2012_p0-424606.xml&headline=Amid%20Cuts%20USAF%20Cautiously%20Funds%20F-35%2C%20Bomber,错误
- http://www.defensenews.com/article/20131025/DEFREG02/310250017/Boeing-Lockheed-Team-Long-Range-Strike-Bomber,错误
- http://www.defensenews.com/article/20140226/DEFREG02/302260043,错误
- http://www.defensenews.com/story/defense/air-space/strike/2015/01/18/air-force-bomber-industry/21805275/,错误
這是針對這些連結的唯一一次通知,未來將不再嘗試存檔這些連結。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9年2月15日 (五) 13:54 (UTC)
編輯請求 2024-12-29
[編輯] 請求已處理
請求將開頭的「2024年12月26日在中國兩款第六代戰鬥機試飛視頻曝光後」刪掉,因為這存在誤導讀者的嫌疑。回退到之前的版本「2022年12月2日,B-21首度公開亮相,諾斯洛普·格魯門公司稱,這是第一架第六代戰機。」--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22:05 (UTC)
- @Wenlongtian:請勿加入原創研究、錯誤信息。--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23:09 (UTC)
@Lvhis, 請問你引用的是視頻中哪一段內容?--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1月27日 (一) 11:36 (UTC)
- 9分鐘左右吧。起初我覺得不該引用,細看感覺可以引,專家觀點說屬於轟炸機、第五代,如果按戰鬥機是第六代、但不贊成按此劃。--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27日 (一) 12:35 (UTC)
- 「美國的戰鬥機和轟炸機其實都是分代的,我們過去給戰鬥機分代,分得比較多,但是給戰略轟炸機,分代比較少。過去我一般認為,戰機是分四代,那麼現在出來的,應該是第五代。第四代的戰略轟炸機,應該是什麼B-2,那麼再往前推呢,B1-B,屬於第三代,第二代,是超音速戰略轟炸機,比較典型的是B-58和XB-70,再往前推就是第一代,就是B-52了。那麼美國一共就搞了這麼四代的轟炸機,那麼現在出了一個B-21,理論上講它應該是第五代,但是他的戰略轟炸機的劃代又隨着戰鬥機(的劃代)走了。戰鬥機過去他分四代,後來躍升了一代,就是因為俄羅斯的劃代跟他不一樣,比他高一代,美國人不服氣,最後把他的第四代戰鬥機F-22,F-35劃成了第五代。那麼,現在要搞的是第六代,於是呢他把B-21也劃入第六代。你就算是第六代,但你不是戰鬥機,你是轟炸機,機種,使命任務,都不一樣,轟炸機就是轟炸機,戰鬥機就是戰鬥機,B-21能飛超音速嗎?飛不了超音速。能做大機動動作嗎?做不了」
- 總結一下專家的觀點:因為美國的戰略轟炸機的劃代是隨着戰鬥機走的,所以雖然B-21前面只有四代,但是B-21應該屬於第六代戰略轟炸機,不屬於第六代戰鬥機
- 反過來講,你應該先去F-22,F-35的條目里加上一條「理論上講它應該是第四代」,否則沒道理在B-21的條目里加上「理論上講它應該是第五代」--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1月27日 (一) 12:56 (UTC)
- 這就是典型的「雖然...,但是...」句型。只截取「雖然」的部分,忽略「但是」的部分,無疑是違背本意的--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1月27日 (一) 13:20 (UTC)
- 我不是這麼理解的……美國的戰略轟炸機的劃代,可能需要更官方的來源,目前只有軍火公司聲稱,而且是聲稱「六代機」而非「六代轟炸機」(雖然兵器面面觀的軍事專家說法似乎在支持後者),我之前理解為具有(部分)六代戰鬥機能力的轟炸機。--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27日 (一) 13:33 (UTC)
- 反正專家是這麼說的,我也只是引用和總結罷了--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1月27日 (一) 16:57 (UTC)
- @Invisible Troll 首先給你
警告!你刪除來源和有來源的內容的理由不正當!你的「總結一下專家的觀點:因為美國的戰略轟炸機的劃代是隨着戰鬥機走的,所以雖然B-21前面只有四代,但是B-21應該屬於第六代戰略轟炸機,......」是典型的WP:SYN即原創總結,專家在哪裏說了「B-21應該屬於第六代戰略轟炸機」?!你標紅的那句話是專家引美國方面的觀點,而專家本人是不認同美方這個觀點的,你的中文理解有問題嗎?還有,這個來源的標題就是「西方第六代戰機難產」。以個人喜好原創研究原創總結的理由刪除來源和有來源的內容 + 反覆回退已屬破壞!這個軍事專家講到「B-21,理論上講它應該是第五代」就是指B-21理論講應該是第五代轟炸機,重複一次:第五代、轟炸機。如果你覺得有必要把專家講的涉及到F-22、F-35的部分加進來,可以討論加不加,但不允許你破壞性的刪除來源及其支持的內容!
- 還有這一條:「反過來講,你應該先去F-22,F-35的條目里加上一條『理論上講它應該是第四代』,否則沒道理在B-21的條目里加上『理論上講它應該是第五代』」也是原創研究原創總結,並有違維基編輯的常識!--Lvhis(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2:39 (UTC)
- 「理論上講它應該是第五代,但是他的戰略轟炸機的劃代又隨着戰鬥機(的劃代)走了」,後面的「但是」被你吃了?
- 「你就算是第六代,但你不是戰鬥機,你是轟炸機」你也當沒看見?--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2:42 (UTC)
- 重複:那句話是專家引美國方面的觀點,而專家本人是不認同美方這個觀點的,你的中文理解有問題嗎?還有,這個來源的標題就是「西方第六代戰機難產」!--Lvhis(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2:49 (UTC)
- 你這不是典型的原創總結?你從哪裏得出專家本人是不認同這個觀點的?--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2:56 (UTC)
- 「理論上講它應該是第五代」;"但是"後面跟的是「他的」,「你就算是......」,「但你不是戰鬥機,你是轟炸機,機種,使命任務,都不一樣,轟炸機就是轟炸機,戰鬥機就是戰鬥機,B-21能飛超音速嗎?飛不了超音速。能做大機動動作嗎?做不了」,在你自己摘引出來的部分里,你覺得這個專家口中的「你」等還有語氣表明這個專家認同了美方的觀點?再問一遍:你的中文理解有問題嗎?還是故意不正確理解?--Lvhis(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3:04 (UTC)
- 你自己數數「但是他的戰略轟炸機的劃代又隨着戰鬥機(的劃代)走了」和「你就算是第六代」中間隔了多少內容--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3:08 (UTC)
- 「理論上講它應該是第五代」;"但是"後面跟的是「他的」,「你就算是......」,「但你不是戰鬥機,你是轟炸機,機種,使命任務,都不一樣,轟炸機就是轟炸機,戰鬥機就是戰鬥機,B-21能飛超音速嗎?飛不了超音速。能做大機動動作嗎?做不了」,在你自己摘引出來的部分里,你覺得這個專家口中的「你」等還有語氣表明這個專家認同了美方的觀點?再問一遍:你的中文理解有問題嗎?還是故意不正確理解?--Lvhis(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3:04 (UTC)
- 這樣你滿意了吧--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3:02 (UTC)
- 你這不是典型的原創總結?你從哪裏得出專家本人是不認同這個觀點的?--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2:56 (UTC)
- 重複:那句話是專家引美國方面的觀點,而專家本人是不認同美方這個觀點的,你的中文理解有問題嗎?還有,這個來源的標題就是「西方第六代戰機難產」!--Lvhis(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2:49 (UTC)
- 還有這一條:「反過來講,你應該先去F-22,F-35的條目里加上一條『理論上講它應該是第四代』,否則沒道理在B-21的條目里加上『理論上講它應該是第五代』」也是原創研究原創總結,並有違維基編輯的常識!
- 我講的邏輯學的常識,你講的是什麼東西?--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3:04 (UTC)
- 你的這個留言已過去逾24個小時,當時集中於問題本身的討論,現在給與提醒:後半句已違反維基指引 維基百科:禮儀。--Lvhis(留言) 2025年1月29日 (三) 04:28 (UTC)
- 所以你也承認我的發言符合邏輯學的常識,那麼很明顯,你說我「有違維基編輯的常識」是沒有道理的--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1月29日 (三) 04:33 (UTC)
- 誰承認你的發言符合邏輯學的常識了?只是你的「我講的邏輯學的常識」這句話本身沒有違反 維基百科:禮儀 而已。你當時確實有違維基編輯的常識。--Lvhis(留言) 2025年1月30日 (四) 03:04 (UTC)
- 懶得和你廢話。正好過年,送你一句「但若編者明知有合理異議(包括對異議的異議),則不應再次將頁面恢復為自己的舊版本,反覆作出此類編輯行為可被視作編輯戰。」--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1月30日 (四) 04:08 (UTC)
- 也懶得再跟你解釋了,之前的警告已很明確:你刪除來源和有來源的內容的理由不正當,已屬於破壞!你不服,就按你認為的方式接着干,看看在維基百科何時能碰到何種結果。--Lvhis(留言) 2025年1月31日 (五) 01:02 (UTC)
- 多說無益,要麼就此收場,要麼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板塊見,你自己決定吧--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1月31日 (五) 02:31 (UTC)
- 也懶得再跟你解釋了,之前的警告已很明確:你刪除來源和有來源的內容的理由不正當,已屬於破壞!你不服,就按你認為的方式接着干,看看在維基百科何時能碰到何種結果。--Lvhis(留言) 2025年1月31日 (五) 01:02 (UTC)
- 懶得和你廢話。正好過年,送你一句「但若編者明知有合理異議(包括對異議的異議),則不應再次將頁面恢復為自己的舊版本,反覆作出此類編輯行為可被視作編輯戰。」--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1月30日 (四) 04:08 (UTC)
- 誰承認你的發言符合邏輯學的常識了?只是你的「我講的邏輯學的常識」這句話本身沒有違反 維基百科:禮儀 而已。你當時確實有違維基編輯的常識。--Lvhis(留言) 2025年1月30日 (四) 03:04 (UTC)
- 很明顯,你也沒有「假定他人是善意的」--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1月29日 (三) 04:34 (UTC)
- 在我明確留言要求你到討論頁來討論的時候,你選擇了直接回退,我不想像你一樣去糾結這違反了什麼維基規定,我只知道,我不喜歡你這麼做--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1月29日 (三) 04:37 (UTC)
- 這是你「有違維基編輯的常識」的另一個表現,添加有可靠來源極其支持的內容不須事先討論,而刪除可靠來源及有關內容則先需要徵求意見討論,而後看討論結果是刪還是修改;你反着來:先刪,被回退後還是先刪,而後才開個討論。我警告後你幸好沒再接着刪(無論你是否開了討論),否則你可能有機會體會一下在維基編輯中不愉快的後果。--Lvhis(留言) 2025年1月30日 (四) 03:17 (UTC)
- 1. 我並不認為你添加的是」有可靠來源極其支持的內容「,事實也證明你添加的內容是有爭議的
- 2. 我明確表達了我的異議,你卻依然將頁面恢復為自己的舊版本,而不是爭議發生之前的版本
- 3. 你並沒有遵循假定善意原則
- 4. 你並沒有遵循「作為爭議一方應避免使用通用警告模板或反破壞工具提供的警告功能跟對方『溝通』」
- 基於上述幾點,我有理由相信你對我抱有惡意,或者在試圖激化矛盾--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1月30日 (四) 05:37 (UTC)
- 從你的討論頁來看,你也不是第一次幹這種事了。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大抵就如是了--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1月30日 (四) 06:08 (UTC)
- 你如何認為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你不服,就按你認為的方式繼續干,看看何時能碰到何種結果。--Lvhis(留言) 2025年1月31日 (五) 00:55 (UTC)
- 那麼根據WP:第一手來源,」電視節目「明確寫明了屬於第一手來源,只能用於描述性斷言。你的「B-21是轟炸機,理論上應屬於第五代轟炸機」屬於來源中沒有直接和明確支持的立場,也非來源中明確提及的結論,更非能夠驗證的斷言。這次我就放過你了,希望你以後不要再進行類似的原創研究,否則我依然見一次刪一次。--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1月31日 (五) 02:25 (UTC)
- 本不想在此處再理你,看來你犯了不理解維基有關來源的方針指引錯誤。當明確標明某方的觀點時,注意,是觀點,不是斷言!如這裏「2025年1月中國大陸的軍事專家在中國中央電視台節目中稱」,再注意,這裏有個「稱」,中國中央電視台的來源就是最可靠的來源!猶如要引你說過的話,你本人的留言記錄就是最可靠的來源,其他人轉述你的話的來源反而相對不可靠,明白嗎?還「這次我就放過你了」,好大的口氣!你敢胡來破壞,會有好結果等着你。--Lvhis(留言) 2025年2月1日 (六) 05:23 (UTC)
- 那麼根據WP:第一手來源,」電視節目「明確寫明了屬於第一手來源,只能用於描述性斷言。你的「B-21是轟炸機,理論上應屬於第五代轟炸機」屬於來源中沒有直接和明確支持的立場,也非來源中明確提及的結論,更非能夠驗證的斷言。這次我就放過你了,希望你以後不要再進行類似的原創研究,否則我依然見一次刪一次。--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1月31日 (五) 02:25 (UTC)
- 你如何認為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你不服,就按你認為的方式繼續干,看看何時能碰到何種結果。--Lvhis(留言) 2025年1月31日 (五) 00:55 (UTC)
- 這是你「有違維基編輯的常識」的另一個表現,添加有可靠來源極其支持的內容不須事先討論,而刪除可靠來源及有關內容則先需要徵求意見討論,而後看討論結果是刪還是修改;你反着來:先刪,被回退後還是先刪,而後才開個討論。我警告後你幸好沒再接着刪(無論你是否開了討論),否則你可能有機會體會一下在維基編輯中不愉快的後果。--Lvhis(留言) 2025年1月30日 (四) 03:17 (UTC)
- 所以你也承認我的發言符合邏輯學的常識,那麼很明顯,你說我「有違維基編輯的常識」是沒有道理的--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1月29日 (三) 04:33 (UTC)
- 你的這個留言已過去逾24個小時,當時集中於問題本身的討論,現在給與提醒:後半句已違反維基指引 維基百科:禮儀。--Lvhis(留言) 2025年1月29日 (三) 04:28 (UTC)
- 你們幹嘛這麼激動……我的觀點,專家是點評現象,沒有表達認可或反對,並且如何解讀劃代已有明顯爭議,建議有進一步共識和來源前停止加入相關解釋和編輯戰。--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3:10 (UTC)
- 我也是這麼覺得的。但他上來就說我原創總結,然後討論都不討論就把條目改了,我覺得我也不用和他客氣--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3:12 (UTC)
- 是你不討論就擅刪來源和來源支持的內容。正確的邏輯是:「如果你覺得有必要把專家講的涉及到F-22、F-35的部分加進來,可以討論加不加,但不允許破壞性的刪除來源及其支持的內容」。你現在添加了,已朝建設性的編輯靠近了一步。--Lvhis(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3:17 (UTC)
- 你片面的引用專家發言,誤導讀者,我覺得我刪的沒問題--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3:18 (UTC)
- 這個專家的觀點核心就是「理論上講它應該是第五代轟炸機」,所以中國央視的標題就是「西方第六代戰機難產」。還有,這個專家的觀點並不認同B-21轟炸機應跟隨F-22,F-35戰鬥機劃代,只是描述了美方這樣劃分。你現在沒再刪,對此我稱你「已朝建設性的編輯靠近了一步」。--Lvhis(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3:30 (UTC)
- 1. 專家沒有在任何地方明確否定B-21屬於六代機
- 2. 專家說什麼,和視頻標題沒有任何關係,你非要將兩者強行關聯,得出一個「觀點核心」來,屬於典型原創研究。
- 3. 你明知道專家的全部發言「理論上講它應該是第五代,但是...「,卻只截取了「理論上應屬於第五代轟炸機」,對後續隻字不提,屬於故意歪曲專家的觀點,誤導讀者--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3:39 (UTC)
- 這個專家的觀點核心就是「理論上講它應該是第五代轟炸機」,所以中國央視的標題就是「西方第六代戰機難產」。還有,這個專家的觀點並不認同B-21轟炸機應跟隨F-22,F-35戰鬥機劃代,只是描述了美方這樣劃分。你現在沒再刪,對此我稱你「已朝建設性的編輯靠近了一步」。--Lvhis(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3:30 (UTC)
- 二位,我想回退內容到沒有該來源的版本,目前陳述過於原創總結和意義不明。「理論上應屬於」沒有講清是什麼理論,據網上文章[2][3],x代機沒有權威定義。跟隨戰鬥機「躍升」一事只是形容,而非一個確定性的決定,「被美方劃為」同上,原因也不單純是跟隨,或者跟隨也可以是形容而非有了定義。
- 理論上x代機只指戰鬥機[4],但廠商目前在以「六代機」做宣傳,原因包括:指揮平台能力,隱身能力,可擴展性(開放式架構)[5]和雲計算[6]/AI,潛在空對空能力,等等。2022年文章(該媒體似乎不是高度可靠來源)提到,六代機尚無權威定義,有專家評論是營銷噱頭,B21也可能屬於第五代轟炸機。--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3:39 (UTC)
- 我同意,本來就不應該加入這麼個意義不明的內容--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3:40 (UTC)
- 添加的內容有可靠來源,又明確表明是中國大陸的軍事評論人士的觀點,應該編入條目中,給讀者足夠的信息,讀者可以自己查詢所給來源判斷內容是否與其相符。--Lvhis(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3:49 (UTC)
- 基於央視網、央廣網、國際在線的來源是否可靠?以及我的常識,我對央視網在中美軍事競爭議題上的可靠性提出質疑--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4:12 (UTC)
- 你可以表達你的質疑,社群討論並無定論;第二,內容中已表明是中國大陸的軍事評論人士的觀點,可以說是有爭議一方的觀點,按維基方針NPOV,應予以列出。你可以不喜歡不認同這個觀點,但不能刪掉讓其不存在。--Lvhis(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4:23 (UTC)
- 我從未說過不喜歡不認同這個專家的觀點,我只是反對你片面的引用該專家的觀點--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4:30 (UTC)
- 又:我同意你加上「在央視節目中」。--Lvhis(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4:26 (UTC)
- 補充:當標明是中國官方有關人士的評論所稱,中國中央電視台--中國官方的電視台--就是可靠來源。我原來的編輯絕非片面引用該專家的觀點,你添加的其實是該專家描述美國的觀點,美國方面如何把B-21劃為六代機的,不是該專家自己認同的觀點。目前這段內容的現狀看來沒有大的爭議了。--Lvhis(留言) 2025年1月29日 (三) 04:04 (UTC)
- 我並不這麼認為。不過就這樣吧--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1月29日 (三) 04:07 (UTC)
- 你可以表達你的質疑,社群討論並無定論;第二,內容中已表明是中國大陸的軍事評論人士的觀點,可以說是有爭議一方的觀點,按維基方針NPOV,應予以列出。你可以不喜歡不認同這個觀點,但不能刪掉讓其不存在。--Lvhis(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4:23 (UTC)
- 目前已經曲解來源和含糊不清了。「評論人士稱」使其像是獨特的評論,但應該有更多方面這樣稱和認為,例如上面的來源。「美國戰略轟炸機的劃代」之概念疑似不存在。我更傾向理解為「但是他的(這款)戰略轟炸機的劃代又隨着戰鬥機(的劃代)走了」,而劃代(最終分類,或者有爭議的分類/聲稱)怎樣,是未落實的,宣傳詞不能完全當真。--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4:18 (UTC)
- 您的這段- 我更傾向理解為「但是他的(這款)戰略轟炸機的劃代又隨着戰鬥機(的劃代)走了」 - 我比較認同,現在先維持目前的內容現狀吧。您若覺的修改一下可能更好,您可以試試。已經標明是中國官方某個評論人士(who)在CCTV節目(where)的觀點,應該沒有「含糊不清」的問題。--Lvhis(留言) 2025年1月29日 (三) 04:18 (UTC)
- 基於央視網、央廣網、國際在線的來源是否可靠?以及我的常識,我對央視網在中美軍事競爭議題上的可靠性提出質疑--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4:12 (UTC)
- 你片面的引用專家發言,誤導讀者,我覺得我刪的沒問題--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3:18 (UTC)
- 是你不討論就擅刪來源和來源支持的內容。正確的邏輯是:「如果你覺得有必要把專家講的涉及到F-22、F-35的部分加進來,可以討論加不加,但不允許破壞性的刪除來源及其支持的內容」。你現在添加了,已朝建設性的編輯靠近了一步。--Lvhis(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3:17 (UTC)
- 我也是這麼覺得的。但他上來就說我原創總結,然後討論都不討論就把條目改了,我覺得我也不用和他客氣--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03:12 (UTC)
- @Invisible Troll 首先給你
- 反正專家是這麼說的,我也只是引用和總結罷了--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1月27日 (一) 16:57 (UTC)
關於討論:B-21突襲者戰略轟炸機相關的爭論
[編輯]在該條目中,兩名編者就如何解讀某來源內容,以及相關編輯操作是否符合維基百科規定發生爭議。在此請求第三方意見 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2月1日 (六) 07:05 (UTC)
在該討論中,涉及到了該視頻中8:40到10:08的內容,為了節省各位時間,我將這段發言轉錄為文字:
「美國的戰鬥機和轟炸機其實都是分代的,我們過去給戰鬥機分代,分得比較多,但是給戰略轟炸機,分代比較少。過去我一般認為,戰機是分四代,那麼現在出來的,應該是第五代。第四代的戰略轟炸機,應該是什麼B-2,那麼再往前推呢,B1-B,屬於第三代,第二代,是超音速戰略轟炸機,比較典型的是B-58和XB-70,再往前推就是第一代,就是B-52了。那麼美國一共就搞了這麼四代的轟炸機,那麼現在出了一個B-21,理論上講它應該是第五代,但是他的戰略轟炸機的劃代又隨着戰鬥機(的劃代)走了。戰鬥機過去他分四代,後來躍升了一代,就是因為俄羅斯的劃代跟他不一樣,比他高一代,美國人不服氣,最後把他的第四代戰鬥機F-22,F-35劃成了第五代。那麼,現在要搞的是第六代,於是呢他把B-21也劃入第六代。你就算是第六代,但你不是戰鬥機,你是轟炸機,機種,使命任務,都不一樣,轟炸機就是轟炸機,戰鬥機就是戰鬥機,B-21能飛超音速嗎?飛不了超音速。能做大機動動作嗎?做不了」
@Lvhis堅持認為他根據上述視頻內容總結並寫入Special:Diff/85829145中的「2025年1月中國大陸官方軍事評論人士稱,B-21是轟炸機,理論上應屬於第五代轟炸機」是來源支持的內容
而我堅持認為這段描述是斷章取義,屬於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中的「來源中沒有直接和明確支持的立場」以及「來源中沒有明確提及的結論」,所以進行了兩次回退(Special:Diff/85829145與Special:Diff/85841168)。
雖然目前關於B-21突襲者戰略轟炸機條目內容的爭議已經達成共識,但Lvhis認為我對他的編輯進行的兩次回退屬於破壞行為,而我則認為我的回退符合維基百科的編輯方針。目前我與Lvhis之間仍就此存在極大分歧,希望社群能就這兩次回退是否符合維基百科的相關規定提供意見。
UTC時間2025-02-02 16:45新增:基於Special:Diff/85923321的聲明,我不會對Lvhis的評論做出任何回應 --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2月1日 (六) 06:03 (UTC)
- 不合WP:討論遞進機制,移至討論頁。 ——自由雨日🌧️❄️ 2025年2月1日 (六) 06:11 (UTC)
- 首先感謝《自由雨日》閣下根據有關機制將此移回到這個討論頁。這個用戶「Invisible Troll」的行為已是比較典型的WP:IDIDNTHEARTHAT,即擾亂性的討論,在別處也有類似的擾亂行為。就其在此的糾纏,給其科普一下維基重要的方針NPOV中的WP:YESPOV#明確表達:當我們討論觀點時,我們應當把觀點歸屬於某個人或某類人,並討論他或他們持有這一觀點的事實。例如,不要斷言「披頭四樂隊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樂隊」,而是找到發表這一觀點的來源,如「《滾石》雜誌認為,披頭四樂隊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樂隊」,並將參考文獻以適當的方式在陳述當中註明。 我在2025年1月23日 (四) 22:03加入的具有明確來源的內容(Special:Diff/85796466)「但2025年1月中國大陸官方軍事評論人士稱,B-21是轟炸機,理論上應屬於第五代轟炸機」完全符合維基這個重要的NPOV方針,也完全符合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的方針。這個Invisible Troll用戶因其POV的動機,多次以不正當的理由刪除此來源支持的內容及其來源,確實屬於破壞,只是在我警告後他停止了破壞性刪除。看看他上面的留言,他現在都沒搞清楚(或故意攪混水)應該參考維基百科哪些有關的方針指引,還牛哄哄,狂言「這次我就放過你了」(見Special:Diff/85880313),違反維基百科:禮儀。--Lvhis(留言) 2025年2月2日 (日) 00:53 (UTC)
- DCMA Special Programs supports B-21, America’s newest bomber:"The B-21 is named in honor of the airmen who executed the daring World War II Doolittle Raid, and represents the Air Force’s first sixth-generation aircraft" 所以美軍也有稱其為六代機的,不是只有廠商。--歡顏展卷(留言) 2025年2月2日 (日) 17:41 (UTC)
- 該中國大陸官方軍事評論存在邏輯謬誤。分代可以按照技術水平,而不是照次數。Windows 3是微軟視窗的第三代,而Windows 95不是視窗第95代產品,有哪個專家會把它重新命名為第5代視窗?某國開始發展移動通信時可能從3G或4G技術開始,也沒有人或說該國的移動通信是第一代技術,因為移動通信分代是按照技術標準/水平。--歡顏展卷(留言) 2025年2月2日 (日) 17:57 (UTC)
- 中國大陸官方軍事專家的評論是否謬誤不應由維基編輯者來評判,你的評判是原創研究。另外,根據NPOV,列上不同的觀點,退一步講,即便某個觀點有問題,也應列上。你加上B-21命名為突襲者的緣由沒問題,美方認為其是六代機不僅只有廠商做相應修改也可以,但把中國大陸官方有關人士的觀點埋在註解里,非常POV,而且之前在條目內容方面本身已無爭議,現須按NPOV做相應修改。--Lvhis(留言) 2025年2月3日 (一) 04:25 (UTC)
- @Lvhis:美軍的官方觀點與某人的觀點不能相提並論,並列才是違反WP:DUE。請問這位官方軍事專家是代表解放軍或中國嗎?你主張兩者可以相提並論,舉證的責任就在你。--歡顏展卷(留言) 2025年2月4日 (二) 16:39 (UTC)
- 把話再說透一點。與美軍對等的級別,在中國是軍委主席、國防部部長或發言人、總裝部部長或發言人、空軍總司令或發言人等。軍事專家與他們不是近似的級別,把不同權威性與級別的觀點相提並論違反WP:DUE。--歡顏展卷(留言) 2025年2月4日 (二) 17:54 (UTC)
- 感謝補充。我之前沒有完整閱讀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不了解有關WP:DUE的相關規定,以為條目已經符合方針,對此我十分抱歉。--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2月4日 (二) 18:13 (UTC)
- 講到「第一手來源」,美國生產的B-21,美國自己(無論是生產商還是軍方什麼局)稱其為六代機的才是「第一手來源」,其他無關利益方對此第一來源的評價看法是第二手來源!把中方的評論觀點當第一手來源,極為荒唐!曲解了WP:DUE,又曲解WP:第一手來源,我在討論中的質疑反駁,過了兩三天無回應,我剛修改,你就不經討論就回退,擾亂維基成習慣了?!--Lvhis(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00:07 (UTC)
- 第一手來源是非常接近於事件本身的來源。例如,目擊者對車禍現場的報告就是這場事故的第一手來源。其他的例子還包括:考古發現、照片、歷史文件(如日記等)、人口普查結果、監視設備、公開聽證會、審訊和採訪的錄像及筆錄、問卷調查的結果表、哲學原作、宗教經文、實驗觀察記錄、實地考察記錄,詩歌、劇本、小說、電影、視頻和電視節目等藝術與虛構作品。判斷來源是否屬於第一手來源的關鍵要素,是第一手來源能提供針對某次事件、某段歷史時期、某件藝術作品、某個政治決定等的內部觀點。--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00:32 (UTC)
- 講到「第一手來源」,美國生產的B-21,美國自己(無論是生產商還是軍方什麼局)稱其為六代機的才是「第一手來源」,其他無關利益方對此第一來源的評價看法是第二手來源!把中方的評論觀點當第一手來源,極為荒唐!曲解了WP:DUE,又曲解WP:第一手來源,我在討論中的質疑反駁,過了兩三天無回應,我剛修改,你就不經討論就回退,擾亂維基成習慣了?!--Lvhis(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00:07 (UTC)
- @Happyseeu你這是在曲解WP:DUE!該具體方針講的是多數觀點和少數觀點的合理比重,你原創出來個觀點持有者的級別要相等,照你這個(原創)解釋,維基許多條目中所列的爭議部分都要大刪或大改。具體這個條目,中方有關人士由官方媒體渠道發表的觀點部分(但不是全部)可埋在註解里,即「由於美國戰略轟炸機的劃代跟隨戰鬥機劃代邏輯的躍升(即將F-22,F-35從第四代戰鬥機劃入第五代戰鬥機),B-21因此被美國劃為第六代機」這一段可放入註解,而「2025年1月中國大陸的軍事專家在中國中央電視台節目中稱,B-21是轟炸機,理論上應屬於第五代轟炸機」這一段應保持在正文,這樣該觀點的篇幅在正文就不會過長,其實最初編入該觀點時基本就是如此一個短句。--Lvhis(留言) 2025年2月6日 (四) 03:43 (UTC)
- 感謝補充。我之前沒有完整閱讀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不了解有關WP:DUE的相關規定,以為條目已經符合方針,對此我十分抱歉。--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2月4日 (二) 18:13 (UTC)
- 中國大陸官方軍事專家的評論是否謬誤不應由維基編輯者來評判,你的評判是原創研究。另外,根據NPOV,列上不同的觀點,退一步講,即便某個觀點有問題,也應列上。你加上B-21命名為突襲者的緣由沒問題,美方認為其是六代機不僅只有廠商做相應修改也可以,但把中國大陸官方有關人士的觀點埋在註解里,非常POV,而且之前在條目內容方面本身已無爭議,現須按NPOV做相應修改。--Lvhis(留言) 2025年2月3日 (一) 04:2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