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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作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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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作舟
大明光祿寺少卿
籍貫湖廣荊州府江陵縣
字號字元濟,號大川
出生嘉靖十三年甲午八月二十七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萬氏
親屬(弟)傅作雨,萬曆二年進士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舉人
  • 隆慶五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傅作舟(1534年—?),字元濟,號大川,湖廣荊州府江陵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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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乙卯湖廣鄉試第六十六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會試第一百七十七名,第三甲第二百五十七名進士[1][2]。都察院觀政,獲授蒙陰縣知縣,六年調任邢臺縣,萬曆五年七月(1577年)考選,授南京戶科給事中,彈劾南京吏部尚書潘晟、南京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張岳,因潘晟為其同鄉兵部郎中呂若愚、張岳為其同鄉刑部郎中包大爟互相包庇、黨庇輕處,建議罷斥。此事最終以呂若愚被革職閒住告結[3]。六年三月上本奏議緩解南京商行百姓負擔四條,一是革除紙張的違規索取,二是只向正規商行購買而禁止向非商戶索拿,三是定期對商戶進行編審,四是禁止向百姓索要財物。此議得准[4]。八年五月上時政議四條,包括統一考核規範、警惕謊冒僧道身份、降低淮安賦稅、解決倉糧積貯過多等問題[5]。九年四月奏南直隸災傷[6]。十年(1582年)五月升南京尚寶司卿,十二月再升光祿寺少卿,張居正去世後,於次年(1583年)二月被南京河南道御史方萬山彈劾弄權納賄,以原官降一級調外任,十二年(1584年)三月被削籍為民。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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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傅伯海;祖父傅鎮;父傅朝珍,推官。母萬氏。永感下[7]。孫傅汝為,崇禎七年甲戌科進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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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神宗实录·卷七十. 
  4. ^ 明神宗实录·卷七十三. 
  5. ^ 明神宗实录·卷一百. 
  6. ^ 明神宗实录·卷一百一十一. 
  7.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