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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文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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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文島
 中華民國第4任駐德意志國特命全權公使
任期
1931年12月30日—1933年9月13日
主席林森
前任梁龍臨時代辦
繼任劉崇傑
個人資料
性別
塵蘇
率真
出生(1893-04-03)1893年4月3日
逝世1967年6月11日(1967歲—06—11)(74歲)
 中華民國台灣省台北市
母校湖北陸軍小學堂、陸軍第三中學堂保定陸軍軍官學校早稻田大學巴黎大學
職業政治人物外交官

劉文島(1893年4月3日—1967年6月11日),塵蘇率真湖北省黃州府廣濟縣人,中華民國政治家、CC派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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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文島早年學習舊學,13歳時入湖北陸軍小學堂。在校期間,他加入革命派的秘密組織。後來,他升入武昌陸軍第三中學堂。1909年,入保定陸軍軍官學校第1期步兵科。辛亥革命爆發後,他赴上海參加革命派的軍隊。

1913年二次革命爆發,劉文島參加革命派,二次革命敗北後流亡日本,入早稻田大學政治經濟學部。1915年,袁世凱同日本簽訂二十一條,劉文島歸國投入反對二十一條運動,隨即被逮捕收監。翌年,袁世凱逝世後,劉文島獲得釋放,回到日本繼續學業。

1918年,劉文島參加了梁啓超組織的歐洲視察團,後入巴黎大學法學部,1925年獲法學博士。同年歸國,赴長沙湖南省長公署顧問。此後,他任武昌的私立中華大學教授,後轉赴廣東省,經蔣介石介紹加入中國國民黨。1926年,任國民革命軍第八軍黨代表兼前敵總指揮部政治部主任,參加北伐。北伐軍攻佔漢口後,歷任中國國民黨漢口特別市黨部執行委員、湖北省臨時政治委員會委員、漢口市政委員會委員長。1926年末,任漢口市市長。1927年3月,因同中國共産黨發生矛盾,被免去漢口市市長職務。以後,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政治部副主任,後來升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行轅總政治部主任。

1929年3月,劉文島當選中國國民黨第三屆候補中央執行委員。同年4月,再度出任漢口市市長。1931年5月,任湖北省政府民政廳廳長。同年10月,任駐德國全權公使,赴歐洲。同年11月,兼任駐奧地利全權公使。1933年9月,改任駐意大利全權公使,1934年10月升格為特命全權大使。1935年11月,當選中國國民黨第四屆候補中央執行委員。1937年12月歸國。

抗日戰爭期間,劉文島任國防最高委員會委員。抗日戰爭結束後,任湖北、湖南、江西三省宣慰使。1946年5月,當選中國國民黨第六屆中央監察委員。

1946年8月劉文島率中央清查團抵台清查日產接受處理情形,接獲384件檢舉書函,離臺前於9月12日在臺北開記者會指貿易局長于百溪、專賣局長任維鈞貪污舞弊,已函請行政長官將2人予以行政處分、移送法辦[1],13日行政長官陳儀下令于、任2人停職[2][3],14日回函表示接受建議立即照辦,劉文島接獲復函後表示陳儀辦事公正,對陳表示敬意[4],之後于、任2人案件經檢察官偵辦,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後,2人無意復職,辭職離臺[5][6]劉文島在台期間寄住於台灣省黨部主委李翼中[來源請求]

1947年3月,任中國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會常務委員。同年,任閩台清査團團長。1948年5月,任立法院立法委員立法院外交委員會委員。第二次國共內戰末期,劉文島轉往台灣,此後創辦《健康長壽》月刊,並從事佛學研究。

1967年6月11日,劉文島在台北市逝世。享年75歲(滿74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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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專賣貿易兩局局長有舞弊請速予處分 收文計三百八十四件. 民報. 1946-09-13: 2. 
  2. ^ 「專賣局局長任維均陳鶴聲任免案」(1946-09-13),〈專賣局人員任免〉,《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303232027015。
  3. ^ 「貿易局局長於百溪於瑞熹任免案」(1946-09-13),〈貿易局人員任免〉,《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303234006011。
  4. ^ 陳長官函覆劉清查團長. 民報. 1946-09-14: 2. 
  5. ^ 于百溪任維鈞 先後辭職赴滬. 臺灣新生報. 1947-04-04: 4. 
  6. ^ 「電送于君任君兩案之起訴及不起訴處分書」,臺灣高等法院檢察處,1946年3月19日,國家檔案管理局檔號:A202000000A/0036/151/1681/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