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秉韜
外觀
王秉韜(18世紀?—1802年),清朝官員,字含谿,漢軍鑲紅旗人。
王秉韜乾隆十二年(1747年)中舉人,由舉人授陝西三原縣知縣,升任河南光州直隸州知州。因事降為浙江按察司經歷,改任雲南知縣。再升為山西保德州知州,有政績。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擢升為安徽潁州府知府,因審案遲延罷職,乾隆帝下詔以原官發至江蘇,補任淮安。嘉慶二年(1797年),調任潁州府。白蓮教進犯河南,王秉韜與壽春鎮總兵定柱團結數千鄉勇,提供糧餉,擊敗犯境的白蓮教徒。大學士朱珪為安徽巡撫,器重他的才幹。不久,擢升為廣西左江道。因為他在潁州失察放走犯人,降級去官,派他去江南豐、碭主持河工。不久署理廬鳳道。嘉慶帝親政後,朱珪推薦他,擢升為奉天府尹,升任河南布政使。嘉慶五年(1800年),擢升為河東河道總督。
王秉韜治河主張節約費用,擇要修築,不拿不急之工擾民。河北道羅正墀信任劣行幕賓舞弊,曹考通判徐鼐浪費,都被他彈劾糾治。薪料如定額採買,河員濫報便就駁斥,多囤積土防備水漲,浮冒之人因不便其所為,言官也彈劾,皇帝下詔慰勉,讓他不要太過於節省。嘉慶七年(1802年),防汛,在工地去世。王秉韜為官方正,不沽名。當時封疆大吏長麟、汪志伊都因廉潔著稱,王秉韜說:「長三,汪六名過其實,何足為貴?」繼其任為河東河道總督的是嵇承志[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