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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貽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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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貽直
大清光祿大夫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兼吏部尚書
籍貫江南江寧府溧陽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儆弦,號鐵崖
室名浮翠亭
諡號文靖
出生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正月二十日
逝世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五月十三日
配偶娶許氏
親屬(祖父)史鶴齡
(父)史夔
(叔父)史普史隨、史燾
(兄)史貽簡
(弟)史貽謨
(子)史奕簪史奕昂、史奕瓌
出身
  • 康熙三十八年己卯科舉人
  • 康熙三十九年庚辰科同進士出身

史貽直(1682年—1763年),儆弦鐵崖江南江寧府溧陽縣人,清朝政治人物,歷官康熙雍正乾隆三朝。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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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貽直少嫻掌故,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己卯科順天鄉試舉人,三十九年(1700年)庚辰科三甲第一名進士,時年僅十九歲,選翰林院庶吉士,散館授檢討,升侍讀學士

雍正元年(1723年)入值南書房,遷吏部左侍郎,三年(1725年)改工部左侍郎,五年(1727年)改戶部左侍郎,六年(1728年)改吏部左侍郎,七年(1729年)總督福建,八年(1730年)改總督兩江,因籍貫所在,上疏請辭,不獲准,同年任左都御史、總督兩江,九年(1731年)升兵部尚書、巡撫陝西,十一年(1733年)改戶部尚書,十三年(1735年)改總督湖廣

乾隆三年(1738年)召還回京,任刑部尚書,五年(1740年)改兵部尚書,七年(1742年)改吏部尚書,同年總督直隸,八年(1743年)任協辦大學士,九年(1744年)任文淵閣大學士,十一年(1746年)加太子太保。史貽直與鄂爾泰交好,鄂昌稱他為“伯父”。十三年(1748年)上奏張廷玉不應配享太廟[1]。二十年(1755年)鄂昌任甘肅巡撫,史貽直請託為次子史奕昂謀求甘肅布政使之職,同年胡中藻案爆發,鄂昌被賜自盡,史貽直致仕歸里,二十二年(1757年)召還回京,復任文淵閣大學士兼吏部尚書,加太子太傅,二十三年(1758年)充經筵講官

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乾隆帝以史貽直登進士已六十年,賜詩,獎為“人瑞”,二十七年(1762年)致仕,二十八年(1763年)五月十三日卒,享年八十二歲,贈太保,諡文靖,賜祭葬,入祀賢良祠[2]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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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工部則例》50卷、《工部續增則例》95卷,主修《陝西通志》100卷。

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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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貽直墓位於溧陽市崑崙街道夏莊村,占地13500平方公尺。為江蘇省文物保護單位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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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乾隆朝上諭檔》第2冊,乾隆十四年十二月十四日,第415頁。
  2. ^ 《溧陽史氏宗譜》:史貽直,號鐵崖,由監生舉清康熙己卯順天鄉試,庚辰聯捷進士,選庶吉士,授檢討,歷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兼吏部尚書,誥授光祿大夫,加贈太保,賜祀賢良祠,諡文靖,諭賜祭葬,翰林院立傳。從祀鄉賢,及侯祠正殿右穆。康熙壬戌正月二十日生,乾隆癸未五月十三日考終于位,享年八十二。詳譜錄。配江都許氏,誥封夫人,誥贈一品夫人,合葬徐角祖塋。子三:奕簪、奕昂、奕瓌。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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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303》,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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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范時繹
兩江總督(以吏部左侍郎署理)
雍正八年三月甲午-?
(1730年5月12日-?)
繼任:
高其倬
前任:
唐執玉
兵部漢尚書
雍正九年十一月乙丑-雍正十一年十二月己未
(1730年12月4日-1733年1月16日)
繼任:
涂天相
前任:
彭維新
戶部漢尚書
雍正十一年十二月己未-乾隆三年七月乙丑
(1734年1月16日-1738年8月29日)
繼任:
高其倬
前任:
楊超曾
兵部漢尚書
乾隆五年九月癸酉-乾隆七年正月壬戌
(1740年10月25日-1742年2月6日)
繼任:
任蘭枝
前任:
楊超曾
吏部漢尚書
乾隆七年正月壬戌-乾隆九年正月辛巳
(1742年2月6日-1744年2月15日)
繼任:
劉於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