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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人权法案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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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朝鲜人权法案
第108届美国国会
为提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人权与其他目的。
引称108-333(公法)
118 Stat. 1287, 1288, 1289, 1290, 1291, 1292, 1293, 1294, 1295, 1296 与 1297(法律总汇
订立机关众议院
签署人乔治·沃克·布希
签署日期2004年10月18日
生效日期2004年10月18日
立法历史
法案名称H.R. 4011
提交者吉姆·里奇 民主党
提交日期2004年3月23日
相关委员会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与众议院司法委员会
简要
  • 众议院通过:2004年7月21日(口头表决)
  • 参议院通过:2004年9月28日(一致同意)(经修订)
  • 众议院同意通过参议院修正案:2004年10月4日(口头表决)
立法历程

朝鲜人权法案》(North Korean Human Rights Act)是美国一项为帮助朝鲜难民脱北者)而设的法律,该法案于2004年10月18日由总统乔治·沃克·布什签署生效。

法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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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让美国更利于以下列方式向朝鲜难民提供协助

  1. 在朝鲜境内向朝鲜人提供人道援助
  2. 提供资助予相关私人非牟利机构,向朝鲜提广人权民主法治,及发展市场经济
  3. 增进朝鲜境内的资讯流通
  4. 向逃出朝鲜的朝鲜人(脱北者)提供人道及法律援助

其他国家的相关法律与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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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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