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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至上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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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教皇至上論

教宗至上论(英语:Papal supremacy)是天主教会的其中一项信理,指教宗因作为基督之代表英语Vicar of Christ、以及整个天主教会的司牧,而于教会事务上拥有完全、至高无上及普遍的权力英语universal power,而该权力不应受任何限制。[1]

此信理是天主教会与世俗国家君王周旋的基础。其给予教宗利用宗教权威影响世俗事务,例如教宗对亨利四世处以破门律,又或为神圣罗马皇帝加冕而非其自立,即由教宗至上论引由而出。

东方基督教反对教宗至上论,认同会议制英语Conciliarity,亦即认同教宗是地位最高的一位牧首,但与其他主教权力相等(同辈者之首),因此大公会议与地方教会会议的权威高于任何一位主教,包括教宗。至于西方基督教,分离自天主教会的新教亦反对教宗至上论,宗教改革的领袖们都强烈批判教宗至上论,认为此信理违反圣经的教导,马丁·路德甚至为此批评教宗是圣经中所说的“敌基督[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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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天主教教理》882号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 ^ Godfrey, W. Robert. Protestants and the Pope. Westminster Seminary California. 1 July 2005 [19 August 2022] (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