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四旗中心旗
外观
东四旗中心旗,是20世纪中叶中国绥远省境内的一个内蒙古旗名。位于今内蒙古自治区中南部的乌兰察布市。“四旗”是指察哈尔右翼的绥东四旗。
历史
[编辑]民国卅八年(1949年)三月七日,绥蒙人民政府《为设立绥蒙政府绥东四旗蒙旗办事处及绥东蒙旗保安队的令》(民蒙字第四号):“经绥蒙政府政务会议决定,设立绥东四旗(镶蓝、镶红、正红、正黄)蒙旗办事处及成立绥东蒙旗保安队。”办事处主任兼保安队长李永年,副主任兼保安队副队长陈浩,党支部书记郝秀山(公开身份是绥蒙政府科长),组织委员陈浩,宣传委员斯琴。此时绥东旗县并存,东四旗的蒙民与五县(丰镇、凉城、陶林、兴和、集宁)的汉族在同一块地域插花居住。当地蒙古人以放牧为生的占30%;以吃地租为生的占65%;自耕自种,以农为主的占5%,主要是正黄旗哈尔沁蒙人。东四旗人口总数26463人,其中蒙古族7558人。
随着绥远和平解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共开始调整绥远的行政区划,以解决旗县并存问题。1950年1月20日,绥远省人民政府决定:“绥东四旗办事处”予以撤销,另建立中心旗制。以正红旗为中心旗,属省人民政府领导。中心旗之职权,除处理本旗一切日常政务外,并领导正黄旗和镶蓝旗、镶红旗。[1]中心旗人民政府按照丙等县编制,其它三旗人民政府按照甲类区公所编制。不久之后,镶蓝、镶红两旗合并为镶蓝镶红联合旗。
中心旗人民政府领导人:
- 旗长:李永年
- 副旗长:潘迪
- 秘书:那仁
- 法院院长:李永年兼
- 审判员:刘锦魁
中心旗人民政府下设:
- 民教科
- 财政科
- 建设科
- 公安局
- 一区
- 二区
1954年3月3日,绥远省并入内蒙古自治区。1954年3月17日,撤销东四旗中心旗与陶林县,重组为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后旗。[2]
1958年,察哈尔盟左翼各旗并入锡林郭勒盟,察哈尔右翼前、中、后三旗仍隶属于乌兰察布盟,[3]后改为乌兰察布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