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四旗中心旗
外觀
東四旗中心旗,是20世紀中葉中國綏遠省境內的一個內蒙古旗名。位於今內蒙古自治區中南部的烏蘭察布市。「四旗」是指察哈爾右翼的綏東四旗。
歷史
[編輯]民國卅八年(1949年)三月七日,綏蒙人民政府《為設立綏蒙政府綏東四旗蒙旗辦事處及綏東蒙旗保安隊的令》(民蒙字第四號):「經綏蒙政府政務會議決定,設立綏東四旗(鑲藍、鑲紅、正紅、正黃)蒙旗辦事處及成立綏東蒙旗保安隊。」辦事處主任兼保安隊長李永年,副主任兼保安隊副隊長陳浩,黨支部書記郝秀山(公開身份是綏蒙政府科長),組織委員陳浩,宣傳委員斯琴。此時綏東旗縣並存,東四旗的蒙民與五縣(豐鎮、涼城、陶林、興和、集寧)的漢族在同一塊地域插花居住。當地蒙古人以放牧為生的佔30%;以吃地租為生的佔65%;自耕自種,以農為主的佔5%,主要是正黃旗哈爾沁蒙人。東四旗人口總數26463人,其中蒙古族7558人。
隨着綏遠和平解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中共開始調整綏遠的行政區劃,以解決旗縣並存問題。1950年1月20日,綏遠省人民政府決定:「綏東四旗辦事處」予以撤銷,另建立中心旗制。以正紅旗為中心旗,屬省人民政府領導。中心旗之職權,除處理本旗一切日常政務外,並領導正黃旗和鑲藍旗、鑲紅旗。[1]中心旗人民政府按照丙等縣編制,其它三旗人民政府按照甲類區公所編制。不久之後,鑲藍、鑲紅兩旗合併為鑲藍鑲紅聯合旗。
中心旗人民政府領導人:
- 旗長:李永年
- 副旗長:潘迪
- 秘書:那仁
- 法院院長:李永年兼
- 審判員:劉錦魁
中心旗人民政府下設:
- 民教科
- 財政科
- 建設科
- 公安局
- 一區
- 二區
1954年3月3日,綏遠省併入內蒙古自治區。1954年3月17日,撤銷東四旗中心旗與陶林縣,重組為察哈爾右翼前旗、察哈爾右翼中旗、察哈爾右翼後旗。[2]
1958年,察哈爾盟左翼各旗併入錫林郭勒盟,察哈爾右翼前、中、後三旗仍隸屬於烏蘭察布盟,[3]後改為烏蘭察布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