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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王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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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王赞(1600年—?),字子裁,号柯亭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籍,吴江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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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三年(1630年)庚午科应天乡试第九十八名举人,十年(1637年)丁丑科三甲第七十九名进士[1]。兵部观政,授兰谿县知县,以清惠称,举卓异第一,以忤怒巡按而被论劾,崇祯帝素知其名,尝对辅臣称其强项。

崇祯十七年(1644年)起为东阳县知县,到任七日,丁母忧去职,遂隐居母家阳城,为村塾的教师。其居旁有田二亩,去世时对其子嘱咐说:“此吾祖宗所遗也。”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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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盛应阳,严州府知府;本生曾祖盛应祯,冠带医士;祖父盛之继,医士;父盛明世,乡饮宾。母张氏。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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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沧浪亭五百名贤像》
  • 《江南通志》卷一百四十
  1. ^ 《崇祯十年丁丑科进士三代履历》:盛王赞,曾祖应阳,严州知府;本生曾祖应祯,冠带医士;祖之继,医士;父明世,乡宾。柯亭,易一房,庚子四月二十八日生,长洲人,庚午九十八名,会三百七十二名,三甲七十九名,兵部观政,本年八月授浙江兰谿知县,辛巳解任。甲申九月补东阳知县,丁忧。
官衔
前任:
吴国琦
明朝兰谿县知县
1637年-1641年
继任:
杨云鹤
前任:
姚孙棐
明朝东阳县知县
1644年
继任:
曾五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