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元辰
外观
庄元辰(?—?),字起贞,号汉晓,晚号顽菴,别署两晓山樵,学者称其为汉晓先生。浙江鄞县(今属宁波市)人,明朝末年清朝初年学者、抗清志士。
生平
[编辑]庄元辰为崇祯六年(1633年)癸酉科浙江乡试第十名举人,十年(1637年)丁丑科进士,被授予南京太常博士的官职,八年不曾迁官。[1]弘光时,曾任刑部主事、员外郎、郎中,乞假归乡。
南京被清军攻破后,迎鲁王朱以海于天台(今浙江台州),授吏科给事中。升太常寺卿,兼吏科如故。经常以时事进谏,但大多不得采用。清军入浙江,庄元辰奔走于深山野林中,朝夕以泪洗面。因背上发疽,不得治而病逝。[2]
著作
[编辑]- 《因园集》
- 《山樵编》
- 《信水亭吟》
家族
[编辑]曾祖庄贵,县尹;祖庄惠,州判;父庄执谦,巡检。
参考
[编辑]- ^ 《崇祯十年丁丑科进士三代履历》:庄元辰,曾祖贵,县尹;祖惠,州判;父执谦,巡简。汉晓,易三房,癸卯十一月二十日生,鄞县人,癸酉十名,会二百二十二名,三甲九十二名,礼部观政,己卯授南太常寺博士,甲申考选刑部陕西司主事,乙酉升员外,江南恤刑,本年升河南司郎中。
- ^ 《明史·列传二百八十七·遗逸一》:庄元辰,字起贞,晚字顽菴,鄞人,学者称汉晓先生。赋性严凝,不随人唯阿。崇祯丁丑进士,授南京太常博士。甲申之变,一日七至中枢史可法之门,促以勤王,福王立,议推科臣,总宪刘宗周、掌科章正宸皆举元辰为首,而马士英密遣私人致意曰:“博士曷不持门下刺上谒相公?掌科必无他属。”峻拒之。中旨仅授刑部主事。已而阮大铖欲兴同文之狱,元辰曰:“祸将烈矣!”遽行,未几而留都亡。……未几,大兵东下,乃狂走深山中,朝夕野哭。元辰故美须眉,顾盼落落,至是失其面目,巾服似头陀,一日数徙,莫知所止,山中人亦不复识。忽有老妇呼其小字曰:“子非念四郎邪?”因叹曰:“吾晦迹未深,奈何?”顺治四年,疽发背,戒勿药,曰:“吾死已晚,然及今死犹可。”遂卒。
- 《清史稿·列传》
- 古代人物资料 庄元辰 简介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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