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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馀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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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馀庆
大明广州府通判
籍贯江西南康府安义县
字号字子积
亲属(父)正德九年进士黄祺
出身
  • 嘉靖元年壬午科举人

黄馀庆(15世纪—16世纪),子积江西南康府安义县[1],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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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馀庆是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应天乡试第一百十二名举人,二十六年(1547年)授高淳知县,保持礼法,处事认真[2],多次得上级嘉奖,俸满赴京后高淳县民为他设立去思碑及生祠,升福州通判,就任三个月后因父亲去世回乡,三十五年(1556年)任会试受卷官[3],起为宁国通判,未到任就丁母忧,服阕后起为广州通判,为官清正有声誉,辞官后在家去世[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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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安义县志·卷九·人物志》:黄馀庆,布政祺之子,由嘉靖元年举人授高淳县令,懔守官箴,厯膺奖保,俸满赴部,高民为立去思碑,建生祠祀之,升福州通判,履任甫三月丁父忧,丙辰起复取入会试科场,除宁国府通判,未任丁母忧,服阕除广州府通判,居官清正,所至有声,后致政于家卒。 同上(陈志)
  2. ^ 光绪《高淳县志·卷十六·名宦》:黄馀庆,安义人,举人,嘉靖二十六年任,雅持礼法,举动不苟。
  3. ^ 《嘉靖三十五年会试录》:嘉靖三十五年会试……受卷官 福建福州府通判黄馀庆 子积,江西安义县人,壬午贡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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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治《安义县志》·卷七·选举志
  • 同治《安义县志》·卷九·人物志
  • 光绪《高淳县志》·卷十六·名宦
  • 《嘉靖三十五年会试录》
官衔
前任:
胡儒
明朝高淳县知县
1547年—1552年
继任:
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