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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餘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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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餘慶
大明廣州府通判
籍貫江西南康府安義縣
字號字子積
親屬(父)正德九年進士黃祺
出身
  • 嘉靖元年壬午科舉人

黃餘慶(15世紀—16世紀),子積江西南康府安義縣[1],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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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餘慶是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應天鄉試第一百十二名舉人,二十六年(1547年)授高淳知縣,保持禮法,處事認真[2],多次得上級嘉獎,俸滿赴京後高淳縣民為他設立去思碑及生祠,陞福州通判,就任三個月後因父親去世回鄉,三十五年(1556年)任會試受卷官[3],起為寧國通判,未到任就丁母憂,服闋後起為廣州通判,為官清正有聲譽,辭官後在家去世[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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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安義縣志·卷九·人物誌》:黃餘慶,布政祺之子,由嘉靖元年舉人授高淳縣令,懍守官箴,厯膺奬保,俸滿赴部,高民為立去思碑,建生祠祀之,陞福州通判,履任甫三月丁父憂,丙辰起復取入會試科場,除寧國府通判,未任丁母憂,服闋除廣州府通判,居官清正,所至有聲,後致政於家卒。 同上(陳志)
  2. ^ 光緒《高淳縣志·卷十六·名宦》:黃餘慶,安義人,舉人,嘉靖二十六年任,雅持禮法,舉動不苟。
  3. ^ 《嘉靖三十五年會試錄》:嘉靖三十五年會試……受卷官 福建福州府通判黃餘慶 子積,江西安義縣人,壬午貢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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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治《安義縣志》·卷七·選舉志
  • 同治《安義縣志》·卷九·人物誌
  • 光緒《高淳縣志》·卷十六·名宦
  • 《嘉靖三十五年會試錄》
官銜
前任:
胡儒
明朝高淳縣知縣
1547年—1552年
繼任:
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