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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承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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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承荐(?—?),字彦升,号湛源浙江衢州府龙游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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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二甲第七名进士。授兵部职方司主事,升武选司郎中,出为建宁府知府,调延平府知府[1],升湖广布政使司参政、分巡下荆南,升湖广按察使,因隐瞒岷王朱禋洪被杀害一事革职[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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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龚世仰,字惟仁,号晓峰,嘉靖三十七年举人,授鸡泽县教谕,升望江县知县,谪广平县教谕,升辉县知县,罢职归里,行李萧然,卒年七十三岁。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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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编纂委员会. 《福建省情資料庫》.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1年. 
  2. ^ 《藏钞本崇祯长编》三十八卷·清·汪楫编辑)
官衔
前任:
赵士许
延平府知府
天启年间
继任:
陈应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