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林天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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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lovesu在话题“新条目推荐讨论”中的最新留言: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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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天星曾于2018年7月9日通过新条目推荐投票,登上维基百科首页的“你知道吗?”栏位。 | ![]() |
新条目推荐讨论
- 哪一名前香港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在任职水务署署长期间发生食水管路含重金属超标事件而备受批评,以及在2018因“任内提升香港的食水安全”而被获颁银紫荆星章?
恕(-)反对,理据如下:
既然主编从善如流,我先把影响投票心情的长篇大论给隐藏掉
- 条目为传记,理应以介绍人物生平为主,但目前条目大部分内容都是围绕食水含铅事件,有挂羊头卖狗肉之嫌疑。试想象一下一个中国古代官员条目,生平章节只有这样一段话:“胡萝卜在洪武三年成为文状元,翌年在工部为副官,洪武五年得到晋升,洪武七年升为工部侍郎,洪武十三年升为工部尚书,洪武十五年转任刑部尚书,洪武二十年退休。”然后,生平章节下面有一大个章节专门讲述这个官员担任刑部尚书期间的冤假错案,附上一大堆其他朝臣的批评。请问这个条目的内容安排真的可以接受吗?要是我来写这个条目的话,当然是认真写这个官员当官期间的建言,任职工部尚书、刑部尚书期间推行的新政策,对于明朝工程建设和执法司法的个人意见,当然还有那件冤假错案,但绝对不是整篇条目拿来谈冤假错案。这篇条目的内容分布,无异于以上情况,整篇条目围绕传主担任公职期间的一个错失来写,丝毫不谈其他生平事迹,并不恰当。
- 而且,食水含铅是一个长期问题,很可能在传主上任以前就已经存在,政府报告也没有否认这一点。应该为食水含铅事件负责的还有一大批官员、工人、企业,所以政府报告其实批评了很多人,绝不是传主一个人的错失。既然如此,目前这条目作为传主的传记,而以食水含铅事件为主要内容,就更显得不合理了。
- 再者,私以为此条目的编写风格实在有失中立。在条目的下半部分,编者大规模引用反对派政客对传主的批评。本来讲述外界评价对传记条目来说无可厚非,但这篇条目引用负面批评的频率实在太夸张了。拿刚才说的中国古代官员条目做例子,这篇条目大概是这样写的:“胡萝卜担任刑部尚书期间,错误处死了一个死刑犯。当时的文人张三认为,胡萝卜在此事上的表现不知所谓。错误处死该死刑犯以后,胡萝卜为此道歉,但明太祖没有施行处分。文人李四认为,明太祖太糊涂了。此后,胡萝卜继续当了十年的尚书。将军陈五认为,胡萝卜太过分了。退休以后,明太祖亲自奖励胡萝卜。朝臣郭嘉盛认为,胡萝卜这个人做的不对。”这个脉络明显就是为了带出贬抑传主的主观意见,一件事后面随即接上一个批评,让读者每看到一个中性陈述,就看到一个负面陈述。较理想的做法应该是把事件与评价分离,独立出一个评价章节来讲述传主受到的正面评价和负面评价。
- 以上,希望主编见谅。--⌬胡葡萄 就是胡萝卜 2018年7月2日 (一) 05:08 (UTC)
- 食水含铅事件基本上在传主的生平事迹上占了很大篇幅,其他事迹甚少有相关报导,尤其是在学历方面。
- 添加了一些“非反对派”的内容--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2日 (一) 08:04 (UTC)
- 另外我不介意被投反对票,尤其是这种“长篇大论”有理有据的。--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2日 (一) 08:57 (UTC)
- 支持胡
萝卜葡萄君的观点。希望主编调整行文。事实陈述和对事实的他人评价应当分开。 --🐕🎈(维基百科不是一言堂,是零言堂) 2018年7月2日 (一) 05:37 (UTC)- 也替我下面的条目评价一下吧。--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2日 (一) 06:12 (UTC)
- 好奇为啥这条目没infobox?--№.N(留言) 2018年7月2日 (一) 07:04 (UTC)
- @Liu116:加上了。--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2日 (一) 07:35 (UTC)
- (!)意见: “争议事件”可以删减长度至约“经历”节的三分之二(或更少),应能解决胡萝卜(胡葡萄)君指出的首个和第二个问题;删减内容时,应确保“非反对派”和“反对派”的评论占均等比例,应能解决胡萝卜(胡葡萄)君指出的第三个问题。如此,则可支持。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7月2日 (一) 08:51 (UTC)
- @Sanmosa:或者干脆把“争议事件”和“经历”合并如何(我看看之后会否有“反对派”来投反对票[开玩笑的])。--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2日 (一) 08:55 (UTC)
- 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7月2日 (一) 08:59 (UTC)
- @Sanmosa:现在如何?没有百分百按照你所说的处理,不过我看也差不多了。--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2日 (一) 09:15 (UTC)
- 很抱歉,我认为生平经历和外界评价应该分离。另外,恕我认为主编的修改并没有充分回应我的疑虑,故暂且不划票。--⌬胡葡萄 就是胡萝卜 2018年7月2日 (一) 09:27 (UTC)
- 真严格,现在呢?--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2日 (一) 09:40 (UTC)
- 现在的内容安排理想多了,特此取消反对。--⌬胡葡萄 就是胡萝卜 2018年7月2日 (一) 09:45 (UTC)
- 大吃一惊……维基有胡萝卜,如有一宝。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7月2日 (一) 09:54 (UTC)
- 谢谢,接下来坐等“反对派”投反对票,希望这条目不至于跟我写的另一篇条目大湾区人面对被丢去存废讨论永不超生的下场。[开玩笑的]--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2日 (一) 09:55 (UTC)
- 现在的内容安排理想多了,特此取消反对。--⌬胡葡萄 就是胡萝卜 2018年7月2日 (一) 09:45 (UTC)
- 真严格,现在呢?--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2日 (一) 09:40 (UTC)
- 很抱歉,我认为生平经历和外界评价应该分离。另外,恕我认为主编的修改并没有充分回应我的疑虑,故暂且不划票。--⌬胡葡萄 就是胡萝卜 2018年7月2日 (一) 09:27 (UTC)
如此,须将原有“争议事件”内容删减为一小段,而各小段之内容须相约,并仍应按本人上方述第二项处理。 - @Sanmosa:现在如何?没有百分百按照你所说的处理,不过我看也差不多了。--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2日 (一) 09:15 (UTC)
- 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7月2日 (一) 08:59 (UTC)
- @Sanmosa:或者干脆把“争议事件”和“经历”合并如何(我看看之后会否有“反对派”来投反对票[开玩笑的])。--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2日 (一) 08:55 (UTC)
- (+)支持票。阁下可请胡葡萄和Inufuusen一览了。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7月2日 (一) 09:22 (UTC)
- @Sanmosa:,那算不上是“稍删”吧,不过也没所谓了,坐等被两位鞭打。--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2日 (一) 09:24 (UTC)
- 我首篇DYK只有约4000多字元,现时5000多字元已算内容多了。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7月2日 (一) 09:29 (UTC)
我再稍删减了一些内容。现时已符合标准,予 - @Sanmosa:,那算不上是“稍删”吧,不过也没所谓了,坐等被两位鞭打。--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2日 (一) 09:24 (UTC)
- 确有改善,但仍无法投支持票。“经历”第二段仅引用了这个人的言论,并不能回答“这个人经历如何”的问题,也没有相关的上文和下文。描述一个事物,甚至人,最重要的都是“它有什么用”,或者说“它有什么影响”。如果这段言论确属重要,造成了重大的社会影响,应当描述其影响,否则不应该放在“经历”里。现在这样写只能证明这个人曾经接受过新华社专访,如果仅仅是这样,则不应当引述其发言内容。不知道这样说主编能否理解。 --🐕🎈(维基百科不是一言堂,是零言堂) 2018年7月2日 (一) 10:01 (UTC)
- 增加了一些内容。--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3日 (二) 10:29 (UTC)
- 仍有啰嗦而答非所问的感觉。 --🐕🎈(永不参与动员令) 2018年7月3日 (二) 10:40 (UTC)
- 我再想想怎样改,或者干脆整部分删除。--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4日 (三) 17:42 (UTC)
- 仍有啰嗦而答非所问的感觉。 --🐕🎈(永不参与动员令) 2018年7月3日 (二) 10:40 (UTC)
- 增加了一些内容。--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3日 (二) 10:29 (UTC)
- (+)支持:符合标准。--相信友谊就是魔法的CuSO4正在努力提高知识水平 2018年7月4日 (三) 11:08 (UTC)
- (+)支持,符合标准,感谢贡献。哪位维基人自称是天神的下凡,并隐瞒真实身份? 2018年7月5日 (四) 04:45 (UTC)
- (+)支持:符合标准。--黑暗雄鹰·给我留言·请关注管理人员和资深用户的人身攻击行为 2018年7月6日 (五) 04:51 (UTC)
- (+)支持,符合标准。--Iflwlou ☯ ♨ ☀ 2018年7月6日 (五) 16:13 (UTC)
- (+)支持:符合DYK标准--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 2018年7月8日 (日) 19:27 (UTC)
- 以上,希望主编见谅。--⌬胡葡萄 就是胡萝卜 2018年7月2日 (一) 05:08 (UTC)
- @No1lovesu:(!)意见,林天星从未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QBear(留言) 2018年7月9日 (一) 12:47 (UTC)
- @QBear:抱歉,我在数小时前已经在模板讨论:Dyk提出编辑要求了。--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0日 (二) 01:5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