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维基百科:共识/讨论的发起位置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有关中文维基百科规则的讨论的发起位置

[编辑]
  1. 为善用社群讨论资源,并缓解互助客栈方针版的长度压力,
    1. 仅影响单一(拟设)规则的讨论在该(拟设)规则的讨论页发起;
    2. 影响多个属相同主题的(拟设)规则的讨论主题(拟设)规则任一受影响(拟设)规则的讨论页发起,并在情况许可下其余受影响(拟设)规则的讨论页发送讨论通告(若受影响(拟设)规则过多,应以通知专题布告板及@提及为主);
    3. 影响多个属不同主题的(拟设)规则的讨论可在任一受影响(拟设)规则的讨论页或互助客栈方针版发起,并在互助客栈及受影响的(拟设)规则的讨论页发送讨论通告。
    4. 未有具体(拟设)规则条文的讨论可在互助客栈方针版发起。
  2. 由于有关中文维基百科规则的讨论一般属于重要讨论,编者在互助客栈方针版以外的地方发起有关中文维基百科规则的讨论时在章节标题下附上{{rfc}}模板,将讨论纳入征求意见系统,以获取第三方意见。在(拟设)规则讨论页发起讨论时,发送通知(@提及用户讨论页通告)涉争议的用户参与讨论(如有);在无法解决时也可邀请近期提到相关(拟设)规则的其他用户参与讨论。
  3. 错误场合发起的讨论可被关闭(需指出重新发起讨论的合适场所)或移动(需保留讨论讨论主题及移动目标页面链接)。
  4. 在其他页面发送讨论邀请通告时,在讨论串中申报以免造成拉票误会。会显示文本的@提及则不需重复申报。
  5. 除讨论过长需要分拆为独立讨论页、讨论在错误场合发起等情况,不应在发起讨论后移动讨论串,以免造成混乱;讨论结束后亦让讨论原地存档,避免重复在多个页面存档后出现讨论分支。
  6. 社群可考虑新增机器人任务向受影响讨论页发送讨论通告及结论。

有关条目等页面的讨论的发起位置

[编辑]
  1. 为善用社群讨论资源,
    1. 仅影响单一条目的讨论在条目讨论页发起;
    2. 影响多个属相同主题的条目的讨论主题条目专题布告板任一受影响条目的讨论页发起,并在情况许可下其余受影响条目的讨论页发送讨论通告(若受影响条目过多,应以通知专题布告板及@提及为主);
    3. 影响多个主题条目的讨论可在任一受影响主题条目的讨论页或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板发起,并在互助客栈及受影响的主题条目的讨论页发送讨论通告。
    4. 未有条目的讨论可在适当的专题布告板或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板发起。
  2. 编者应先尽可能自行通过讨论解决争议,过早征求第三方意见可能使争议另一方认为其意见不被尊重。在条目讨论页发起讨论时,发送通知(@提及用户讨论页通告)涉争议的用户参与讨论(如有);在无法解决时邀请近期编辑有关条目/主题的用户参与讨论。
  3. 错误场合发起的讨论可被关闭(需指出重新发起讨论的合适场所)或移动(需保留讨论讨论主题及移动目标页面链接)。
  4. 经讨论页讨论仍无果或下列情况下——
    1. 过往曾讨论而未达成共识或需要改变共识的议题;
    2. 讨论影响多个条目;
    3. 高风险主题条目的讨论,
    编者往互助客栈发送讨论邀请通告及将讨论加入征求意见系统以获取第三方意见。
  5. 在其他页面发送讨论邀请通告时,在讨论串中申报以免造成拉票误会。会显示文本的@提及则不需重复申报。
  6. 除讨论过长需要分拆为独立讨论页、讨论在错误场合发起等情况,不应在发起讨论后移动讨论串,以免造成混乱;讨论结束后亦让讨论原地存档,避免重复在多个页面存档后出现讨论分支。
  7. 社群可考虑新增机器人任务向受影响讨论页发送讨论通告及结论。
  8. 就无关技术问题的议题而言,上述条文同样适用于模板与模块。

相关页面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