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

![]() |
发表前请先搜索存档,参考旧讨论中的内容可节省您的时间。 |
- [人事] S8321414当选为管理员,Diskdance当选为界面管理员,Kanashimi同时当选为管理员和界面管理员。
- [公告] 规范序言罗列别名、修正Wikipedia:界面管理员及将禁止歧视方针替换为软重定向已经通过。
- [公告] 调整两岸四地用语格式手册中国籍表记的规定及提议将Mediawiki保护改名正在公示,如有意见请尽快提出。
- [讨论] 互助客栈方针区正在讨论有关申请权限与申请解除权限的方针条文与申请区的放置问题及提升巡查员的门槛,请踊跃参与讨论。
- [讨论] 互助客栈技术区正在讨论Module:ISO 3166/data的子页面的地名设置事宜及Jpn、Kor等模板是否应改以langx等模板为基础的事宜,请踊跃参与讨论。
- [讨论] 互助客栈其他区正在讨论重新引入用户查核,请踊跃参与讨论。
- [协作] 第二十三次动员令正在讨论相关筹备事宜及固化未来部分动员令筹备事项,请踊跃参与讨论。
![]() 存档 | ||||||||||||||||||||||||||||||||||||||||||||||||||||||||||||||||||||||||||||||||||||||||||||||||||||||||||||||||||||||||||||||||||||||||||||||||||||||||||||||||||||||||||||||||||||||||||||||||||||||||||||||||||||||||||||||||||||||||||||||
---|---|---|---|---|---|---|---|---|---|---|---|---|---|---|---|---|---|---|---|---|---|---|---|---|---|---|---|---|---|---|---|---|---|---|---|---|---|---|---|---|---|---|---|---|---|---|---|---|---|---|---|---|---|---|---|---|---|---|---|---|---|---|---|---|---|---|---|---|---|---|---|---|---|---|---|---|---|---|---|---|---|---|---|---|---|---|---|---|---|---|---|---|---|---|---|---|---|---|---|---|---|---|---|---|---|---|---|---|---|---|---|---|---|---|---|---|---|---|---|---|---|---|---|---|---|---|---|---|---|---|---|---|---|---|---|---|---|---|---|---|---|---|---|---|---|---|---|---|---|---|---|---|---|---|---|---|---|---|---|---|---|---|---|---|---|---|---|---|---|---|---|---|---|---|---|---|---|---|---|---|---|---|---|---|---|---|---|---|---|---|---|---|---|---|---|---|---|---|---|---|---|---|---|---|---|---|---|---|---|---|---|---|---|---|---|---|---|---|---|---|---|---|---|---|---|---|---|---|---|---|---|---|---|---|---|---|---|---|
| ||||||||||||||||||||||||||||||||||||||||||||||||||||||||||||||||||||||||||||||||||||||||||||||||||||||||||||||||||||||||||||||||||||||||||||||||||||||||||||||||||||||||||||||||||||||||||||||||||||||||||||||||||||||||||||||||||||||||||||||
早于10日的讨论将会由Jimmy-bot存档。 |
# | 💭 话题 | 💬 | 👥 | 🙋 最新发言 | 🕒 (UTC+8) |
---|---|---|---|---|---|
1 | 唐五代十国、宋辽金元的皇帝谥号 | 6 | 4 | Babaibiaobin | 2025-05-02 14:15 |
2 | “丁先皇”的本名说法 | 1 | 1 | Jimmy-bot | 2025-05-08 16:14 |
3 | 命名一致性判决请求:“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的中文翻译 | 6 | 4 | Nebulatria | 2025-05-01 14:35 |
4 | 关于各虚构作品的列表因为关注度被大量提删 | 88 | 18 | 亚历士陈 | 2025-05-09 01:27 |
5 | 更名程序的基准 | 3 | 3 | Ericliu1912 | 2025-04-30 20:39 |
6 | 哪些周深歌曲符合收录标准 | 6 | 3 | 19 | 2025-05-08 19:51 |
7 | 请求搬出沙盒条目:战神赛特(War God Seth) | 3 | 3 | Babaibiaobin | 2025-05-02 14:00 |
8 | 关于闽越都城的争议 | 32 | 4 | 自由雨日 | 2025-05-02 13:14 |
9 | “冨” | 7 | 6 | 神秘悟饭 | 2025-05-06 11:21 |
10 | 主席的玉照没了 | 3 | 3 | The Puki desu | 2025-05-02 14:08 |
11 | 标题已修改 | 8 | 7 | Kurgenera | 2025-05-08 08:03 |
12 | 籍贯与出生地 | 11 | 7 | Seanetienne | 2025-05-09 00:29 |
13 | 模板爆炸 | 3 | 2 | Kurgenera | 2025-05-05 11:30 |
14 | 人物信息框不用挂国旗了? | 3 | 3 | Cygz | 2025-05-09 02:22 |
15 | Alzheimer's 台湾用语 | 7 | 4 | Sohryu Asuka Langley Not Shikinami | 2025-05-08 15:25 |
16 | 浦东新区、滨海新区这样的区划能不能算市辖区? | 7 | 3 | Hamish | 2025-05-07 03:36 |
17 | 新闻局登记证号等纯审查/分级编号可否纳入信息框? | 5 | 4 | 糯米花 | 2025-05-08 21:03 |
18 | 是否加入球形地图 | 1 | 1 | Gdagys | 2025-05-06 22:04 |
19 | 关于征求来源系列维护模板的字句修订 | 2 | 2 | 自由雨日 | 2025-05-08 21:20 |
20 | 有关在建城市轨道交通条目中的计划通车时间 | 2 | 2 | Cygz | 2025-05-09 02:19 |
21 | 历任教宗译名 | 4 | 3 | Ericliu1912 | 2025-05-09 02:28 |
发言更新图例 |
---|
|
|
|
|
|
特殊状态 |
已移动至其他页面 或完成讨论之议题 |
手动设置 |
当列表出现异常时, 请先检查设置是否有误 |
正在广泛征求意见的议题
![]() | 您可在回馈请求系统订阅以收取特定主题相关讨论通知。 |
目前此主题无正在讨论的议题 历史与地理
Talk:西库翁 § 译名这些古希腊人名地名和现今希腊地名的译名真是头疼。我从现今地名入手:西基翁,其现今希腊语名是Σικυώνα,按照音译表来翻译的话,好像是“锡基奥纳”,但谷歌搜索基本一无所得。地名大辞典、地名词典和新华社资料库里用Sikion来搜索的话都是“西基翁”,其中地名词典里有坐标,跟现今城镇的坐标一致。因此可以确定现今城镇的译名就是“西基翁”了。
而该镇是根据希腊古城邦来命名的,古城的希腊语名是Σικυών,拉丁转写就是Sikyón。按照维基百科:外语译音表/古希腊语来翻译的话应该是“西库翁”或“西库昂”(我不知道译音表里注释“翁不合用时,改用昂”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况下叫不合用?)。而此古城邦是根据同名神话人物命名的,那是否该人物也是应该译为“西库翁”?根据希腊神话地名译名列表,古城邦是译为“西库翁”的。
而权威来源把现今地名译为“西基翁”,而不是按照一般音译规则译为“锡基翁”或“锡基奥纳”,那表明对应古希腊语名也应该译为“西基翁”吗? 而此条目最初创建时命名为“西基昂”,后来移至“西库昂”,再被移至“西锡安”,又移回“西库昂”。译为“西锡安”的理由不是很清楚。现在各个译名好像都可以找到正规论文或文章的来源。
偶然在网上找到《辞海》第六版的信息:“西息昂”(Sicyon)亦译“西基昂”。
到底选用那个译名为好?各位有何高见?@Aronlee90 @BigBullfrog--万水千山(留言) 2025年3月30日 (日) 20:50 (UTC)
在中国大陆,官方译名“教宗”一词多见于宗教领域,“教皇”一词更为大众熟知(如在读秀搜索“教皇”可搜到227960条结果,“教宗”可搜到17292条结果,前者是后者的13倍),根据“使用常用名称”原则,是否应将本条目在大陆简体显示模式下的译名改为“教皇”?——杰里毛斯(留言) 2025年4月4日 (五) 08:24 (UTC)
一看就觉得“迪斯托莫”是根据英语发音翻译过来的。2023年时还可以从新华社历史资料库里搜索到,但现在已经搜索不到了,看来是从数据库里删除了。相反,现在按照纯正希腊语的拼法(或直接中文)可以搜索到“季斯托蒙”的译名,也可以在《世界地名译名词典》里搜索到。《世界地名翻译大辞典》里则两者都搜索不到。
现在“季斯托蒙”虽然符合现代希腊语的发音,但基本没有别的来源在使用。而其他来源都是使用“迪斯托莫”。那现在维基里是该按照常用名原则把“迪斯托莫”作为约定俗成的译名作为条目名呢?还是把权威来源的“季斯托蒙”作为条目名为好?这个还牵涉到其所属市镇及相关条目的命名。--万水千山(留言) 2025年4月15日 (二) 13:42 (UTC)详见我与@御坂雪奈:在User_talk:御坂雪奈#闽越都城的讨论。争论焦点是城村汉城是否是闽越都城--Perinbaba(留言) 2025年4月30日 (三) 17:10 (UTC)
目前此主题无正在讨论的议题 数学、科学与科技
目前此主题无正在讨论的议题 媒体、艺术与建筑
Module talk:CGroup/Music § 主唱的转换Lead Vocal:cn及tw为“主唱”;hk为“主音歌手”,这个转换针对的是一个演唱团体的Lead Vocal(名词)。然而“主唱”一语不止这个用法,其他地区我不熟悉,至少香港人就经常把“主唱”用于描述一首歌曲是谁唱的,“主唱”可以是动词(歌曲由谁“主唱”),也可以是名词(“主唱者”之省略),这种用法的出现几率比描述一个演唱团体要大得多。我早年发现这问题后,自己便采用“演唱”或“原唱”或“所唱”去避免动词变为“主音歌手”,但事实上中维音乐相关条目内存在不少歌曲由谁“主唱”这样的语句,编写的人根本不清楚需注意转换问题,而该些音乐相关条目又未加入NoteTA公用转换,才未有引起注意。有没有更好的处理方式?--Factrecordor(留言) 2025年4月12日 (六) 12:58 (UTC)
现在俄乌都有“赫尔松州”,如果只建一个“赫尔松州城市列表”却在条目中只以乌克兰的角度叙事,是否有地域中心或者不中立的问题?因为我前面有提到过相关问题,且条目主编也按照我提到的观点解决了相关争议,但仍有用户在未有任何讨论和通知的情况下把条目移回。现把此情况征求社群意见,希望社群能形成相关共识。另通知@仁克里特、MykolaHK。--—동양성신✍️ 2025年4月24日 (四) 07:51 (UTC)
在中国大陆,官方译名“教宗”一词多见于宗教领域,“教皇”一词更为大众熟知(如在读秀搜索“教皇”可搜到227960条结果,“教宗”可搜到17292条结果,前者是后者的13倍),根据“使用常用名称”原则,是否应将本条目在大陆简体显示模式下的译名改为“教皇”?——杰里毛斯(留言) 2025年4月4日 (五) 08:24 (UTC)
目前此主题无正在讨论的议题
参考资料
唐五代十国、宋辽金元的皇帝谥号
[编辑]
明清皇帝的谥号都有相应的一字简谥,比如朱元璋是高皇帝,玄烨是仁皇帝。在此之前,唐五代十国宋辽金元的皇帝,他们的谥号是否也存在类似的简谥?能否直接把谥号里与“孝”字相连的部分不加说明地作为该皇帝的简谥呢?比如唐高祖李渊,是“光孝皇帝”或“唐光帝”?李世民是“广孝皇帝”或“唐广帝”?宋太祖赵匡胤,是“大孝皇帝”或“宋大帝”?条目内如果以在全谥内部分加粗的形式表示加粗部分是该皇帝简谥,又或者在行文中直接以简谥指代该皇帝,是否应该在条目内列明该简谥的文献来源?--大化国史馆从九品笔帖式(留言) 2025年4月15日 (二) 09:38 (UTC)
- 简谥如果存在,要列明文献来源,以免被质疑是原创研究。--欢颜展卷(留言) 2025年4月16日 (三) 17:08 (UTC)
- 简谥确实存在,但不像明清的简谥一样(具有明确的格式特点,官方民间都认可、都在用),而且不一定是跟“孝”字组合的字眼有关。比如唐朝,唐初诸帝本身有过一二字的谥号,在唐朝墓志中我见过沿用作简谥,比如称李世民为唐文帝、文皇帝,称李渊为太武帝、神尧帝,也有使用后来长谥号一部分作简谥的,比如称李世民为文武皇帝。前蜀开国君主王建墓出土的谥册明确称“尊谥曰神武圣文孝德明惠皇帝,庙称高祖武皇帝”,后蜀多位大臣墓志称孟知祥为“高祖文皇帝”,王建和孟知祥的简谥一武一文,是规定好的。--大化国史馆从九品笔帖式(留言) 2025年4月16日 (三) 18:28 (UTC)
- 列明来源确实是必要的。--大化国史馆从九品笔帖式(留言) 2025年4月16日 (三) 18:56 (UTC)
- 任何称号都要来源!毕竟总不会是凭空生出来的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4月25日 (五) 07:49 (UTC)
- 标明来源是肯定需要的,如果您认为条目中的编写方式可能有歧义,可以根据可靠的来源修改条目。--Babaibiaobin(留言) 2025年5月2日 (五) 06:15 (UTC)
命名一致性判决请求:“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的中文翻译
[编辑]目前在英文维基百科有很多名为“List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XXX”的条目,列出一个地区的所有大学、学院及专科学校。例如en:List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Alabama,更多示例可见于en:Wikipedia:Featured lists#Education。但在中文维基百科,这类列表的译名五花八门,因此或有必要进行统一。目前有这几种译法:
- 大专院校,例如香港大专院校列表,台湾大专院校列表(“大专院校”包括大学、学院及专科学校,似乎是最简洁、无歧义且(至少在香港)最常用的译法;但在中国大陆,“大专”似乎仅特指专科院校,如果使用这一译名,可能需要地区词转换?)
- 学院和大学,例如俄亥俄州学院和大学列表(英维标题的直译)
- 大学,例如不丹大学列表、朝鲜大学列表(目前有很多条目使用这一译法,见Category:各国高校列表;但将包括大学和学院的列表一并称为大学,是否会导致标题涵盖不全的问题?)
- 高等教育机构,例如法国高等教育机构列表
- 高等学校,例如北京市高等学校列表(目前中国大陆的列表均采用这一命名,见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级行政区高等学校列表)
- 高等院校,例如澳门高等院校列表(鄙人写条目时在澳门政府网站看到的用法)
希望对此类的译名达成共识,并依据《Wikipedia:命名常规 § 命名一致性》方针统一译名。--Nebulatria È tra le braccia del Padre. 2025年4月22日 (二) 02:29 (UTC)
- 其他地区不了解,中国大陆的高校列表(在大陆简体模式下)应使用“高等学校”,这不是中文维基百科的“译法”(应该是英语维基百科条目需要考虑如何用英语表达中国大陆的“高等学校”概念尽管中文这一词本身是“舶来品”,但各地早已形成自己独特的高等教育体系和专门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全国高等学校名单》等官方法律或文件均使用“高等学校”。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22日 (二) 02:41 (UTC)
- 这里应该先就中文以外地区讨论,因为两岸四地各有各的命名规矩,基于“名从主人”原则,强行统一也不实际。——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4月22日 (二) 06:16 (UTC)
- 是的,我希望统一的是两岸四地以外的命名,中文地区名从主人即可。--Nebulatria È tra le braccia del Padre. 2025年4月22日 (二) 06:30 (UTC)
- 这里应该先就中文以外地区讨论,因为两岸四地各有各的命名规矩,基于“名从主人”原则,强行统一也不实际。——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4月22日 (二) 06:16 (UTC)
- 据我所知,“大专院校”“大学”和“学院”所指的范围是越来越窄。“大专院校”包括专科学校(台湾曾有三专与五专)、大学和学院。“大学”必须由至少三个学院组成,所以“XX理工学院”不是大学,因为只有理工两个学院。条目应该根据所指的范围选择准确的称谓。--欢颜展卷(留言) 2025年4月28日 (一) 01:32 (UTC)
- 这类条目通常列出所有专科学校、大学和学院,所以个人认为可以有统一的称谓。此外在很多地区,“专科学校”也是一种“学院”,所以我认为没有必要在标题中特别提及“专科学校”一词。--Nebulatria È tra le braccia del Padre. 2025年5月1日 (四) 06:35 (UTC)
关于各虚构作品的列表因为关注度被大量提删
[编辑]
- 这些角色列表通常是昔日从各自虚构作品的主条目里分割出来的。用角色列表的条目名去反证关注度不足,根本是找错方向,要找至少也该用各虚构作品的名称去找吧?
- 还是各位想看到此分类的角色列表,通通合并回主条目呢?
- 就算要挂模板,也应该改挂{{unreferenced}}而不是用{{Notability}}--P1ayer(留言) 2025年4月24日 (四) 18:24 (UTC)
- @Summerize、SunAfterRain、Nostalgiacn: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24日 (四) 18:32 (UTC)
- 当初阁下发起的大规模IP角色列表提报,比如 银魂角色列表 FAIRY TAIL角色列表 鬼太郎角色列表 流星花园角色列表 BORUTO-火影新世代-NARUTO NEXT GENERATIONS-角色列表 暗杀教室角色列表 我们这一家角色列表 爆漫王角色列表 足球小将角色列表 钻石王牌角色列表 Fate/Zero角色列表 排球少年!!角色列表 等等,理由是因为缺少第三方资料吗?@自由雨日--Whq19911224(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3:13 (UTC)
- Wikipedia:收录标准/虚构#虚构集合里面提到:“在一个虚构主题实体的集合中,至少需要有2项子主题符合WP:虚构准则或本身具收录标准”,而博人传的角色列表里面,漩涡博人和宇智波佐良娜两位主角都有独立条目,前者在本站上过DYK,后者虽然本站质量不行,但英文版却有足够的可靠来源供中文版改善。请问都这样了,还是要删博人传的角色列表吗?Whq19911224跟我说他是参考自由雨日的做法。如果关于博人传的角色列表的存留,我的理解没有任何问题的话,那就凸显出自由雨日你的做法不仅草率一刀切!更离谱的是还把别人带坏!--💊✖️2️⃣3️⃣(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3:29 (UTC)
- @Liu116 大致看了一下记录,他应该是3月2日开始陆陆续续提报角色列表的。--Whq19911224(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3:40 (UTC)
- 所以呢?阁下最开始对notability的判断就同我截然不同(将我认为不符合收录标准的改成符合;将我认为符合的改成不符合),但“出事后”却第一时间说是“学我”提报的;而这里又摇身一变,化身成“审问者”?看阁下在讨论的态度,实在不像是希望删除或合并的立场,反而是强烈倾向保留的立场,实在无法不让人联想到WP:POINT……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25日 (五) 14:13 (UTC)
- 我在提报时均对照了收录标准和收录标准/虚构,并简单查看了外文版的条目和网络搜索。至于你提到的用户,我不认为我需要为其他用户的行为负责。我同他没有过任何交流,没有任何鼓励他提报的留言;反而留意到他3月31日在我提报某个角色列表之后13分钟便直接移除了收录标准模板(86637639),所以他去提报其他角色列表(甚至是符合收录标准的列表)我只感到困惑。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25日 (五) 03:58 (UTC)
- 我当然知道你没有鼓励他人效仿你的做法,你当然不需要为别的用户的行为本身负责,但你还是要对这一系列操作所带来的结果和一系列影响负责,就算不符合标准的条目数量较多,体量较大,历史遗留问题要想处理就更应该谨慎谨慎再谨慎,而你很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不仅你自己出现误杀的情况,还连带别人也一起误杀,这就是你带来的结果。不少时候结果是很重要的,特别是处理这类问题时。--💊✖️2️⃣3️⃣(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4:04 (UTC)
- 如果有对明显符合收录标准的列表我判断失误,我在此致歉;如果实际上确实符合但佐证收录标准的来源需要寻找不少时间,则我不认为自己必须有改善这些角色列表使其符合收录标准(然后才能挂notability模板)的义务,中维的提报30日+提删近1月我认为时间已不能说非常紧张。此外,正是出于谨慎,我并未在几日内提报所有的角色列表。至于“
连带别人也一起误杀
”,同我上条留言。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25日 (五) 04:15 (UTC)- 就算有30天的时间,如果不是我看到这个讨论,那博人传的角色列表不还是要遭到误杀?针对这样的历史遗留问题,有更好的方式处理,比如自己先不擅自挂模板,而是先在互助客栈里面讨论,这样可以降低误杀的几率,你有本事做到100%不误杀,你可以自己擅自去提删,既然现在已经证明你不能100%做得到,那就不好意思,必须先对你之前对类似条目的提删请求进行搁置,留更多时间让社群讨论及处理了。不论是互助客栈还是AFD,不是人人都会去逛,像我就不会天天去AFD那里去看,但这么重要的问题,两个地方同时展开讨论,总比只在一个地方讨论更好,在公告栏里贴上讨论链接效果更好。--💊✖️2️⃣3️⃣(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4:24 (UTC)
- @Liu116 我也详细参考一些条目的提删过程 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5/04/19#729声工场 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5/04/23#宇宙世纪 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5/04/23#小书痴的下克上角色列表 。另外,若同样因为存在明显符合收录标准的列表所造成的判断失误,我在此道歉--Whq19911224(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4:24 (UTC)
- 你能否解释一下3月31日将我在《数码暴龙App世代角色列表》挂的{{notability}}改成{{notability unreferenced}};然后又去明显符合收录标准的《哆啦A梦角色列表》里将{{notability unreferenced}}改成{{notability}}?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25日 (五) 04:55 (UTC)
- 两者对比了一下,你提报两个条目时候仅相隔1分钟:前者当时有11个来源,其中3个第三方资料,你挂notability(后来我增加了一个来源,把notability改成notability unreferenced);后者当时有4个来源,其中2个第三方来源,你挂notability unreferenced(后来我把notability unreferenced改成notability)--Whq19911224(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6:15 (UTC)
- 明显符合收录标准的条目/主题,还要去挂模板,你可以挂之前去想一下吗?--Aqurs 2025年4月25日 (五) 06:48 (UTC)
- 路过,之前协助fix了几个提报,说说个人观点。前者的11个中不是3个,而是只有1个是相对OK的,那就是电击Hobby的那个来源,可以推WP:NFICT“包括对周边产品的有效介绍...”,虽说有挂价格,但是考虑电击Hobby以及从内容上看,其实还算可以,假设让我(不修的话)我可能会挂notability unreferenced,但要是有人质疑这个来源挂notability,也不是说不行,可以争论——其他10个来源,有播映方、制作方、爱好者百科等等,基本都不行(证明关注度)。后者有超过10个子主题有独立条目,虽然条目内没有列出什么来源,但在这种情况下假设我挂notability,除非是创建在我认为这10个子主题都不“符合WP:虚构准则或本身具收录标准”的前提下,我才会这样做,否则我就会挂notability unreferenced,这是为了充实条目本身的来源,而不是质疑它的关注度——讲真,这两者不是一个级别的情况。个人建议您在处理此类情况时需要仔细一些。--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7:27 (UTC)
- 两者对比了一下,你提报两个条目时候仅相隔1分钟:前者当时有11个来源,其中3个第三方资料,你挂notability(后来我增加了一个来源,把notability改成notability unreferenced);后者当时有4个来源,其中2个第三方来源,你挂notability unreferenced(后来我把notability unreferenced改成notability)--Whq19911224(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6:15 (UTC)
- 你能否解释一下3月31日将我在《数码暴龙App世代角色列表》挂的{{notability}}改成{{notability unreferenced}};然后又去明显符合收录标准的《哆啦A梦角色列表》里将{{notability unreferenced}}改成{{notability}}?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25日 (五) 04:55 (UTC)
- 如果有对明显符合收录标准的列表我判断失误,我在此致歉;如果实际上确实符合但佐证收录标准的来源需要寻找不少时间,则我不认为自己必须有改善这些角色列表使其符合收录标准(然后才能挂notability模板)的义务,中维的提报30日+提删近1月我认为时间已不能说非常紧张。此外,正是出于谨慎,我并未在几日内提报所有的角色列表。至于“
- 我当然知道你没有鼓励他人效仿你的做法,你当然不需要为别的用户的行为本身负责,但你还是要对这一系列操作所带来的结果和一系列影响负责,就算不符合标准的条目数量较多,体量较大,历史遗留问题要想处理就更应该谨慎谨慎再谨慎,而你很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不仅你自己出现误杀的情况,还连带别人也一起误杀,这就是你带来的结果。不少时候结果是很重要的,特别是处理这类问题时。--💊✖️2️⃣3️⃣(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4:04 (UTC)
- @Liu116 大致看了一下记录,他应该是3月2日开始陆陆续续提报角色列表的。--Whq19911224(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3:40 (UTC)
- 理由是因为我认为不符合WP:收录标准或WP:收录标准/虚构。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25日 (五) 03:58 (UTC)
- Wikipedia:收录标准/虚构#虚构集合里面提到:“在一个虚构主题实体的集合中,至少需要有2项子主题符合WP:虚构准则或本身具收录标准”,而博人传的角色列表里面,漩涡博人和宇智波佐良娜两位主角都有独立条目,前者在本站上过DYK,后者虽然本站质量不行,但英文版却有足够的可靠来源供中文版改善。请问都这样了,还是要删博人传的角色列表吗?Whq19911224跟我说他是参考自由雨日的做法。如果关于博人传的角色列表的存留,我的理解没有任何问题的话,那就凸显出自由雨日你的做法不仅草率一刀切!更离谱的是还把别人带坏!--💊✖️2️⃣3️⃣(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3:29 (UTC)
- 当初阁下发起的大规模IP角色列表提报,比如 银魂角色列表 FAIRY TAIL角色列表 鬼太郎角色列表 流星花园角色列表 BORUTO-火影新世代-NARUTO NEXT GENERATIONS-角色列表 暗杀教室角色列表 我们这一家角色列表 爆漫王角色列表 足球小将角色列表 钻石王牌角色列表 Fate/Zero角色列表 排球少年!!角色列表 等等,理由是因为缺少第三方资料吗?@自由雨日--Whq19911224(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3:13 (UTC)
- @Summerize、SunAfterRain、Nostalgiacn: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24日 (四) 18:32 (UTC)
- 既然有人提起的话,我的看法就是:老条目基本不管,“You dig up the past, all you get is dirty.”,很多这类列表是关注度出现之前或之后没多久就出现的独立列表或分割出来,考虑到这类当时的编辑基本没有加参考注脚的编辑习惯;还有编辑群体的稀少,到近几年,这些条目基本上没有维护(无论是没人是还是缺少新内容补充)。可以考虑保留的依据,或者还可以看一下Wikipedia:资料页是否适合。对于近5~10年新分割的,除非满足Wikipedia:收录标准/虚构的列表分割或者Wikipedia:资料页,说真的,没必要分割。另外,这样大批量加关注度的,我想起某位。——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4月25日 (五) 00:44 (UTC)
- 以前这类条目大多都是因为会占用主条目大量篇幅,才进行拆分的,有的作品的角色列表虽然会不符合收录标准的要求,但其本身体量大,涉及到的对剧情发展起到一定作用的角色也多,如果仅考虑到收录标准的问题将其合并(对内容进行优化后),又会产生将主条目挤爆这一新的问题。所以我主张,对于部分虚构内容集合条目,如果其不符合收录标准要求,但以最严格的标准去除掉所有的冗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琐碎细节,及一些对剧情发展作用较小的角色等等)后,篇幅大到仍然不适合合并到主条目当中的,应给予适当的豁免,但仍需尽量附上一些可靠来源(不论一手、二手还是三手)。--💊✖️2️⃣3️⃣(留言) 2025年4月26日 (六) 02:58 (UTC)
- 我同意阁下提及的“琐碎细节、配角”等“最严格的标准”需要执行,惟还有一个标准,即WP:可供查证。若如阁下所言,只是“尽量”附上一些可靠来源,就难免掉进WP:原创研究的陷阱里面。据此进行更严格的优化后,若内容能够并入主条目即并入,若不能也无妨,因为这很可能代表该角色列表其实符合收录标准,又或可以根据NT:NRVE中“由于格式和展示的原因而创建一篇分离的条目”获得保留。
对于这类编者群小、又缺乏可靠来源的主体,我最担心的是这些条目会变成垃圾场,留着发臭,各种原创研究和著作权侵犯层出不穷,这我在大爱电视剧和小众生者传记条目已经看过无数次了。所以我很认同下方Nostalgiacn君的留言:“留给我们的唯有一条路,那就是蓝桌图书馆的道路……不删的话,条目永远是‘初级’”,像是人人看到敬而远之却没人想去清理的垃圾桶,倒不如直接砸掉,让有心长期维护的人看到这里缺了个桶或者是一张桌才再立一个,因为可预期负责的条目创建者应该会比较积极维护。--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4月26日 (六) 03:15 (UTC)- 感谢补充,特别是在可供查证方面和“格式和展示的原因”而创建分离条目这方面,后者更是说明收录标准的规则和执行不是死的,所以说,面对一些篇幅很长的角色列表条目,提报notability之前就应该评估一下这当中必要的内容占了多少,或者干脆自己动手进行清理,看看剩下多少,这种方法也能减少误杀概率。--💊✖️2️⃣3️⃣(留言) 2025年4月26日 (六) 03:40 (UTC)
- 请注意我上面这番话的重点是可供查证,若非可供查证,一切免谈。维基百科条目是以第二或第三手可靠来源为主写作的,所有无法满足这点的内容都该删除。收录标准是指引,可供查证和非原创研究是方针,还是三项核心内容方针;若诸君连核心内容方针都漠视,就请出门右转Fandom,祝编安。
没有来源的内容就像垃圾桶,一堆没有来源或滥用第一手来源的条目就是堆填区,稍有理解的维基人都会敬而远之,不屑与之为伍;问题是我们的读者不会选择,就像贫民窟的饥民,以为堆填区是珍馐佳肴。--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4月26日 (六) 13:44 (UTC)- 然而Fandom目前因为协议不兼容原因无法收录中文维基百科的内容。----大筒木博人罪大滔天,搞的甜甜圈怨声载道。 2025年4月26日 (六) 15:23 (UTC)
- 逃避不是办法,维基百科不接受就是不接受。您有东西不用了,家里满地都是垃圾、没地方放了,想送给朋友,他不接受,你会不会就让它烂在家里,绊倒自己?当然不会,您肯定丢了,若是阁下行为不合常理那没话好说。维基百科内容还好,自己找地方安置几乎零成本,蓝桌图书馆甚至自己电脑的某个文件夹都是存档的地方,何不用也?反正外部站点不收肯定不是反对删除的理由,维基百科是维基百科,Fandom是Fandom。--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4月26日 (六) 15:47 (UTC)
- 若阁下说“这样不方便协作改善”,我必须指出添加无法查证的内容在维基百科是在扰乱而非改善。“不能或拒绝遵守可供查证方针”是被明确指出的扰乱性编辑行为之一,违反维基百科的核心内容方针(见上,不再赘述),为维基百科所不容。若阁下希望使用协作的模式完善此类内容,建议阁下看一下如何下载MediaWiki还有Wiki农场(见鬼了,怎么又是一个缺来源条目),自己建一个站。--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4月26日 (六) 16:01 (UTC)
- 对了,差点忘了我们隔壁还有个学院,可以去碰碰运气。--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4月26日 (六) 16:39 (UTC)
- WP: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5/03/29#魔兽系列地名列表、WP: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5/03/29#魔兽系列角色列表……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26日 (六) 17:35 (UTC)
- 没想到这俩都可以无共识……( π )题外话私以为这俩已经形成了删除共识,导入至其他站点其实是删除的连带操作。--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4月26日 (六) 17:39 (UTC)
- WP: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5/03/29#魔兽系列地名列表、WP: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5/03/29#魔兽系列角色列表……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26日 (六) 17:35 (UTC)
- 实际上我是有将相关内容迁移的想法,但是鉴于外部站点的协议与维基百科目前使用的协议不兼容。只能等到外部站点升级到与维基百科相同的协议之后再迁移。(有前人已经造轮子就不需要再重复造轮子。)并且可供查证这一点的话,英语的ACG条目也有类似的问题。例如漩涡博人在英语的条目关于大筒木博人一词的解释就没有遵守查证。(英文原文:where his constant fights with the Ōtsutsuki celestial resulted in him becoming an Ōtsutsuki genetically, giving him the nickname Boruto Ōtsutsuki (大筒木 ボルト, Ōtsutsuki Boruto) by some. )----大筒木博人罪大滔天,搞的甜甜圈怨声载道。 2025年4月26日 (六) 22:36 (UTC)
- 对了,差点忘了我们隔壁还有个学院,可以去碰碰运气。--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4月26日 (六) 16:39 (UTC)
- 我没有搞错重点。角色列表条目往往是作为相关作品主条目太长,为不影响阅读而分割出来的(Wikipedia:格式手册/虚构#条目的拆分)。这些列表条目皆以剧情等虚构世界视角的内容为主,来源就是虚构作品本身,所以Wikipedia:格式手册/虚构#来源和引用说:“作品条目的剧情简介不强求引用来源,但为防范原创研究,内文引用多多益善”。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只有剧情相关内容的角色列表条目确实不符维基百科定位,Wikipedia:格式手册/虚构里面也明确提到“分拆条目要有一定的现实世界信息”,而现实世界信息要求是“尽可能多地使用必要且有用的第二手来源”。改善肯定要改善,该加来源的地方肯定要加,不过你说的什么“维基百科条目是以第二或第三手可靠来源为主写作的,所有无法满足这点的内容都该删除”有点一刀切的味道……还是那句话,条目能救回来的先尽量去救(具体怎么“救”格式手册已经告诉我们了),实在改善不了再谈删除/合并。--💊✖️2️⃣3️⃣(留言) 2025年4月28日 (一) 09:29 (UTC)
- 然而Fandom目前因为协议不兼容原因无法收录中文维基百科的内容。----大筒木博人罪大滔天,搞的甜甜圈怨声载道。 2025年4月26日 (六) 15:23 (UTC)
- 请注意我上面这番话的重点是可供查证,若非可供查证,一切免谈。维基百科条目是以第二或第三手可靠来源为主写作的,所有无法满足这点的内容都该删除。收录标准是指引,可供查证和非原创研究是方针,还是三项核心内容方针;若诸君连核心内容方针都漠视,就请出门右转Fandom,祝编安。
- 感谢补充,特别是在可供查证方面和“格式和展示的原因”而创建分离条目这方面,后者更是说明收录标准的规则和执行不是死的,所以说,面对一些篇幅很长的角色列表条目,提报notability之前就应该评估一下这当中必要的内容占了多少,或者干脆自己动手进行清理,看看剩下多少,这种方法也能减少误杀概率。--💊✖️2️⃣3️⃣(留言) 2025年4月26日 (六) 03:40 (UTC)
- 我同意阁下提及的“琐碎细节、配角”等“最严格的标准”需要执行,惟还有一个标准,即WP:可供查证。若如阁下所言,只是“尽量”附上一些可靠来源,就难免掉进WP:原创研究的陷阱里面。据此进行更严格的优化后,若内容能够并入主条目即并入,若不能也无妨,因为这很可能代表该角色列表其实符合收录标准,又或可以根据NT:NRVE中“由于格式和展示的原因而创建一篇分离的条目”获得保留。
- 以前这类条目大多都是因为会占用主条目大量篇幅,才进行拆分的,有的作品的角色列表虽然会不符合收录标准的要求,但其本身体量大,涉及到的对剧情发展起到一定作用的角色也多,如果仅考虑到收录标准的问题将其合并(对内容进行优化后),又会产生将主条目挤爆这一新的问题。所以我主张,对于部分虚构内容集合条目,如果其不符合收录标准要求,但以最严格的标准去除掉所有的冗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琐碎细节,及一些对剧情发展作用较小的角色等等)后,篇幅大到仍然不适合合并到主条目当中的,应给予适当的豁免,但仍需尽量附上一些可靠来源(不论一手、二手还是三手)。--💊✖️2️⃣3️⃣(留言) 2025年4月26日 (六) 02:58 (UTC)
- 参见WP:ACGN,WP:虚构集合。有一部分是可以保留的。--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 2025年4月25日 (五) 01:45 (UTC)
- 要搞也是一个一个来,短时间内大量去搞,很容易误杀一些值得保留的,且让有心改善的用户忙不过来。就算是要大量搞,也应该是优先挑那些没有改善空间的,并作具体说明,然后有争议的先放到互助客栈里一个一个具体讨论。三年前有人也是短时间内大量提删虚拟角色条目,结果这些提删请求当中以保留结案的有20个左右,足以说明这样一刀切的做法是有多浪费社群资源,且相当令人反感!--💊✖️2️⃣3️⃣(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1:58 (UTC)
- 连火影、海贼王这样的大IP的衍生角色列表都要提notability,真是荒唐到极点!!!--💊✖️2️⃣3️⃣(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2:26 (UTC) 1
- 目前英语社群是将博人传的角色列表直接合并到主作品的列表内。(还有一些角色本身就没太多关注度,例如波风水门、千手柱间这种连英语都没有条目的角色。)----大筒木博人罪大滔天,搞的甜甜圈怨声载道。 2025年4月26日 (六) 04:17 (UTC)
- 英文版的en:Wikipedia:Notability_(fiction)#Lists_of_fictional_elements这里没怎么具体展开,不清楚他们的标准是什么。但按照中文版明文规定的标准还是照常符合的,另外还要考虑到去除冗余内容之后,剩下的内容是不是相对于主条目来说还是太长的问题,就更是要做出谨慎判断。建议以后提删之前,先把条目内容通通清理一遍,反正不论是合并还是不合并,早晚都要做的,合并之前就清理完了,合并的时候就方便不少了。--💊✖️2️⃣3️⃣(留言) 2025年4月26日 (六) 04:31 (UTC)
- 目前英语社群是将博人传的角色列表直接合并到主作品的列表内。(还有一些角色本身就没太多关注度,例如波风水门、千手柱间这种连英语都没有条目的角色。)----大筒木博人罪大滔天,搞的甜甜圈怨声载道。 2025年4月26日 (六) 04:17 (UTC)
- 连火影、海贼王这样的大IP的衍生角色列表都要提notability,真是荒唐到极点!!!--💊✖️2️⃣3️⃣(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2:26 (UTC) 1
- 我认为提删应抱持谨慎的态度,只针对那些明显不符合收录标准的条目执行,而非大规模地草率提删。像某位用户大量加入收录标准模板,连WP:虚构集合提到符合收录标准的哆啦A梦神奇法宝列表都加入。昨天加入的模板甚至连日期都打错。--夏冰 25时、ナイトコードで。 2025年4月25日 (五) 02:48 (UTC)
- Wikipedia:收录标准/提报里光是角色列表就被提报超过100条,这样大量提报是要怎么改善,就等于是要让这些条目因大量提删来不及改善就合并回去或删除。--Kevin765432(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3:20 (UTC)
- (&)建议 我的建议是,因为涉及面太广了,五年前(即2020年之前)创建的角色列表条目可以按照历史因素豁免提报(即使缺少第三方资料),同时提报中的相关条目30天到期后免于提删。--Whq19911224(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3:58 (UTC)
- 私以为“缺少第三方资料”的条目不应该因“历史因素”获得保留。Wikipedia:可供查证是自建站以来就存在的核心方针,若说是“历史因素”,那么按照此方针,“缺少第三方资料”的内容应该删除,连带条目也会因没有足够内容而难逃合并或删除命运。私以为这正是收录标准的运作逻辑之一:若没有第三方可靠来源,或这类来源十分稀少,根本就写不了这么多,极端情况下会变得过短,继而被删除。至于大量提报的问题,私以为豁免并非解决问题的方法,此处提出两个想法:--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4月25日 (五) 04:29 (UTC)
- 延长收录标准提删期限,或按专题特定情况添加此类例外:这样可以让编者有更充裕时间改善条目,但前提是他们能确实知道自己的条目(或所关注的专题的条目)被质疑不符合收录标准,不然还是一样。这一点可以通过如同一般提删一样通知条目创建者解决。
- 限制同时进行(同专题)收录标准提删的数量,以免相关编者分身乏术;但缺点也很明显,容易造成提报过多但提删额度不足的瓶颈。
- @1F616EMO 按照阁下的说法我可以理解,但是按照@Liu116的说法火影忍者角色列表、ONE PIECE角色列表、宝可梦动画角色列表三个条目又应该保留,所以目前是否达成共识?--Whq19911224(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4:35 (UTC)
- 这三部作品都有至少2个角色可以独立成篇。就算忽略方针和指引上面明文的要求,光是删除冗余内容后留下的篇幅也是一望而知应该要留,毕竟作品本身体量大,在角色介绍里面要写的东西自然就会多。--💊✖️2️⃣3️⃣(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4:48 (UTC)
- 其实,对于历史因素导致的条目缺少第三方资料,为什么要纠结于去补第三方资料呢?因为有时候时间太久了,第三方资料也很难找到了。但是,基本上日本动漫作品都有官网吧,那为什么不能用官网资料呢?@1F616EMO--Whq19911224(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4:39 (UTC)
- 官网资料属于第一手来源,一手来源不能用来证明符合收录标准。--💊✖️2️⃣3️⃣(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5:17 (UTC)
- 一个月前 自由雨日 陆续提报的角色列表条目,从前两天开始已经陆续到30天了期限了,仍挂notability的条目已经有被提删了,后期还会有更多,其中大部分条目都没有任何改善,看看到时候有没有什么应急措施或者豁免方法吧@Liu116@1F616EMO--Whq19911224(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7:11 (UTC)
- 官网资料属于第一手来源,一手来源不能用来证明符合收录标准。--💊✖️2️⃣3️⃣(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5:17 (UTC)
- 这类历史遗留问题,要想认真对待,就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确保得到社群的长期关注,要考虑的问题不仅仅是合并,更多是相关内容移回主条目时,要把一些冗余的内容去除掉,这工作量可不小啊,这更体现擅自提删的坏处。个人认为,应该先整理一个表格,筛出明显有问题的先处理掉,然后有疑问的在社群里进行讨论,有共识了再走notability程序提删或合并。这里有疑问的主要是指,相关的列表可能有至少2个子主题有独立成篇的潜力,只是还没正式独立成篇而已,例如头文字D角色列表里面,头号主角藤原拓海对于互联网亚文化的长远影响大家有目共睹,且改编的电影还是由周杰伦饰演,明显有潜力重新创建独立条目,然后其他主角也可能或多或少有独立成篇的潜力。像这样的情况就可以进入所谓的“观察名单”,毕竟头D都多少年前的作品了,来源不会比近期新出的作品好找。--💊✖️2️⃣3️⃣(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5:07 (UTC)
- 其实我并不太熟悉ACG列表条目,只是天天看着新手在加无来源内容,巡查最近更改的时候看着心烦,所以也不好说些什么。不过通知收录标准提报倒是可以独立开案讨论,因为目前条目创建者若不特意查看并不会知道自己的条目已经被打上关注度的标签,也就无从察觉需要改善,变相把所有事情积压到最后一刻。--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4月25日 (五) 05:44 (UTC)
- 你对ACG方面不熟悉,那你就不要搞人。无来源可以补,但漫画实在不容易,例如,我解绍一个角色整个生平,我需要逐个CHAPTER去引用? 就算是单行本,都可能几十本,这不是小说。--亚历士陈(留言) 2025年5月8日 (四) 17:17 (UTC)
- 其实我并不太熟悉ACG列表条目,只是天天看着新手在加无来源内容,巡查最近更改的时候看着心烦,所以也不好说些什么。不过通知收录标准提报倒是可以独立开案讨论,因为目前条目创建者若不特意查看并不会知道自己的条目已经被打上关注度的标签,也就无从察觉需要改善,变相把所有事情积压到最后一刻。--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4月25日 (五) 05:44 (UTC)
- 如果以缺少来源为删除依据的话,里面有的是,但有人真的会认真如此?——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4月26日 (六) 07:28 (UTC)
- 私以为“缺少第三方资料”的条目不应该因“历史因素”获得保留。Wikipedia:可供查证是自建站以来就存在的核心方针,若说是“历史因素”,那么按照此方针,“缺少第三方资料”的内容应该删除,连带条目也会因没有足够内容而难逃合并或删除命运。私以为这正是收录标准的运作逻辑之一:若没有第三方可靠来源,或这类来源十分稀少,根本就写不了这么多,极端情况下会变得过短,继而被删除。至于大量提报的问题,私以为豁免并非解决问题的方法,此处提出两个想法:
- “留给我们的唯有一条路,那就是蓝桌图书馆的道路”
- 角色条目列表维持品质可比一般条目要难,出名作品还好说,认真找一下一堆资料。而且通常只有部分角色较多资料,导致比重失衡。不知名的作品,例如绝大部分服务型游戏,定期批量生产角色,写出来就是角色名+配音员名字就没了(1、2)。一般直接删掉(WP:VGFICT/WP:VGSTL),不删的话,条目永远是“初级”(WP:QUALITY)。
- 低品质的角色条目列表,可以说是条目迈向更高品质的障碍,已经有为了符合评选标准的“去芜存菁”行为了。低品质的角色条目列表需要出清,保留和改善要求上面说了,不再重复(WP:ACGN、WP:虚构集合)。改善不了的,格式手册也说了
网络上还有其他的百科或者粉丝自建的作品百科,着重全面介绍虚构世界,未必要求现实世界视角。若您的条目不适合维基百科,可考虑前往此类wiki网站(例如Fandom等)
,请转移到其他百科。如果硬要留在维基百科,也就只有蓝桌图书馆。--Nostalgiacn(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6:53 (UTC) - (!)意见,我不认为自由雨日阁下此番大量提删虚构作品列表一事,有任何不妥,一切都是按照WP:收录标准或WP:收录标准/虚构的规定,由他个人主观认为,这些虚构作品列表,不符合该相关规定而进行提删。自由雨日阁下按照规定作事,我认为无啥可评击的。
我倒是建议在此议论的所有维基人,可能绝大多数,还兼具著日本ACGN虚构作品爱好者的身份,包含我自己,我自己也是一名爱好者。
我建议可以多看看,香港维基人最近整的花活,详见: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5/04/17#杨逸德、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香港电影导演大全的来源是否可靠?。
现在《香港电影导演大全》即将被视为可靠来源,这本《网站书籍》它所收录的600多个香港导演,每个导演都即将符合“有效介绍之可靠来源”,包含杨逸德,符合WP:收录标准之标准,未来中文维基百科,只要这其中600多个导演条目被提删存废,关注度方面,全部都可依《香港电影导演大全》有针对该香港导演之有效介绍,来彰显该人具有关注度。
花活人人会整,《香港电影导演大全》这棚已经整给你们看了,日本ACGN虚构作品爱好者,也是中文维基百科中一股很大的势力,这爱好者的人数之庞大,只要聚集起来,弄个啥“虚构作品列表收录标准”其实也不难。
如果觉得旁人阻力太大,也可以缩小范围,也可把真人电影剃除,改立“ACGN虚构作品列表收录标准”。
如果旁人的阻力仍大,也可以再缩小范围,只针对日本动漫,改立“日本ACGN虚构作品列表收录标准”。--Znppo(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7:22 (UTC)- 早就有标准了,也许是太长没看,上面屡次提到的WP:ACGN、WP:虚构集合,就是你说的“ACGN虚构作品列表收录标准”。--Nostalgiacn(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7:35 (UTC)
- 您后面提的例子,这事儿我刚好也有参与(利申:我投了通常可靠,但我不是香港维基人——我也不认为那里是“花活”——所以我想我应该还能够不避嫌地讲两句),如果阁下有仔细看两条讨论,会发现大家在讨论并通过的是它是“可靠来源”,但“可靠来源”在利用到条目中时并不会仅仅因为它是“可靠来源”就能被用于佐证收录标准——这一点我想我不止一次提过(且如今看意见上似乎并没有明显批驳这一点的观点,条目在当前状况下(即该来源将被通过可靠来源的情况下)将很可能被移除),另一位参与者Factrecordor阁下也有类似意见——还要考虑“独立性”等NT:GNG中明确提到的要素,这与前面讨论通过“可靠来源”的事情并不相冲突,也不会造成阁下所认为的“全部都可依《香港电影导演大全》有针对该香港导演之有效介绍,来彰显该人具有关注度”。所以我想,这既不是花活,也与本件无关,阁下的判断,恐怕是不准确的。
- 至于说本件中,不仅仅自由雨日阁下提关注度——还不是提删——也有其他用户提关注度,如果说ACGN方面的编者对这么大量地提关注度(当中有部分的提报不甚妥当)吃不消,作为一个不时处理关注度提报的用户,我得说我也有同感,这是人之常情;但我并不会怪责提报者,只要他们的提报有合理性,那么并没有什么可怪责的,我自己看的话,确实不少值得重新审视,但同样地,也出现了不少不甚妥当的提报。我建议诸位与其口舌,还是开始处理条目比较好——在下暂时贡献了四个(还是五个来着,不全是列表,也有虚构事物),所以应该还是可以站着说话不腰疼的。--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7:42 (UTC)
- PS:如前面Nostalgiacn阁下所言,标准也是早就存在的。--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7:45 (UTC)
- 路过。我对虚构作品列表存留本身没兴趣,但抱歉不得不对@Znppo说几句:
- 不管是杨逸德那事还是在虚构作品收录标准这事,你的理解都是错误的。你在虚构作品收录标准的理解错误,上面Nostalgiacn说过,我就不说了。杨逸德那事我下面说。
- 杨逸德那事:首先,你对第一、第二和第三手来源的理解已经不正确了(我有说过,简单来说,维基不禁止第三手来源本身);接着在杨逸德那边,你在对三手来源错误理解的基础上,又在评估来源可靠性(布告板说明、“可靠来源”本身说明)方面出了错,导致不正确的结论(由专家主编与监督的《香港电影导演大全》的明显不是台湾棒球维基馆那样的WP:UGC)。
- 你不好好理解、或起码回应有关来源的推论就算了(毕竟评估来源很难),现在逛逛还不小心逛到你在这边说人“整花活”──我只能说,假定别人想欺骗(台湾的教育部针对“花活”一词的名词解释:指刻意谋取利益或欺蒙他人的把戏)实在不是什么好主意。--Saimmx(留言) 2025年4月30日 (三) 20:40 (UTC)
- (~)补充,最后,我也奉劝User:Liu116,与旁人讨论时,也许不要加入过多情绪性用语,诸如,【这样一刀切的做法是有多浪费社群资源,且相当令人反感!】、【真是荒唐到极点!!!】,我认为此举对于讨论本身无正向帮助,在页面存废讨论里,讲的是理据,阁下是凭着哪条中文维基百科的规定,你可以直接指明出来是根据哪条,若仅凭这种情绪性用语抨击对方,我个人觉得很不妥,也没啥道理。
英语有句俗谚:“ If you don't make things happen then things will happen to you. ”这句话的意思是“因果报应”,“因”和“果”是一组的,而且是相辅相成的,这句话的白话解释就是:你若当初没让制定“日本ACGN虚构作品列表收录标准”的【这件事】让它发生,那么“日本ACGN虚构作品列表”被大量提删存废讨论【这件事】就会发生在你身上。
我建议别去责怪(恨)提删人,要责怪(恨)的其实是中文维基百科这整个收录标准制度,提删人本身并没有过失,完全按照规定提删。我认为你其实应该要怪自己,为何当初没有发起制定“日本ACGN虚构作品列表收录标准”这件事。现在,也只是这个因果组合中的“果”来临了而已。--Znppo(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07:22 (UTC)- 不认为自己的措辞有任何不妥,首先一下就提报这么多条,在处理方面就已经带来了不小的负担了,其次一些符合Wikipedia:虚构集合要求不能再明显的条目都要动,这是相当严重的问题,你说我话说的难听,我说这就是他们低级失误所带来的【果】,没达到违反方针的程度就不算“没啥道理”。--💊✖️2️⃣3️⃣(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14:07 (UTC)
本议题因收录标准而起,诸君也大多围绕收录标准讨论存废,但各位必须意识到收录标准的背后是可供查证。可供查证是你站三大核心内容方针之一,若是无法坚守,就变成维基学院了,你站就塌了,还不如去元维基申请关站,和学院合并一下。绝大多数ACG角色列表(无论是独立的还是嵌入的)甚至其他影视剧集列表都没有列明来源,甚至包含原创研究,使得有关内容无法查证。这样的弊端上面已经说过了,我们的读者可不会自己突然懂得分辨是非,把垃圾撒他们一脸他们还感恩戴德如获至宝。所以诸君要是看见没有来源的东西,请大胆的、用力的删,不用怕条目变成小小作品,因为会变成这样的条目值得删后重建伺候。我们必须确立一个事实,即“无来源就得删”,停止以“耗时太久”、“历史原因”诡辩、当缩头乌龟。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4月27日 (日) 09:53 (UTC)
- 甚至这也不用去“确立”:要是让若干理性自然人去判断“无来源可以保留否”,一定一致通过对无来源条目的大屠杀。吉米·威尔士如是说:
--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4月27日 (日) 10:00 (UTC)这一点我怎么强调都不过分。若干编者似乎有个糟糕的倾向,将臆测性的‘我自某处听闻’的假伪资料加上‘来源请求’标记。错了,这些东西应该被积极地移除,除非可以为它注明来源。这点适用于所有资料,特别是在世人物的负面资料。
- 诸君以收录标准判断列表去留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注意收录标准的用词:
因此,收录标准不是挡箭牌,不构成在条目完全不符合可供查证以及非原创研究方针的情况下保留的理由。要是某条目中有足够的可靠来源,就自动符合WP:GNG,反之就算符合收录标准,也不符合可供查证。--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4月27日 (日) 10:21 (UTC)如果一个主题得到了可靠来源的有效介绍,并且这些来源独立于主题实体,则可假定该主题或符合独立条目的收录标准。
- 对呀,这里Category:缺少来源的条目可是有不少符合你想删除的缺少来源的条目,快上啊。有没想过为什么缺少来源也不一定是可被提删的理由,旧账不可能靠这样大手大脚就能解决的。不能单单靠法条主义去这样对待的。这类条目如果考虑来源的话,可以引用一手来源(作品本身)来解决,当然要对描述的话,需要仔细阅读来源来对应,编辑实在无法逐一核对来源详细的话,也可以靠单纯列出纯书籍来源而不用句子脚注。至于是否“原创研究”的话,连来源都没做审阅的话,怎么判断描述是符合还是不合来源?如果能核实来源,确定描述不符的话,可以自行删除语句并附编辑摘要,一般其他编辑会善意认同(除非硬杠的话,自行讨论决定)。对于部分涉及真实社会的人事需要严格遵循提供来源,我认同这很必要,但至于其他内容,乃至这类作品内元素的描述的来源情况,我认为应该需要但现实上有难度,尤其涉及建站初期十来年积累下来这批东西,问就是那些老编辑就是没有养成这种良好习惯,不及一些新人这么血气方刚,比廉署还刚。如果要处理这些老条目的问题,逐点提出并改善的话,或者可以接受;但这样大批量的大刀阔斧,我认为会超出相关编辑和社群的处理能力,纯属添乱。——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5月2日 (五) 10:57 (UTC)
- “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辑者应承担举证的责任”,路过的巡查者没有义务去举证。因此缺少来源的内容绝对不用小心查证,反之更应该勇敢删除,最好通知添加该内容的的编者(在此G11一下WikiBlame,对于寻找句子原作者十分有用),达成有效的沟通。“建站初期十来年积累下来”导致积压严重是确实存在的问题,但这并不妨碍有人路过看到了并意识到这内容不符合可供查证而去移除,更不是保留的借口。只是你维对此事不怎么积极,也因此没有处理先例,我也只好暂且蜗居新条目巡查和最近更改巡查,免得被一大堆人用收录标准保留糊一脸还被管理员忽略可供查证这一最大共识决定保留,费力不讨好。--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5月2日 (五) 14:00 (UTC)
- 补充一下为什么我会认为“可供查证是最大共识”:每一个维基媒体基金会的项目都会有其成立宗旨,这是将该项目和其他项目乃至第三方方针区分开的重要元素。对于维基百科而言,“成立宗旨”是共构百科全书,并通过落实三大内容方针管辖内容。这些成立宗旨不可以由社群共识改变——试想有人去维基学院说“不如我们改为什么事都找来源说事情”,就算社群糊里糊涂通过了,基金会也一定不会允许这修订发生,因为这样一来,维基学院就不再是维基学院了。--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5月2日 (五) 16:21 (UTC)
- 可是有时候我不明白某些人,明明有些条目有足够的可靠来源和第三方来源,居然还提删。--Whq19911224(留言) 2025年5月4日 (日) 02:14 (UTC)
- 请问此例如何能够使其满足收录标准??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5日 (一) 02:27 (UTC)
- 虽然我也认同编辑要善始善终,不过涉及到条目内容的一些问题,更多看重的是结果,最理想的结果是条目内容完整性和可供查证两者都要,而这就要靠更好的手段来实现,有些地方本来靠改善优化就能解决,却非要用一刀切删除的手段,这不是大家愿意看到的。处理以前编者遗留下来的问题诚然不是我们的义务,但不代表为了纠结所谓义务的问题就要放弃达成更好的结果。--💊✖️2️⃣3️⃣(留言) 2025年5月5日 (一) 01:24 (UTC)
- (编辑冲突,正在回复修订版本87141433上的留言)我想表达的正是可供查证性凌驾于完整性,或者说,如果没有来源,我们不能作什么。既然有可供查证这一核心内容方针存在(其超然性已经在上面叙述,见此,不再重复),我们写条目的资料来源就只限于可靠来源(只有极少数例外,请看方针指引),任何其他内容都属于原创研究,该杀、该打、该移除。既有此一限制,“条目内容是否完整”的担忧就不存在——因为我们作为编者,“根本不知道”来源外的信息的存在。君所言“这不是大家愿意看到的”只是社群扭曲的结果,是社群对待无法查证内容不作为的结果,而非维基百科的初衷。参与维基百科本身就设有限制,要是行事方式不符合维基百科的宗旨,就该离开。--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5月5日 (一) 02:01 (UTC)
- (回复当前版本留言)“更好的结果”是什么?如果是指“追求条目完整性”,见上。--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5月5日 (一) 02:02 (UTC)
- 另外我没有纠结义务问题。维基百科不强迫任何人参与,所以也没必要谈“义务”什么的,看见就处理,心累了也不要紧。至于“是不是我们要做的事”,我上面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巡查路过爱做就做,没人强迫,也没人说不可以。--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5月5日 (一) 02:11 (UTC)
- 如果您认为“读者不会想看一条不完整的条目”:即使是读者,也要尊重维基百科的规则。维基百科不是爱好者内容网站等核心内容方针的实践已经说明维基百科并不服务所有读者,而只服务认真地当维基百科是百科全书的人。作为一本百科全书,最重要的就是内容的可靠性——传统百科全书使用同行评审或其他评审程序达成,维基百科则选择了向外查证,共同点是质高于量。要是读者不认同这些原则,大可去其他地方,Fandom上就有不少爱好者内容维基,还满好看,内容丰富完整,要不阁下也去贡献一下?--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5月5日 (一) 02:25 (UTC)
- 那只能说贵兄台你,站着说话不要痛,本项目老问题一摞摞,就喜欢抓软柿子捏的,引经据典一道道的,抱怨和扔破烂是最容易的,花时间去修复是最麻烦的。如果按照贵兄台这样严格要求的话,前面说了Category:缺少来源的条目都是“铁定有问题”的条目,尽管提删,保证符合道义,没人能阻拦的,作品元素列表至少有对应作品条目可以归并,这些“没来源”的单独事物条目那就难说了,如果贵兄台能这样严于律己的话,实属项目的一大善事,立一个专门项目页面赞扬贵兄台的伟绩也不为过。还是类似观点,对于涉及现实人事影响的描述,我认为必须补充来源以引证;但对于其他情况,尤其是涉及超过快5~10年没再大的实质改动,或者这类作品元素列表条目,基于项目的人员活跃程度,适量提出并协作修正或者处理倒是可行,但这样大量提报并如此大义凛然的说辞,我认为这纯属添堵,或者说“挖旧账,满手脏”的活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5月6日 (二) 04:17 (UTC)
- 我从来没有将“批量”和“删除”挂钩。关于“删除”,维基百科讲求可供查证,故删除无来源内容是天经地义的,若阁下不同意就请离开;至于“批量”,方针无限制者即可为,但维基百科也不强迫任何人参与,故路过喜欢做就做,批量就批量。另提删绝对不构成强迫主编或专题参与者参与,因条目主编或其他人大可通过DRV恢复草稿继续编写(在此慨叹你维草稿化用例太少了,该大大推动)。--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5月6日 (二) 05:34 (UTC)
- 我前阵子批量提删了大爱电视剧,又不见您以“快5~10年没再大的实质改动 ”为由去保留?同为无来源旧条目,没有不一视同仁之理。--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5月6日 (二) 05:36 (UTC)
- 至于实践,近来我多做生者传记小作品化,因为最近更改巡查常常看到IP君们在好心做坏事。你维BLP又是另一大粪缸。--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5月6日 (二) 05:39 (UTC)
- 因为ACG有条目变动监控,而且最近现充加自省,消失了一段时间,现在留意到这些操作。只能说你搞了一些太大的动作,触发特定题材编辑的不满了。我认为适当量去修的话可以接受,但过度去弄的话,以前LTA:SM就涉及这种行为的。我在做新页面巡查时,也会稍微严格按照规则去判断这些页面,也一定程度避免堆屎成新山,但对于旧山的话,如果不熟悉对应特定示例题材的话,基本上很难入手改善,也只能挂上标记,如果不涉及影响现实人物声誉等严肃题材必须来源印证外,另可留着先不管,也不要贸然动大动作。或者说对于过往早于关注度确立,乃至更直接关联于的虚构关注度确立之前创建的条目,拿新规去批判旧物,不太好。——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5月8日 (四) 12:43 (UTC)
- 那只能说贵兄台你,站着说话不要痛,本项目老问题一摞摞,就喜欢抓软柿子捏的,引经据典一道道的,抱怨和扔破烂是最容易的,花时间去修复是最麻烦的。如果按照贵兄台这样严格要求的话,前面说了Category:缺少来源的条目都是“铁定有问题”的条目,尽管提删,保证符合道义,没人能阻拦的,作品元素列表至少有对应作品条目可以归并,这些“没来源”的单独事物条目那就难说了,如果贵兄台能这样严于律己的话,实属项目的一大善事,立一个专门项目页面赞扬贵兄台的伟绩也不为过。还是类似观点,对于涉及现实人事影响的描述,我认为必须补充来源以引证;但对于其他情况,尤其是涉及超过快5~10年没再大的实质改动,或者这类作品元素列表条目,基于项目的人员活跃程度,适量提出并协作修正或者处理倒是可行,但这样大量提报并如此大义凛然的说辞,我认为这纯属添堵,或者说“挖旧账,满手脏”的活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5月6日 (二) 04:17 (UTC)
- 可是有时候我不明白某些人,明明有些条目有足够的可靠来源和第三方来源,居然还提删。--Whq19911224(留言) 2025年5月4日 (日) 02:14 (UTC)
- 补充一下为什么我会认为“可供查证是最大共识”:每一个维基媒体基金会的项目都会有其成立宗旨,这是将该项目和其他项目乃至第三方方针区分开的重要元素。对于维基百科而言,“成立宗旨”是共构百科全书,并通过落实三大内容方针管辖内容。这些成立宗旨不可以由社群共识改变——试想有人去维基学院说“不如我们改为什么事都找来源说事情”,就算社群糊里糊涂通过了,基金会也一定不会允许这修订发生,因为这样一来,维基学院就不再是维基学院了。--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5月2日 (五) 16:21 (UTC)
- “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辑者应承担举证的责任”,路过的巡查者没有义务去举证。因此缺少来源的内容绝对不用小心查证,反之更应该勇敢删除,最好通知添加该内容的的编者(在此G11一下WikiBlame,对于寻找句子原作者十分有用),达成有效的沟通。“建站初期十来年积累下来”导致积压严重是确实存在的问题,但这并不妨碍有人路过看到了并意识到这内容不符合可供查证而去移除,更不是保留的借口。只是你维对此事不怎么积极,也因此没有处理先例,我也只好暂且蜗居新条目巡查和最近更改巡查,免得被一大堆人用收录标准保留糊一脸还被管理员忽略可供查证这一最大共识决定保留,费力不讨好。--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5月2日 (五) 14:00 (UTC)
- 个人以为这个问题其实没那么麻烦,完全就是看社群对自己所在的这部在线百科全书的认知而已。如果说,社群认为你站就是自己闲暇时光中的一所游乐场的话,那么删除或者草稿化那些不符合可供查证或其他相关方针要求的条目完全就是闲的没事给自己找罪受,完全没必要。但是,如果说社群认为中文维基百科是一部在中文世界中有相当影响力的百科全书,并愿意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那么我想对于“不符合可供查证或其他相关方针要求的条目”是否应该删除或草稿化这个问题,答案是显而易见的。Iming 彼女の爱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5月8日 (四) 15:05 (UTC) 1
( π )题外话刚在FB看到有公海的人注意到这情况,他们除了对这些提删十分不满,也有人在这个post的留言区拉票,大家注意一下--VAMPIRE!VAMPIRE! All Hands Brace For Shock!Birds Away. Missile intercepted(留言) 2025年5月8日 (四) 10:04 (UTC)
- cc @亞歷士陳、1F616EMO、Liu116、自由雨日、Saimmx、Fthasdd、Cwek:--VAMPIRE!VAMPIRE! All Hands Brace For Shock!Birds Away. Missile intercepted(留言) 2025年5月8日 (四) 10:11 (UTC)
- 公海的事,不宜在此讨论。足球小将是一个40多年的漫画,自然多人关注,亦证明真的有人关注。--亚历士陈(留言) 2025年5月8日 (四) 17:12 (UTC)
- 我看不到Facebook,另外“公海”的意思是?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8日 (四) 10:26 (UTC)
- 公海我也不懂,不过节录这边看到的:
- “✍🏻中文维基有人提出删除足球小将内容,唔明白系咩玩法🤔,有咩办法解决?”
- “中文wiki有好多小粉红洗条目,好多都系靠港台user守住”
- “妒忌日本足球嘅成功,妒忌日本漫画嘅软实力,不外乎系韩国人同另一个国家嘅人先会做啲咁无聊嘅嘢”
- “睇落都几R头,跟手睇下条友做过乜,原来佢已经提出删除好多其他动画角色嘅维基内容,例如高达,面包超人,烙印战士等等.而个理由全部都系"没有足够的可靠资料来源能够让这个条目符合Wikipedia:收录标准中的标准"之但系维基又配合佢,死得.”
- “系咪小粉红?提出存废条友系共产党支持者”
- “中维嘅空泛执法标准,令到呢班删除派咩睇都唔顺眼乱提存废申请一餐”
- 自由雨日,简单来说,已经有人质疑中维的删除理由与政治表态了。请在回应时注意措辞:别人对你的印象,已经因为你的表态,认为你是反日的粉红了。--Saimmx(留言) 2025年5月8日 (四) 10:54 (UTC)
- 『
请在回应时注意措辞
』:对《足球小将角色列表》的提删我只说过这一句话,我不认为还需要“注意”什么,更不认为这句话能被联系到“反日的粉红
”是我之前有什么措辞不当……更何况哪怕假设我真有过什么强硬的表态,对站外网友的这类纯粹攻击抹黑行为,我认为也不应将“注意”的责任归咎到受害者身上(题外话,就过去别人站外对我的攻击来说,这种描述已经算好的了)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8日 (四) 11:13 (UTC)
- 『
所以说方针遵守是要遵守,但过于激进地去执行方针有时候只会带来反效果,你说站外用户拉票、人身攻击什么的过火确实是过火,但这就是结果。有的东西改善总比删除好,能救的先尝试救过来,救不过来再提删除,要尽量用更好的方式为条目争取一个更好的结果。{{Unreferenced}}、{{Citation needed}}等这些维护模板不是拿来做摆设的,他们是为了随时吸引有能力改善的用户亲自动手进行改善。有的东西动不动就因为没来源就删除,有考虑过有的人想救但碍于专业知识有限有心无力的情况吗?有的人好意思对十多年老手说出“阁下不同意就请离开”这样的话,说的好像别人十多年维基经验是水出来的,还不如你两三年的,有本事放这种狠话就先把来源相关的维护模板全删了算了!--💊✖️2️⃣3️⃣(留言) 2025年5月8日 (四) 11:32 (UTC)
- “
但这就是结果。
”好啊,让不承认维基百科核心方针的爱好者们随便,我们这些拥护各项方针的维基人继续写我们的维基,参与维基百科本身就设有限制。反正不是人多势众就有效,连安全投票都可以查傀儡,顶多就是委屈一下管理员漏夜封禁了。所谓“吸引有能力改善的用户亲自动手进行改善
”并不需要条目(或内容)存在,因为所谓“补充可靠来源”根本就是扯谈,我们要做的是全盘根据可靠来源重写,并将符合可靠来源的现有无来源内容视作巧合而非有用的信息,因为我们“根本不知道”来源外的信息的存在。如果有人“想救但碍于专业知识有限有心无力
”,也不是拖延的借口,因为把内容晾在条目空间也不是办法,且你维地方多得是。--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5月8日 (四) 12:14 (UTC) - 诚然“在删除前应给予加入此内容的编者充足的时间来补充来源,否则可能导致他们的不满”,但无来源的旧条目若说不符合“给予充足的时间”,我是不相信的。至于新条目,草稿化指引已经规定需要给编者一些时间改进条目(当然包含添加来源),故无此方面的问题。--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5月8日 (四) 12:27 (UTC)
- 前面说过了,晾着没改的地方(Category:缺少来源的条目)多着呢,只能说社群的态度就是避免这样大动作,就算拖着。——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5月8日 (四) 12:34 (UTC)
- 做事过于死板并不是好事,尤其如此大量的操作,有一定意愿跟进的也很难跟上你这样大刀阔斧的操作,容易与其他编辑不满的。--此条未正确签名的留言由Cwek(讨论|贡献)于2025年5月8日 (四) 12:46 (UTC)加入。
- 此事诸多争议,我认为应该暂时停止处理这些人的提删请求。毕竟要改善都要时间。我都正值考试期间,只能于下班后赶到大学校院温书再回家于此凌晨时份与各位讲几句。修改条目之事,需要以月计。就足球小将角色列表条目本身,十年时间花了不少人心机去写,不是你说给30天删除就删除的,那个条目累积60万浏览数,也不是少数目。所以做事不是那么死板,我非常同意。--亚历士陈(留言) 2025年5月8日 (四) 17:27 (UTC)
更名程序的基准
[编辑]
“2025年中华民国大罢免潮”→“大罢免潮”提出讨论仅仅一天就抢快改名符合程序基准吗?近年部分时事主题的条目讨论时程不足或是讨论广泛性不足即迳付更名,是否应照以往惯例通盘查看而非放任选择性破例。--Cbls1911(留言) 2025年4月25日 (五) 11:29 (UTC)
- 明明现在大部分媒体都在说“大罢免”,为何还要坚持使用相对较少的“大罢免潮”这一名称?--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4月28日 (一) 00:52 (UTC)
- 他反对的可能是去除“2025年中华民国”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4月30日 (三) 12:39 (UTC) 1
哪些周深歌曲符合收录标准
[编辑]众所周知,已封用户U:生米一粒贡献了超过200条周深歌曲的条目(见Category:周深歌曲)。我看了一小部分条目,除了明显的{{advert}}、{{trivia}}问题以外,有的歌曲显然不太符合收录标准的要求的。我一开始根据WP:GNG去筛,把没有新闻报道来源(不含软文和媒体机构在微博的发文)的条目挂上关注度。不过,根据WP:MUSIC,作品至少登上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国家或地区月、年商业排行榜或两个周商业排行榜头十名内,但登上同一组织或单位发布榜单的不同类别不在此列
,再看到Wikipedia:商业排行与认证中为展现作品的商业成绩须避免以下条件:……仅凭单一发行商或渠道数据制作的榜单:例如QQ音乐、JOOX和mora等平台
,我对条目中(如I_See_Us)罗列的林林总总的小榜单、细分榜单是否能佐证收录标准产生了很大的疑问。虽然我个人的立场是除了一些十分知名的歌曲外,琐碎小歌曲都应该(×)删除,但还是要参照站内程序,与各位协商,达成共识后再操作为好。鉴于我在音乐收录标准的处理上曾有欠妥,我在此和各位探讨:
- QQ音乐、酷狗音乐等音乐平台的……
- 总榜单可以佐证收录标准吗?
- 分榜单(国风榜、飙升榜、内地榜、热评榜、新歌榜等等)可以佐证收录标准吗?
- 除了WP:GNG以外,就周深歌曲而言,哪些奖项/榜单符合NT:MUSIC的收录条件?
以上。--自由米花🌾🌼 2025年4月29日 (二) 17:55 (UTC)
- 既然没人回应,那我继续排查和提报了,扔到存废讨论再说吧。--自由米花🌾🌼 2025年5月8日 (四) 02:45 (UTC)
- @糯米花:一、我个人认为总榜单可以佐证收录标准,另外符合通用关注度的也应予以保留,而不是以主观的知名或琐碎来决定是否保留条目。二、阁下的排查和提报是批量进行吗?其中大鱼 (歌曲)及小美满条目我已经打捞重写过了,还是被阁下加上了{{fanpov}}模板。阁下可否先看过条目内容再添加模板,而不是对着周深歌曲的分类直接批量添加?——〚 十九 〛 2025年5月8日 (四) 06:33 (UTC)
- 十九君您好,理解您的忧虑,也借此机会说明在下挂模板的标准:
- {{Notability}}:条目内的source排除不可靠来源后,剩下的来源仅为软文者,或来源仅作顺带提及,非有效介绍者。
- {{trivia}}或{{fanpov}}:条目内事无巨细地记录了这首歌在哪里被唱过。个人认为,这些资讯琐碎且无用,即使有可靠来源也是顺带提及之用,非专注于介绍歌曲本身。
- {{advert}},条目内引用了知名或不知名的乐评人,说这首歌如何好听、温柔、委婉、动感等。即使开头加上了“XXX评价”,但大量的正面评价堆砌也是有宣传之嫌。
- 具体到您所提及的大鱼和小美满,个人认为在评价和演出的环节还是有些琐碎的。当然,和其他条目相比,这两个条目做的也相当不错了,个人觉得属于可挂可不挂的范畴。就算撤下模板,本人也没有异议。
- 最后请您保持善意推定,所有的条目本人都是看过后再添加模板的,并不是对着条目批量添加。有些歌曲本人看了之后觉得条目篇幅较少,没有琐碎宣传内容堆砌,source也不是软文,便没有添加。(如:同行同往,虽然source有强烈的利益相关,但至少还是写成了一篇新闻的样子。)当然,模板添加与否可能和其他人有所争议,指出有疑虑的部分进行探讨以确定边界也是有必要的。
谢谢您。--自由米花🌾🌼 2025年5月8日 (四) 09:31 (UTC)
- @糯米花:感谢阁下的回应。适才实在是看到自己花了时间重写的条目被挂模板有些气恼了,就上面和阁下讨论页中带情绪的言论向阁下道歉。评价和演出的部分,我是参考了女神和老派约会之必要等获选优良条目的条目来写的。除此以外,也感谢阁下付出心力来清理相关条目,我想做这样的事情很久了。——〚 十九 〛 2025年5月8日 (四) 11:51 (UTC) 1
- 十九君您好,理解您的忧虑,也借此机会说明在下挂模板的标准:
- @Sinsyuan:据方针WP:讨论发起位置“
讨论结束后亦应让讨论原地存档,避免重复在多个页面存档后出现讨论分支。
”,我移除了你添加的{{存档至|Talk:周深|WT:收录标准/音乐}}模板,也请之后不要再添加了。若需留讨论记录可以向这些信息框的讨论页发送讨论通告来链接。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8日 (四) 06:51 (UTC)
请求搬出沙盒条目:战神赛特(War God Seth)
[编辑]条目位于:User:Superich58/沙盒
条目为原创虚构角色“战神赛特”之介绍,包含角色设置、出处与应用背景,语气中立,格式完整,无外部导流。希望能协助搬入主空间,谢谢!
--Superich58(留言) 2025年4月30日 (三) 02:12 (UTC)
- 缺乏参考来源以佐证收录标准。--自由米花🌾🌼 2025年4月30日 (三) 02:38 (UTC)
- 您需要添加更多的参考文献,更加完善和增加条目内容,不然即使移入主空间了,也可能因为不符合收录标准而导致条目被删除。也许可以参考这个链接https://en.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WikiProject_Video_games/Sources 来添加参考来源,或者任何您找到的可靠来源的参考文献--Babaibiaobin(留言) 2025年5月2日 (五) 06:00 (UTC)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详见我与@御坂雪奈:在User_talk:御坂雪奈#闽越都城的讨论。争论焦点是城村汉城是否是闽越都城--Perinbaba(留言) 2025年4月30日 (三) 17:10 (UTC)
- 有关首都只有福州而拒汉六城不是首都的文献论证就有:2001年的闽越文化的几个问题——兼论武夷山汉城不是闽越王城、2004版《福建历史地图集》(西汉闽越王国、汉军入闽)、2014年欧潭生:汉初闽越国冶都考、2019年黄荣春:闽越国都城与东冶港、2024黄荣春的《闽都考古录》。正如在2004版《福建历史地图集》所标注的,如果所谓的拒汉六城就是所谓的首都,那为何在当时也还具有争论的情况下,却不同时像冶城那样,两城同时用上首都的图标?其次,如果在后期的“汉军入闽”时也升为首都的话,那为何所谓的闽越国王城不直接和闽越国都城一样,使用不同的字体和颜色加粗?而如果,真有那位阁下讲的所谓:
而且官方的态度就是有两个都城
,那请问为何为何所谓的闽越国王城是首都的观点不占据主流?反倒是以福州论的闽越国都城的说法占据主流???--御坂雪奈󠄁 2025年4月30日 (三) 17:25 (UTC)
-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 @御坂雪奈、Perinbaba:根据WP:讨论发起位置,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可添加{{rfc}}模板或在互助客栈发送讨论通告来征求社群意见(即单纯通知),但不应直接在这里讨论(因为会分散讨论、造成讨论割裂)。(
我不知道Perinbaba的本意是“讨论通告”还是“在此讨论”据此,确定也是直接在此讨论。2025年5月1日 (四) 00:49 (UTC),但御坂雪奈回复后就变成后者了,这里不得不关闭讨论。请御坂雪奈将留言贴到讨论页合适位置(如果需要的话),其他编者也至讨论页继续讨论。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30日 (三) 22:54 (UTC)- (刚刚才发现两位讨论位置是在用户页而非讨论页……由于讨论的都是条目相关内容,我已移动至条目讨论页了。请两位和其他编者继续在条目讨论页讨论就好。)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日 (四) 00:51 (UTC)
- 不是,我回复的内容是重新论据观点,给客栈维基人进行讲解和分析。--御坂雪奈󠄁 2025年5月1日 (四) 06:52 (UTC)
- 我的意思主要是你回复之后自然地会引来更多回复,造成“在此讨论”的效果,所以我不得不关闭()而且你之前的预期应该也是在此继续讨论(而非请大家都去你的用户页)没错吧?👀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日 (四) 15:07 (UTC)
- 你应该是要把这篇讨论移到讨论页,不是直接去移人家用户讨论页讨论吧?这算僭越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5月1日 (四) 09:07 (UTC)
- @Ericliu1912:感谢提醒,用户页讨论我下次注意,等得到双方允许再移动()但这篇讨论不应移到讨论页,也不应存档至讨论页,我记得(东8区)今天上午还在路西法人讨论页提及你说明此事?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日 (四) 14:54 (UTC)
- 若如你所说,则我不认同他的意见。讨论都发起了,没事干嘛重来?直接移过去就好。所以我想他说的是额外张贴的讨论通告吧?那因为纯粹是通告,所以不用移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5月1日 (四) 15:12 (UTC)
- 我觉得这里也一样,都是讨论通告性质的呀,(不管发起者本意如何,)目前就是Perinbaba的“告知大家有这一讨论”+御坂雪奈总结他的观点(也同时大致描述了对方观点),这种总结也是讨论通告通常包含的部分。双方或其他编者都没有进行额外的讨论。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日 (四) 15:23 (UTC)
- 结果我们是决定放到客栈来一起来分析并寻求共识的,但阁下直接把此话题移动到Talk:闽越,现在要去哪里讨论该争议???--御坂雪奈󠄁 2025年5月1日 (四) 17:06 (UTC)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5月2日 (五) 03:59 (UTC) 这里并非“告诉大家有讨论”,而是要在此处“正式开启”社群讨论(本来纯是用户双方讨论)的意思。若是地方不对的问题,那涉及的自是移动此讨论,而不是去搬先前的用户讨论。总之,希望阁下往后更加慎重处理此类情况。——
- 我觉得这里也一样,都是讨论通告性质的呀,(不管发起者本意如何,)目前就是Perinbaba的“告知大家有这一讨论”+御坂雪奈总结他的观点(也同时大致描述了对方观点),这种总结也是讨论通告通常包含的部分。双方或其他编者都没有进行额外的讨论。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日 (四) 15:23 (UTC)
- 若如你所说,则我不认同他的意见。讨论都发起了,没事干嘛重来?直接移过去就好。所以我想他说的是额外张贴的讨论通告吧?那因为纯粹是通告,所以不用移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5月1日 (四) 15:12 (UTC)
- @Eric Liu:我跟御坂雪奈QQ私聊了下。原先用户页的讨论确实太多太乱了,我又移回去了;然后我把这里客栈的讨论摘录了过去“talk:闽越#闽越都城”。这样处理应该是最好的。然后这里的讨论无疑是原地存档了。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日 (四) 18:23 (UTC)
- 直接将此讨论移过去显然较好。都整段给他摘录了,为什么还那么坚持要“原地存档”此讨论呢?我不能理解。——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5月2日 (五) 04:01 (UTC)
- 如果没有意外,我晚点会把整段讨论完整的移动过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5月2日 (五) 04:02 (UTC)
- @Ericliu1912:(-)反对:如果讨论一开始我没有关闭,那确实可以直接移过去(通常也确实是移动而非关闭)。但是这里已经关闭了,且我已经把这里的讨论完整复制到条目讨论页了。这时候,一方面再移动到条目讨论页毫无必要,纯粹多出一模一样的已关闭讨论;另一方面,这里的讨论作用就相当于讨论通告(明确告诉客栈的编者“哪个条目讨论页有讨论需要编者关注”“争议内容是什么”——不管Perinbaba的本意是什么,这里的写法和讨论通告也几乎就是一样的,而御坂雪奈也精炼了他的观点以让客栈看到讨论的人一目了然;archive顶部也有明确的讨论链接以方便客栈编者看到去讨论页。如果移动至条目讨论页则这些通告和观点总结均不再存在,只留下一个讨论标题和移动目标而已)。此外,见熟悉相关方针的@U:路西法人昨天上午的指示:『移动剩余的讨论存折理应原地存档至客栈。』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日 (五) 04:09 (UTC)
- ping错了……应是U:LuciferianThomas。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日 (五) 04:22 (UTC)
- @Ericliu1912:『错误场合发起的讨论可被关闭(需指出重新发起讨论的合适场所)或移动(需保留讨论讨论主题及移动目标页面链接)。』(WP:讨论发起位置)显然既关闭又移动是不合情理的。就像你当初也不应该将“Talk:自立浸信会#Independent_Baptist的译名问题”存档至条目讨论页(而是应该存档至客栈)。该例和此例本来就都是发生在客栈的讨论,我无法理解为什么你一定要存档到条目讨论页。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日 (五) 04:15 (UTC)
- @Ericliu1912:“移动”是将不符合讨论发起位置的内容整串移动到合适位置延续原来的讨论。所以“关闭+复制”效果上等同移动,所以“
都整段给他摘录了
”当然是应该原地存档啊?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日 (五) 04:21 (UTC) - @Ericliu1912:此外,我非常抗议你多次在讨论页存在讨论的情况下,不达成共识而径自修改内容——或像这里“宣告”将直接做出行动我不得不说这实在是“官僚气”太重,也令人愠恼,也“逼迫”他人立刻放下其他事以尽快回应——的行为。这显然不符合WP:共识的要求(
而假若编者无视讨论页内容,而继续编辑或回退争议性内容的话,便可能会为争议性的编辑负责从而招致制裁。
)。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日 (五) 04:26 (UTC)- 那就算了吧,我也不是很在意这种细节。不过我得说你一开始的处理并不恰当。——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5月2日 (五) 04:53 (UTC)
- 我移动用户页讨论的行为确实不恰当。我一开始是觉得那些用户页讨论全是有关条目的内容,不如移到条目讨论页以方便其他编者阅读;不过那些内容确实要比一般的条目讨论页更加琐碎难读,而且应当征得双方允许才能移动才是。至于这里的“发起错误位置”讨论,如果我没移用户页讨论(我原本是想其他编者可以延续他们的用户页讨论,对其中的一些留言做出回复),我一般是会直接移动而非存档的;但当时移了用户页讨论,就当作是讨论通告存档了……存档之后,既然确也可起到“讨论通告”的作用,也就不“重新打开+移动”,而是“摘录+这里的自然存档”了——我觉得“关闭讨论+原地存档”不如“移动”更好,但也没什么大问题。(一些则更适合关闭,不适合移动,例如“Talk:自立浸信会#Independent_Baptist的译名问题”。)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日 (五) 05:14 (UTC)
- 另外,我指的移动讨论是将此处全部讨论移到讨论页,与该处讨论整合,并非“关闭”或“重复存档”,所以我想你误会了。我也想指出,一开始若能正确移动话题,所谓“同时摘录”是没有必要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5月2日 (五) 04:53 (UTC)
- 我想过前一种可能性的,不算“误会得多”;既然已经关闭+摘录,我认为已算妥善处理,没必要整合讨论……一开始若选择移动,那自然没必要“原地关闭+摘录”,这个我当然认同(见上条回复),之前我每次也都是直接移动的。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日 (五) 05:14 (UTC)
- 本来通告且是要另外发的,我想目前要直接把这篇凑著用当成讨论通告也行,但不是像一开始补加定义说什么这则讨论本是“讨论通告性质”来辩解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5月2日 (五) 04:55 (UTC)
- 我没说“本是讨论通告性质”啊……我一直说的是“可当作”。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日 (五) 05:14 (UTC)
- 最后哥们,我不是说了“如果没有意外”吗?这就是在等待社群意见,刚刚又还没移,现在也没要移,你是在紧张什么?请冷静一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5月2日 (五) 05:02 (UTC)
- 如果你说的是“没有反对意见”那还尚可(虽然我觉得也没必要强调),但“意外”实在是太过了……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日 (五) 05:14 (UTC)
- 我复原了一下你第一次回复的时候编辑冲突删除的我的留言(87075542)。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日 (五) 05:14 (UTC)
- 那就算了吧,我也不是很在意这种细节。不过我得说你一开始的处理并不恰当。——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5月2日 (五) 04:53 (UTC)
- @Ericliu1912:(-)反对:如果讨论一开始我没有关闭,那确实可以直接移过去(通常也确实是移动而非关闭)。但是这里已经关闭了,且我已经把这里的讨论完整复制到条目讨论页了。这时候,一方面再移动到条目讨论页毫无必要,纯粹多出一模一样的已关闭讨论;另一方面,这里的讨论作用就相当于讨论通告(明确告诉客栈的编者“哪个条目讨论页有讨论需要编者关注”“争议内容是什么”——不管Perinbaba的本意是什么,这里的写法和讨论通告也几乎就是一样的,而御坂雪奈也精炼了他的观点以让客栈看到讨论的人一目了然;archive顶部也有明确的讨论链接以方便客栈编者看到去讨论页。如果移动至条目讨论页则这些通告和观点总结均不再存在,只留下一个讨论标题和移动目标而已)。此外,见熟悉相关方针的@U:路西法人昨天上午的指示:『移动剩余的讨论存折理应原地存档至客栈。』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日 (五) 04:09 (UTC)
- @Ericliu1912:感谢提醒,用户页讨论我下次注意,等得到双方允许再移动()但这篇讨论不应移到讨论页,也不应存档至讨论页,我记得(东8区)今天上午还在路西法人讨论页提及你说明此事?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日 (四) 14:54 (UTC)
- 不是,我回复的内容是重新论据观点,给客栈维基人进行讲解和分析。--御坂雪奈󠄁 2025年5月1日 (四) 06:52 (UTC)
- (刚刚才发现两位讨论位置是在用户页而非讨论页……由于讨论的都是条目相关内容,我已移动至条目讨论页了。请两位和其他编者继续在条目讨论页讨论就好。)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1日 (四) 00:51 (UTC)
“冨”
[编辑]本站标题是否应用此字,或改用“富”为宜?如富岳三十六景(部分转换)、冨㭴义博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5月1日 (四) 15:11 (UTC)
- 这个字只是富的异体字吧。感觉合并为佳。--The Puki desu(留言) 2025年5月2日 (五) 06:10 (UTC)
- 如果是新旧字体差异的话,应当推回旧字体,然而如果异体字的话,则应比照苏姿“丰”和谢衣“鳯”保留。--赤羽苍玄(留言) 2025年5月2日 (五) 06:52 (UTC)
- 前面两个算是中文异体字,这个算吗?——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5月4日 (日) 05:34 (UTC)
- 应该使用中文常用字形。中文主要工具书甚至都没收这个字。--Kethyga(留言) 2025年5月2日 (五) 10:44 (UTC)
- 此类汉字问题可分为以下情形:
- 如属中文异体字:(依WP:异体字)
- 且在所有地区罕用于所在语词,则改为常用字;
- 且在至少一地常用于所在语词,则先到先得,不得修改,例如谢衣鳯;
- 如非中文异体字:
- 所在语词属于中文专有名词,则保留此字,例如含有“の”的中文品牌或作品名称;
- 所在语词不属中文专有名词:(依NC:USECHINESE)
- 且不比中文翻译的名称在中文中更加常用,则改为中文翻译的名称;
- 且比中文翻译的名称在中文中更加常用,或不存在中文翻译的名称,则保留此原文名称;
- 如属中文异体字:(依WP:异体字)
- “冨㭴义博”显然不合修改情形,而符合保留情形;“富岳三十六景”仅经Google则较难判断。--— Gohan 2025年5月6日 (二) 03:21 (UTC)
主席的玉照没了
[编辑]
(*)提醒:条目毛泽东之前使用的那张官方肖像被删除了,虽然后面有人补回去,但似乎影响到了一些条目(比如竹幕)和模板(比如T:User 毛泽东)。可能有大量相关模版和条目需要修复。--KurGenera(留言) 2025年5月1日 (四) 20:28 (UTC)
- [1][2],[3][4]。--YFdyh000(留言) 2025年5月1日 (四) 21:21 (UTC)
- 不能换回去吗?放一张又模糊又有污渍的扫描件也说不过去吧。--The Puki desu(留言) 2025年5月2日 (五) 06:08 (UTC)
标题已修改
[编辑](节删)
- 说的对,一大堆品质低劣的条目,啧啧。--August讨论‧签名‧回复请ping 2025年5月3日 (六) 11:44 (UTC)
- 抱怨和直接扔进垃圾桶(指一股脑的提删)最容易。动手改善最难。呵呵(恭喜你你又水到一个议题)。——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5月6日 (二) 03:58 (UTC)
- 不明白这个讨论串的意义在哪里,比起还算有点意义的stub,感觉在客栈讽刺除了刷存在感毫无意义啊。--—远方传来风笛(Talk) 2025年5月7日 (三) 16:33 (UTC)
- (:)回应,开串主当时一发起这农场标题,我那时在监视列表瞬时看到,就想立即回复吐槽他,“我维何时变得如此空泛虚谈?!”,但还是忍下来了,隐而不发。
后来看到首先回复的用戶U:August.C,这用户“自称是个高中生”,忽然间我就似乎意会到了什么。我猜想大概就是年龄的原因吧。
老实讲,我想不出发这标题有何具体意义,完全没提到任何具体条目,只丢个标题说我维如何,然后空泛虚谈地要旁人改善,要旁人【洗编辑数】,看了实在让人“黑人问号?!”。我内心只觉得发这类农场标题文有何意义?
没指定哪个条目需要改善→变成标题农场,易流于空泛虚谈。
要旁人改善此情形→我维中文条目达140余万条,到底要人改善哪个条目?!让人看得黑人问号。
能待在我维里面,几乎都是老骨头了→编辑次数超过500次后,为何要响应发串者洗编辑数?难道是为了取得超资深延伸确认用户权限?--Znppo(留言) 2025年5月7日 (三) 17:14 (UTC) - (!)意见,我的结论,发起这种空泛议论似乎完全不会有任何效果,自然也不会有旁人听从你的空泛号召,所以又轮回到,起始循环Loop,发这类农场标题文有何意义?
只能说年轻真好,看了开串用户User:Kurgenera在Wikipedia:权限申请/申请巡查权里,在申请文中提到他最近课业如何,看来亦是一个学生。
再搭配,首先回复的用戶U:August.C,这用户“自称是个高中生”。
结论,我只能说年轻真好,如无太大意外的话,实际年龄和心智年龄,两者似乎是正相关。--Znppo(留言) 2025年5月7日 (三) 17:14 (UTC) - 也没说是年轻人就一定有问题吧,我看到不少老人依旧是我行我素。----Cat on Mars 2025年5月7日 (三) 18:00 (UTC)
籍贯与出生地
[编辑]中文维基百科应该有不少混淆了籍贯与出生地,特别是将籍贯写入出生地的情况可能会比较多。另外分类“**人”是否合适或者准确,比如分类Category:北京人,在分类中写着本类仅收录籍贯(出生地或祖籍地)是北京的人(people from Beijing)。其他北京相关人物请见母类:北京人物。
,把籍贯和出生地放在同一人分类中不准确,至少在信息提取的时候,无法直接从分类中区分北京是出生地,还是籍贯。--Kethyga(留言) 2025年5月4日 (日) 08:05 (UTC)
- “将籍贯写入出生地的情况可能会比较多”能否举例。关于分类,请指出具体问题和可行方案?某地人的概念非常复杂,不止于籍贯和出生地,分类的说明是一个建议做法。--YFdyh000(留言) 2025年5月4日 (日) 12:29 (UTC)
- 分类比较宽泛,不应该限制过多,否则就会出现大量“北平出生人物”这种过度分类(北平本身倒还好,要命的是极小的行政区划也要分立的情况)。——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5月4日 (日) 13:50 (UTC)
- 中维应将行政区划方面的人物分类全部弃用定义长期不精准、混乱、有歧异的“**人”,改为更大范围的“**相关人物(People associated with xx / People of xx)” (68110385),底下新增定义明确的“**出生人物(Births in xx)”,同时使“**相关人物”与“**出生人物”和其他语言对应分类的定义更加吻合。--HanTsî(留言) 2025年5月5日 (一) 04:01 (UTC)
- 与籍贯 / 故乡 / 家乡、户籍地 / 居住地、学籍(“**(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校友”)、工作地(“**(学校)教职员”、“**政治人物”(北京市政治人物 / 台北市政治人物))等有关行政区划人物和分类属于“**相关人物”。--HanTsî(留言) 2025年5月5日 (一) 04:25 (UTC)
- 写入相关人物更加不精准吧。是否不少人物可能出现10个以上的xx地相关人物分类。--YFdyh000(留言) 2025年5月5日 (一) 04:27 (UTC)
- 那还请你提出一个大家长期能够接受、精准、不混乱的具体“**人”定义出来。并非直接出现在“**相关人物”,而是通过现有子分类与“**出生人物”间接出现,就如同国家方面的“在**的外国人”,传主条目不应直接出现在“在**的外国人”,应通过子分类(如大使 / 运动员 / 学者 / 演艺人员 / 留学生)间接出现,直接在传主条目添加“在**的外国人”就会出现被用户移除的行为(76216789、76219044),直接让传主条目出在“**相关人物”当然也会出现类似行为,所以一定是间接。每个人都有迁徙自由(当然也有被迫迁徙的情况),间接出现在复数个、甚至超过10个的“**相关人物”里头本来就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在**的外国人”亦同。--HanTsî(留言) 2025年5月5日 (一) 05:08 (UTC)
- 弃用“**(行政区划)人”的想法在2023年8月就表达过。--HanTsî(留言) 2025年5月5日 (一) 05:51 (UTC)
- “籍贯”本就是各地定义大相径庭的概念,不宜如此使用。其条目目前的定义句“籍贯,通常指父亲与祖父的长居地”涉嫌以中国大陆为中心;况且“父亲与祖父的长居地”几乎不会出现在条目序言,毋庸置疑无法define人——defining是英维分类相较中维分类更为宽松的要求,更遑论合乎中维更为严格的“定义性特征”。“父亲与祖父的长居地”若为任何分类标准,则会导致此等分类灭绝。--— Gohan 2025年5月6日 (二) 03:44 (UTC)
- 同意@神秘悟饭关于“籍贯”缺乏定义性的见解。我推的做法是:剔除“籍贯”为收录为“xx人”的条件。“people from x”为“xx人”的等价,意为“来自xx的人”。在英文中,“people from x”脱离不了“出生”(born)、“成长”(raised)的脉络,“xx人”的分类认定宜以此为原则,并搭配个案判断:
- 例1:出生于上海,生活直到5岁迁居香港,此后在香港就学成长。→“香港人”(✔);“上海人”(可以✔)
- 例2:出生于台北市的医院,但只在基隆生活成长。→“基隆人”(✔);“台北市人”(✗)
- 在中国大陆坊间或许有因为父母来自重庆被称作“重庆人”的习俗。但百科全书的受众是一般、不特定用户,因此必须采用“普世观点”。平时条目内文编纂,应将“xx人”不确定字眼,化为“出生”、“成长”,甚至“籍贯xx”的叙述(若为资料出处限制),再据以判断分类设置。--Seanetienne(留言) 2025年5月8日 (四) 16:29 (UTC)
- @Sinsyuan:据方针WP:讨论发起位置“
讨论结束后亦应让讨论原地存档,避免重复在多个页面存档后出现讨论分支。
”,我移除了你添加的{{存档至|WT:生者传记}}模板,也请之后不要再添加了。籍贯问题也远不止包括生者传记。若需留讨论记录可以向这些信息框的讨论页发送讨论通告来链接。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8日 (四) 06:54 (UTC)
模板爆炸
[编辑]一些大型条目模板爆炸了,比如反送中运动和五月风暴。遇到类似情况如何处置?╮(╯_╰)╭--KurGenera(留言) 2025年5月4日 (日) 14:57 (UTC)
- 分类:引用模板后大小超过限制的页面。有时候把{{NoteTA}}改为{{NoteTA-lite}}可以解决。--Kcx36(留言) 2025年5月4日 (日) 20:11 (UTC)
- @Kcx36:改了改反送中运动,它的模板还是炸的。还是说放着不管等有人清理好?(400K字节还是太多了)--KurGenera(留言) 2025年5月5日 (一) 03:30 (UTC)
人物信息框不用挂国旗了?
[编辑]我看很多人物条目信息框里的国籍、政党、居住地等内容不再挂国旗了,例如带国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变成了纯文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出了什么新的方针指引吗?求教。--侧耳·倾听 2025年5月5日 (一) 13:28 (UTC)
- MOS:信息框旗帜,另见该指引的讨论页。--YFdyh000(留言) 2025年5月5日 (一) 13:35 (UTC)
- 如果是体育竞技等赛事代表的国家/地区,仍建议添加旗帜模块。该方针是参照英维翻译而来。--Cygz(留言) 2025年5月8日 (四) 18:22 (UTC)
Alzheimer's 台湾用语
[编辑]
“阿茲海默症”才是“Alzheimer's disease”在台湾的主流中文用语,以下5个数据库(横跨坊间、官方、学术)的搜索结果分布显而易见:
数据库 | 阿茲海默症 | 阿茲海默氏症 | 阿滋海默症 | 阿滋海默氏症 | 阿茲海默病 | 阿茲海默氏病 | 阿滋海默病 | 阿滋海默氏病 |
---|---|---|---|---|---|---|---|---|
自由时报 | 1,769 | 81 | 54 | 5 | 14 | 3 | - | 1 |
中时新闻网 | 530 | 23 | 4 | - | 10 | - | 1 | - |
康健杂志 | 742 | 55 | 9 | 1 | 4 | 1 | - | - |
卫生福利部 | 1,870 | 454 | 4 | 225 | 47 | 153 | 1 | 6 |
台湾硕博士论文系统 | 1,463 | 323 | 99 | 42 | 50 | 14 | 4 | 2 |
注:卫福部全文检索系统使用“关键字搜索”结果("");论文系统勾选“论文名称”、“关键词”、“摘要”,查询模式选“精准” |
--Seanetienne(留言) 2025年5月5日 (一) 16:03 (UTC)
- 想请教一下大陆及香港方面对于此一疾病的正式称呼及最通俗称呼各是什么?确定以后,可据此调整地区词转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5月6日 (二) 05:45 (UTC)
- 大陆方面,术语在线、《ICD-11 精神、行为与神经发育障碍临床描述与诊断指南》、《精神病学》(第9版)等均称“阿尔茨海默病”。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6日 (二) 05:56 (UTC)
- 香港的通俗称呼是“阿兹海默症”,正式的话不太清楚。--惣流·明日香·兰格雷不姓式波 2025年5月8日 (四) 07:25 (UTC)
- 台湾地区词最佳设置值是谁,一目了然,某用户还是坚持disease要翻成“病”、syndrome才能翻成“症”,非按此规则就是“错误”的,殊不知台大医院早就示范台湾人充足的理解力:“阿茲海默症是一种不可逆,进展性的脑部疾病。”以为一份挂在台湾临床失智症学会网站的对照表具有绝对权威性(Special:Diff/84214853、Special:Diff/84214885),但同一份文件Alzheimer's作“阿茲海默氏病”而Parkinson's作“巴金森氏症”,况且从该学会的其他发布看来,“阿茲海默氏病”不尽然是他们的政策。
- 此问题也发生在Parkinson's那里,屡次不听劝阻(Special:Diff/84198874,Special:Diff/84202322,Special:Diff/84203456),而且不讳言瞧不起台湾的用语形式(Special:Diff/84202316)。如今,具体数据摆在眼前,共识状态明确——大众媒体压倒性90%以上用的正如我所说;政府机关、学界也有过半使用特定形式,且90%以上者用“症”不用“病”。在Wikidata那里的举动不说,现在明确证据摊出来了,干脆不演了,直接冲了(Special:Diff/87161376)。他的一意孤行,做了错误表述,边缘化了90%的台湾读者。像这样,跟本不屑地区用词实务者,没有资格着手用语转换,就此例而言,尤其是台湾的用语。--Seanetienne(留言) 2025年5月6日 (二) 15:28 (UTC)
- 如果可以,请给出一些适合用来注释台湾方面译名的官方文件或医学辞典(至少能对标大陆地区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5月6日 (二) 20:40 (UTC)
- Google上查到的有:2008年行政院卫生署主编的《实用医学辞典》;国家教育研究院2015年出的《医学名词》,看来已经纳入乐词网了(医学名词中译手册- 医事司)。Seanetienne(留言) 2025年5月7日 (三) 17:02 (UTC)
- 如果可以,请给出一些适合用来注释台湾方面译名的官方文件或医学辞典(至少能对标大陆地区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5月6日 (二) 20:40 (UTC)
浦东新区、滨海新区这样的区划能不能算市辖区?
[编辑]浦东新区、滨海新区在中文里最后一个字是区,因此不太存在和区相比的分辨。然而“新区”似乎是一个整体性的专有名词,似乎不应被视为市辖区。前者在英文里对应new area,后者则是district,浦东新区历史上也是历经八年才开始有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等建制的,维基百科应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为宜?--∮♩♪♫♬♭♮♯☧⚧☦︎ 2025年5月6日 (二) 05:28 (UTC)
- 要处理的问题是什么?阁下列举的浦东新区、滨海新区现时皆为行政区划上的市辖区,但我知道您想要讨论的对象应该是湘江新区这种。单指标题的问题的话,如果是浦东、滨海,完全且应该算作市辖区,但湘江新区这种显然不算市辖区。--Hamish T 2025年5月6日 (二) 05:30 (UTC)
- 浦东新区和滨海新区是上海和天津下辖的行政单位没错,但属不属于“市辖区”类目,应不应该这么描述我认为似乎有讨论空间--∮♩♪♫♬♭♮♯☧⚧☦︎ 2025年5月6日 (二) 14:55 (UTC)
- 浦东新区、滨海新区是国务院发文批复(国函〔1992〕145号、国函〔2009〕125号)、民政部正式登记的县级行政区。其他新区、开发区大多是黑区。--Kcx36(留言) 2025年5月6日 (二) 08:31 (UTC)
- 1992-145和2009-125确实是有批复,但是这个批复并没有认定浦东新区和滨海新区是这个地方本来的那种市辖区,新区和区甚至采用了不同的英文单词,而且尤其是浦东新区,在1992-145后8年才正式创建人民政府和人民代表大会,在这之前浦东新区就只是个管委会管理的新区,很明显不符合一般认知的“市辖区”,是否应该认为浦东新区和滨海新区不属于“市辖区”,而是一种特殊的、扩权的“新区”?--∮♩♪♫♬♭♮♯☧⚧☦︎ 2025年5月6日 (二) 15:00 (UTC)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编). 《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 北京: 中国地图出版社. 2018. ISBN 978-7-5204-0423-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5],浦东新区、滨海新区是市辖区。根据[6],行政区划名称没有官方英文名,只有官方罗马字母拼写(汉语拼音)。--Kcx36(留言) 2025年5月6日 (二) 15:13 (UTC)
- 附议K君。同时我也重复一遍,
阁下列举的浦东新区、滨海新区现时皆为行政区划上的市辖区
。这两个区是有行政区划代码的。您不必纠结这两个区,您要纠结的是湘江新区等这些没有行政区划代码的“新区”,所以您要纠结的问题是条目内如何标注这些区域的属性吗?--Hamish T 2025年5月6日 (二) 19:36 (UTC)
- 附议K君。同时我也重复一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编). 《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 北京: 中国地图出版社. 2018. ISBN 978-7-5204-0423-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5],浦东新区、滨海新区是市辖区。根据[6],行政区划名称没有官方英文名,只有官方罗马字母拼写(汉语拼音)。--Kcx36(留言) 2025年5月6日 (二) 15:13 (UTC)
- 1992-145和2009-125确实是有批复,但是这个批复并没有认定浦东新区和滨海新区是这个地方本来的那种市辖区,新区和区甚至采用了不同的英文单词,而且尤其是浦东新区,在1992-145后8年才正式创建人民政府和人民代表大会,在这之前浦东新区就只是个管委会管理的新区,很明显不符合一般认知的“市辖区”,是否应该认为浦东新区和滨海新区不属于“市辖区”,而是一种特殊的、扩权的“新区”?--∮♩♪♫♬♭♮♯☧⚧☦︎ 2025年5月6日 (二) 15:00 (UTC)
新闻局登记证号等纯审查/分级编号可否纳入信息框?
[编辑]以往中华民国行政院新闻局对其审查的书刊赋予编号——登记证号,此非国际标准书号(ISBN)或图书分类法等可为大众索引的编码;如今多国多地仍有影视以至唱片、游戏等的纯供审查或分级的编号,之于普罗大众亦无索引作用。故有以下问题:
- 对于大众,美中以外多国标准书号或图书分类法编号似比任何审查/分级编号更具索引价值,是否比审查/分级编号更值得纳入信息框?
- 审查/分级的公开意见/结果是否比其编号更具百科价值?更值得纳入条目?或应置于较其编号更显眼的位置?
- 审查/分级编号是否爱好者信息?可否纳入信息框?
- 如可,任何政治实体的审查/分级编号可否平等地纳入信息框?
- 如可,已知台湾等分级、中国大陆的审查均对同一电影的不同(语音/格式等)版本分别赋予编号;{{电影信息框}}的“公映许可”栏可否列出全部版本编号?抑或仅可列出首轮公映2D原声最高分级版本的编号?
- 如可,已知申请中国大陆公映的电影在初审通过后即可取得许可证编号,但有许可证编号不意味通过终审或获得公映许可证,则在中国大陆通过初审而不通过终审的电影在{{电影信息框}}的“公映许可”栏,如列明可靠来源,可否一并填写“不获公映许可”及其编号,或仅填写其编号?
--— Gohan 2025年5月6日 (二) 10:02 (UTC)
- 结构化数据首先考虑维基数据。如果有官方页面可查编号得到较多的进一步信息,可考虑以外链意义放在信息框,否则单纯编号不建议提供给读者,读者无法快速理解和运用。如果“无”“撤销”是不常见、通常会被条目正文介绍的,信息框写入千篇一律的“有”或者无额外信息的“无”可能意义不大?提供单纯索引号而无功用价值可能WP:RAWDATA?注明“情形”可能需要理解因果,比如相关内部链接。不同版本,我倾向维基数据及其优先级、修饰符功能。编号旁的状态,如果能统一写法规格,不反对加注。--YFdyh000(留言) 2025年5月6日 (二) 10:26 (UTC)
- 以较多需要当局审查或分级的电影为例,美国、新加坡、台湾、香港、中国大陆等结果均无网址单独固定的网页。单纯编号的确意义不大。维基数据确是现有编号的理想归宿。--— Gohan 2025年5月7日 (三) 08:46 (UTC)
- (+)支持写入维基数据内。--自由米花🌾🌼 2025年5月8日 (四) 13:03 (UTC)
- 据方针WP:讨论发起位置“
讨论结束后亦应让讨论原地存档,避免重复在多个页面存档后出现讨论分支。
”,移除{{存档至|Template talk:电影信息框|Template talk:电视节目信息框|Template talk:Infobox book}}模板。若需留讨论记录可以向这些信息框的讨论页发送讨论通告来链接。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6日 (二) 11:39 (UTC)
是否加入球形地图
[编辑]英维国家信息中的地图绝大部分国家的都是第一张为球形地图,之后才是局部,中维是否应该仿照英维编写。--Gdagys(留言) 2025年5月6日 (二) 14:04 (UTC)
关于征求来源系列维护模板的字句修订
[编辑]这其实算是我在条目探讨一则留言的后续。维基百科目前存在大量征求来源维护模板,大多措辞如下:
维基百科所有的内容都应该可供查证。请协助补充可靠来源以改善这篇条目。无法查证的内容可能会因为异议提出而被移除。
——{{Unreferenced}}
请协助补充多方面可靠来源以改善这篇条目。
——{{Onesource}}、{{Refimprove}}
请协助补充可靠来源,无法查证的在世人物内容将被立即移除。
——{{BLPsources}}
由此可见,这些模板都要求我们“补充来源”。这本是好事,但既然“可供查证是维基百科内容的门槛”,我们要做的不单是“补充”,更是“根据新来源重写”;不是“用来源证明现有文字”,而是“将可靠来源的各个主要观点都写下来”。因此,我提议征求来源维护模板和相关模板中的“补充来源”替换为“根据新来源重写”,例子如下:
维基百科所有的内容都应该可供查证。请协助根据可靠来源重写本条目。无法查证的内容可能会因为异议提出而被移除。
——{{Unreferenced}}
请协助根据可靠来源重写目前依赖第一手来源的内容以改善这篇条目。
——{{Onesource}}
请协助根据可靠来源重写目前无法查证的内容以改善这篇条目。
——{{Refimprove}}
请协助根据可靠来源重写目前无法查证的内容,无法查证的在世人物内容将被立即移除。
——{{BLPsources}}
以上,提请诸君讨论。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5月8日 (四) 13:16 (UTC)
- (+)支持,之前完全没想到这一点,我觉得想法非常好。另外看到这一提案,我个人主要想到的理由倒没有“要求‘将可靠来源的各个主要观点都写下来”那么强(当然这绝对是最应该做的事),我想到的是:无来源内容大多是编者随手写的低质内容,本身就并非是来自于可靠来源,因而改善途径自然不应是“找可靠来源去生拼硬凑地来佐证原本就并非出自可靠来源的表述”,而是重写。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8日 (四) 13:20 (UTC)
有关在建城市轨道交通条目中的计划通车时间
[编辑]留意到近期广州地铁条目中的未来发展一栏,针对一些在建线路的“计划通车时间”遭到多次删改,看看各位的意见认为要不要添加“计划通车时间”以寻求共识? @Cygz、TimWu007、Jackycheung0929--Nissangeniss(留言) 2025年5月8日 (四) 14:57 (UTC)
- 添加上“计划通车时间”是一名匿名用户的贡献。
- 但是通过观察优良条目北京地铁中未来发展的章节,则发现实际上除了是今年确定开通的线路,其余的通车时间要不是没有来源,要不是计划赶不上变化。而再观察规模比广州地铁更大的上海地铁,则发现其对于线路规划及建设的通车时间的参考来源则更少。而再参考比广州地铁开通更早的天津地铁,其对于未来发展的参考来源中的描述,则更表现出“计划赶不上变化”。
- 其实现在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已不是十几年前那般迅速,市政工程的计划赶不上变化是常常发生的,社会上有不少观点认为中国的大基建时代已经过去了,地铁的建设也被新的国家标准束缚。
- 回到广州地铁这方面说,2017年就说21号线会在当年开通[7],2022年说11号线会在当年开通[8],而这两条线都因各种原因推迟通车时间。
- 因此,我更倾向于不单独加上“计划通车时间”这一列。如果通车时间已被官方确认,或有相关方的官方回复(如人民网的领导留言板、12345等),则可如该版本或该版本中在土建进度中加以备注。当然,需要一列备注栏以存放参考来源,无论是刚开始建设线路的环评报告等文件,还是确认通车时间的新闻。--Cygz(留言) 2025年5月8日 (四) 18:19 (UTC)
历任教宗译名
[编辑]某些教宗译名地区词多有不同,或许要修订一下。另外我前几天寄信问台湾地区主教团,他们说自己也参考香港教区的历任教宗名单,所以确定台湾方面的“官方中文译名”当是不能指望了,就看教会或世俗文献常用名称吧(但他们自己文献也到处混用Orz)。——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5月8日 (四) 17:52 (UTC)
- 根据WP:讨论发起位置的要求,已在WikiProject_talk:基督教发送讨论通告。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8日 (四) 17:58 (UTC)
- 大陆这边似乎没有规范?不过《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提到了一些教皇的译名,可作参考,我前段时间搞了几个重定向。——杰里毛斯(留言) 2025年5月8日 (四) 18:21 (UTC)
- 我随便举几个例子:
- Pius PP.:“庇护”、“比约”、“碧岳”等(btw梵二文献全用比约,不用庇护);
- Gregorius PP.:“额我略”、“格列哥里”、“格里哥利”、“国瑞”等;
- Clemens PP.:“克莱孟”、“克勉”、“格肋门”、“格来孟”、“格肋孟”、“克来孟”等;
- Innocentius PP.:“依诺增爵”、“依诺森”、“诺森”等;
- Caelestinus PP.:“策肋定”、“雷定”等;
- Callistus PP.:“加里多”、“嘉礼”等;
- Nicolaus PP.:“尼各老”、“尼阁”、“尼古拉”等,
- 多不胜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5月8日 (四) 18:2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