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LGBT权益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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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勒斯坦实际控制区域 | |
同性性行为 | 男性同性性行为违法(加沙地带) |
同性伴侣关系 | 不承认同性伴侣(加沙地带) |

巴勒斯坦地区的LGBT权益,是该地区最为忌讳的人权议题之一,自2007年哈马斯控制加沙地带 哈马斯对同性行为和同性伴侣严格伊斯兰教法和死刑。
刑法
[编辑]根据国际男女同性恋联合会,巴勒斯坦的加沙地带地区严格伊斯兰教对男性间之同性性行为判处死刑[1]。这与以色列对LGBT较为宽容的程度不同。
参考文献
[编辑]- ^ Daniel Ottoson, LGBT World Legal Wrap-up Survey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2-03-10., International Lesbian and Gay Association. 2006-11. [201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