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元璐
倪元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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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博物館藏倪元璐像 | |
大明戶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 | |
籍貫 | 浙江上虞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玉汝,號鴻寶 |
諡號 | 文正(南明)、文貞(清) |
出生 | 萬曆二十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1594年1月7日) 浙江上虞縣 |
逝世 | 崇禎十七年三月十九日 (1644年4月25日) 京師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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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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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元璐(1594年1月7日—1644年4月25日),字玉汝,號鴻寶,浙江上虞人,明朝政治人物、書法家,進士出身。與黃道周、王鐸並稱「明末書壇三株樹」,又與王鐸、傅山、黃道周、張瑞圖合稱「晚明五大家」。
生平
[編輯]早年生平
[編輯]萬曆二十一年,十二月十四日生浙江上虞(今紹興市上虞區)。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浙江鄉試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登壬戌科進士[1],授庶吉士,倪元璐與馬如蛟、黃道周等同出韓日纘門下[2]。天啟四年,任編修[3],五年冊封德藩,給假養病。七年四月假滿,五月江西主考。
崇禎元年(1628年),升翰林院侍講,元璐請求毀去《三朝要典》,逐來宗道、楊景辰等閹黨,並上書為東林黨人辯護[4];又曾上書申救黃道周、劉宗周等人[5]。歷遷南京國子監司業、右中允。崇禎四年(1631年)進右諭德,充日講官,七年進右庶子。崇禎五年,元璐四次奏疏乞歸,不准。曾說「吾平生不熱愛官,不喜居要人牢籠之內」。崇禎八年(1635年),遷國子監祭酒,恢復祖制的貢士積分之法[6]。後被溫體仁嫉妒,因而去官閒住。
再次起復
[編輯]崇禎十五年(1642年),重新啟用為兵部右侍郎兼侍讀學士,當其時正值清兵第六次入塞,鄰近大亂,道路頗棘,倪元璐出金募壯士隨行一路沖險北上。[7][8]次年抵達京師,崇禎帝得知甚高興,向其他人說「固知是吾倪講官也」,並召他即日面陳制敵機宜[9]。當其時,崇禎帝十分欣賞元璐,預備隨時把他提拔為閣臣,而內閣大臣陳演恐怕他威脅自己,便進言說「天下不治,皆由於兵部和戶部不合,今廷臣可任者,惟有倪元璐、馮元飈兩人,假如元璐為戶部尚書,元飈為兵部尚書,彼此合作,國家不日可治」,崇禎帝深以為然[10]。
崇禎十六年(1643年)五月,元璐被破格提拔為戶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仍充任日講官。戶部尚書任內,倪元璐請求把徵收三餉的官吏合三為一,以免越多官吏就越多機會作奸科,百姓因而稍稍緩口氣[11]。當時有崇明人沈廷揚向朝廷獻計改漕運為海運,元璐把他的建議呈送崇禎帝,因而得以用灣船六船試行,一個月後,當元璐看見沈廷揚便驚訝說「我已經奏聞陛下,說你已經出發了,你怎麼還在這裡?」,而廷揚則回覆說「我已經去完回來了,運送的物資也已經抵達了」,元璐大喜並上報崇禎帝[12],廷議今後海運和漕運相半而行,但後來未及實施就遭遇「甲申之變」[13][14]。
殉國成仁
[編輯]崇禎十七年(1644年)正月,倪元璐上書請求讓浙江鄉紳團練鄉兵,浙西由徐石麒、錢繼登主持,浙東則推薦劉宗周、羌應甲主席;又在保甲中簡練鄉勇,實行古弓弩社法,崇禎帝是其言[15]。二月,被解去戶部尚書職務,惟負責經筵日講。[16]三月六日,李自成攻佔宣府,從真定繞道而出,倪元璐引用宋康王的故事,急請太子前往南京撫軍[17],但未被崇禎接納[18][19]。三月十九日,李自成陷京師,倪元璐盪盡家產,募得數百死士,馳赴北京勤王。倪元璐入都時,強邀祝湯齡前往,但被婉絶。元璐得知崇禎殉國後,便「束帶向闕,北謝天子,南謝太夫人」,又在桌子寫下「南部尚可為。死,吾分也。毋紟棺,以志吾痛」,隨後自縊而亡。
身後
[編輯]南明弘光朝時,追贈少保、吏部尚書,諡文正。[20]清朝改諡文貞,賜地七十畝,命有司春秋致祀。
評價
[編輯]《明史》:「范景文、倪元璐等皆莊烈帝腹心大臣,所共圖社稷者,國亡與亡,正也。當時壎顏屈節,僥倖以偷生者,多被刑掠以死,身名俱裂,貽詬無窮。而景文等樹義烈於千秋,荷褒揚於興代,名與日月爭光。以彼潔此,其相去得失何如也。」
《東林列傳》:「先生當啟、禎之朝,昌言嶽嶽,能使群奸破膽,宵人屈服。每一疏出,如撞晨鐘。崇禎元年三疏,其最著者矣。烈皇帝每得其疏,置之屏問,出入瞻誦,以為偉人,不可謂不遇矣。」
倪元璐針對明廷頒發《坤輿格致》令各省開礦之議,特上《請停開採疏》建議停止開礦。倪元璐曾表示:「大都天下之事,不患無議論而患無事功,不患無風節而患無經濟。」但首輔陳演批評:「元璐書生,不習錢穀。」亦有其道理。
家族
[編輯]曾祖倪鎧,號抑菴,正德五年庚午舉人、官南城知縣。祖倪應蘄,號南望,封知縣。父倪凍,號雨田,萬曆二年進士,歷知撫州、淮安、荊州、瓊州四府。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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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璐善書法,學顏真卿、王羲之、王獻之。秦祖永《桐陰論畫》中說:「元璐書法靈秀神妙,行草尤極超逸。」著作收入《倪文貞集》。
參考文獻
[編輯]- ^ 《天啓二年壬戌科進士履歷》:倪元璐,鴻寶,詩二房,己亥十一月十六日生。上虞人。己酉六十六,會一百二十八,二甲二十名,禮部政,改翰林院庶吉士,甲子授編修,本年經筵展書,纂起居注,乙丑德府冊封,養病給假。丁卯四月假滿,五月江西主考,戊辰日講,升侍講學士,又升南國子監司業,庚午升右中允,辛未升右諭德,仍日講官,甲戌升右庶子掌右春坊印,乙亥升國子監祭酒,丙子閑住。壬午升兵部右侍郎,癸未升戶部尚書。曾祖鎧,舉人、知縣。祖應蘄,封知縣。父涷,萬曆甲戌進士。
- ^ 《明季北略》(卷十一):「馬如蛟,字騰仲,號訥齋,和州人。天啟壬戌進士,與倪元璐、黃道周同出韓太史日纘門。」
- ^ 《明季北略》(卷4):「倪元璐,字鴻寶,上虞人。天啟二年壬戌進士,授庶吉士。思宗文為翰林編修。」
- ^ 《東林列傳》(卷八):「璫既磔死,餘黨猶踞要津,欲禁錮林下,諸賢乃力攻東林,又創為孫黨、趙黨、熊黨、鄒黨之目,以一網清流。元璐憤甚,抗章極論」
- ^ 《倪文貞集》(讓官黃劉疏):「陛下之知道周久矣,當道周抗疏之時,同輩聞之並為危慄,而道周以為惟聖主可與忠言,侃然進說,此誠至難...今宗周既以骯髒投閒,道周亦以蹇諤承貶,天下本無人,得其人又不能用,則安望天下有為陛下奮其忠能者乎﹖」
- ^ 《東林列傳》:「元璐復上蠲七年以前逋賦,及改折東南雜解疏,上皆允行。升國子祭酒,復祖制貢士積分之法。」
- ^ 《甲申傳信錄》(卷三):「壬午冬,起右司馬。時𣺏州方薄徐、淮,道路頗棘,元路募健丁數十騎,夾馳入京師。」
- ^ 《上虞縣志》:「十五年,寇益熾𬣮,起兵部右侍郎,疏辭。會京師戒嚴,遂毀家募士,仗劍至淮,欲率勤王兵而北,不時至。乃將數十騎沖險入都,上異之。」
- ^ 《東林列傳》(卷八):「家居七年,特起兵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以母老辭,有旨敦促。時京師戒嚴,元璐長跪告母曰:自瓊州公以來,再世祿食。今天子有急,奈何?其母裂所衣襦示之曰:為爾氊也,豈曰無衣?元璐乃毀家召募,得數十人,及其弟瓚率家徒佐之,可數百人趨淮上,問淮使者,覔鹽徒為助,無有應者,乃身率十騎持滿夾趨衝險,出濟北十餘日,達京師。上聞之甚喜,曰:固知是吾倪講官也。即日召見,條奏守禦之䇿悉備,隨以劉超就擒。」
- ^ 《東林列傳》(卷八):「當是時,上注意元璐甚切,行且旦夕入閣,而陳演欲攘首揆,乘延儒視師,構成其罪;又慮元璐大用,乃入告曰:「天下不治,由兵農不合,今廷臣可任者,惟倪元璐、馮元飈耳,使元璐為大司農,元飈為大司馬,彼此叅合,不日可治。」上心然之,即日以元璐為戸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與元飈分部治事...」
- ^ 《東林列傳》(卷八):「先是,軍興正賦之外,有邊餉,有新餉,有練餉,條目繁而胥吏易以為奸,元璐請併三為一官,民便之。」
- ^ 《倪文貞集》(淮鎮切謀疏):「此功一成,而兩淮三百萬餉出其中矣。何以言之﹖凡河漕每糧一石,各州縣給旗甲腳價等費,多至三四兩。今既及淮而止,於道里省三之二,腳價亦省三之二,檄令州縣循三兩為率,以一兩給旗甲,二兩解淮庫,計江浙等處正米二百萬石,可得銀四百萬兩。以百萬為海船及盤運之費,餘三百萬以百萬募兵三萬,以五十萬治戰艦,以五十萬製備甲械及馬,此外猶餘百萬...覽奏淮海截漕,膠河剝裝,甚屬利便,且能精兵裕餉,以資滅宼,尤裨大計。卿已簡司國用,正可主持力行,即著悉心籌畫,將責成經理等項事宜,詳確開列具奏,該部知道。」
- ^ 《明史》(倪元璐傳):「先是,有崇明人沈廷揚者,獻海運策,元璐奏聞。命試行,乃以廟灣船六艘聽運進。月餘,廷揚見元璐,元璐驚曰:「我已奏聞上,謂公去矣,何在此?」廷揚曰:「已去復來矣,運已至。」元璐又驚喜聞上。上亦喜,命酌議。乃議歲糧艘,漕與海各相半行焉。」
- ^ 《明史》(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十六年夏,尚書倪元璐請截漬糧由膠萊河轉餉,自膠河口用小船抵分水嶺,車盤嶺脊四十里達於萊河,復用小船出海,可無島礁漂損之患。山東副總兵黃廕恩獻議略同。皆未及行。」
- ^ 《崇禎實錄》(卷之十七)
- ^ 《甲申傳信錄》(卷三):「十七年二月,解司農印,復入翰林,供經筵日講」
- ^ 《倪文貞集》(守禦遏援疏):「伏祈皇上參覽前事,早奮乾斷,命皇太子統師而南,選京營將校併精卒萬人,擇廷臣有才望者輔之,出於河間、德州之間,事急則帥天下兵入援,賊退則前駐留都,控引淮徐,遏賊轉掠山東,窺截漕路,誠令兩京奠安,命脈流通,然後徐用東南以收平蕩,又何難焉﹖」
- ^ 《東林列傳》(卷八):「賊至宣府,繞出真定,急請太子撫軍而南,如宋康王故事,不聴」
- ^ 《上虞縣志》:「賊入秦申河防,三議請東宮撫軍而南,不聽。」
- ^ 《明史·列傳第一百五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