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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名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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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名岳(?—?),號五沖,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鹽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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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福建鄉試第三十八名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三甲二百十二名進士,都察院觀政,三十一年授行人司行人,五月與太常寺少卿趙崇善一起奉使往江西,封益府安義、羅川二王。三十三年再次為副使,冊封唐府安陽王妃胡氏,三十四年七月奉命護送首輔沈一貫歸鄉養病[1][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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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陳泮。祖父陳大勳,陸川典史。父陳兆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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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之四百二十三》:萬曆三十四年七月,命行人陳名岳、潘珙護送首次二輔歸里。
  2. ^ 《莆田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