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基
外觀
高德基(1119年—1172年),字元履,金朝大臣,遼陽渤海人,高氏,先世於渤海國亡後被遼遷置遼陽(今遼寧遼陽市)。
金熙宗皇統二年(1142年)登進士第。皇統六年(1146年)為尚書省令史。完顏亮為相,專愎自用,僅高德基一人敢與之詳辯。皇統九年(1149年)完顏亮即位,也稱他「公直果敢」。遷都燕京之前,讓他攝燕京行台省都事。改攝右司員外郎,歷任戶部員外郎、中都路都轉運副使、戶部郎中。正隆四年(1159年)為南京宮室營造提點,轉同知開封尹。金世宗大定三年(1163年)因為察廉治狀不善,降為同知北京路都轉運使事,改刑部侍郎。後稍有升遷。大定七年(1167年)改中都路都轉運使。大定九年(1169年),治土河水害,拜刑部尚書。有犯罪當死者,宰相想要從末減刑,他以「法無二門,失出猶失入」為由,持異議,被世宗讚許。為賀宋帝生日使。大定十一年(1171年),改戶部尚書。曾上疏奏請免軍需房稅等錢,減農稅及鹽酒等課。因增高市價,支付隨朝官俸粟錢,多出官錢四十萬貫,被杖八十,貶職降為蘭州刺史。大定十二年(1172年),去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