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忠賢
魏忠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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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 | 明朝 |
主君 | 明熹宗(天啟帝) |
姓 | 魏 |
名 | 忠賢 |
字 | 完吾 |
初名 | 魏四 |
出生 | 隆慶二年正月三十日 1568年2月27日 直隸肅寧縣 (今河北省滄州肅寧縣) |
逝世 | 1627年12月11日[1] 北直隸阜城縣 | (59歲)
墓葬 | 北京香山碧雲寺 |
魏忠賢(1568年2月27日—1627年12月11日),直隸肅寧縣(今河北滄州肅寧縣)人,原名魏四,進宮後改名李進忠,移宮案後,改回魏姓,天啟帝賜名忠賢,字完吾。中國明朝末期宦官(內璫),人稱魏璫[2]、逆璫[3]、逆賢[4]。他在天啟年間拉攏齊楚浙黨官吏加入組成閹黨,與東林黨人爆發激烈的東林黨爭。崇禎帝即位後遭整肅、流放,期間畏罪自殺,崇禎帝將其屍體凌遲。後世中外史家普遍對魏忠賢給予極其惡劣的評價。
生平
[編輯]青宮舊勞
[編輯]魏忠賢出生於隆慶二年正月三十日(1568年2月27日),是個左撇子,年少時家境貧窮,混跡於街頭,不識字,但精通射箭,懂得騎馬,喜歡賭博,迷戀飲酒、嫖妓,好與人嬉笑。人們稱他為「傻子」。他事實上有自己的決斷,但是喜歡猜忌,更喜歡別人對他阿諛奉承。[5]後為賭債所逼,只好棄妻賣女,且見太監在遊樂場所出手闊綽,決意入宮做宦官,相傳魏忠賢是在賭場被人追債毆打時,才取刀自宮,野史相傳刀子只割到衣服,因此仍然是個健全的男人,因與後宮佳麗熟識結好,得以通融。
入宮後改名李進忠。在宮中結交太子宮太監王安,得其所助。後又結識皇長孫朱由校乳母客氏,與之對食。對皇長孫,則極盡諂媚事,引誘其宴遊,甚得其歡心[6]。泰昌元年(1620年),朱由校即位,是為明熹宗,賜名忠賢,並令其掌管惜薪司、內府供用庫、尚膳監印,督寶和等店。天啟三年十二月,魏忠賢正式總督東廠。[7][8]
黨爭奪權
[編輯]天啟初年,東林黨人在成功排斥方從哲後漸有獨掌朝政之勢[9],時人謂「眾正盈朝」,然而他們好同惡異[10][11],又好以鄉里分同黨[12][13],故而為齊楚浙黨及小人所深惡[14][15][16]。魏忠賢與熹宗是皇孫時代即結識的舊識,魏忠賢乘機結交朱由校乳母客氏,兩人遂狼狽為奸[17],魏忠賢也得以藉故把與東林相善的太監王安縊殺[18]。魏忠賢後來也曾經嘗試巴結東林黨人,但被拒絕並因其惡行而受到大臣彈劾,於是也痛恨東林黨人起來[19]。天啟四年(1624年),熹宗逐漸放任魏忠賢勢力做大[20],東林內「擊內派」的楊漣、左光斗等也壓過「調和派」的意見向魏忠賢發起政治總攻[21][22][23],惟其攻勢在客氏和掌印太監王體乾的協助下被化解[24],而魏忠賢遂集合齊、楚、浙黨及不被東林接納的士大夫形成閹黨以圖向東林反攻倒算[25][26][27][28]。
重建紫禁城三大殿之餘,朱由校喜歡鑽研木工[29],亦沉迷於刀鋸斧鑿,魏忠賢總是趁他木工做得全神貫注時,拿重要的奏章去請他批閱,熹宗隨口說:「朕已悉矣!汝輩好為之。」魏忠賢遂逐漸專權[30][31][32]。加之熹宗為人善忘[33],魏忠賢因而得以利用中旨[34][35][36],竊奪威福[37],傾害正人。魏忠賢又控制廠衛,勾結魏廣微等朝中大臣以「蔑主沖幼,結黨擅權」挑撥煽動熹宗對東林的不滿[38][39][40],使閹黨得以逼走葉向高[41]、韓爌[42]、朱國禎[43]等內閣大臣和趙南星、高攀龍等東林領袖[44][45],並成功誣蔑殺害包括東林六君子、東林七君子等正直的士大夫[46][47];東林書院被全部拆毀,講學亦告中止,其時東林「纍纍相接,駢首就誅」、「善類為一空」。相反,崔呈秀、魏廣微、倪文煥、田爾耕、許顯純等獻媚之人則逐漸得到魏忠賢的提拔重用,魏良卿等魏忠賢親侄更被濫封至公侯之位[48][49][50][51],致使朝政敗壞[52],東廠橫行[53]。在外督師的孫承宗聽聞魏忠賢亂政後,曾一度計劃入京親自向天啟帝進諫[54],但最終被魏忠賢進䜛挫敗[55][56],孫承宗後續便因柳河之敗而被大造文章彈劾去職。
紊亂朝政
[編輯]魏忠賢與皇帝乳母客氏結成政治同盟,從而極受皇帝寵信,人稱「九千歲」(意謂在號稱千歲的親王之上,近於號稱萬歲的皇帝),有些人乾脆叫他「九千九百歲」「舉朝阿諛順指者但拜為乾父,行五拜三叩頭禮,口呼九千九百歲爺爺。」[57]自己也在民間養了不少義子,如五虎[58]、五彪[59]、十狗、十孩兒、四十孫等。自內閣、六部至四方總督、巡撫,遍置死黨。在其全盛時期,各地官吏阿諛奉承,不惜拆毀了民舍田墓數萬所來蓋「廠臣生祠」[60],薊遼總督閻鳴泰建生祠於薊州、密雲、昌平、通州、涿州、河間、保定,宣大總督張樸建生祠於宣府、大同,一些無恥的官員甚至向魏忠賢木像行五拜三叩頭[61][62][63]。天啟五年(1625年),明熹宗賜魏忠賢「顧命元臣」印,其時朝臣如魏廣微、顧秉謙、劉志選、曹欽程、王紹徽、霍維華、閻鳴泰、賈繼春、田爾耕、許顯純等大臣,均將政權拱手相讓於忠賢[64],甘心淪為幫兇,道德與氣節淪喪[65],時人譏為「門生宰相」、「魏家閣老」。天啟六年十月,袁崇煥疏頌魏忠賢[66];天啟七年四月七日,袁崇煥請立生祠[67]。魏忠賢六十大壽,「天下督撫、總鎮競投密獻、異寶、諛詞。廷臣自三公、九卿……稱觴者,衣紫拖金,填街塞戶。金卮玉斝,鐫姓雕名,錦屏繡障,稱功頌德」,第一位提出建生祠的是浙江巡撫潘汝禎[68]。
自從魏忠賢獨掌大權以後,九邊拖欠軍餉的情況嚴重惡化[69]。在魏忠賢掌權以前,九邊拖欠軍餉的情況從天啓元年拖欠119萬兩改善至天啓四年只拖欠1萬6千兩,但魏忠賢主政後,天啓五年拖欠九邊27萬4千兩,六年拖欠237萬2千兩,七年拖欠200萬9千兩,短短三年便累積拖欠九邊軍餉逾465萬兩[70]。在這情況下,各地督撫叫苦連天,如陝西巡撫胡廷宴就指出當時「各軍始猶典衣賣箭,今則鬻子出妻;始猶沿街乞食,今則離伍潛逃,始猶沙中偶語,今則公然噪喊矣」[71]。山西巡撫曹爾楨也抱怨「三關 (即固關、龍泉關、倒馬關)兵士十月無糧...」[72]。遼東巡撫袁崇煥上書告急,指寧遠「米糧久缺,軍士告飢」[73]。延綏巡撫朱童蒙也上書言延綏軍餉拖欠已達三十餘萬,該鎮「軍士缺餉,嗷嗷告飢」[74]。而根據寧夏巡撫史永安上書,寧夏也出現「缺餉缺馬」的情況,寧夏各衛營屯堡可以堪戰的馬匹竟只有78匹[75]。順天巡撫劉詔也反映說班軍和薊鎮(永平、昌平、密雲)均出現缺餉無糧的境地[76]。甚至連魏忠賢派出到各地監軍的太監,也屢屢指出邊鎮缺糧的困境,如鎮守宣大太監葛九思就提出「宣鎮缺糧數月」[77],鎮守遼東太監紀用也指出遼鎮「亟缺糧料」[78]。熹宗皇帝在批覆各地督撫時,也承認當時邊鎮廣泛出現「飢軍待哺,邊儲仰屋」、「軍士枵腹待哺,情實急迫」、「薊永二鎮缺餉多時,山海二倉查無顆粒」等情況[79][80][81],以上可見魏忠賢專政所造成邊餉短缺的惡劣情況,這也為後來寧遠兵變等埋下禍根。而在魏忠賢專擅下,甚至在天啓七年把接連取得寧遠之戰、寧錦之戰勝利的袁崇煥排斥而去[82][83][84][85]。
與此同時,魏忠賢掌政時期儘管天災頻繁[86],但閹黨臣僚卻鮮少在奏疏提及災情和賑濟工作[87]。如無錫連續數年大災,官府卻無所作為,以致於「或夫婦臨田大哭,攜手溺河;或哭罷歸,閉門自縊;或聞鄰家自盡,相與效尤」[88]。在這情況下,魏忠賢仍然在地方橫徵暴斂,致使「人不堪役,則先賣其牛、棄其地,久之而其人亦逃矣...此被坐之家,在富者猶捐橐以償,至貧者則盡棄戶而去」[89]。魏忠賢的黨羽喬應甲巡撫陝西,任內「貪聲大著」、「穢跡多端」、「言清行濁」、「聞者欲嘔」[90],有被搶劫的百姓請求捉捕賊人,喬應甲竟然反向失主索取千金,致使盜賊充斥橫行[91][92]。南京守陵太監楊國瑞是魏忠賢的乾兒子,他每次辦工轉移文書時,都會囂張地向南京戶部索取年例錢糧等公費作為報酬[93]。以上亂政導致天啟年間流民劇增,民變烽起[94][95]。
此外,魏忠賢為了完成三大殿的工程,不但強行攤派大小文武百官、地方官吏、宗藩等捐俸捐助近83萬兩[96][97],更下令摉括地方榷關、各府州縣庫貯官銀,如各官柴直銀,鎮江府海防銀、三府備倭銀、徐州庫軍便銀、揚州府操餉銀、南贛賞功銀、蘇州鳳陽二府馬價銀、鹽運司募兵銀、貯庫銀、挖河銀、福建藩司西庫備用銀、兩淮運司錢糧等,地方經費因而被搜括一空。魏忠賢甚至把漕糧及倉屯糧也賣了助工,導致地方空虛,也間接導致三吳長江盜賊、鴟張海盜得以縱橫嘯聚[98]。三大殿工程直至天啟七年八月完工,朝廷一共花費了688萬7千餘兩,但仍拖欠著商人工匠民伕120萬兩工錢[99],而魏忠賢黨羽的工部尚書徐大化貪恣無忌,剋扣工錢,私受銅商厚賄,挪借惜薪司錢糧二十萬兩[100][101][102][103]。除此以外,在魏忠賢掌權時期的錦衣衛與內廷出現了廣泛的冗員冒濫,閹黨權貴的弟姪親屬們大量掛職領俸[104][105][106],錦衣衛官旗等從萬曆四十八年僅17760員暴增至36360員,文思院匠官由原來只有752人暴增至5288員,鴻臚寺帶俸序班也由173員增加到527員,還有各監局和光祿寺冒濫的人員等,幾項加起來每年就要額外開支銀2萬8千8百兩、俸米37萬石[107][108][109]。而根據史書記載,魏忠賢執政期間也大量盜竊京師、南京的奇珍異寶和內帑金銀等,導致後來出現「內外匱竭」的情況[110][111][112][113]。
天啟末年時,太倉老庫匱乏得只剩下11萬4千兩,戶部尚書郭允厚上書直言「積貯之府所餘僅爾,匱乏之象深足驚心」[114]。此外,郭允厚也坦言「太倉之歲入僅三百三十萬,而歲出該五百餘萬,臣思之而無策也。省直之歲徵僅三百三十萬,而九邊之歲支已該三百二十萬,臣思之而無策也...用財者日盛,生財者無門,而臣之伎倆窮矣...」[115]。吏部尚書王紹徽也言「今物力既拙,加派滋起,以致百姓流亡,盜賊充斥。」[116]。時人總結天啟末年處於「兵窮、餉窮、民窮、財窮」的困境[117]。
儘管財政匱乏,魏忠賢為了收賣人心、市恩商人,還是把潼關、咸陽、大慶、慶陽、鳳翔、漢中、臨洮、西安、三原的商稅一切罷免,致使國家損失大量稅收[118]。除了陝西以外,浙直也有商人翁元等因為魏忠賢減免他們的商稅,而為魏忠賢歌功頌德,捐資建坊[119]。此外,兩廣總督何士晉雖是東林黨人,但以徵收商稅來抵補遼餉的加派[120][121],史稱「共得三十萬金抵解遼餉,而民間竟不知有加派之苦」[122],但其後來卻被閹黨誣衊是「徵賄助餉」、「那移賦額」,最終被罷官免職,熹宗還在批示中表示「商人困苦情斃昭然甚悉,着即與改歸田畝,照地徵輸以抵遼餉」[123]。
身敗名裂
[編輯]天啟七年(1627年),熹宗病危,他召見信王朱由檢說「吾弟當為堯舜」,又說「忠賢宜委用」[124],隨後又詔逾廷臣「魏忠賢等皆恪謹忠貞、可計大事」,內閣大臣黃立極則回答說:「陛下任賢勿貳,諸臣敢不仰體?」[125]。朱由檢向來厭惡閹黨專權,一直不為魏忠賢所容[126],魏忠賢曾在熹宗病逝前打算垂簾攝政,但在施鳳來的反對下罷休[127];後來,魏忠賢又一度打算藉助提督忠勇營的太監塗文輔發動政變,但被崔呈秀以「恐外有義兵」勸止[128][129]。同年八月,熹宗駕崩,遺命由弟朱由檢繼位,年號崇禎。閹黨和朝野官員大多知魏忠賢敗像已現,都紛紛開始試探崇禎帝的態度,魏忠賢也惶惶自懼而請辭任職務,崇禎帝雖心厭忠賢而不動聲色,反而選擇繼續韜光養晦[130],對其請辭溫旨不允[131]。後來陸續有大臣楊維垣彈劾閹黨骨幹成員崔呈秀,崇禎帝得以借機逐步削弱魏忠賢的權力[132][133]。
天啟七年(1627年)十一月,崇禎帝在剷除魏忠賢的羽翼崔呈秀之後,嘉興貢生錢嘉徵彈劾魏忠賢十大罪狀:一並帝;二蔑后;三弄兵;四無二祖列宗;五剋削藩封;六無聖;七濫爵;八掩邊功;九傷民財;十通關節。崇禎召魏忠賢至殿上,命宦官當眾宣讀錢嘉徵奏疏,忠賢面如土色[134]以重金拜託皇帝身邊的老宦官徐應元求情。徐勸他辭職,於是忠賢請辭獲准。[135],崇禎帝隨後便把魏忠賢貶至鳳陽[136],期間魏忠賢豢養一批亡命之徒,崇禎聞後大怒,命錦衣衛前去逮捕,押回京師審判。[137]黨羽李永貞得知消息,連忙派人密報魏忠賢。魏忠賢自知難逃一死,在阜城南關尤氏旅店與同夥李朝欽痛飲至四更,最後懸樑自盡。據記載,當晚有書生夜宿魏忠賢所住旅館,作歌譏諷魏忠賢,魏忠賢聞之更加傷心苦悶,和李朝欽吊頸自殺。[138][139][140]。此後崇禎帝又誅殺客氏、忠賢侄魏良卿,逼崔呈秀自盡,並平反冤獄追恤了許多在天啓年間被太監魏忠賢逼害致死的東林黨官員[141]。
崇禎帝下令將魏忠賢屍體凌遲。[142]思宗下令清查「閹黨逆案」,韓爌和東林內閣本來無意「廣搜樹怨」,因而只提供了四五十人搜捕名單,但崇禎帝認為人數太少而不高興,兩方數來數回,崇禎帝後來下令把逆案罪分六等(贊導、擁戴、頌美、祠頌、諂附等),並把諂附魏忠賢的內侍太監也一併追究,最終「欽定逆案」中一共清查出首逆同謀6人,交結近侍19人,交結近侍次等11人,逆孽軍犯35人,諂附擁戴軍犯15人,交結近侍又次等128人,祠頌44人,共計258人,再加上漏網之魚57人,共計315人[143][144]。韓爌《欽定逆案》定首逆同謀六人:崔呈秀、李永禎、李朝欽、魏良卿、侯國興、劉若愚依謀反律減等斬首,決不待時。劉若愚屢疏辯冤,改斬監候,後來釋放。閹黨主要成員如崔呈秀、顧秉謙、田爾耕、太監李永貞等後來也被陸續籍沒家產,以助邊餉[145][146][147][148][149][150][151][152]。
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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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形象
[編輯]1988年 TVB電視劇 《狂龍》 江毅 飾
1993年電影《刺客新傳之殺人者唐斬》倪大紅飾
2014年電影《白髮魔女傳之明月天國》倪大紅飾
2017年電影《繡春刀II:修羅戰場》金士傑飾
軼聞
[編輯]魏忠賢篤信佛教,時常禮敬名僧,跟秋月、大謙等知名禪師有來往。也包括了飲酒食肉,為人勢利的碧雲寺詩僧[170]。
朱長祚在《玉鏡新譚》中稱魏忠賢「形質豐偉,言辭佞利」,擅長唱歌、奏樂、圍棋、蹴球,而熹宗是個木工天才,喜歡引繩削墨,「每營造得意,即膳飲可忘,寒暑罔覺」。魏忠賢總是趁他沉浸於匠人之樂時去奏事,見此,熹宗不耐煩,總是隨口說:「朕已悉矣,汝輩好為之。」魏忠賢逐漸專擅朝政。
清康熙四十年,江南道監察御史張瑗奉命前往西山一帶巡視,發現碧雲寺後面魏忠賢墓「峻宇雕牆,覆壓數重,蔥鬱綿亙,金碧輝煌」,於是稟報康熙皇帝,建議「仆毀」。康熙皇帝命令:「魏忠賢碑墓,著交與該城官員仆毀劃平。該部知道。」六月毀墓。[171]乾隆十三年(1748年),乾隆皇帝大規模擴建碧雲寺,在被平毀的魏忠賢墳墓舊址上仿照西直門外真覺寺(五塔寺)金剛寶座塔的樣式建造了一座佛塔。[172][173][174]遺址出土明代武將石像。
明代馮夢龍撰《燕都日記》記載,李自成攻陷北京前夕,大廈將傾之際,崇禎帝念及魏忠賢昔日的事功,在太監曹化淳建議下,收葬魏忠賢的遺骸於香山碧雲寺(後於康熙四十年,即1701年被搗毀)[175]。但根據「日侍先皇(崇禎帝)左右」的錦衣衞指揮僉事王世德著作《崇禎遺錄》考證,他指出「野史有上(崇禎帝)命收魏忠賢骸骨一事,荒謬不足致辨。」[176]。時任左諭德的楊士聰也對此說予以反駁,他指出當時曹化淳早就閒住不在京城,崇禎皇帝又如何接受曹化淳面奏? 楊士聰稱這偽說是「一二逢迎時局者」所為[177]。而且根據明朝宦官劉若愚的《酌中志—卷九正監蒙難紀略》,當中記載曹化淳正是被魏忠賢逼害的王安舊屬,因此魏忠賢得勢時間曹化淳也深受逼害,故而曹化淳為魏忠賢說情的可能性較低。
評價
[編輯]《明史》:「迨神宗末年,訛言朋興,群相敵仇,門戶之爭固結而不可解。凶豎乘其沸潰,盜弄太阿,黠桀渠憸,竄身婦寺。淫刑痡毒,快其惡正醜直之私。衣冠填於狴犴,善類殞於刀鋸。迄乎惡貫滿盈,亟伸憲典,刑書所麗,跡穢簡編,而遺孽餘燼,終以覆國。莊烈帝之定逆案也,以其事付大學士韓爌等,因慨然太息曰:「忠賢不過一人耳,外廷諸臣附之,遂至於此,其罪何可勝誅!」痛乎哉,患得患失之鄙夫,其流毒誠無所窮極也!」
《明史紀事本末》:「魏忠賢者,河間惡少,肅寧醜類,樗蒲坐困,腐身自媒,斯固以刀鋸之兇殘,冀鼎俎之拾瀋者也...乃若釁開宗社,毒流縉紳,誣織封疆,飛文宮禁,威明豈貨群羌,乃輸左校,張儉詎危社稷,更煩北寺耶!洎乎文言冤獄,遍扁染清流,楊漣、左光斗等並繫鋃鐺;魏大中、周順昌等同嬰桎梏,正如朱並所告二十四人,李膺所坐六百餘士,雖夕陽亭下,震酖何辭,首陽山前,滂屍不愧。而田爾耕三木橫加,許顯純五毒備至。乳虎乍逢,盡灑萇弘之血;蒼鷹所擊,皆含杜伯之冤。是則拊髀之憤,原不馮生,而破柱之風,猶能為厲矣。倘非金閶告變,佩韋倡怒,殺詔使於廁上,沉駕帖於河中,則懸金之募,沉命還多,瓜蔓之抄,囊頭未已也。」
在由中國文史學者劉繼興和劉秉光所著的《歷史上那些帝王們》一書中認為:「平心而論,魏忠賢為鞏固個人權勢,未免有黨同伐異、殘忍歹毒的罪惡一面,但從他曾經力排眾議、大膽起用遼陽戰敗後遭受讒言的熊廷弼,不徇私情、果斷罷免寧錦一戰中畏縮不出的袁崇煥,曾拋開私怨、違心推薦趙南星、孫承宗等一批能臣直臣等諸多方面,可以看出他還是心繫國家、講求原則的。魏忠賢主政期間,國內形勢良好,遼東局勢平穩,這層能力、這種魄力、這份功績,還是應該被認同和肯定的。」[178][需要較佳來源]
前任: 宋晉 |
東廠提督太監 1623年—1627年 |
繼任: 王體乾 |
註釋
[編輯]- ^ 劍橋中國明代史.崇禎朝[1]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他對等待着他的下場感到害怕,和一個關係親密的太監在12月中旬一起縊死於阜城。
- ^ 楊棟朝《首參魏璫疏》
- ^ 《崇禎長編》
- ^ 《酌中志》
- ^ 《酌中志》載「忠賢少孤貧,好色、賭博,能飲啖、嬉笑,喜鮮衣馳馬,右手執弓,左手彀弦,射多奇中。不識文字,人多以傻子稱之。亦擔當能斷,顧猜狠自用,喜事尚諛,是其短也。」
- ^ 《明季北略》(卷2):「忠賢,北直河間府肅寧縣人,原名李進忠,本姓魏,繼父姓李,得寵後因避移宮事,改賜名忠賢。萬曆四十八年庚申九月初六日,熹宗立,年十六,未婚,乳母客氏,侯田兒之妻,年三十,妖艷。熹宗惑之,封為奉聖夫人,出入與俱。時忠賢漸用事,私殺司禮監王安、於海子,然與客氏尚未合。及熹宗婚,立張氏為皇后,王氏為良妃、段氏為妃,客氏不悅。熹宗賞賚無算。」
- ^ 《酌中志》:「天啟初年逆賢即掌惜薪司、內府供用庫、尚膳監印,督寶和等店,天啟三年十二月掌東廠印,前後獎敕數十道,溫旨無算。」
- ^ 《酌中志》:「三年冬,宋私宅閑住,逆賢掌東廠」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四》:「辛酉大學士方從哲屢乞休,上俱慰留,至是六上,始報允。」
- ^ 《明史.黃克纘傳》:「方東林勢盛,羅天下清流,士有落然自異者,詬誶隨之矣。」
- ^ 《明史.倪元璐傳》:「東林,天下才藪也,而或樹高明之幟,繩人過刻,持論太深,謂之非中行則可,謂之非狂狷不可」
- ^ 《明史.黃尊素傳》:「而是時,東林盈朝,自以鄉里分朋黨。」
- ^ 《明史.魏大中傳》:「東林中,又各以地分左右。大中嘗駁蘇松巡撫王象恆恤典,山東人居言路者咸怒。及駁浙江巡撫劉一焜,江西人亦大怒。給事中章允儒,江西人也,性尤忮,嗾其同官傅櫆假汪文言發難。」
- ^ 《明史.黃尊素傳》:「江西章允儒、陳良訓與大中有隙,而大中欲駁尚書南師仲恤典,秦人亦多不悅。」
- ^ 《明史列傳第一百三十二》:「而是時牴排東林者多屏廢,方恨南星輩次骨。」
- ^ 《明史列傳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與東林忤者,眾目之為邪黨。天啟初,廢斥殆盡,識者已憂其過激變生。及忠賢勢成,其黨果謀倚之以傾東林。」
- ^ 《明史·方震孺傳》:「熹宗嗣位,逆璫魏忠賢內結客氏...」
- ^ 《明史·霍維華傳》:「天啟元年六月,中官王安當掌司禮監印,辭疾居外邸...安與魏忠賢有隙,閹人陸藎臣者,維華內弟也,偵知之以告。維華故與忠賢同郡交好,遂乘機劾安,忠賢輒矯旨殺之」
- ^ 《明史.趙南星傳》:「魏忠賢雅重之,嘗於帝前稱其(趙南星)任事。一日,遣娣子傅應星介一中書贄見,南星麾之去。嘗並坐弘政門,選通政司參議,正色語忠賢曰:「主上沖齡,我輩內外臣子宜各努力為善。」忠賢默然,怒形於色。」
- ^ 《酌中志》:「三年冬,宋私宅閑住,逆賢掌東廠」
- ^ 林麗月《「擊內」抑或「調和」?─試論東林領袖的制宦策略》
- ^ 《明史.高攀龍傳》:「四年八月,(高攀龍)拜左都御史。楊漣等群擊魏忠賢,勢已不兩立。」
- ^ 《兩朝從信錄》:「南京兵部等衙門尚書陳道亨、侍郎岳元聲等,論權璫公疏曰: 臣等遠在南中,近日屢接邸報。左副都御使楊漣有逆璫怙勢作威、專權亂政一疏,列東廠太監魏忠賢罪狀...臣等益用凜凜合詞上請,伏乞皇上敕下閣部,集科道諸臣,將憲臣疏列忠賢罪狀及群臣疏論情節,逐款參實情罪。」
- ^ 《酌中志》:「司禮監掌印王體乾柔佞貪狠,實黨附逆賢之元兇戎首,賊害椒紳之主盟國老也,與客氏日在御前贊逆賢,巧法庇護,軟語乞憐,而秉筆李永貞等復幫助之。凡文武大小七十餘疏,概置不聽。」
- ^ 《中國通史》(第九卷中古時代·明時期> 乙編綜述> 第四章明朝的滅亡> 第四節東林黨爭):「天啟初年,一些東林黨成員陸續被起用 。趙南星任吏部尚書,鄒元標、高攀龍先後任都御史,由在野派變成在朝派。天啟三年(1623),趙南星等利用京察的機會,盡力罷免浙、齊、楚 黨成員和品行不好的官員,把東林黨人及正派官員升至重要職位。有些官員,不見容於清流,便去投靠掌握大權的宦官魏忠賢,後來被人們稱為「閹黨」。此後 ,官僚集團內部的黨爭為東林黨人與「閹黨」之間的鬥爭所取代。」
- ^ 《明史·崔呈秀傳》:「呈秀大窘,夜走魏忠賢所,叩頭乞哀,言攀龍、南星皆東林,挾私排陷,復叩頭涕泣,乞為養子。當是時,忠賢為廷臣交攻,憤甚,方思得外廷為助。」
- ^ 《明史·顧秉謙傳》:「魏忠賢用事,言官周宗建等首劾之。忠賢於是謀結外廷諸臣,秉謙及魏廣微率先諂附,霍維華、孫傑之徒從而和之。」
- ^ 《酌中志》:「賢既得瓦全,便從此改心,放手為惡,無所忌憚,實楊公此疏激成之也。」
- ^ 《天啟宮詞》「上好弄油漆,凡所使器具,皆御用監內官監辦。進作料,上手為之,成而喜,喜不久而棄,棄而又成,不厭也。」
- ^ 《明史宦官傳》:「帝(熹宗皇帝)性機巧,好親斧鋸髹漆之事,積歲不倦。每引繩削墨時,忠賢輩輒奏事。帝厭之,謬曰:「朕已悉矣,汝輩好為之。」忠賢以是恣威福惟己意。」
- ^ 王士禛《池北偶談》:「有老宮監云:明熹宗在宮中,好手制小樓閣,斧斤不離手,雕縷精絕,魏宗賢每伺帝製作酣時,輒以諸部院章奏進,帝輒麾之曰,『好生看,勿欺我,』故閹權日重,而帝卒不之悟。」
- ^ 《酌中志》:「而逆賢不識字,從來不批文書,不輪流該正,然頗有記性,只在御前讚揚附和,植黨徇私,或危言冷語挑激聖怒。 」
- ^ 《天啟宮詞》「上(熹宗皇帝)性善忘,所用之人為客、魏擯斥,遂不復記憶問及。」
- ^ 《明朝小史卷十六天啟記》:「魏忠賢黨傾陷正人,必先假借(皇帝的)名號。凡有起用,動曰中旨。」
- ^ 《天啟宮詞》「賢擅政,各衙門章奏俱不繇閣票,特用內旨。生殺予奪,惟賢與體乾為之。」
- ^ 《酌中志》(卷十六):「天啟甲子(四年)冬...凡先帝一應長旨意、長聖諭,迥與癸亥以前文氣不同,人頗駭異。」
- ^ 《玉鏡新譚》(卷之六):「楊漣疏略云:近日忠賢進香涿州,鐵騎之簇擁如雲...宮中府中,大事小事,無一不是忠賢專擅。即奉奏之上,反覺皇上為名,忠賢為實。且如前日忠賢又往涿州矣,一切事情,必星夜馳請意旨,票擬必忠賢到,始敢發批。」
- ^ 《明史.魏忠賢傳》:「三年春,引其私人魏廣微為大學士。」
- ^ 《先撥志始》「魏廣微深恨眾人之糾彈劾也,揣忠賢以應山銜大中等,因欲借刀剪除,遂與比周密謀。以黨者,人主之所惡 也,乃於上曰:「楊、左、袁、魏,與在朝諸臣蔑主衝幼,結黨擅權,不盡竄殺,無以明主威而服天下輕蔑之心。」上意遂移,忠賢得以肆行排陷。 初猶挑激上怒,傳奉票擬,繼則從中發票語,付閣謄進。 」
- ^ 《酌中志》「而逆賢不識字,從來不批文書,不輪流該正,然頗有記性,只在御前讚揚附和,植黨徇私,或危言冷語挑激聖怒。」
- ^ 《明史. 葉向高傳》「忠賢既默恨向高,而其時朝士與忠賢抗者率倚向高。忠賢乃時毛舉細故,責向高以困之。向高數求去...忠賢雖憤,猶以外廷勢盛,未敢加害。其黨有導以興大獄者,忠賢意遂決。於是工部郎中萬燝以劾忠賢廷杖,向高力救,不從,死杖下。無何,御史林汝翥亦以忤奄命廷杖。汝翥懼,投遵化巡撫所。或言汝翥向高甥也,群奄圍其邸大噪。向高以時事不可為,乞歸已二十餘疏,至是請益力。乃命加太傅,遣行人護歸,所給賜視彞典有加。尋聽辭太傅,有司月給米五石,輿夫八。」
- ^ 《明通鑑》「魏忠賢以楊漣劾己,爌不為援,深銜之。及向高罷,爌為首輔,每事持正,為善類所倚。然向高有智術,攏絡群閹,爌惟廉直自持,勢不能敵,而同官魏廣微又深結忠賢偏引邪黨。忠賢假會推事逐南星、高攀龍...未幾,又逐楊漣、左光斗、陳於廷,朝政大變,忠賢勢益張...中旨責爌歸非於上,悻悻求去,聽還籍... 」
- ^ 《明史. 韓爌傳》「爌去,朱國禎為首輔。李蕃攻去之,顧秉謙代其位。公卿庶僚,皆忠賢私人矣。」
- ^ 《明史. 趙南星傳》「忠賢大怒,矯旨黜大中、嘉遇,並黜九疇,而責南星等朋謀結黨。南星遽引罪求去,忠賢復矯旨切責,放歸。明日,攀龍亦引去。給事中沈惟炳論救,亦出之外。俄以會推忤忠賢意,並斥於廷、漣、光斗、化中,引南星所擯徐兆魁、喬應甲、王紹徽等置要地。小人競進,天下大柄盡歸忠賢矣。」
- ^ 《明史.薛國觀傳》:「魏忠賢擅權,朝士爭擊東林」
- ^ 《明史紀事本末—第七十一卷魏忠賢亂政》「二月,大理寺丞徐大化劾楊漣、左光斗黨同伐異,招權納賄。命俟汪文言逮至鞫之。削御史周宗建、李應昇、黃尊素、張慎言籍。工部主事曹欽程復劾趙南星、周宗建、張慎言、李應升、高攀龍、黃尊素、鄒維漣、魏大中,大約誣以受熊廷弼賂,以汪文言為之證。」
- ^ 《先撥誌始》:「楊、左既逐,奸黨益無忌憚,遂肆行誣陷。」
- ^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六十九》「特封忠賢侄太子太保左都督魏良卿為肅寧伯」
- ^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七十七》「加恩三等原封太子太保肅寧侯魏良卿晉封寧國公世襲」
- ^ 《玉鏡新譚卷之十》:「與奸黨崔呈秀潛謀,妄謂親侄當享大貴,徼旨冒封國公,其侯、伯以下,冒濫官爵,不計其數。」
- ^ 《李朝實錄》:「 魏忠賢之姪, 以功封伯, 且賜二千頃田, 王夢尹論之, 語洩被謫雲。」
- ^ 《明史葉向高傳》:「向高既罷去,韓爌、朱國禎相繼為首輔,未久皆罷。居政府者皆小人,清流無所依倚。忠賢首誣殺漣, 光斗等次第戮辱,貶削朝士之異己者,善類為一空雲。」
- ^ 《明史宦官傳》:「當是時,東廠番役橫行,所緝訪無論虛實輒糜爛。戚臣李承恩者,寧安大長公主子也,家藏公主賜器。忠賢誣以盜乘輿服御物,論死...民間偶語,或觸忠賢,輒被擒僇,甚至剝皮、刲舌,所殺不可勝數,道路以目。」
- ^ 《明史. 孫承宗傳》:「會忠賢逐楊漣、趙南星、高攀龍等,承宗方西巡薊、昌。念抗疏帝未必親覽,往在講筵,每奏對輒有入,乃請以賀聖壽入朝面奏機宜,欲因是論其罪。」
- ^ 《明史. 孫承宗傳》:「魏廣微聞之,奔告忠賢:「承宗擁兵數萬將清君側,兵部侍郎李邦華為內主,公立齏粉矣!」忠賢悸甚,繞御床哭。帝亦為心動,令內閣擬旨。次輔顧秉謙奮筆曰:「無旨離信地,非祖宗法,違者不宥。」夜啟禁門召兵部尚書入,令三道飛騎止之。」
- ^ 《先撥誌始》:「蓋高陽德望素為內廷所嚴憚,而熹廟於高陽獻替,每多嘉納。時朝政一變,賢奸倒置,高陽擬陛見痛陳利害,冀悟君心,其非晉陽比也。嫉者謂高陽帶甲五千,欲清君側,左樞李邦華實召之,內外合謀定矣。逆賢急奏熹廟,而顧秉謙欲乘間以圖首揆,遂擬諭以進。高陽得諭,即日東行,邦華引疾回籍。次年逆賢即分遣內閹鎮守各邊,以奪諸大吏之權雲。」
- ^ 呂毖:《明朝小史》
- ^ 五虎:崔呈秀、田吉、吳淳夫、李夔龍、倪文煥
- ^ 五彪:田爾耕、許顯純、崔應元、楊寰、孫雲鶴
- ^ 《先撥志始》(卷六:欽定逆案):「至朱童蒙延綏建祠,僭用琉璃瓦;劉詔薊州建祠,僭用冕琉金像;吳淳夫臨清建祠,毀民房萬餘間;郭增光河南建祠,毀民房一萬七千餘間;楊邦憲江西建祠,雖奉旨不允,而先賢澹臺滅明之祠已拆毀不存。諸如此輩,上得罪於名教,下播惡於生靈。」
- ^ 《明史紀事本末—第七十一卷魏忠賢亂政》「各曲意獻媚,務窮工作之 巧,攘民田墓,伐人樹木,無敢發聲。」「時劉詔巡撫順天,行縣至肅寧,叩首於忠賢家。及謁祠,見忠賢像,即行五拜三叩頭」
- ^ 《明通鑑》(卷八十)「潘汝貞之建逆祠也,諸方效尤幾遍天下。薊遼總督閻鳴泰繼請於部內建祠七所,費數十萬。其頌忠賢有民心依歸,即天心向順。開封毀民舍二千所創宮殿九楹,儀如王者...」
- ^ 《明朝小史卷十六天啟記》「帝寵任太監魏忠賢,凡中外臣僚,附之者甚眾,偽旨票本,靡所不為。京省府州建立生祠,以為奉祀香火,每造一處,約費錢糧八千有奇,其門樓殿閣懸耀星日。京師迎像時旗上對聯云:至神至聖,中乾坤而立極。多福多壽,同日月以常明。」
- ^ 《明季北略》(卷2):「時上書頌魏忠賢功德者,不可勝記。兵部尚書霍維華奏曰:廠臣茅土尚覺其輕,良卿太師尚餘一級。同年翰林王應熊笑曰:昧年翁兩個尚字,想當讓位與他。維華面赤。越六日,削應熊等去。鄭芝龍受撫,豐城侯李承祚具本請封魏上公為王。周應秋三十九疏,請封忠賢子姪為公侯伯。郭允厚四十疏,請給忠賢莊田祿米。薛鳳翔四十七疏,請結忠賢第宅鐵券。李審呼忠賢為九千歲。盧承欽請刻黨籍碑示海內。」
- ^ 《明季北略》(卷2):「會高攀龍參崔呈秀,呈秀賄忠賢,高疏留內不發。於是群小歸附,閣臣魏廣微認姪,顧秉謙、傅櫆、阮大鋮、倪文煥、楊維垣、梁夢環,俱拜忠賢為父,客氏為母。忠賢聽崔、傅、阮三人言,於鎮撫司設五等刑具,夾桚棍槓敲遣,校尉點城探聽,絲微必報,如有所發,貲命立盡。許顯純掌鎮撫,又殘忍第一。」
- ^ 《明熹宗都察院實錄》1553頁:「遼東巡撫袁崇煥疏為元勛功翼覆載事,奉聖旨:這本說廠臣心專籌虜,力援危疆,設險設備,屹立金湯,其懋功朕所鑒悉,合謀建祠,輿論允協,着如議行,其祠名曰元功,該部知道。」
- ^ 《明熹宗實錄》4022頁:「薊遼提督閻鳴泰、巡撫袁崇煥疏頌魏忠賢功德,請於寧前建祠。」金庸《袁崇煥評傳》:「各省督撫都為魏忠賢建生祠,袁崇煥如果不附和,立刻就會罷官,守御國土的大志無法得伸,因此當時也只得在薊遼為魏忠賢建生祠。……天啟年間,魏忠賢權勢熏天,各省督撫都為魏忠賢建生祠、塑像而向他跪拜。當時袁崇煥在寧遠也建了魏忠賢的生祠。時勢所然,人人難免。」
- ^ 《玉鏡新譚》
- ^ 《明史畢自嚴傳》:「先是,忠賢亂政,邊餉多缺」
- ^ 《度支奏議.說陳節欠各邊年例錢糧數目疏》
- ^ 《崇禎長編》天啟七年八月甲午朔
- ^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七十一》:「山西巡撫曹爾楨言,三關兵士十月無糧,乞敕下戶部,將本省天啟六年抽扣等雜項銀共五萬九千二百五十八兩俯准留發三關鎮,抵充京運未發年例之數」
- ^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八十一》「遼東巡撫袁崇煥題,言米糧久缺,軍士告飢,乞速賜接濟」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八十二》「延綏巡撫今丁憂朱童蒙言延綏六年分京運欠三十餘萬,軍士缺餉,嗷嗷告飢...」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八十二 》「今行各道分別點驗堪戰不堪戰,其報堪戰者,合之僅有七十八匹,空虛至此,封疆之事誠有不可測者...」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八十三》「庚子,順天巡撫劉詔言,薊鎮班軍四月無糧,洶洶難待,永密昌三鎮餉缺大略相類...得旨...邊工正急,班軍枵腹,這薊鎮未發四月餉銀,著刻期運發以濟燃眉,其永密昌三鎮缺餉一並速發...」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八十六》「鎮守宣大太監葛九思題宣鎮缺糧數月,乞亟催二運以杜脫巾。得旨覽奏宣鎮戍軍待哺數月...」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八十六》「鎮守遼東太監紀用題亟缺糧料,乞速賜接濟...」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八十六》「巡撫山西牟志夔題,衝邊缺餉難支,乞發京運以保危疆。得旨,覽三關京運累年缺額數多, 即天啟六、七兩年欠軍餉個多月,而西路撫賞尤為無措,飢軍待哺,邊儲仰屋,將何以濟?」
-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八十四》「聖裁淂旨...乃餉糧不敷,薊永二鎮缺餉多時,山海二倉查無顆粒,枵腹之眾何以荷戈?」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八十一》「上傳與戶部,寧遠缺糧,軍士枵腹,待哺情實急迫。」
- ^ 《明史.袁崇煥傳》「忠賢因使其黨論崇煥不救錦州為暮氣,崇煥遂乞休。中外方爭頌忠賢,崇煥不得已,亦請建祠,終不為所喜。七月,遂允其歸,而以王之臣代為督師兼遼東巡撫,駐寧遠。及敘功,文武增秩賜廕者數百人,忠賢子亦封伯,而崇煥止增一秩。」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八十六》「得旨,近日寧錦危急,賴廠臣調度以奏奇功,說得是袁崇煥暮氣難,鼓物議滋,至已准其引疾求去...」
- ^ 《廣東通志卷四十五》「丙寅正月,固守寧逺,未幾,遽擢巡撫,世廕巨璫魏忠賢素忌崇煥,㑹崇煥固請終制,遂罷歸。」
- ^ 《清史紀事本末卷三》「秋七月,魏忠賢使人劾袁崇煥不救錦州罪,崇煥乞休去,以王之臣代之。」
- ^ 《明史本紀第二十二—熹宗》「六年,五月戊申,王恭廠災,死者甚眾。六月丙子,京師地震。壬午,河決廣武。是夏,京師大水,江北、山東旱蝗。是秋,江北大水,河南蝗。十二月戊申,南京地震。」
- ^ 苗棣《庸人治國——魏忠賢專權研究》:「但魏忠賢政府顯然根本就沒把救災工作提到議程上來。 遍查天啟五年至七年的《實錄》,閹黨臣僚在奏疏中報告各處災情的相當少,偶有論及者,則多數只是報聞而已,當局者極少拿出積極的處理意見 。」
- ^ 《明季北略第五卷崇禎二年己巳》
- ^ 吳應箕《樓山堂集》
- ^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七十三》
- ^ 《崇禎長編》:「前是喬應甲撫秦,有被盜者請捕之,甲不問盜而索失主千金,由是盜發皆不敢言,以故充斥橫行,刼奪攘攫...」
- ^ 《鄖陽志》:「流賊出入隕陽始末曰,天啓末,魏忠賢黨喬應甲為陝西巡撫朱童豪為延綏巡撫,貪黷不詰盜,由是起。」
- ^ 畢自嚴《度支奏議》(初辭起官戶部疏):「維時逆璫(魏忠賢)擅權,搜刮天下帑藏...且國瑞(指守陵太監楊國瑞)為逆璫乾子,每有文移,向部索取年例錢糧,炰烋殊甚...」
- ^ 《明史本紀第二十二—熹宗》「六年,八月,陜西流賊起,由保寧犯廣元。九月,參將楊明輝齎敕招諭水西賊,被殺。十二月甲子,潯州賊殺守備蔡人龍。七年,三月戊子,澄城民變,殺知縣張斗耀。七月丁亥,海賊寇廣東。」
- ^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七十九》「天啟六年十二月庚申,巡按直隸御史何早奏,今歲風水異常,至秋旱蝗肆虐,飢饉相望,盜賊蠭起,孟河一帶江海相連巨盜出沒...」
- ^ 苗棣《庸人治國—魏忠賢專權研究》:「捐助實際是對各級文武官員的一種強行攤派,自天啟五年始。據天啟六年正月的統計,已經收到宗藩、文武官員捐獻的助工銀83萬多兩。這時捐助的官員還主要是京官中地位較高的大臣,捐款數額也是認捐者自己酌定的。天啟六年五月,皇帝再次頒旨,要求「在京尚書以下,在外州縣正官以上,俱捐俸薪一年。」[書目1,卷七十一,第70冊,第3442頁。]這就已經不是捐助,而是明火執杖式的掠奪。再後,沒有任現職的在籍鄉紳也要被迫捐獻了。各級官僚本身不事生產,他們捐助出來的上百萬兩白銀最終還是要落實到百姓頭上,成為人民的又一項巨大負擔。」
- ^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七十一》「捐俸助工會典可據在京尚書以下在外州縣正官以上俱捐俸薪一年餘俱免捐」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太監劉文耀奉旨查核兩淮運司錢糧一百五十萬助工...鹽運司貯庫銀二十萬兩,著監部科道照數查收,以助大工...」「太監胡良輔解進鹽運司銀二十萬兩,揚州府操餉銀及蘇州鳳陽二府馬價銀共十萬兩以助大工...」「遣官捐俸助工會典可據在京尚書以下在外州縣正官以上俱捐俸薪一年餘俱免捐」「甘肅巡撫李若星進摉括助工銀二千八百九兩有奇」「直隸巡按徐吉奏清查備倭銀兩得旨據崔呈秀等原奏鎮江府見貯海防銀十萬有奇如何止解三萬三千餘兩還著盡數摉括以助大工」「工部尚書李起元請摉括庫貯官銀得旨大工緊急費用浩繁這贛州府入官銀三萬兩徐州庫軍便銀四萬兩俱限次年三月內如數進其南贛巡撫賞功銀久積未用及各省直庫貯無礙官銀都著該撫按官盡數查出」「朕近聞得鹽運司每年募兵銀六千兩每年有挖河銀六千兩實收在庫約有二十餘萬兩...必要殫力急公盡心摉括...」「戶部酌議移咨臣部將浙直漕糧及浦口倉屯糧各改折銀兩盡改北起充餉」「兵部尚書王永光覆崔呈秀助工請催各省缺官柴直銀兩得旨柴灰上供急需時刻難緩著作速進其百官柴薪既捐助大工宜行」「順天府府尹沈演疏稱前為福建右布政使時見藩司西庫有備用銀三十餘萬可取助工得旨著工部作速差官會同該撫按盡數起以助大工」「應天巡撫毛一鷺言三吳長江盜賊鴟張海盜縱橫又紛紛嘯聚向年協濟海防錢糧已將見貯一十萬三千兩及續收一萬五千四百餘兩盡數解進助工向使協濟」
- ^ 《崇禎長編》(卷之十三):「總計費銀六百八十八萬七千五百二十五兩有奇,視世宗朝營建三殿之費不及三分之一已,給過銀外尚欠商匠一百二十萬有奇。」
- ^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八十七》
- ^ 《先撥誌始》:「徐大化,浙產也。占居京師,倡封疆之議,以殺楊、左,得魏忠賢之歡心,由三次考察部郎,不二年躐躋尚書,匯緣督理大工,克滅錢糧無算,後受銅商厚賄,那借惜薪司內庫銀二十萬。」
- ^ 《崇禎朝野紀》(第一卷):「大化始以攻熊廷弼為媚璫贄見,既而逢迎廣微,使大肆其排擠之毒手,夤綠督理大工,日奉魏忠賢色笑,克減工銀無算;最後私受銅商厚賄,挪借惜薪司錢糧二十萬兩;拂忠賢之意,罷令閒住。」
- ^ 《明史—閹黨傳》:尋進左副都御史,歷工部左、右侍郎。皇極殿成,加尚書,貪恣無忌,忠賢亦厭之。」
- ^ 《崇禎長編》:「自逆璫用事,則錦衣之堂半為廝飬之窟,動至盈千盈百,其糜金錢而濫名器,莫此為甚。」
- ^ 《明史黃宗昌傳》: 崇禎初,為御史,請斥矯旨偽官,言:「先帝賓天在八月二十三日。三殿敘功止先一日,正當帝疾大漸之時,豈能安閒出詔?凡加銜進秩,皆魏氏官也。」得旨:「汰敘功冒濫者。」
- ^ 《崇禎長編》:「廵按直隸三會圖疏糾崔呈秀妾弟蕭惟中本倡家,濫任都司,乞拿究正罪。惟中遁死。」
- ^ 《崇禎長編》:「據主事趙建極查下糧廳冊,萬曆四十八年錦衣衛官旗等項僅一萬七十七百六十餘員名,自逆璫亂政以來,三四年間增至三萬六千三百六十餘員名,此前增一萬八千六百餘員名,歲多支米二十二萬有奇。文思院匠官冊載僅有七百五十二名,今增至五千二百八十八名,歲多支米三萬餘石。」
- ^ 《崇禎長編》:「倉場搃督蘓茂相言,在京官員支領祿米,鴻臚寺帶俸序班自天啟四年十二月冊載一百七十三員,至魏忠賢辭政遂增至五百二十七員,每歲費米四千有奇。冊開魏田客崔李諸姓甚眾,其為奸黨冒濫無疑,請賜查汰,從之。」
- ^ 《崇禎長編》:「工部覆臺臣馬如蛟、姜兆張疏,汰革各監局官匠俸銀二萬八千八百餘兩,月米一萬餘石。」
- ^ 《明史.志第五十五—食貨三》:「南京內庫頗藏金銀珍寶,魏忠賢矯旨取進,盜竊一空。內外匱竭,遂至於亡。」
- ^ 《天啟實錄》:「朕御極以來深思治理,而有逆惡魏忠賢擅竊國柄,蠹盜內帑...」
- ^ 《玉鏡新譚卷之九》:「朕又思忠賢等不止窺攘名器,紊亂刑章,將我祖宗蓄積庫貯傳國奇珍異寶金銀等物,朋比盜竊,幾至一空。」「又不合同客氏將內府財物、乘輿服御及祖宗朝歷代傳國鎮庫奇珍異寶,令伊侄魏良卿與客氏男侯國興搬盜一空,堆積私家,填屋充棟。見奉旨抄沒,各城陸續進內,冊籍可據。」
- ^ 《玉鏡新譚卷之十》:「又不合大張天膽,將祖宗內府二百餘年蓄積,庫貯傳國奇珍異寶金銀等物,通同盜出一空。當未蒙籍沒之先,用大騾車六輛,並扛夫無數,每日夜搬運寧府。」
- ^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七十八》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八十六》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七十二》
- ^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七十五》:「刑科給事中蘇兆先責成新輔,言皇上慎重枚卜,簡三新輔臣而任之語曰急...今天下又窮甚,兵窮、餉窮、民窮、財窮,救窮之變莫若通...」
- ^ 《度支奏議—題覆御史姜兆張條議疏》「至潼關一路為秦晉要途,龍車一寨當秦楚要害,商賈輻輳貨物鱗集孔道,便於營息榷稅,易於取盈稅課大使,額設已久歷數十年,民不稱厲 。 天啟七年,偶緣崔魏擅權,市恩商賈致令潼關、咸陽、大慶、慶陽、鳳翔、漢中、臨洮、西安、三原之間一切報罷,而商賈熙攘之餘,不用以佐國家之 匱乏,亦大失筭矣」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八十四》:「浙直等處商人翁元等以鄚州藥王廟商稅蒙廠臣奏免請許捐資建坊以彰仁化許之坊名顯德流芳」
- ^ 《度支奏議—誥勑粵西照數起解遼餉疏》:「省加派六萬九百餘兩,前任廵撫何士晉設處各庫之積余,名為短餉;抽扣各役之工食,名為長餉。具疏題准,抵兌天啟三、四、五、六、七年遼餉,並未加派。」
- ^ 《德慶州志》:「四年,增田賦,畝加銀七厘,後二年總督何士晉以雜稅抵補。」
- ^ 《度支奏議—誥勑粵西照數起解遼餉疏》
- ^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八十一》
- ^ 李遜之:《三朝野記》卷四
- ^ 《亁隆御批綱鑑》卷八
- ^ 《崇禎長編》卷一
- ^ 《明季北略》:「十九日,魏忠賢與群臣議垂簾居攝,宰相施鳳來曰:居攝遠不可考,且學他不得。忠賢不悅而罷。諸臣請信王入視疾。」
- ^ 《崇禎遺錄》:「熹宗大漸,上入內。忠勇營提督塗文輔,魏黨也,帥兵護衛。後文輔告人曰,當日天命未改,魏忠賢不敢有逆謀,否則王之命懸於俄頃耳。」
- ^ 談遷《國榷》(卷八十八)
- ^ 《先撥志始》(卷六:欽定逆案):「帝既登極,所以優禮客、魏者一如熹宗,而信邸承奉盡易以新銜入內供事,約百餘人左右,皆信邸舊役矣。乃將逆賢名下用事諸奄李朝欽、裴有聲、王秉恭、吳光成、譚敬、裴芳等,次第准其乞休,逆賢羽翼斬次剪除矣。」
- ^ 《崇禎長編》:「東廠太監魏忠賢辭任。溫旨不允。」
- ^ 《明季北略》:「逆賢知敗,疏辭印務。上準閒住,遂奪司禮及廠印,發白虎殿守靈。後數日,疏辭公侯伯三爵。上準改。又疏繳進誥券田宅。著吏、戶、工三部查收。」
- ^ 《明史.宦官傳》:「王素稔忠賢惡,深自儆備,其黨自危。楊所修、楊維垣先攻崔呈秀以嘗帝,主事陸澄原、錢元愨,員外郎史躬盛遂交章論忠賢。帝猶未發。於是嘉興貢生錢嘉徵劾忠賢十大罪:一並帝,二蔑後,三弄兵,四無二祖列宗,五剋削籓封,六無聖,七濫爵,八掩邊功,九朘民,十通關節。疏上,帝召忠賢,使內侍讀之。忠賢大懼,急以重寶啖信邸太監徐應元求解。應元,故忠賢博徒也。帝知之,斥應元。十一月,遂安置忠賢於鳳陽,尋命逮治。忠賢行至阜城,聞之,與李朝欽偕縊死。」
- ^ 《明季北略》(卷三):「嘉興縣貢生錢嘉征,參魏忠聖十大罪。一曰並帝。群臣上疏,必歸功廠臣,竟以忠賢上配先帝。二曰蔑後。羅織皇親,幾危中官。三曰弄兵。廣招無籍,興建內操。四曰無君。軍國大事,一手障天。五曰剋剝。新封三藩。不及福藩之一。忠賢封公,膏腴萬頃。六曰無聖。敢以刀鋸刑餘,擬配俎豆。七日濫爵。公然襲上公之封,靦不知省。八曰濫冒武功。武臣出死力以捍圉,忠賢居樽俎以冒賞。九曰建生祠,一祠之建不下五萬,豈士民之樂輸。十曰通關節。乾兒崔呈秀,孽子崔鐸,貼出之文,復登賢書。種種叛逆,罄竹難書,萬剮不盡。上頷之。魏忠賢不勝其憤。哭訴於上。上命內侍讀疏,使跪聽之。忠賢震恐喪魄應山一疏,璫罪大着,然罹慘禍以後,無敢有發其奸者矣,至是而元愨首參其罪,嘉征歷暴其惡,使逆賢無逃躲處。真膽識雙絕,可與大洪疏並垂千古(庚戌二月十九日用賓雨窗評)。」
- ^ 《明季北略》(卷三):「批云:崔呈秀着九卿會勘,魏忠賢着內官劉應選、鄭康升押發鳳陽看守皇陵,籍其家。徐應元為忠賢分解。」
- ^ 《崇禎長編》:「東安置太監魏忠賢於鳳陽。諭曰:朕聞去惡務盡,御世之大權,人臣無將,有位之烔戒。逆惡魏忠賢,先帝以左右微勞,稍假恩寵,忠賢不思盡忠報國,以酬隆遇專務逞私,植黨盜竊威福,革奪成妃李氏位號,含冤未雪,威偪裕妃張氏立致捐生。借旨將敢諫忠直之臣羅織削奪。又勾同心腹酷刑嚴栲,誣捏賍私,立斃多命。他若蹇諤斃於杖下,柔良殞於立枷,臣民重足,道路以目,而身受三爵,位崇五等,極人臣未有之榮,通同客氏表裏為奸。先帝彌留之時,猶叨恩晉秩,亡有紀極。賴祖宗在天之靈,天厭其惡,神奪其魄,罪狀畢露,本當寸殛,念梓宮在殯,姑置鳳陽,二犯家產籍沒入官。其濫冒宗戚俱煙瘴永戍。初帝神明自操,忠賢黨盛莫發其奸,楊維垣首紏崔呈秀始自相攜貳,猶未剌忠賢也。陸澄原錢元愨直罪忠賢,至錢嘉徵十大罪疏上,乃詳盡。忠賢不勝憤,哭訴於帝,不動。知信邸內監徐應元為帝所任,忠賢屈身事之,餽以異寶,結為兄弟,告以辭東廠印,應元果為間。至是始謫之,並籍其家,未幾並安置應元於顯陵。」
- ^ 《明季北略》(卷三):「疏奏,上即傳旨兵部云:朕臨御以來,深思治理,乃有逆黨魏忠賢擅竊國柄,奸盜內帑,誣陷忠良,草菅多命,狠如狼虎,本當肆市,以雪象冤,姑從輕降發鳳陽,豈巨惡不思自改,致將素畜亡命之徒,身帶凶刃,環擁隨護,勢若叛然,朕心甚惡,着錦衣衛差的當官旗前去扭解,押赴彼處交割,其經過地方,着該撫按等官,多撥官兵,沿途護送,所有跟隨群奸,即時擒拿具奏,毋得縱容遺患。若有疏虞,罪有所歸,爾兵部馬上差官星速傳示各該衙門。欽此。」
- ^ 《明季北略》(卷三):「兵部聞旨,即差千戶吳國安,前去扭解魏忠賢,至新店,距阜城縣20里,密得李永貞飛報,知不免,晚至縣,宿尤克簡家。時有京師白書生,作掛枝兒在外廂唱徹五更,形其昔時豪勢,今日淒涼,言言譏刺,忠賢聞之,益淒悶,遂與李朝欽縊死。」
- ^ 《李朝實錄》:「宦者魏忠賢,初配鳳陽,行至阜城,亦自縊死,幷其子良卿誅之,籍沒家財。」
- ^ 《明史紀事本末》(第七十二卷):「十一月,魏忠賢、客氏伏誅罷。」
- ^ 《崇禎實錄》(卷之一):「追卹故左都御史鄒元標、高攀龍、左副都御史楊漣、左僉都御史左光斗、工部尚書馮從吾、應天巡撫都御史周起元、諭德繆昌期、翰林檢討丁乾學、給事中吳國華、魏大中、太僕寺少卿周朝瑞、御史吳裕中、周宗建、黃尊素、李應升、夏之令、袁化中、吏部郎中蘇繼歐、員外郎周順昌、刑部員外郎張汶、工部郎中萬燝、陝西按察副使顧大章、揚州知府劉鐸,各贈廕有差。」
- ^ 《國榷》載:「魏忠賢犯殊死,不餘寸骨」。
- ^ 《明史.閹黨傳》:「方忠賢敗時,莊烈帝納廷臣言,將定從逆案。大學士韓爌、李標、錢錫不欲廣搜樹怨,僅以四五十人上。帝少之,令再議,又以數十人上。帝不懌,令以贊導、擁戴、頌美、諂附為目,且曰:「內侍同惡者亦當入。」爌等以不知內侍對,帝曰:「豈皆不知,特畏任怨耳。」閱日,召入便殿,案有布囊,盛章疏甚夥,指之曰:「此皆奸黨頌疏,可案名悉入。」爌等知帝意不可回,乃曰:「臣等職在調旨,三尺法非所習。」帝召吏部尚書王永光問之,永光以不習刑名對,乃詔刑部尚書喬允升、左都御史曹於汴同事,於是案名羅列無脫遺者。崇禎二年三月上之,帝為詔書頒示天下。」
- ^ 《崇禎宮詞》:「上既處分魏奄,閣臣僅以四五十人為餘黨,列案以請。上諭以「稱頌贊導」速化為題,皆列入,閣臣以「外廷不知內事」對。閱日,上召閣臣入,先有黃袱累累,指示曰:「此皆紅本媚璫實跡也。」於是案所羅列者甚廣。」
- ^ 《玉鏡新譚》(卷之八)(僅京城房產):「司禮監太監張邦治奏為恭進銀兩事,奉聖旨:這逆犯魏忠賢莊房變價銀三萬九千五百四十九兩九錢二分,著交進內庫,照數查收。其未完二處,俟完日另進。該部知道。」
- ^ 《崇禎長編》:「崇禎元年十一月戊午朔,戶部疏報各撫按變價逆祠銀二萬五千五百三十八兩有奇。」
- ^ 《崇禎長編》:「壬午。直隸廵按卓邁疏報,籍沒崔呈秀資產銀七萬一千二百四十七兩五錢、金三百四十三兩二錢、箱櫃三百零七件、書箱十三隻、房二十六所、討七百四十九間、田三百三十六頃。蓋先期隱慝,所籍僅十之一。」
- ^ 《崇禎長編》:「保定巡撫張鳳翼疏報,任丘縣籍沒田爾耕賍私銀十八萬四千八百六十兩、金花首飾杯盤等一百二十三兩、銀器等一千三百兩、銅錢二十四萬八千八百文、玉帶五十一、備金帶三條、金錢帶三條、質庫任丘七所、鄭州二所、住宅一所、五犀琥珀瑪瑙盃盤一百二十二件、珠冠一項。」
- ^ 《崇禎長編》:「誅罪監李永貞,籍銀二十九萬金」
- ^ 《崇禎長編》:「應天巡撫曹文衡奉旨開顧秉謙窖藏,令吳江知縣熊開元同崑山知縣李拯掘出銀四萬四百四十八兩五錢。除秉謙戶下應輸各年錢糧一千四百二十四三錢七分,餘者抵作崑山小民正項。帝令解工部用」
- ^ 《崇禎長編》:「戶科給事中楊時化疏言,諸賢之廢錮,因崔魏而為...又如舊撫喬應申貪穢萬狀,止問賍銀一萬餘兩,不為追究,今雖訪冊已削其名,然如此類者尚不乏人...」
- ^ 《崇禎長編》:「中書范汝植往南京守,催顧秉謙窖銀三萬八千八百餘兩,許志吉賍銀三萬二千三百九十餘兩...」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宦者蔭魏進忠兄釗為錦衣衛正千戶」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六十六》:「以緝獲功,蔭升魏忠賢甥傅應星左都督...予魏忠賢甥中軍都督府左都督傅應星父尚才、母魏氏,祭六壇,加祭一壇,仍著建坊旌表以揚母節。」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六十六》:「以緝捕礦盜功,蔭魏忠賢甥孫傅之琮為錦衣衛指揮同知,賜銀鈔彩幣。」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八十三》:「魏忠賢原蔭甥孫董芳名加都督僉事,傅之琮加都指揮使。」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八十三》:「魏忠賢原蔭甥孫董芳名,加都督僉事,傅之琮加都指揮使...」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八十三》:「蔭魏忠賢外孫王選、劉應坤,侄學孔俱錦衣衛指揮使,給與誥命,學孔仍帶左府都督同知銜。」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八十三》:「蔭魏忠賢外孫王選、劉應坤,侄學孔俱錦衣衛指揮使,給與誥命,學孔仍帶左府都督同知銜。」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六十》:「加升魏忠賢甥楊六奇為錦衣衛指揮同知,敘緝獲私鑄功也。」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七十九》:「複以秋防,敘蔭其甥孫馮繼先錦衣衛指揮同知。」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六十》:「加升魏忠賢甥孫,原蔭錦衣衛指揮使楊祚昌為都指揮同知,以廠役緝獲兇犯,加恩二級也。」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六十五》:「蔭魏忠賢族叔志德右軍都督僉事。」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六十五》:「加魏忠賢族侄魏希堯左都督,以後子孫照錦衣衛指揮使世襲。」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七十九》:「以山海工程告竣,蔭魏忠賢族侄魏希孟錦衣衛指揮同知世襲...」
- ^ 《崇禎遺錄》:「寧國公魏良卿免」
- ^ 《崇禎遺錄》:「魏良卿、侯國興伏誅,客光先、客璠、楊六奇等永戍。」
- ^ 《崇禎遺錄》:「太監魏忠賢罷,改寧國公魏良卿為錦衣衛指揮使,東平侯魏良棟為錦衣衛指揮同知,安平伯魏鵬翼為錦衣衛指揮僉事...」
- ^ 《崇禎遺錄》:「太監魏忠賢罷,改寧國公魏良卿為錦衣衛指揮使,東平侯魏良棟為錦衣衛指揮同知,安平伯魏鵬翼為錦衣衛指揮僉事...」
- ^ 《酌中志》載:「素好僧敬佛,宣武門外蒼文殊庵之僧秋月,及高橋之僧愈光,法名大謙者,乃賢所禮之名衲也。如碧雲詩僧,則酒肉勢利不足齒矣。」
- ^ 王士禎《居易續談》
- ^ 揭秘實拍北京西山碧雲寺九千歲魏公公魏忠賢的出土石刻
- ^ 香山公園挖出明代武將石像 或屬魏忠賢墓附屬物
- ^ 碧雲寺路為何稱「煤廠街」
- ^ 來源:鳳凰網歷史;作者:劉繼興 劉秉光. 崇祯皇帝煤山自尽前夕为何秘密安葬魏忠贤遗骸. 鳳凰網>信息>中國古代史>正文. 2011年2月1日 [2011年2月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年6月8日) (中文(簡體)).;另《明季北略》卷二十記載:崇禎十七年農曆三月十四,即崇禎自殺前五日,「壬寅,南京孝陵夜哭。三月初一日起,日色兩旬無光。是夜風色陰慘,沙塵刮天。起舊司禮太監曹化淳戴罪守城,上密旨收葬忠賢遺骸。」
- ^ 《崇禎遺錄》:十七年甲申,野史有上命收魏忠賢骸骨一事,荒謬不足致辨。
- ^ 《甲申核真略凡論》:「一二逢迎時局者,乃稱曹化淳面奏先帝雲:魏忠賢而在,事不至此。(化淳閒住在外,未聞特召, 何處面奏?-原夾注)先帝嘆息,傳旨收葬其骸。又稱先帝召對,有薦楊維垣、霍維華等者。此皆絕無影響之事,附會成書,公然刊布。更 假歲月,必將登諸奏牘矣。」
- ^ 劉繼興 劉秉光/著. 《历史上那些帝王们》. 北京: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出版社. 2010年07月第1版: 頁數:225頁 [2010年07月第1次印刷]. ISBN 978-7-5124-0105-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08) (中文(簡體)).